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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着你。”
他诧异地扬起脸,闪烁的眸光中是惊喜,我微笑着,这微笑是发自内心的,没有同情,没有杂念,而是对朋友绽放的微笑。
“我们是朋友。”我说,离歌眼神闪烁了一下,有分疑惑,有分懵懂,还有分后悔。
或许,离歌真的不懂情,但是,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告诉他何为亲情,这是我能给他的,如同亲人一般的关怀。或许,在这异世,在我寂寞无所依靠的时候,我将这个可怜的离歌,当做了自己的亲人。
经过我的建议,离歌拿来了人皮面具,所以当我和离歌站在玄明玉面前的时候,玄明玉没有认出我是何人。他的双目中透着深深的不解,看得出,他很想从离歌那里得到关于我的答案,可是碍于君临鹤众人的存在,便收回停留在我身上过久的目光。
从君临鹤对玄明玉的态度不难看出玄明玉的地位或是辈分高于君临鹤,所以玄明玉让君临鹤带走我和离歌的时候,他没有问任何原因。
阳光从那飘渺的山峰之间而来,照亮了整个天元宫,从此处俯视下去,似乎还有一段很长,很崎岖的山路,或许山下,就是我新的天地,也是我又一次人生。
鬼叔消失后,再没有出现,他最后那句话还是没有说完,心里始终因为冰魄的存在而忐忑不安,可是见自己身强力壮,便也试着忘记它的存在。
“小离。”远远地跟在君临鹤的身后,我轻声问离歌,“你知道人吃了冰魄会如何?”
离歌在帏帽下摇了摇头,我轻叹:“连你也不知道啊……”
“不过,小舒的身体没有以前暖和了。”离歌淡淡的话语飘入了我的耳朵,这句话歧义非浅呐,如果这话不是从离歌嘴里吐出,而是轩辕逸飞或是南宫秋的话,那就完全是另一个意思了。
我在白纱下皱脸,离歌的意思是说我体温下降,可是我自己却毫无感觉,不管了,反正那玩意是宝物,吞了应该不会死。
回头再次遥望隐藏在云雾之后的天露溶洞,静静地,看了许久,然后,我深吸一口气,浑身轻松地笑着再次上路。
那天心情好地在群里放雷的照片,哇卡卡卡,雷倒一片,哪天再放本教主雷照片。
正文 第四集 第十一章 远尘和狐狸
京城依如往日的繁闹,灼灼的骄阳晒黑了人的皮肤,酷暑接近尾声,天气就变得更加燥热。摩肩接踵间,总是时不时闻到各种各样的汗臭,狐臭,让人作呕。
好在这个世界信道,所以老百姓对天机宫的人颇为敬畏,君临鹤走在前面,身边的人自然而然会尽量避让。
看着君临鹤身后的两个女真人,我无限遐想,一个男人,带着两个女人。天机宫里男女混居啊。
太不纯洁了,鄙视一下自己。对这些清心寡欲,一心求仙的人应该敬重。然而,在我严肃不到五秒钟后,我又忍不住往男女同居一宫的方向去YY了。哎,本人中毒已深,已无药可解。
今天很奇怪,比以往更热闹。到了晌午,君临鹤带着我们去茶楼小憩。
小儿上了茶,我就把帏帽取下,君临鹤白纱下的脸侧了侧,我奇怪地看他和他的女师妹,他们都不摘帽。对了,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也是头戴帏帽的,直到贾铭凯的寿宴,他才算是给贾铭凯面子露了一下庐山真面目,当即,倾倒全场。
君临鹤莫不做声地再次转回脸,估计由我去了,毕竟我不是真的天机宫的人。可是,他们这样戴着帽子吃饭不麻烦吗?好好奇哦。
离歌也取下了帽子,我和离歌都戴着人皮面具。长相算是一般,就是扔到人堆里认不出的那种。
