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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浓炙,目光所及之处,尽是灼人的黄沙。
这里是沙漠,贫瘠、荒凉,更是几乎不见绿洲。
叶天歌就在这地方缓步行着。
他背上负了一把剑,腰间系一个水囊,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水囊里的水将要见底,短时间内,想找到补给水源的地方是不可能的,他却并不着急,反而哼起一段野调子来:
“世人皆醉,世人皆浊。
凡生庸庸,我为一客。”
反反复复哼了一会儿,他打开水囊,将最后一点水吞尽腹中。
空水囊被他丢在了一边,剑还在背上负着,他抽出那把剑,随手比划起来。
剑是好剑,兵器谱排行第二的侵光剑。
排行第一的结绿早已失踪,虽然侵光为第二,却早已被默认为第一。
叶天歌自己也这么认为。
他今年二十七岁,剑术却达到了一个前无古人的境界。应该说,十年前他已达到这个境界。
他一直在寻找对手。
只是,找不到。
除了剑术卓绝的剑客这一身份之外,他同时又是一位惯于浪迹花丛的风流人,他自然也爱饮酒。
于是他某次醉酒之后,便自然而然地说出那句,“天下无剑。”
天下岂会真的无剑,他叶天歌的意思不过是,在他眼中,天下已无剑,于剑术之上,已无人再是他的对手。
他的剑术能达到此种境界,也不能否认他是一位剑痴。
没有对手,这对他的打击太大。
是以他一连十年,都在剑术上毫无进境。虽然在外人看来,他更强,更快,更难打败了。
只是他自己知道,他的剑境依旧停留在十年前。
他懊恼,于是更沉溺于风月。他放松了警惕,所以不知不觉间,就被妙花毒娘给诳到了这种鬼地方来。
更要命的是,他刚刚饮完了最后一口水,而这个见鬼的沙漠,看起来仍旧无边无际。
叶天歌其实已经在这里走了三天了。
三天里他只有那一水囊的水。
他不想放弃,可是他现在确实也懒得动。于是他把剑又置于原处,自己则蹲到了水囊一边。
水囊是牛皮制的,上面还镂了花纹。
叶天歌可并不是在欣赏它,他只是在想,这玩意儿能不能吃。
苦思半天,他皱皱眉,得出一个结论:
这玩意儿能吃,但是他吃不下去。
就在这时他听见一声欢快的笑,很轻很轻,却无端勾人心魂。
叶天歌转头,就看到一位穿着缎青长衫的男子,那男子骑着一匹纯白的马,极有兴致地盯着他。
叶天歌怔了一下,倒不是因为他被这男子瞧着,而是因为……那男子太美了。
他混迹花丛这许些年,却没见过一位美人能如他一般美。
不过是普通着装,偏偏就给人惊艳之感,他绞尽脑汁,才想到一句形容——那是明月般的人。
清柔,疏离,高高在上,又平易近人。
他此刻也没去想为什么那男子骑着马来到他身后,他竟一点声音也没听到,他回过神来,只是朝着男子走去。
到走到男子身边,他突然歪着头笑起来,软软地伸出手,递向那男子,他的声音也变得软软的,甚至,有几分诱惑的成分在里面,“载我一程?”
