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傀儡替身,重返格朗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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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不住我。
我让他在这里等着,我去去便回。杂毛小道见拦不动我,破口骂:“你这个傻波伊,现在跑了还能留一条性命,愣着脑壳子跑过去,两个人都死了算球……平时聪明得要死,粘上毛就是一个猴,现在倒是不开窍了。”
我只任由他骂,问他布阵的事情要不要我帮忙?他没好话,说不用,赶紧滚蛋去。
我嘻嘻笑,又自顾自地跟他商量了一会儿,见他浑身软弱无力,又在他的指挥下,用石头、树枝和符纸,在这洞口布置了一个隐匿气息的法阵子。完了之后,我拉着在我屁股后面跑前跑后帮忙的朵朵,指着杂毛小道,说我走了,让她帮着照顾,要万一有什么野兽或者毒虫爬进来,驱赶一下。
朵朵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点头,说好。
我将脖子上的槐木牌摘下来,放在杂毛小道的身边。
没有朵朵的照顾,中了一次降灵攻击的杂毛小道只怕要和昨天夜里自杀的那个日本人一样,陷入被抛弃的孤独境地当中,我走了,也放心不了。见我这样,杂毛小道叹了一口气,说:“得,朵朵都交给我,敢情是在交待身后事了。娘的,你要是不回来,我就把你家娃变成我闺女,叫我爸爸……”
朵朵的眼睛清澈,看着我发愣,待我要走的时候,突然哭了起来,跑到我面前,拉着我的衣角哭,大滴大滴的金豆子就掉了出来,像真的一般。她哭着说:“呜呜,陆左哥哥,你不要朵朵了,你怎么可以不要朵朵啊……哇哇,我很努力的,我给你洗衣服,我天天对着月亮练功,不打瞌睡了,我不要麒麟胎了……不要哇……”
小萝莉突然的情绪让我和杂毛小道都有些措手不及,我蹲下来,好是一顿劝,然后又骂老萧,说这个乌鸦嘴,胡说啥子哟?我只不过是出去一会儿,好好照顾小明叔叔,要是他被蛇吃了,那不但要打你屁股,而且还真的不理你了,不要你了,让你自己一个人去。
朵朵有些婴儿肥的精致小脸上还挂着泪珠,然而却被我吓到了,说好,好,我好好照顾道士叔叔……
这一番又拉又打,总算是将朵朵暂时哄住。我大概等到了六点多,清晨的光线开始明朗起来,摸了摸朵朵滑滑的脸,然后又叮嘱了杂毛小道一番,出了洞口。树上的日本人依然还在,然而身上被鸟啄虫咬,已经血肉模糊了,我路过的时候,看见尸体上密密麻麻布满了蚂蚁,是黑红色的,个头不大。
最开始的一段时间,我走得比较小心,不留痕迹,而穿过最开始的一片林子,我就不再注意脚下了,快速奔走。
没有小妖朵朵的帮助,在丛林中行路其实还是一件比较让人头疼的事情,这里的植物繁衍简直能用畸形来形容,绿意盎然的植物在地上、在路上以及在上空,胡乱地生长着。我找了一根折断的木棍,然后在林中穿梭。有金蚕蛊在附近大范围机动巡逻,倒也不太担心有什么埋伏,偶尔有几条诸如蛇和丛林绿蜥蜴之类的漏网之鱼跑到我面前,也被我一棍打死,嚣张不得多少。
我想说的事情是,撇开了金蚕蛊和朵朵,其实我依旧还是一个让人不敢小觑的家伙。
毕竟,作为本命金蚕蛊的拥有者,所拥有的不光是这么久以来古怪的经历,更多的时候,我享受着金蚕蛊给我带来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好处。而这种好处,才是金蚕蛊之所以被人称作“蛊中之王”,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创造和毁灭,永远都是前者更受人发自内心的尊敬。
错木克村在我所在位置的南方,不属于这条江的流域,而是要翻过几道高山险壑,朝着密林中进发。路程是遥远的,有一种动物行走时踏出来的小路,然而我多数是不敢走,怕有人埋伏,于是更多的时候,我宁愿穿越密林和没有人行过的地方。一路上,我居然还看到了大象。这种憨态可掬的大个子无疑是让我惊喜的,不过我却不敢跟那四头大象、两头小象组成的象群做接触,而是远远地绕了过去。
我长途跋涉了差不多十几个钟头,终于赶在了太阳落山的时候,从西北的方向,来到了错木克村外。
