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九章 大桥边 上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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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十分迷恋的味道再也找不回来了,那种你回到原来的地方却找不到原来的东西。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物是人非吧。
后来我去街上那个吃馄饨的地方,如今只有一家早餐店开在哪里。那家早餐店也开了很久了,馄饨摊子在的时候它就在了。只不过现在我能选的也就只有这家店了,说来也奇怪,这家店里也卖小馄饨,但是当时就是没多人去吃店里的,都吃外面摊子上的。我走进那家店的时候是和奶奶一起进去的,里面的老板娘和我奶奶是同学。那家店里的东西说实话没有那个摊子上的好吃,但是墙上的很多画让我深有感触。
当时我就认出来,是很多张纹身手稿。听这家店的老板娘讲说,这些手稿是他儿子画的。他儿子很会画纹身手稿,甚至还把这些手稿纹在了自己的身上。自己用针纹的,他儿子吸毒。他为了不让自己吸毒,打断了自己的腿,每天在家里纹手稿。
这个人,是疯子,也是天才。
我和李黔没有选择桥洞底下的馄饨,原因是李黔不喜欢吃馄饨。所以我们就吃了一家那个地方同样有名的早餐店,弄了点粥喝。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我喝粥可以喝白米粥,但是不能喝红豆粥和绿豆粥,但是却可以喝绿豆汤和红豆汤。我就是不喜欢两种口感在嘴里的感觉,我奶奶从小就说我这个习惯奇奇怪怪的。
我掏出手机,想看看王琦有没有睡醒。可是她的头像是灰色的,所以当然是没睡醒。但我却看见“漆黑夜里的火”在线。不知道为什么,我和他见过一面之后本来觉得他这个人挺好的。但是最近却总是觉得这个人有什么古怪,可能是因为他最近总是不在线吧。
我刚想发消息给他,却看见他的头像又变成了灰色,我失落地放下了手机夹了点咸菜到自己的嘴里。
回到家的时候,我和李黔都已经没有了困意。反正周末对我们来说都是最后一天的晚上才是用来写作业的,我和李黔打算去叫朱天宝和周末回家的汗青一起出去抓龙虾。现在的龙虾正道季节,李黔又会做龙虾。正好这样,我们可以弄点啤酒四个人爽爽口。我当时是不理解的,酒又不好喝,为什么说成是爽口。
朱天宝一大早就已经在汗青家里了,汗青应该也是大早上回来的。人凑齐了之后当然就是出去玩了,捉龙虾很简单。其实就是需要一个桶就行了。然后几个人骑着电瓶车到鱼塘那边的小沟里面摸就行,除了有时候会被龙虾夹出血,然后会被池子里面的虫子咬的浑身都是包,其他都还好其实。
我带着他们来到了鱼塘的旁边,这片鱼塘据奶奶所说使我们家的。但是早在多年前就已经是别人的了,李黔和朱天宝已经脱掉了上衣,把裤腿撸了起来。直接下了池子。我也脱掉了衣服下池子玩,小时候父亲带着我一起来这里抓过龙虾。所以我们几个都是轻车熟路的,但是汗青却不愿意下来。这个我们倒是没有逼他,毕竟水沟里面的特别脏什么东西都有。人家是重点初中的学生,可能这样的活动不符合他的身份吧。
他拿着一根小木棍,用一根绳子绑在上面,绳子的另外一端绑着一个青蛙腿,这样可以钓龙虾。虽然这样的方法比摸龙虾慢十倍,但是好歹也算是能捉到一两只。
我们在水沟里面一直摸到了中午,桶里面也装着不少龙虾了。李黔告诉我们,龙虾生活在这样的泥地里面,我们养一两天是没用的,养时间长了还容易死。所以我们打算回去洗洗干净就开吃,朱天宝和李黔都提出要搞两瓶啤酒意思意思,但是我和汗青都是不喜欢喝酒的人。
