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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中仁是和曹处长坐一辆车离开的南港竹林。
路过孟中仁那辆卡在沟里的宝马3系时,曹处长故作可惜的说了一句:“孟律师果然算得上本地人,知道南港的夜色是整个x城最好的。就是路不好走,可惜了这辆新车。”
孟中仁从后视镜看向曹处长,也淡定的说道:“南港不仅夜色美,清晨渔民的鱼市也是值得一逛的。”
听到孟中仁这么说,曹处长脸上揶揄的味道更浓了,他笑着说:“那我挺好奇的,这清晨鱼市上卖的是什么,需要孟律师拿金子来换。”接着他又清了清嗓子,迎着后视镜里孟中仁的目光,半是严肃,半是玩笑说:“孟律师,我们法律工作者,忌讳的就是玩火。”
孟中仁也盯着曹处长的眼睛,回应道:“那是自然,但我们也忌讳不走大路,走小路。”
曹处长微微一笑,接着道:“这是当然,不仅是国家公职人员,律师作为法律捍卫者的一员,更不应该边走野路边玩火。”
孟中仁知道现在不是逞能打嘴仗的时候,就想快快结束这个话题,便说道:“曹处长果然老公安,知道什么时候该出手,什么事情不该做。”
曹处长的脸色慢慢严肃了起来,但是他却没再看着孟中仁,而是对着窗外说道:“我没走大路,顶多就是会摔一跤,受点小伤;但是孟律师,你玩火,可是会引火上身的啊,到时候你失去的东西,可不只是一点点。”
孟中仁知道曹处长这几句是真心话,他想起早晨安道国问他的话,他们知道林毅肯定会来找他。可是他那时又有什么办法呢?尤其是在知道了那些证据之后,让他把自己好朋友的下半生送进监狱吗?理智告诉他,这是林毅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然而情感却将他引向了另一条路。但是林毅说他没有杀人,林毅骗过他吗?并没有。可是自己所有的所作所为,却都是相信林毅杀了人呢?
孟中仁收回了思绪,知道现在不是让自己在情感的漩涡中的打转的时候。当务之急,是要既要洗清林毅畏罪潜逃的嫌疑,也要洗清自己协助林毅畏罪潜逃的嫌疑。于是他定了定神,说道:“曹处长,我自然知道律师是不能玩火的。你们跟踪我,找到了林毅。但是林毅找我,是商量他要自首的事情。如果我没记错,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即使是林毅现在被通缉,你们在追捕他,那么根据同一最高院的解释,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就算退一万步来讲,最高院解释也说了,那些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所以林毅无论如何都是自首,而我的行为属于规劝,陪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
听到孟中仁这么说,曹处长直接从前排扭过头,对他说:“噢?是吗?带着现金和黄金来陪同他自首?孟律师,办理自首,我们公安机关是不收费的,这你应该清楚吧?”
孟中仁不慌不忙的回应道:“曹处长,您能直接问我,我也能直接回答您。您有什么证据证阴这钱是用来逃跑的?”
曹处长冷笑了一下,说道:“这钱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不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吗?”
孟中仁也没有退让,而是反问道:“法律没有规定,不可以用金钱利益来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吧?你们发现我们的时候,我们没有一丝一毫的逃跑或者拒捕行为吧?我喊的第一句话是不是林毅要自首?”
曹处长转回了头,不带任何情绪的说道:“不错,你说的这些听着也有些道理,但是我们也不会只听你的一面之词。”
孟中仁没有再回话,而是让回忆又飘回了十五年前林自平被抓的那个夜晚。
躲在箱子后的孟中仁一动不动。即使看到林自平等人都已经被控制住后,他还是无法将自己的身体挪动一分一毫。直到林毅带着一个警察走到他面前,摇晃了他很久,他的灵魂似乎才又回到了自己的身体。灵魂归位了,身体却还是软的。没办法,那个警察只能将他架起来,半拖半扶带出院子。路过林自平身边,他清楚地听到一个阴沉沉的声音飘来:“。。。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到了公安局不久,孟中仁的父母就赶了过来。惊魂未定的他们在检查了孟中仁无大碍之后,才略略放了心。做完了笔录,孟中仁的父母要带他回家。临上车前,孟中仁终于鼓起勇气对他父母说:“能不能把林毅带回家?他今晚也没去处。”孟中仁的父亲一言不发,狠狠地将他塞进车子,然后开动了。孟中仁没有过多的反抗,也没有挣扎,就这么安静的坐着车子离开了,甚至没有敢透过车窗回头看一眼。
再后来,孟中仁的父母马不停蹄的办理了自己的调职手续以及孟中仁的转学手续,离开了x城。期间孟中仁见过林毅一面,那是在公审林自平的时候,他作为证人出庭指证林自平,他的部分一结束,父母就急匆匆地要带他离开法庭。在出门的那一刻,他看到林毅正从另一侧门被两个警察带进法庭。没有说话,也没有打招呼,孟中仁甚至不能确定,林毅是否也看见了他?
