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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搬运宿舍,连孩子们的游戏都是残酷的。
不过,叶明有自己的游戏方式,那就是帮助大妈做家务活。在明叶心里,这也是一种游戏的方式,并且是做一个听话的乖孩子最重要的标准。
大叔家四个娃娃,加上叶明三兄弟和两个大人,一共九口人开饭。忙活每天的三餐,已经不是一件轻松事。打扫卫生,洗洗刷刷,缝缝补补,也是少不得的活。但吃完饭后,所有的人都丢掉碗就闪了,从买菜做饭到洗碗扫地再到洗洗刷刷缝缝补补等,几乎所有的家务活,全都落在了大妈一个人身上。而干完了所有的活,大妈就坐下来纳鞋底,常常到很晚才上床睡觉。
大叔常说,“喊娃娃些帮你干点家务嘛。”大叔在家的时候,也会命令大姐、三姐或者哑儿、幺妹干家务活,但他从来只喊自己的娃娃干活而不喊叶明他们。不过,无论喊到谁,谁都摆出一张苦瓜脸。
当大叔安排家务活时,大妈总是平和地道:“有那个功夫喊他们做家务,我自己都做了。”
“你一天到晚都没得空闲,娃儿些耍起,咋个不该帮忙做?”
“他们愿意就做,不愿意做我也懒得喊。多做点少做点没啥来头。”
“说得轻巧,就是到了晚上又喊身上这里痛那里痛。”
“怕我累倒了?人是累不死的。只有饿死的鬼,没得累死的人。”
大妈的身体是那么瘦弱,但她一天到晚,只要眼开眼睛,叶明就没见她空闲过,并且从来没有怨言。她总是不声不响,无休止地干着家务。母亲在新疆的时候,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我累死了”,大妈却说“人是累不死的”,两句截然不同的话,在叶明心里留下了深刻印象。不同的人,对相似的生活的感受如此不同,得出的结论完全不一样,令叶明对大妈充满了敬意。在大叔家的时间越长,叶明对大妈的敬意就越深。于是,扫地洗碗这样的活,他总是抢着干。
正如叶明的母亲所言,叶明的确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他自己也试图做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虽然是男孩子,但很小的时候,他就会做扫地、洗碗、甚至料理弟弟的生活等家务事。其实,他并不喜欢做家务事,因为家务事是那样的繁琐和乏味,却永远也做不完。讨大人喜欢,是他做家务事的目的,也成了他做家务事的乐趣。不过,对大妈的敬意,慢慢会演变成一种感动,一种爱戴。因此,能够帮大妈干些家务,减少她的劳动强度,渐渐成为了一件令叶明真正感到愉快的事。
一个家庭如果有几个孩子,似乎总有一个孩子更加讨人喜欢。叶明就是这样的孩子。讨得大人的喜欢,似乎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习惯,并不因为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到了大叔家,离开了父母的叶明,更加在乎讨得大叔大妈的喜欢。似乎只有这样,才会使他感到安全,才会减轻母亲把他强留在这里的痛苦。在他心里,仅仅记住大叔的训诫,还不够;还必须听大人的话,帮着大人做些家务事,才是一个好孩子。除此之外,他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能干什么;不知道自己为何物,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又去向何处;不知道什么叫未来,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长大,不知道长大了又该干什么。不知道什么是“我”,“我”又是“什么”,更不知道自己应该是“什么”,应该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似乎也没人教过他这些,他只是本能地做自己认为自己能够做和应该做的事。
凭着这种乖巧和勤快,叶明很快博得了大叔大妈的喜欢。(未完待续)
在搬运宿舍,连孩子们的游戏都是残酷的。
不过,叶明有自己的游戏方式,那就是帮助大妈做家务活。在明叶心里,这也是一种游戏的方式,并且是做一个听话的乖孩子最重要的标准。
大叔家四个娃娃,加上叶明三兄弟和两个大人,一共九口人开饭。忙活每天的三餐,已经不是一件轻松事。打扫卫生,洗洗刷刷,缝缝补补,也是少不得的活。但吃完饭后,所有的人都丢掉碗就闪了,从买菜做饭到洗碗扫地再到洗洗刷刷缝缝补补等,几乎所有的家务活,全都落在了大妈一个人身上。而干完了所有的活,大妈就坐下来纳鞋底,常常到很晚才上床睡觉。
大叔常说,“喊娃娃些帮你干点家务嘛。”大叔在家的时候,也会命令大姐、三姐或者哑儿、幺妹干家务活,但他从来只喊自己的娃娃干活而不喊叶明他们。不过,无论喊到谁,谁都摆出一张苦瓜脸。
当大叔安排家务活时,大妈总是平和地道:“有那个功夫喊他们做家务,我自己都做了。”
“你一天到晚都没得空闲,娃儿些耍起,咋个不该帮忙做?”
“他们愿意就做,不愿意做我也懒得喊。多做点少做点没啥来头。”
“说得轻巧,就是到了晚上又喊身上这里痛那里痛。”
“怕我累倒了?人是累不死的。只有饿死的鬼,没得累死的人。”
大妈的身体是那么瘦弱,但她一天到晚,只要眼开眼睛,叶明就没见她空闲过,并且从来没有怨言。她总是不声不响,无休止地干着家务。母亲在新疆的时候,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我累死了”,大妈却说“人是累不死的”,两句截然不同的话,在叶明心里留下了深刻印象。不同的人,对相似的生活的感受如此不同,得出的结论完全不一样,令叶明对大妈充满了敬意。在大叔家的时间越长,叶明对大妈的敬意就越深。于是,扫地洗碗这样的活,他总是抢着干。
正如叶明的母亲所言,叶明的确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他自己也试图做一个听话懂事的孩子。虽然是男孩子,但很小的时候,他就会做扫地、洗碗、甚至料理弟弟的生活等家务事。其实,他并不喜欢做家务事,因为家务事是那样的繁琐和乏味,却永远也做不完。讨大人喜欢,是他做家务事的目的,也成了他做家务事的乐趣。不过,对大妈的敬意,慢慢会演变成一种感动,一种爱戴。因此,能够帮大妈干些家务,减少她的劳动强度,渐渐成为了一件令叶明真正感到愉快的事。
一个家庭如果有几个孩子,似乎总有一个孩子更加讨人喜欢。叶明就是这样的孩子。讨得大人的喜欢,似乎已经成了他的一种习惯,并不因为环境的改变而改变。到了大叔家,离开了父母的叶明,更加在乎讨得大叔大妈的喜欢。似乎只有这样,才会使他感到安全,才会减轻母亲把他强留在这里的痛苦。在他心里,仅仅记住大叔的训诫,还不够;还必须听大人的话,帮着大人做些家务事,才是一个好孩子。除此之外,他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能干什么;不知道自己为何物,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又去向何处;不知道什么叫未来,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长大,不知道长大了又该干什么。不知道什么是“我”,“我”又是“什么”,更不知道自己应该是“什么”,应该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似乎也没人教过他这些,他只是本能地做自己认为自己能够做和应该做的事。
凭着这种乖巧和勤快,叶明很快博得了大叔大妈的喜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