李黔和朱天宝很快就把龙虾弄好了准备下锅了,我和汗青到阿勒家里买了两瓶啤酒给他们。路上还讨论着我们两个为什么不喜欢喝酒,还顺便聊了两句互相喜欢的姑娘。
说到这的时候,我把手机掏出来看了一眼。想看看为什么王琦怎么到现在还没起床,可是翻来翻去。我好像是找不到王琦了,我把手机递给了汗青。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弄了什么东西把王琦放到别的地方去了,可是汗青告诉我,王琦应该是把我删掉了。
那个时候,我有点懵,没搞懂情况。李黔弄好了一大锅的香辣龙虾,汗青当时没有告诉他们刚刚发生的事情,我也没说。只是在他们吃龙虾的时候,我一个人默默地喝完了一瓶啤酒。我的身体应该是慢慢开始能够承受酒精了,一瓶啤酒下肚我只是觉得稍微有一头晕。在几年前,舅公给了我一碗啤酒喝下去,我就在床上躺了很久了。
朱天宝和汗青走了,我把事情告诉了李黔。李黔告诉我按照最近王琦对我的表现,她应该是把我给摔了。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这么做,我没有做任何事情惹到她了,也没有把我们的事情告诉了老师。
李黔告诉我,其实在一段感情里你如果是卑微的形象,那么最后被抛弃的那一个一定是自己。我告诉李黔,我真的很喜欢她,喜欢她的样子,喜欢她的每一个动作。她好像不管是在干什么,都那样好看。可是李黔告诉我,感情这个东西就是这样的。付出了多少不一定会收获多少的回报,或许你的付出在人家眼里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我没说什么,在感情这方面,我什么也不懂,就算再过几十年,我也不敢说自己真的明白。
我回到了大院,问太婆咬了两百块钱。太婆平时是不会给我这么多钱的,但是之前奶奶在她那里放了两百块钱,说是留给我的。所以我就拿了过来,拉着李黔到街上买了点酒喝鸭脖。好像是一瓶白葡萄酒和一瓶红葡萄酒,还有一书包的啤酒。
这是我人生当中第一次喝到酩酊大醉,但是这一场醉我没有忘记,可能以后也没法忘记了。
时候十分迷恋的味道再也找不回来了,那种你回到原来的地方却找不到原来的东西。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物是人非吧。
后来我去街上那个吃馄饨的地方,如今只有一家早餐店开在哪里。那家早餐店也开了很久了,馄饨摊子在的时候它就在了。只不过现在我能选的也就只有这家店了,说来也奇怪,这家店里也卖小馄饨,但是当时就是没多人去吃店里的,都吃外面摊子上的。我走进那家店的时候是和奶奶一起进去的,里面的老板娘和我奶奶是同学。那家店里的东西说实话没有那个摊子上的好吃,但是墙上的很多画让我深有感触。
当时我就认出来,是很多张纹身手稿。听这家店的老板娘讲说,这些手稿是他儿子画的。他儿子很会画纹身手稿,甚至还把这些手稿纹在了自己的身上。自己用针纹的,他儿子吸毒。他为了不让自己吸毒,打断了自己的腿,每天在家里纹手稿。
这个人,是疯子,也是天才。
我和李黔没有选择桥洞底下的馄饨,原因是李黔不喜欢吃馄饨。所以我们就吃了一家那个地方同样有名的早餐店,弄了点粥喝。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一样,我喝粥可以喝白米粥,但是不能喝红豆粥和绿豆粥,但是却可以喝绿豆汤和红豆汤。我就是不喜欢两种口感在嘴里的感觉,我奶奶从小就说我这个习惯奇奇怪怪的。
我掏出手机,想看看王琦有没有睡醒。可是她的头像是灰色的,所以当然是没睡醒。但我却看见“漆黑夜里的火”在线。不知道为什么,我和他见过一面之后本来觉得他这个人挺好的。但是最近却总是觉得这个人有什么古怪,可能是因为他最近总是不在线吧。
