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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前进了不到三百米到达下一个路口,枪声和呼喊声已经清晰可闻。大眼儿打手势让我过去,我快速跑过街道蹲下身子从树丛后面伸头看过去。
大麦田大道已经失去了往日的祥和,正被浓浓的黑烟笼罩着。从我这里只能看到有几所房子着了火,其他什么也看不见,因为在宽阔的街道上停满了几十辆各种汽车已经把大街完全堵住。但是这么多车只有几辆皮卡和小卡车上有几个匪徒,看样子像是在看守东西,其他人大概都跑到街区里面去抢劫了。
大眼儿说:“你左,我右,咱们从两边摸过去,先把这些人干掉。然后我们冲进去把人都赶出来。”
我点了一下头然后跑回街道对面跟春卷儿他们说:“跟着我先干掉留在车上的那些人,然后再往里面打。”
见大家点头我叫过马乔拉指着旁边一栋独立住宅说:“你上房顶用步枪压制。让维辛斯基和班乔保护你。”
马乔拉点点头,我先跳进院子助跑几步猛地一蹬墙壁夹角,手搭上房沿借着惯性翻上车库房顶。从这里可以看到汽车路障里面的几个人都伸着脖子热切的看向大麦田的方向有时还举着酒瓶子欢呼几声,根本没想到会有人从背后袭击他们。过去汽车路障就开始出现尸体,远处很多黑人和白人在各个建筑里进进出出,有的在街道上施暴。但是在能看到的地方还有建筑里有人在抵抗。
马拉乔带着维辛斯基和班乔跳进院子,踩着维辛斯基的肩膀爬上来,我把他拉上来,他伸出步枪对我做了一个“OK”的手势。我跳下房顶跑到路边向大眼儿挥挥手,大眼儿立刻向后一挥手然后端着枪率先冲向汽车组成的路障。我忙和春卷儿、快腿从大街另一侧冲过去。
当大眼儿快要接近路障时才有一个满脸毛发的拉丁裔回过头来看到我们,惊叫了一句西班牙语。
他还没举起枪来大眼儿的AK74已经打响,5.56mm子弹直接把那人的胸膛搅烂了,然后带着碎骨头和碎肉从后背飞出来。我见大眼儿已经打响立刻先发制人,把两个我视野内的脑袋打爆。
枪声让那些匪徒发现了我们,看不清从什么地方响起杂乱的枪声。我冲到一辆本田旁边蹲下身子从车底下扫了一眼,看到隔了两辆车的地方有一条腿,连忙俯身一枪打在那条腿上。7.62mm子弹近距离射击的强大冲力几乎把那条小腿彻底截断,一个黑人立刻摔在地上。我又开了一枪结果了他的性命。
这么一耽误春卷儿已经冲到我的前面,手枪不断的射击,不到一分钟时间他就大喊:“换弹夹!”
我连忙冲到他前面一枪打倒一个从车后面探出头的人。刚转过那辆汽车,突然从车后位置一下子冒出三个人来,距离我最近的一个已经开枪,子弹擦着我的钢盔飞了过去。我条件反射的扣动扳机,子弹全都打在开枪的人身上。由于距离太近子弹击穿了他又打进他身后的人身上又把他们身后的汽车敲击得叮当直响,三个人象触电一样哆嗦了几下便扑倒在地上。在他们旁边的地上还躺着一具被**过的女尸。我不禁踢了离我最近的尸体一脚然后才俯身在一辆通用汽车的发动机后面把枪架在引擎盖上。
大概是大麦田那边枪声太多,几个站在街上给暴徒们鼓劲儿的男女这时才注意到这边。一个女人尖叫着挥动着手枪对着这边开了两枪,但是天知道子弹打到哪里去了。其他人也发现我们跟着喊起来,他们喊的竟然是:“有警察!”