若不是有着金蚕蛊,只怕我根本坚持不了这种高强度的行进。
然后,我远远地看到在错木克中间的平坝子上,燃起了一个火堆,好多人在跳舞,最中间,绑着曾经收留我们住宿过的一家人。
拦不住我。
我让他在这里等着,我去去便回。杂毛小道见拦不动我,破口骂:“你这个傻波伊,现在跑了还能留一条性命,愣着脑壳子跑过去,两个人都死了算球……平时聪明得要死,粘上毛就是一个猴,现在倒是不开窍了。”
我只任由他骂,问他布阵的事情要不要我帮忙?他没好话,说不用,赶紧滚蛋去。
我嘻嘻笑,又自顾自地跟他商量了一会儿,见他浑身软弱无力,又在他的指挥下,用石头、树枝和符纸,在这洞口布置了一个隐匿气息的法阵子。完了之后,我拉着在我屁股后面跑前跑后帮忙的朵朵,指着杂毛小道,说我走了,让她帮着照顾,要万一有什么野兽或者毒虫爬进来,驱赶一下。
朵朵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点头,说好。
我将脖子上的槐木牌摘下来,放在杂毛小道的身边。
没有朵朵的照顾,中了一次降灵攻击的杂毛小道只怕要和昨天夜里自杀的那个日本人一样,陷入被抛弃的孤独境地当中,我走了,也放心不了。见我这样,杂毛小道叹了一口气,说:“得,朵朵都交给我,敢情是在交待身后事了。娘的,你要是不回来,我就把你家娃变成我闺女,叫我爸爸……”
朵朵的眼睛清澈,看着我发愣,待我要走的时候,突然哭了起来,跑到我面前,拉着我的衣角哭,大滴大滴的金豆子就掉了出来,像真的一般。她哭着说:“呜呜,陆左哥哥,你不要朵朵了,你怎么可以不要朵朵啊……哇哇,我很努力的,我给你洗衣服,我天天对着月亮练功,不打瞌睡了,我不要麒麟胎了……不要哇……”
小萝莉突然的情绪让我和杂毛小道都有些措手不及,我蹲下来,好是一顿劝,然后又骂老萧,说这个乌鸦嘴,胡说啥子哟?我只不过是出去一会儿,好好照顾小明叔叔,要是他被蛇吃了,那不但要打你屁股,而且还真的不理你了,不要你了,让你自己一个人去。
朵朵有些婴儿肥的精致小脸上还挂着泪珠,然而却被我吓到了,说好,好,我好好照顾道士叔叔……
这一番又拉又打,总算是将朵朵暂时哄住。我大概等到了六点多,清晨的光线开始明朗起来,摸了摸朵朵滑滑的脸,然后又叮嘱了杂毛小道一番,出了洞口。树上的日本人依然还在,然而身上被鸟啄虫咬,已经血肉模糊了,我路过的时候,看见尸体上密密麻麻布满了蚂蚁,是黑红色的,个头不大。
最开始的一段时间,我走得比较小心,不留痕迹,而穿过最开始的一片林子,我就不再注意脚下了,快速奔走。
没有小妖朵朵的帮助,在丛林中行路其实还是一件比较让人头疼的事情,这里的植物繁衍简直能用畸形来形容,绿意盎然的植物在地上、在路上以及在上空,胡乱地生长着。我找了一根折断的木棍,然后在林中穿梭。有金蚕蛊在附近大范围机动巡逻,倒也不太担心有什么埋伏,偶尔有几条诸如蛇和丛林绿蜥蜴之类的漏网之鱼跑到我面前,也被我一棍打死,嚣张不得多少。
我想说的事情是,撇开了金蚕蛊和朵朵,其实我依旧还是一个让人不敢小觑的家伙。
毕竟,作为本命金蚕蛊的拥有者,所拥有的不光是这么久以来古怪的经历,更多的时候,我享受着金蚕蛊给我带来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好处。而这种好处,才是金蚕蛊之所以被人称作“蛊中之王”,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创造和毁灭,永远都是前者更受人发自内心的尊敬。
错木克村在我所在位置的南方,不属于这条江的流域,而是要翻过几道高山险壑,朝着密林中进发。路程是遥远的,有一种动物行走时踏出来的小路,然而我多数是不敢走,怕有人埋伏,于是更多的时候,我宁愿穿越密林和没有人行过的地方。一路上,我居然还看到了大象。这种憨态可掬的大个子无疑是让我惊喜的,不过我却不敢跟那四头大象、两头小象组成的象群做接触,而是远远地绕了过去。
我长途跋涉了差不多十几个钟头,终于赶在了太阳落山的时候,从西北的方向,来到了错木克村外。
若不是有着金蚕蛊,只怕我根本坚持不了这种高强度的行进。
然后,我远远地看到在错木克中间的平坝子上,燃起了一个火堆,好多人在跳舞,最中间,绑着曾经收留我们住宿过的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