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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朕看,你不用忙乎这个,还是上楼同军师一起,好好欣赏欣赏雾都的风景。”奚桓打了个手势止住凌峰跟随,声线渐沉。据他了解,燕陌不会去皇陵,而会去另一个地方。
由此,凌峰只好调转脚步,有些纳闷儿地去找军师。
奚桓才走下旋梯,一名瑶簪宝珥、锦绣花裙的凤眼美人迎上来,娇声道:“圣上,您这么久才下楼,臣妾都快等得不耐烦了。”
“是吗?”奚桓不以为意,径直走向楼阁中临时增设的椅子,悠然坐下,品了口热茶,最后才看向面前美艳绝伦的妃子。
“圣上,您的剑很漂亮。”凤眼美人以纤纤玉手指着桌面上的长剑,央求道。“能不能借臣妾一用?”
在他的记忆里,曾经有一个小女孩也用‘漂亮’二字形容过幻光。不过,那是许多年前的事。奚桓追问原由:“景妃用剑作什么?”
“臣妾就是想为圣上跳一支舞。”景妃软言献媚。
“不必了。剑非用于杀人,亦非用于跳舞,而是用于守护需要我们守护的东西。”有些烦躁地打断她的话,他不悦地起身,右手五指一张,以绵柔之劲吸起幻光,别于腰间,‘蹬蹬蹬’地下了楼,连正眼也没有给景妃一个。
在他所有妃嫔之中,景妃是唯一被他带着出远门的妃子,也是他后宫中地位最高的妃子,原本以为自己在这个看似一团和气、实则邪魅无常的男人眼里是最特别的一个,会在他的心目中占有一席之地,如今看来,未必如此。见他如此反应,景妃心知不妙,举步要追,却得了奚桓一句冷冰冰的话:“回去!朕今天没有兴致,景妃最好不要跟来。”
在这个世界上,桓帝就是她的天下。望着他倨傲的背影,景妃除了无奈地跺跺脚,再无办法。
阔步而去的奚桓摇摇头,内心叹道:原来景妃也不过是一个无聊的俗女子!父皇曾说,男人的眼里应该要有天下,也应该要有真挚的爱。这天下间,难道就没有他心目中想要的女子么?将来,他统一四国的时候,还要孤独地俯瞰这片富源辽阔的琼土吗?
在前往雾都的路途上,天地色变,风雪交加,云层遮挡了太阳的万丈光芒,世界总是被笼罩在灰蒙蒙的幕布里,寒冷之极。
大地白茫茫一片,阡陌路径早被厚雪掩盖,难以分辨。别过胭脂,燕陌驾奴追风在雪原上尽可能狂赶,他的方向是东南,目标是雾都。一人一马夜以继日地奔波,不知停歇,不知饥饿。少了胭脂作陪,他有些孤单,每前进一步,都忍不住想回头望望身后。每当这个时候,他总会想起胭脂难得的笑容,想起胭脂严厉的话语,想起胭脂的承诺。她会追上来的,一定会的。
于是,他就这样自己我安慰着,憧憬着雾烈的未来,穿越城镇村落,渐渐靠近从小生活的国都。所幸由于大雪的关系,刺杀团连个影儿也没有,一路上都很安全。不过,他也知道,在雾都一定早有杀手在等待他。他不怕,就像胭脂也不怕一样,他心里装着她给他的勇气,无所畏惧。
因为把黑夜当作了白天,七天的路程在他与宝马追风的共同努力下一共只花了四天时间。
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这个黄昏,暮色染天,他牵着马,背着剑,头戴斗笠,站在山雾都以西的山梁上,遥望阔别已久的都城,看着它那与他一样沧桑的淡淡轮廓,滚滚热泪夺眶而出。这是母亲所在的城池,这是他的国都。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四周的每一弯山峦,渐渐地在他脑海里鲜活起来,像是一种永世的召唤。
七年了,他终于回来了。这七年里,他曾在无数个午夜梦回中看见这座他无比热爱的都城,无数次想起母亲慈爱的容颜。多年的流浪终于在这一刻结束,他久久伫立在风雪里,任雪花飘转在身上,无法抑制澎湃激昂的心情。
风呼呼地刮着,雪大片大片地下着,他清澈的眼眸里尽是温暖。缓缓回首向西,这是四天来他第一次望向她所在的方向。胭脂,谢谢你,让我重拾昨日的美好,请你一定要追上来,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在一起。
在这回望的一瞬间,他决定要在雾都等她一天,顺便还要做一件他早就应该做却... -->>
“依朕看,你不用忙乎这个,还是上楼同军师一起,好好欣赏欣赏雾都的风景。”奚桓打了个手势止住凌峰跟随,声线渐沉。据他了解,燕陌不会去皇陵,而会去另一个地方。
由此,凌峰只好调转脚步,有些纳闷儿地去找军师。
奚桓才走下旋梯,一名瑶簪宝珥、锦绣花裙的凤眼美人迎上来,娇声道:“圣上,您这么久才下楼,臣妾都快等得不耐烦了。”
“是吗?”奚桓不以为意,径直走向楼阁中临时增设的椅子,悠然坐下,品了口热茶,最后才看向面前美艳绝伦的妃子。
“圣上,您的剑很漂亮。”凤眼美人以纤纤玉手指着桌面上的长剑,央求道。“能不能借臣妾一用?”
