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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周一帆把鱼接走,手起刀落,干净利落地把鱼杀好洗干净,串在树枝上准备烤,薛凝很好奇:“你做得很熟练。”
“在家经常做。”
“真是好男人。”薛凝毫不吝啬地夸奖,周一帆耳朵微红,飞快移开了目光。
出人预料的,晚饭竟然吃得十分愉快,大家对于野人做着种种猜测,薛凝先说:“之前在路上吓唬我们的,是不是都是那个小孩子?”
“我觉得很像。”
“他为什么要来骚扰我们?”
“好玩吧。”叶老头笑着说,“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大概没有什么恶意,但是却不知道会对我们有什么伤害。”
他说着说着,却注意到了仇英子面上不同寻常的神色:“英子?”
仇英子从回来就心事重重的样子,她听见叶老头的问话,犹豫了一下,才说:“不,没什么。”
叶老头心中的怀疑更盛,不过他尊重仇英子的选择,并没有多问。
学生们接二连三犯了困,虽然拾柴点了火堆,但是没有任何御寒衣的情况下在森林里过夜,还是很冷的:“大家都挤一挤睡吧。”
于是就出现了男生一堆,女生一堆挤在一起睡觉的场面,明薇盘腿坐在顾朗旁边,对他晃了晃手里的酒瓶。
他立刻就笑了:“你居然还带酒过来?”
“喝不喝,少废话。”
顾朗虽说不算酒痴,却也对好酒钟情,当下也不多话,接过酒瓶喝了一口,辛辣的滋味入喉,爽快极了:“好酒。”
他把酒瓶递回给明薇,她亦接过来喝了一口,第一口入喉,她面上便升起两团红晕,要知道这瓶酒虽然不多,但醇厚烈性,一小口便足以让人如痴如醉,酒意上涌。
两个人背靠着背说着闲话,明薇先道:“人对科技文明实在是越来越依赖了,我敢打赌在今天之前,他们从没有想过不带任何户外设备就在这里过夜。”
“这也算难以避免的事情,社会总是在不断进步。”
她反驳:“进步,你觉得科技进步就算是文明进步吗?”
顾朗长长一叹,没有回答,如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电子数码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太快,可是这并不表示社会的文明程度有所增加,人类社会依旧充满着各式各样的丑恶,从封建社会就开始存在,到今日也不曾消退。
那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劣根性。
明薇喝了一口酒下肚:“算了,不说这样扫兴的话了,这次的事情有点意思,就是不知道她会带我们去哪里,该不会打算带到她老巢里去,给人结婚生小孩吧?”
她越想越觉得有可能,似模似样点了点头:“对,肯定是看你身强力壮好生养。”
顾朗终于气不过,掐她的脸:“你这张嘴也太毒了吧,啊,当心你才被野人掳走,要你留下来繁衍后代。”
“大不了同归于尽。”她皱了皱鼻子,大为嫌弃,“我不喜欢那么粗犷原始的。”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明薇想了想,竟然十分怅然地叹了口气:“我喜欢他拥抱我的时候,我心跳如雷,面红耳赤,一刹那的时间就能决定从今往后与他浪迹天涯,醉生梦死。”
顾朗原本想评价一句不实际,但是转念一想,对于旁人来说不实际,对她来说却也未必,明大小姐十辈子都不愁吃喝玩乐,她所有的心思都可以放在感情上,未尝不可。
对她而言,这并不是一个太过分的标准。
“始终没有找到吗?”
“始终没有。”
“为什么?”
“不知道,就好像唐黎,我和他在夜晚的丛林里数星星,他和我讲巫术,讲灵魂,可是……”
可是那一天,唐黎要过来亲吻她,她却鬼使神差地躲开了,后来她一直想为什么会这样,唐黎是她遇见的最出色的伴侣,在他身边,她无时无刻不在欢笑,他太懂得讨人欢心了,而且长得还那么英俊风流,更不必说,他实际上的身份是巫师之王,对于神秘莫测的巫术有极高的造诣,在东南亚一带有非常大的影响力。
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他对她那么好。
明薇询问顾朗:“你觉得我应该和他在一起吗?”
顾朗沉默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半晌低低道:“小金鱼,我不知道,这种事情,你应该问你自己。”
而明薇自己当然也没有答案,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沉默了下去,直到顾朗见她困倦地打了个哈欠,才说:“过来睡吧,靠我身上。”
明薇从不和他客气,枕在他腿上睡觉,顾朗把外套脱下来盖在她身上,明薇仿佛是有感而发地说了句:“唉,你现在对我那么好,可是迟早有一天,你会对别人对我更好。”
顾朗拍了拍她的手背:“八字还没一撇,你急什么,说不定是你先撇下我逍遥快活去了。”
她居然也没否认,反而理直气壮地点点头:“你是男生,你就吃点亏,等我找到归宿了你再找吧,男人四十还一枝花,女人过了三十就不值钱了。”
顾朗啼笑皆非:“说你什么好呢,嗯?”
明薇闭上眼睛没回答,像是睡着了。顾朗替她把散落在颊边的碎发拨开,电光火石间,想起那天在黑夜里的那个吻。
那时他情难自禁,若不是当时突然一声尖叫,他都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但是无论他怎么想,最好都不要想下去了。
但是就像明薇所希望的那样,他会看着她找到归宿,幸福快乐,他才能转身放手。
不过,在有另一个人从他手里把她接过去之前,他会一直在,一直一直在。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大概会有点长,之后的展开你们肯定猜不到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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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周一帆把鱼接走,手起刀落,干净利落地把鱼杀好洗干净,串在树枝上准备烤,薛凝很好奇:“你做得很熟练。”
“在家经常做。”
“真是好男人。”薛凝毫不吝啬地夸奖,周一帆耳朵微红,飞快移开了目光。
出人预料的,晚饭竟然吃得十分愉快,大家对于野人做着种种猜测,薛凝先说:“之前在路上吓唬我们的,是不是都是那个小孩子?”
