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狙击!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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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进昂首阔步走出大门,心中快意之极,痛殴坏人的快感,没有经历过的人是绝对体验不到的。●⌒,
正神清气爽的当儿,叶进丝毫没有察觉到,一杆漆黑的枪管正探头探脑的从百米外的窗口伸出来,瞄着叶进的脑袋,想把他的脑袋爆开,让艳红的鲜血和皎白的脑浆绽放美丽的花朵儿。
狙击手是一个身穿黑衣的中年男子,长得很平实,是丢进人群里就看不见那种人,但这种人却最适合干杀手这个职业。
普通的人,不高调也不低调,既不扮猪吃虎,也不可以装逼,但普通的面容下,隐藏着最炙烈的杀机。
中年杀手舔了舔嘴唇,他似乎闻到了鲜血的甜味和脑髓的清香,手指缓缓向扳机摸去,安装了消声器的狙击枪就要喷出死亡的火舌,把那个屡次挑衅青龙帮威严的家伙射爆。
然而,中年杀手毕竟未能达到杀手的最高境界,在开枪之前,他还能勉强控制住杀气,开枪的刹那,他心中的杀机攀升到最浓烈之时,杀气再也控制不住的外泄,顿时就被叶进察觉到了。
叶进的精神力是普通人的四倍,第六感格外敏锐,虽然还远未达到“至诚之道可前知”的无上境界,但敌人杀机稍露,百米之内,绝对瞒不过他的感知。
强烈的危机感涌上心头,叶进无暇思考,身躯本能的向一旁急闪。嘭,炽热的弹头把叶进刚才站的水泥地面石屑横飞,被打出一个拇指大的洞。
“当年鏖战急,弹洞前村壁。”
这话多么雄壮,让人一阅便觉金戈铁马之气扑面而来。但是,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知道太祖能写出这句诗,拥有一颗多么巨大的豪胆。
试想一下,在炮声轰震如雷,子弹满天乱飞,遍地残肢断臂的血肉战场,普通人早被吓尿了,战场的记忆多半会成为他们的噩梦,哪还有闲情逸致回思战火吟诗作赋?
叶进虽然不是普通人,却也很是吃了一惊。
叶进的经历很不平凡,且不说获得青铜古镜,随意穿梭时空这么魔幻的事情,在隋末,他就和秦琼、单雄信这样的猛将兄pk过,单人匹马斩杀上百盗贼,吊打青龙帮数十名混混……
可以说,叶进已经算是身经百战的猛男了。但,面对现代社会的热武器,尤其是大狙这种威力爆炸的枪中***男,叶进还真没亲自尝试过。
大狙的威力不是盖的,叶进毫不怀疑,这一杆打鸟枪轰在自己身上,定会把自己娇嫩的皮肤打得皮开肉绽。
叶进是个男人,但他一样在意自己的皮肤,再拥有小强般的恢复能力之前,能不受伤最好不受伤。除了受虐狂,没人想受伤。
所以,他动了,就像一头发情的野马,迈开大步,快捷无论的向狙击手所在之地扑杀过去。叶进的身体没有半秒停留,沿着一条不规则的折线快速移动,让狙击手无法锁定他的位置。
狙击手显然十分自信,此人不仅胯下的枪法精熟无比,夜驭五女不在话下,手上的枪术更是出神入化,两百米外打人都不带瞄准的,而且百发百中。
既然有大狙,又有瞄准镜,他完全可以在三百米外打爆叶进的脑袋,却偏偏选择在百米之外开枪,当然不是因为他脑残,而是因为百米外的那个天台,实在是几百米内最好潜伏的地方。
见叶进旋风般扑杀而来,杀手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如暴雨洗过的旭日,给人一种干净温暖之感。这个杀手不太冷。
杀手不太冷,但叶进心中却是杀机凛然,森寒如冰。他现在想做的,是把那个随地擦枪做火的不道德的家伙揍扁了,然后把他的脑袋拧下来当夜壶。
人头下酒,似乎血腥了些,但用来装盛龙尿是再合适不过了。为啥是龙尿?因为叶进是个要当皇帝的男人。
既然拥有了青铜古镜这种牛皮哄哄的金手指,如果不过点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帝皇生活,岂不是亏大发了?