从他们的穿着上能看出这些人基本都是贫民窟里的混混儿。枪虽然和毒品一样是他们的生活必需品,但是他们可没有钱去购买子弹练习打靶。只要一旦有钱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购买毒品,才没有余钱作其他事情。因此除非他们当过兵,否则要让他们使用手枪能打中十米外的目标就完全看人品,就算用长枪能打中五十米处的目标也是低概率的事情。
因此在二三十米的距离上这几个男女根本威胁不到我们,但他们脚下的尸体再... -->>
又前进了不到三百米到达下一个路口,枪声和呼喊声已经清晰可闻。大眼儿打手势让我过去,我快速跑过街道蹲下身子从树丛后面伸头看过去。
大麦田大道已经失去了往日的祥和,正被浓浓的黑烟笼罩着。从我这里只能看到有几所房子着了火,其他什么也看不见,因为在宽阔的街道上停满了几十辆各种汽车已经把大街完全堵住。但是这么多车只有几辆皮卡和小卡车上有几个匪徒,看样子像是在看守东西,其他人大概都跑到街区里面去抢劫了。
大眼儿说:“你左,我右,咱们从两边摸过去,先把这些人干掉。然后我们冲进去把人都赶出来。”
我点了一下头然后跑回街道对面跟春卷儿他们说:“跟着我先干掉留在车上的那些人,然后再往里面打。”
见大家点头我叫过马乔拉指着旁边一栋独立住宅说:“你上房顶用步枪压制。让维辛斯基和班乔保护你。”
马乔拉点点头,我先跳进院子助跑几步猛地一蹬墙壁夹角,手搭上房沿借着惯性翻上车库房顶。从这里可以看到汽车路障里面的几个人都伸着脖子热切的看向大麦田的方向有时还举着酒瓶子欢呼几声,根本没想到会有人从背后袭击他们。过去汽车路障就开始出现尸体,远处很多黑人和白人在各个建筑里进进出出,有的在街道上施暴。但是在能看到的地方还有建筑里有人在抵抗。
马拉乔带着维辛斯基和班乔跳进院子,踩着维辛斯基的肩膀爬上来,我把他拉上来,他伸出步枪对我做了一个“OK”的手势。我跳下房顶跑到路边向大眼儿挥挥手,大眼儿立刻向后一挥手然后端着枪率先冲向汽车组成的路障。我忙和春卷儿、快腿从大街另一侧冲过去。
当大眼儿快要接近路障时才有一个满脸毛发的拉丁裔回过头来看到我们,惊叫了一句西班牙语。
他还没举起枪来大眼儿的AK74已经打响,5.56mm子弹直接把那人的胸膛搅烂了,然后带着碎骨头和碎肉从后背飞出来。我见大眼儿已经打响立刻先发制人,把两个我视野内的脑袋打爆。
枪声让那些匪徒发现了我们,看不清从什么地方响起杂乱的枪声。我冲到一辆本田旁边蹲下身子从车底下扫了一眼,看到隔了两辆车的地方有一条腿,连忙俯身一枪打在那条腿上。7.62mm子弹近距离射击的强大冲力几乎把那条小腿彻底截断,一个黑人立刻摔在地上。我又开了一枪结果了他的性命。
这么一耽误春卷儿已经冲到我的前面,手枪不断的射击,不到一分钟时间他就大喊:“换弹夹!”
我连忙冲到他前面一枪打倒一个从车后面探出头的人。刚转过那辆汽车,突然从车后位置一下子冒出三个人来,距离我最近的一个已经开枪,子弹擦着我的钢盔飞了过去。我条件反射的扣动扳机,子弹全都打在开枪的人身上。由于距离太近子弹击穿了他又打进他身后的人身上又把他们身后的汽车敲击得叮当直响,三个人象触电一样哆嗦了几下便扑倒在地上。在他们旁边的地上还躺着一具被**过的女尸。我不禁踢了离我最近的尸体一脚然后才俯身在一辆通用汽车的发动机后面把枪架在引擎盖上。
大概是大麦田那边枪声太多,几个站在街上给暴徒们鼓劲儿的男女这时才注意到这边。一个女人尖叫着挥动着手枪对着这边开了两枪,但是天知道子弹打到哪里去了。其他人也发现我们跟着喊起来,他们喊的竟然是:“有警察!”
从他们的穿着上能看出这些人基本都是贫民窟里的混混儿。枪虽然和毒品一样是他们的生活必需品,但是他们可没有钱去购买子弹练习打靶。只要一旦有钱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购买毒品,才没有余钱作其他事情。因此除非他们当过兵,否则要让他们使用手枪能打中十米外的目标就完全看人品,就算用长枪能打中五十米处的目标也是低概率的事情。
因此在二三十米的距离上这几个男女根本威胁不到我们,但他们脚下的尸体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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