男子顺势拉住他的手,将他拽上马来。
白色的马觉察到自家主人的动作,跺了跺蹄子,似乎极其不满。
那男子摸了摸马头,示意安抚,只是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叶天歌身上。
叶天歌感觉倦了,他已经连续三天没有睡觉。
他本是极猜疑别人的性子,绝不肯将信任全部交给别人的,更毋须提一个刚刚碰面、还谈不上认识的人。
这一刻却不知怎么了,卸下了所有防备,就在那男子怀里窝着,眼睛半睁半闭,马上就要睡着。
男子凑近他的耳朵,声音十分清澈,“我是方淮,方圆的方,淮南的淮。”
叶天歌无意识地抓住方淮的一片衣襟,依旧软软地开口:“叶天歌,叶天歌的叶,叶天歌的天,叶天歌的歌……”
方淮的唇离他的耳朵更近,几乎已经贴住,他道:“小天,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叶天歌想反驳一句“最好看的就是你自己啦”,却又实在倦得要命,他张张嘴,什么都还没说,就窝在方淮怀里某处酣睡起来。
方淮勾勾唇角,一只手牵着缰绳,一只手揽着叶天歌,驭马而行。
明明无风,那匹白马却像乘风而起,极快地就离开了这片看起来了无边际的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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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浓炙,目光所及之处,尽是灼人的黄沙。
这里是沙漠,贫瘠、荒凉,更是几乎不见绿洲。
叶天歌就在这地方缓步行着。
他背上负了一把剑,腰间系一个水囊,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水囊里的水将要见底,短时间内,想找到补给水源的地方是不可能的,他却并不着急,反而哼起一段野调子来:
“世人皆醉,世人皆浊。
凡生庸庸,我为一客。”
反反复复哼了一会儿,他打开水囊,将最后一点水吞尽腹中。
空水囊被他丢在了一边,剑还在背上负着,他抽出那把剑,随手比划起来。
剑是好剑,兵器谱排行第二的侵光剑。
排行第一的结绿早已失踪,虽然侵光为第二,却早已被默认为第一。
叶天歌自己也这么认为。
他今年二十七岁,剑术却达到了一个前无古人的境界。应该说,十年前他已达到这个境界。
他一直在寻找对手。
只是,找不到。
除了剑术卓绝的剑客这一身份之外,他同时又是一位惯于浪迹花丛的风流人,他自然也爱饮酒。
于是他某次醉酒之后,便自然而然地说出那句,“天下无剑。”
天下岂会真的无剑,他叶天歌的意思不过是,在他眼中,天下已无剑,于剑术之上,已无人再是他的对手。
他的剑术能达到此种境界,也不能否认他是一位剑痴。
没有对手,这对他的打击太大。
是以他一连十年,都在剑术上毫无进境。虽然在外人看来,他更强,更快,更难打败了。
只是他自己知道,他的剑境依旧停留在十年前。
他懊恼,于是更沉溺于风月。他放松了警惕,所以不知不觉间,就被妙花毒娘给诳到了这种鬼地方来。
更要命的是,他刚刚饮完了最后一口水,而这个见鬼的沙漠,看起来仍旧无边无际。
叶天歌其实已经在这里走了三天了。
三天里他只有那一水囊的水。
他不想放弃,可是他现在确实也懒得动。于是他把剑又置于原处,自己则蹲到了水囊一边。
水囊是牛皮制的,上面还镂了花纹。
叶天歌可并不是在欣赏它,他只是在想,这玩意儿能不能吃。
苦思半天,他皱皱眉,得出一个结论:
这玩意儿能吃,但是他吃不下去。
就在这时他听见一声欢快的笑,很轻很轻,却无端勾人心魂。
叶天歌转头,就看到一位穿着缎青长衫的男子,那男子骑着一匹纯白的马,极有兴致地盯着他。
叶天歌怔了一下,倒不是因为他被这男子瞧着,而是因为……那男子太美了。
他混迹花丛这许些年,却没见过一位美人能如他一般美。
不过是普通着装,偏偏就给人惊艳之感,他绞尽脑汁,才想到一句形容——那是明月般的人。
清柔,疏离,高高在上,又平易近人。
他此刻也没去想为什么那男子骑着马来到他身后,他竟一点声音也没听到,他回过神来,只是朝着男子走去。
到走到男子身边,他突然歪着头笑起来,软软地伸出手,递向那男子,他的声音也变得软软的,甚至,有几分诱惑的成分在里面,“载我一程?”
男子顺势拉住他的手,将他拽上马来。
白色的马觉察到自家主人的动作,跺了跺蹄子,似乎极其不满。
那男子摸了摸马头,示意安抚,只是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叶天歌身上。
叶天歌感觉倦了,他已经连续三天没有睡觉。
他本是极猜疑别人的性子,绝不肯将信任全部交给别人的,更毋须提一个刚刚碰面、还谈不上认识的人。
这一刻却不知怎么了,卸下了所有防备,就在那男子怀里窝着,眼睛半睁半闭,马上就要睡着。
男子凑近他的耳朵,声音十分清澈,“我是方淮,方圆的方,淮南的淮。”
叶天歌无意识地抓住方淮的一片衣襟,依旧软软地开口:“叶天歌,叶天歌的叶,叶天歌的天,叶天歌的歌……”
方淮的唇离他的耳朵更近,几乎已经贴住,他道:“小天,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叶天歌想反驳一句“最好看的就是你自己啦”,却又实在倦得要命,他张张嘴,什么都还没说,就窝在方淮怀里某处酣睡起来。
方淮勾勾唇角,一只手牵着缰绳,一只手揽着叶天歌,驭马而行。
明明无风,那匹白马却像乘风而起,极快地就离开了这片看起来了无边际的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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