我刚想发消息给他,却看见他的头像又变成了灰色,我失落地放下了手机夹了点咸菜到自己的嘴里。
回到家的时候,我和李黔都已经没有了困意。反正周末对我们来说都是最后一天的晚上才是用来写作业的,我和李黔打算去叫朱天宝和周末回家的汗青一起出去抓龙虾。现在的龙虾正道季节,李黔又会做龙虾。正好这样,我们可以弄点啤酒四个人爽爽口。我当时是不理解的,酒又不好喝,为什么说成是爽口。
朱天宝一大早就已经在汗青家里了,汗青应该也是大早上回来的。人凑齐了之后当然就是出去玩了,捉龙虾很简单。其实就是需要一个桶就行了。然后几个人骑着电瓶车到鱼塘那边的小沟里面摸就行,除了有时候会被龙虾夹出血,然后会被池子里面的虫子咬的浑身都是包,其他都还好其实。
我带着他们来到了鱼塘的旁边,这片鱼塘据奶奶所说使我们家的。但是早在多年前就已经是别人的了,李黔和朱天宝已经脱掉了上衣,把裤腿撸了起来。直接下了池子。我也脱掉了衣服下池子玩,小时候父亲带着我一起来这里抓过龙虾。所以我们几个都是轻车熟路的,但是汗青却不愿意下来。这个我们倒是没有逼他,毕竟水沟里面的特别脏什么东西都有。人家是重点初中的学生,可能这样的活动不符合他的身份吧。
他拿着一根小木棍,用一根绳子绑在上面,绳子的另外一端绑着一个青蛙腿,这样可以钓龙虾。虽然这样的方法比摸龙虾慢十倍,但是好歹也算是能捉到一两只。
我们在水沟里面一直摸到了中午,桶里面也装着不少龙虾了。李黔告诉我们,龙虾生活在这样的泥地里面,我们养一两天是没用的,养时间长了还容易死。所以我们打算回去洗洗干净就开吃,朱天宝和李黔都提出要搞两瓶啤酒意思意思,但是我和汗青都是不喜欢喝酒的人。
李黔和朱天宝很快就把龙虾弄好了准备下锅了,我和汗青到阿勒家里买了两瓶啤酒给他们。路上还讨论着我们两个为什么不喜欢喝酒,还顺便聊了两句互相喜欢的姑娘。
说到这的时候,我把手机掏出来看了一眼。想看看为什么王琦怎么到现在还没起床,可是翻来翻去。我好像是找不到王琦了,我把手机递给了汗青。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弄了什么东西把王琦放到别的地方去了,可是汗青告诉我,王琦应该是把我删掉了。
那个时候,我有点懵,没搞懂情况。李黔弄好了一大锅的香辣龙虾,汗青当时没有告诉他们刚刚发生的事情,我也没说。只是在他们吃龙虾的时候,我一个人默默地喝完了一瓶啤酒。我的身体应该是慢慢开始能够承受酒精了,一瓶啤酒下肚我只是觉得稍微有一头晕。在几年前,舅公给了我一碗啤酒喝下去,我就在床上躺了很久了。
朱天宝和汗青走了,我把事情告诉了李黔。李黔告诉我按照最近王琦对我的表现,她应该是把我给摔了。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这么做,我没有做任何事情惹到她了,也没有把我们的事情告诉了老师。
李黔告诉我,其实在一段感情里你如果是卑微的形象,那么最后被抛弃的那一个一定是自己。我告诉李黔,我真的很喜欢她,喜欢她的样子,喜欢她的每一个动作。她好像不管是在干什么,都那样好看。可是李黔告诉我,感情这个东西就是这样的。付出了多少不一定会收获多少的回报,或许你的付出在人家眼里根本就不值得一提。
我没说什么,在感情这方面,我什么也不懂,就算再过几十年,我也不敢说自己真的明白。
我回到了大院,问太婆咬了两百块钱。太婆平时是不会给我这么多钱的,但是之前奶奶在她那里放了两百块钱,说是留给我的。所以我就拿了过来,拉着李黔到街上买了点酒喝鸭脖。好像是一瓶白葡萄酒和一瓶红葡萄酒,还有一书包的啤酒。
这是我人生当中第一次喝到酩酊大醉,但是这一场醉我没有忘记,可能以后也没法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