叶进能把现代社会一切可移动的事物带到其他位面,因此,对他而言,称霸古代任何一个朝代,都不会是一件难事。
所以,叶进的尿当然就是龙尿... -->>
叶进昂首阔步走出大门,心中快意之极,痛殴坏人的快感,没有经历过的人是绝对体验不到的。●⌒,
正神清气爽的当儿,叶进丝毫没有察觉到,一杆漆黑的枪管正探头探脑的从百米外的窗口伸出来,瞄着叶进的脑袋,想把他的脑袋爆开,让艳红的鲜血和皎白的脑浆绽放美丽的花朵儿。
狙击手是一个身穿黑衣的中年男子,长得很平实,是丢进人群里就看不见那种人,但这种人却最适合干杀手这个职业。
普通的人,不高调也不低调,既不扮猪吃虎,也不可以装逼,但普通的面容下,隐藏着最炙烈的杀机。
中年杀手舔了舔嘴唇,他似乎闻到了鲜血的甜味和脑髓的清香,手指缓缓向扳机摸去,安装了消声器的狙击枪就要喷出死亡的火舌,把那个屡次挑衅青龙帮威严的家伙射爆。
然而,中年杀手毕竟未能达到杀手的最高境界,在开枪之前,他还能勉强控制住杀气,开枪的刹那,他心中的杀机攀升到最浓烈之时,杀气再也控制不住的外泄,顿时就被叶进察觉到了。
叶进的精神力是普通人的四倍,第六感格外敏锐,虽然还远未达到“至诚之道可前知”的无上境界,但敌人杀机稍露,百米之内,绝对瞒不过他的感知。
强烈的危机感涌上心头,叶进无暇思考,身躯本能的向一旁急闪。嘭,炽热的弹头把叶进刚才站的水泥地面石屑横飞,被打出一个拇指大的洞。
“当年鏖战急,弹洞前村壁。”
这话多么雄壮,让人一阅便觉金戈铁马之气扑面而来。但是,只有身临其境的人,才知道太祖能写出这句诗,拥有一颗多么巨大的豪胆。
试想一下,在炮声轰震如雷,子弹满天乱飞,遍地残肢断臂的血肉战场,普通人早被吓尿了,战场的记忆多半会成为他们的噩梦,哪还有闲情逸致回思战火吟诗作赋?
叶进虽然不是普通人,却也很是吃了一惊。
叶进的经历很不平凡,且不说获得青铜古镜,随意穿梭时空这么魔幻的事情,在隋末,他就和秦琼、单雄信这样的猛将兄pk过,单人匹马斩杀上百盗贼,吊打青龙帮数十名混混……
可以说,叶进已经算是身经百战的猛男了。但,面对现代社会的热武器,尤其是大狙这种威力爆炸的枪中***男,叶进还真没亲自尝试过。
大狙的威力不是盖的,叶进毫不怀疑,这一杆打鸟枪轰在自己身上,定会把自己娇嫩的皮肤打得皮开肉绽。
叶进是个男人,但他一样在意自己的皮肤,再拥有小强般的恢复能力之前,能不受伤最好不受伤。除了受虐狂,没人想受伤。
所以,他动了,就像一头发情的野马,迈开大步,快捷无论的向狙击手所在之地扑杀过去。叶进的身体没有半秒停留,沿着一条不规则的折线快速移动,让狙击手无法锁定他的位置。
狙击手显然十分自信,此人不仅胯下的枪法精熟无比,夜驭五女不在话下,手上的枪术更是出神入化,两百米外打人都不带瞄准的,而且百发百中。
既然有大狙,又有瞄准镜,他完全可以在三百米外打爆叶进的脑袋,却偏偏选择在百米之外开枪,当然不是因为他脑残,而是因为百米外的那个天台,实在是几百米内最好潜伏的地方。
见叶进旋风般扑杀而来,杀手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容,如暴雨洗过的旭日,给人一种干净温暖之感。这个杀手不太冷。
杀手不太冷,但叶进心中却是杀机凛然,森寒如冰。他现在想做的,是把那个随地擦枪做火的不道德的家伙揍扁了,然后把他的脑袋拧下来当夜壶。
人头下酒,似乎血腥了些,但用来装盛龙尿是再合适不过了。为啥是龙尿?因为叶进是个要当皇帝的男人。
既然拥有了青铜古镜这种牛皮哄哄的金手指,如果不过点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帝皇生活,岂不是亏大发了?
叶进能把现代社会一切可移动的事物带到其他位面,因此,对他而言,称霸古代任何一个朝代,都不会是一件难事。
所以,叶进的尿当然就是龙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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