“我觉得很像。”
“他为什么要来骚扰我们?”
“好玩吧。”叶老头笑着说,“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大概没有什么恶意,但是却不知道会对我们有什么伤害。”
他说着说着,却注意到了仇英子面上不同寻常的神色:“英子?”
仇英子从回来就心事重重的样子,她听见叶老头的问话,犹豫了一下,才说:“不,没什么。”
叶老头心中的怀疑更盛,不过他尊重仇英子的选择,并没有多问。
学生们接二连三犯了困,虽然拾柴点了火堆,但是没有任何御寒衣的情况下在森林里过夜,还是很冷的:“大家都挤一挤睡吧。”
于是就出现了男生一堆,女生一堆挤在一起睡觉的场面,明薇盘腿坐在顾朗旁边,对他晃了晃手里的酒瓶。
他立刻就笑了:“你居然还带酒过来?”
“喝不喝,少废话。”
顾朗虽说不算酒痴,却也对好酒钟情,当下也不多话,接过酒瓶喝了一口,辛辣的滋味入喉,爽快极了:“好酒。”
他把酒瓶递回给明薇,她亦接过来喝了一口,第一口入喉,她面上便升起两团红晕,要知道这瓶酒虽然不多,但醇厚烈性,一小口便足以让人如痴如醉,酒意上涌。
两个人背靠着背说着闲话,明薇先道:“人对科技文明实在是越来越依赖了,我敢打赌在今天之前,他们从没有想过不带任何户外设备就在这里过夜。”
“这也算难以避免的事情,社会总是在不断进步。”
她反驳:“进步,你觉得科技进步就算是文明进步吗?”
顾朗长长一叹,没有回答,如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电子数码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太快,可是这并不表示社会的文明程度有所增加,人类社会依旧充满着各式各样的丑恶,从封建社会就开始存在,到今日也不曾消退。
那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劣根性。
明薇喝了一口酒下肚:“算了,不说这样扫兴的话了,这次的事情有点意思,就是不知道她会带我们去哪里,该不会打算带到她老巢里去,给人结婚生小孩吧?”
她越想越觉得有可能,似模似样点了点头:“对,肯定是看你身强力壮好生养。”
顾朗终于气不过,掐她的脸:“你这张嘴也太毒了吧,啊,当心你才被野人掳走,要你留下来繁衍后代。”
“大不了同归于尽。”她皱了皱鼻子,大为嫌弃,“我不喜欢那么粗犷原始的。”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明薇想了想,竟然十分怅然地叹了口气:“我喜欢他拥抱我的时候,我心跳如雷,面红耳赤,一刹那的时间就能决定从今往后与他浪迹天涯,醉生梦死。”
顾朗原本想评价一句不实际,但是转念一想,对于旁人来说不实际,对她来说却也未必,明大小姐十辈子都不愁吃喝玩乐,她所有的心思都可以放在感情上,未尝不可。
对她而言,这并不是一个太过分的标准。
“始终没有找到吗?”
“始终没有。”
“为什么?”
“不知道,就好像唐黎,我和他在夜晚的丛林里数星星,他和我讲巫术,讲灵魂,可是……”
可是那一天,唐黎要过来亲吻她,她却鬼使神差地躲开了,后来她一直想为什么会这样,唐黎是她遇见的最出色的伴侣,在他身边,她无时无刻不在欢笑,他太懂得讨人欢心了,而且长得还那么英俊风流,更不必说,他实际上的身份是巫师之王,对于神秘莫测的巫术有极高的造诣,在东南亚一带有非常大的影响力。
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他对她那么好。
明薇询问顾朗:“你觉得我应该和他在一起吗?”
顾朗沉默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半晌低低道:“小金鱼,我不知道,这种事情,你应该问你自己。”
而明薇自己当然也没有答案,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沉默了下去,直到顾朗见她困倦地打了个哈欠,才说:“过来睡吧,靠我身上。”
明薇从不和他客气,枕在他腿上睡觉,顾朗把外套脱下来盖在她身上,明薇仿佛是有感而发地说了句:“唉,你现在对我那么好,可是迟早有一天,你会对别人对我更好。”
顾朗拍了拍她的手背:“八字还没一撇,你急什么,说不定是你先撇下我逍遥快活去了。”
她居然也没否认,反而理直气壮地点点头:“你是男生,你就吃点亏,等我找到归宿了你再找吧,男人四十还一枝花,女人过了三十就不值钱了。”
顾朗啼笑皆非:“说你什么好呢,嗯?”
明薇闭上眼睛没回答,像是睡着了。顾朗替她把散落在颊边的碎发拨开,电光火石间,想起那天在黑夜里的那个吻。
那时他情难自禁,若不是当时突然一声尖叫,他都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但是无论他怎么想,最好都不要想下去了。
但是就像明薇所希望的那样,他会看着她找到归宿,幸福快乐,他才能转身放手。
不过,在有另一个人从他手里把她接过去之前,他会一直在,一直一直在。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大概会有点长,之后的展开你们肯定猜不到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