在他的记忆里,曾经有一个小女孩也用‘漂亮’二字形容过幻光。不过,那是许多年前的事。奚桓追问原由:“景妃用剑作什么?”
“臣妾就是想为圣上跳一支舞。”景妃软言献媚。
“不必了。剑非用于杀人,亦非用于跳舞,而是用于守护需要我们守护的东西。”有些烦躁地打断她的话,他不悦地起身,右手五指一张,以绵柔之劲吸起幻光,别于腰间,‘蹬蹬蹬’地下了楼,连正眼也没有给景妃一个。
在他所有妃嫔之中,景妃是唯一被他带着出远门的妃子,也是他后宫中地位最高的妃子,原本以为自己在这个看似一团和气、实则邪魅无常的男人眼里是最特别的一个,会在他的心目中占有一席之地,如今看来,未必如此。见他如此反应,景妃心知不妙,举步要追,却得了奚桓一句冷冰冰的话:“回去!朕今天没有兴致,景妃最好不要跟来。”
在这个世界上,桓帝就是她的天下。望着他倨傲的背影,景妃除了无奈地跺跺脚,再无办法。
阔步而去的奚桓摇摇头,内心叹道:原来景妃也不过是一个无聊的俗女子!父皇曾说,男人的眼里应该要有天下,也应该要有真挚的爱。这天下间,难道就没有他心目中想要的女子么?将来,他统一四国的时候,还要孤独地俯瞰这片富源辽阔的琼土吗?
在前往雾都的路途上,天地色变,风雪交加,云层遮挡了太阳的万丈光芒,世界总是被笼罩在灰蒙蒙的幕布里,寒冷之极。
大地白茫茫一片,阡陌路径早被厚雪掩盖,难以分辨。别过胭脂,燕陌驾奴追风在雪原上尽可能狂赶,他的方向是东南,目标是雾都。一人一马夜以继日地奔波,不知停歇,不知饥饿。少了胭脂作陪,他有些孤单,每前进一步,都忍不住想回头望望身后。每当这个时候,他总会想起胭脂难得的笑容,想起胭脂严厉的话语,想起胭脂的承诺。她会追上来的,一定会的。
于是,他就这样自己我安慰着,憧憬着雾烈的未来,穿越城镇村落,渐渐靠近从小生活的国都。所幸由于大雪的关系,刺杀团连个影儿也没有,一路上都很安全。不过,他也知道,在雾都一定早有杀手在等待他。他不怕,就像胭脂也不怕一样,他心里装着她给他的勇气,无所畏惧。
因为把黑夜当作了白天,七天的路程在他与宝马追风的共同努力下一共只花了四天时间。
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这个黄昏,暮色染天,他牵着马,背着剑,头戴斗笠,站在山雾都以西的山梁上,遥望阔别已久的都城,看着它那与他一样沧桑的淡淡轮廓,滚滚热泪夺眶而出。这是母亲所在的城池,这是他的国都。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四周的每一弯山峦,渐渐地在他脑海里鲜活起来,像是一种永世的召唤。
七年了,他终于回来了。这七年里,他曾在无数个午夜梦回中看见这座他无比热爱的都城,无数次想起母亲慈爱的容颜。多年的流浪终于在这一刻结束,他久久伫立在风雪里,任雪花飘转在身上,无法抑制澎湃激昂的心情。
风呼呼地刮着,雪大片大片地下着,他清澈的眼眸里尽是温暖。缓缓回首向西,这是四天来他第一次望向她所在的方向。胭脂,谢谢你,让我重拾昨日的美好,请你一定要追上来,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在一起。
在这回望的一瞬间,他决定要在雾都等她一天,顺便还要做一件他早就应该做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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