看着离歌,我便忍不住将他和君临鹤比较。说离歌是天下第一美男,我并不同意。因为论美,南宫秋更甚一筹。但他们的美也是各有千秋,只是我偏好南宫那一口。
或许,当初那个隐居在鬼哭谷,不沾半点红尘地那个离歌会吸引我,清净纯善的气质出尘脱俗,相信风雪音也是因此而着迷。
君临鹤的美是雌雄莫辩,这也是我在上面看见过的唯一一个“不男不女”的男人,当然。论样貌是远远不及下面那个雷神了,可在凡间,君临鹤也属极品。收集美男自然是按特色而收,否则再美,也会容易被人忘记。
例如南宫秋地妖孽,轩辕逸飞的双面,后弦的可爱,珊珊的浪荡,紫宸的刻板,远尘的淡定。离歌的冷傲,玄明玉的阴暗还有这君临鹤地“雌雄”合体,都让人印象深刻。
“咣----咣----”忽然,楼下传来鸣锣开道的声音。我好奇地往下张望,确切的说,这一桌人,只有我一个好奇往下张望。只见一顶花轿远远而来,瞬间,我忍不住笑了,咬着筷子乐滋滋地看,
这世界果然缺了谁都不会停。看。百花宫新的花魁出炉了,不是别人,正是当初照顾我的月月。每一个花魁游街都会有一块花牌走在队列的最前面,那块红色的花牌上,用金箔贴了三个大字:花月月。
嘿,连妈妈果然懒。所有花魁都姓花。哪天再来一个花叉叉。
“走吧。”
走?在我回头的时候。君临鹤他们已经起身,不会吧。我都没吃饱呢,他们也太雷厉风行了吧。再加上这批人都是修真者,荤腥不沾,今天可以说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以来吃地最朴素的一顿。不是说道士可以吃荤的吗?真是地。算了,既然吃别人的就忍了。
离歌将桌上的馒头包了包,放在了行囊中。然后将糕点小心地放在绸帕上,托在手中:“小舒,给。”离歌手托糕点,他知道我光顾着看热闹没怎么吃饭。
“谢谢。”我拿了一块,离歌就将糕点包好,小心地拿着,似乎准备随时喂我。
就在这时,楼道口上来了两人,一人身穿银灰长袍,身背墨绿色行囊,长发一把束起放在右侧的胸前,手提长剑,神态淡漠地走在前头。
他身后地男子身穿花袍,白色的底,彩色的小碎花。漆黑闪亮的长发垂挂双肩,齐眉束起一束,额前刘
陪着你。”
他诧异地扬起脸,闪烁的眸光中是惊喜,我微笑着,这微笑是发自内心的,没有同情,没有杂念,而是对朋友绽放的微笑。
“我们是朋友。”我说,离歌眼神闪烁了一下,有分疑惑,有分懵懂,还有分后悔。
或许,离歌真的不懂情,但是,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会告诉他何为亲情,这是我能给他的,如同亲人一般的关怀。或许,在这异世,在我寂寞无所依靠的时候,我将这个可怜的离歌,当做了自己的亲人。
经过我的建议,离歌拿来了人皮面具,所以当我和离歌站在玄明玉面前的时候,玄明玉没有认出我是何人。他的双目中透着深深的不解,看得出,他很想从离歌那里得到关于我的答案,可是碍于君临鹤众人的存在,便收回停留在我身上过久的目光。
从君临鹤对玄明玉的态度不难看出玄明玉的地位或是辈分高于君临鹤,所以玄明玉让君临鹤带走我和离歌的时候,他没有问任何原因。
阳光从那飘渺的山峰之间而来,照亮了整个天元宫,从此处俯视下去,似乎还有一段很长,很崎岖的山路,或许山下,就是我新的天地,也是我又一次人生。
鬼叔消失后,再没有出现,他最后那句话还是没有说完,心里始终因为冰魄的存在而忐忑不安,可是见自己身强力壮,便也试着忘记它的存在。
“小离。”远远地跟在君临鹤的身后,我轻声问离歌,“你知道人吃了冰魄会如何?”
离歌在帏帽下摇了摇头,我轻叹:“连你也不知道啊……”
“不过,小舒的身体没有以前暖和了。”离歌淡淡的话语飘入了我的耳朵,这句话歧义非浅呐,如果这话不是从离歌嘴里吐出,而是轩辕逸飞或是南宫秋的话,那就完全是另一个意思了。
我在白纱下皱脸,离歌的意思是说我体温下降,可是我自己却毫无感觉,不管了,反正那玩意是宝物,吞了应该不会死。
回头再次遥望隐藏在云雾之后的天露溶洞,静静地,看了许久,然后,我深吸一口气,浑身轻松地笑着再次上路。
那天心情好地在群里放雷的照片,哇卡卡卡,雷倒一片,哪天再放本教主雷照片。
正文 第四集 第十一章 远尘和狐狸
京城依如往日的繁闹,灼灼的骄阳晒黑了人的皮肤,酷暑接近尾声,天气就变得更加燥热。摩肩接踵间,总是时不时闻到各种各样的汗臭,狐臭,让人作呕。
好在这个世界信道,所以老百姓对天机宫的人颇为敬畏,君临鹤走在前面,身边的人自然而然会尽量避让。
看着君临鹤身后的两个女真人,我无限遐想,一个男人,带着两个女人。天机宫里男女混居啊。
太不纯洁了,鄙视一下自己。对这些清心寡欲,一心求仙的人应该敬重。然而,在我严肃不到五秒钟后,我又忍不住往男女同居一宫的方向去YY了。哎,本人中毒已深,已无药可解。
今天很奇怪,比以往更热闹。到了晌午,君临鹤带着我们去茶楼小憩。
小儿上了茶,我就把帏帽取下,君临鹤白纱下的脸侧了侧,我奇怪地看他和他的女师妹,他们都不摘帽。对了,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也是头戴帏帽的,直到贾铭凯的寿宴,他才算是给贾铭凯面子露了一下庐山真面目,当即,倾倒全场。
君临鹤莫不做声地再次转回脸,估计由我去了,毕竟我不是真的天机宫的人。可是,他们这样戴着帽子吃饭不麻烦吗?好好奇哦。
离歌也取下了帽子,我和离歌都戴着人皮面具。长相算是一般,就是扔到人堆里认不出的那种。
看着离歌,我便忍不住将他和君临鹤比较。说离歌是天下第一美男,我并不同意。因为论美,南宫秋更甚一筹。但他们的美也是各有千秋,只是我偏好南宫那一口。
或许,当初那个隐居在鬼哭谷,不沾半点红尘地那个离歌会吸引我,清净纯善的气质出尘脱俗,相信风雪音也是因此而着迷。
君临鹤的美是雌雄莫辩,这也是我在上面看见过的唯一一个“不男不女”的男人,当然。论样貌是远远不及下面那个雷神了,可在凡间,君临鹤也属极品。收集美男自然是按特色而收,否则再美,也会容易被人忘记。
例如南宫秋地妖孽,轩辕逸飞的双面,后弦的可爱,珊珊的浪荡,紫宸的刻板,远尘的淡定。离歌的冷傲,玄明玉的阴暗还有这君临鹤地“雌雄”合体,都让人印象深刻。
“咣----咣----”忽然,楼下传来鸣锣开道的声音。我好奇地往下张望,确切的说,这一桌人,只有我一个好奇往下张望。只见一顶花轿远远而来,瞬间,我忍不住笑了,咬着筷子乐滋滋地看,
这世界果然缺了谁都不会停。看。百花宫新的花魁出炉了,不是别人,正是当初照顾我的月月。每一个花魁游街都会有一块花牌走在队列的最前面,那块红色的花牌上,用金箔贴了三个大字:花月月。
嘿,连妈妈果然懒。所有花魁都姓花。哪天再来一个花叉叉。
“走吧。”
走?在我回头的时候。君临鹤他们已经起身,不会吧。我都没吃饱呢,他们也太雷厉风行了吧。再加上这批人都是修真者,荤腥不沾,今天可以说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以来吃地最朴素的一顿。不是说道士可以吃荤的吗?真是地。算了,既然吃别人的就忍了。
离歌将桌上的馒头包了包,放在了行囊中。然后将糕点小心地放在绸帕上,托在手中:“小舒,给。”离歌手托糕点,他知道我光顾着看热闹没怎么吃饭。
“谢谢。”我拿了一块,离歌就将糕点包好,小心地拿着,似乎准备随时喂我。
就在这时,楼道口上来了两人,一人身穿银灰长袍,身背墨绿色行囊,长发一把束起放在右侧的胸前,手提长剑,神态淡漠地走在前头。
他身后地男子身穿花袍,白色的底,彩色的小碎花。漆黑闪亮的长发垂挂双肩,齐眉束起一束,额前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