后来他断断续续地从各种渠道得知,那天晚上被林自平他们抬回来问话的男人,送到医院没过多久就因为伤重不治而亡了。林自平口中的货物是十箱夹杂了大麻的走私香烟。那个夏天,林自平不知道是如何搭上了一个至今在逃的走私贩,也就是他们口中所谓的大成哥。这个大成哥看中林自平跑船的经历以及对沿海一带地形的熟悉,选中了让他交接海上走私来的货品。那个死掉的男人甚至是林自平的一个远方亲戚,有一艘小渔船,经常在近海捕鱼。林自平给他一定的酬劳,借用他的船,伪装成普通的渔船,在海上交接走私货物,间或也会带些轻毒品,比如大麻烟。因为是亲戚关系,林自平对他知根知底,所以对他很放心。有时候,林自平肺炎犯了,也会让他去交接货物。而那一次,不知道是谁,在哪个环节,偷走了十箱本来混了大麻的香烟,换上了普通的香烟。如果仅仅是十箱混了大麻的香烟也就罢了,关键是箱... -->>
孟中仁是和曹处长坐一辆车离开的南港竹林。
路过孟中仁那辆卡在沟里的宝马3系时,曹处长故作可惜的说了一句:“孟律师果然算得上本地人,知道南港的夜色是整个x城最好的。就是路不好走,可惜了这辆新车。”
孟中仁从后视镜看向曹处长,也淡定的说道:“南港不仅夜色美,清晨渔民的鱼市也是值得一逛的。”
听到孟中仁这么说,曹处长脸上揶揄的味道更浓了,他笑着说:“那我挺好奇的,这清晨鱼市上卖的是什么,需要孟律师拿金子来换。”接着他又清了清嗓子,迎着后视镜里孟中仁的目光,半是严肃,半是玩笑说:“孟律师,我们法律工作者,忌讳的就是玩火。”
孟中仁也盯着曹处长的眼睛,回应道:“那是自然,但我们也忌讳不走大路,走小路。”
曹处长微微一笑,接着道:“这是当然,不仅是国家公职人员,律师作为法律捍卫者的一员,更不应该边走野路边玩火。”
孟中仁知道现在不是逞能打嘴仗的时候,就想快快结束这个话题,便说道:“曹处长果然老公安,知道什么时候该出手,什么事情不该做。”
曹处长的脸色慢慢严肃了起来,但是他却没再看着孟中仁,而是对着窗外说道:“我没走大路,顶多就是会摔一跤,受点小伤;但是孟律师,你玩火,可是会引火上身的啊,到时候你失去的东西,可不只是一点点。”
孟中仁知道曹处长这几句是真心话,他想起早晨安道国问他的话,他们知道林毅肯定会来找他。可是他那时又有什么办法呢?尤其是在知道了那些证据之后,让他把自己好朋友的下半生送进监狱吗?理智告诉他,这是林毅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然而情感却将他引向了另一条路。但是林毅说他没有杀人,林毅骗过他吗?并没有。可是自己所有的所作所为,却都是相信林毅杀了人呢?
孟中仁收回了思绪,知道现在不是让自己在情感的漩涡中的打转的时候。当务之急,是要既要洗清林毅畏罪潜逃的嫌疑,也要洗清自己协助林毅畏罪潜逃的嫌疑。于是他定了定神,说道:“曹处长,我自然知道律师是不能玩火的。你们跟踪我,找到了林毅。但是林毅找我,是商量他要自首的事情。如果我没记错,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即使是林毅现在被通缉,你们在追捕他,那么根据同一最高院的解释,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就算退一万步来讲,最高院解释也说了,那些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所以林毅无论如何都是自首,而我的行为属于规劝,陪同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
听到孟中仁这么说,曹处长直接从前排扭过头,对他说:“噢?是吗?带着现金和黄金来陪同他自首?孟律师,办理自首,我们公安机关是不收费的,这你应该清楚吧?”
孟中仁不慌不忙的回应道:“曹处长,您能直接问我,我也能直接回答您。您有什么证据证阴这钱是用来逃跑的?”
曹处长冷笑了一下,说道:“这钱到底是用来做什么的?不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吗?”
孟中仁也没有退让,而是反问道:“法律没有规定,不可以用金钱利益来规劝犯罪嫌疑人投案吧?你们发现我们的时候,我们没有一丝一毫的逃跑或者拒捕行为吧?我喊的第一句话是不是林毅要自首?”
曹处长转回了头,不带任何情绪的说道:“不错,你说的这些听着也有些道理,但是我们也不会只听你的一面之词。”
孟中仁没有再回话,而是让回忆又飘回了十五年前林自平被抓的那个夜晚。
躲在箱子后的孟中仁一动不动。即使看到林自平等人都已经被控制住后,他还是无法将自己的身体挪动一分一毫。直到林毅带着一个警察走到他面前,摇晃了他很久,他的灵魂似乎才又回到了自己的身体。灵魂归位了,身体却还是软的。没办法,那个警察只能将他架起来,半拖半扶带出院子。路过林自平身边,他清楚地听到一个阴沉沉的声音飘来:“。。。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
到了公安局不久,孟中仁的父母就赶了过来。惊魂未定的他们在检查了孟中仁无大碍之后,才略略放了心。做完了笔录,孟中仁的父母要带他回家。临上车前,孟中仁终于鼓起勇气对他父母说:“能不能把林毅带回家?他今晚也没去处。”孟中仁的父亲一言不发,狠狠地将他塞进车子,然后开动了。孟中仁没有过多的反抗,也没有挣扎,就这么安静的坐着车子离开了,甚至没有敢透过车窗回头看一眼。
再后来,孟中仁的父母马不停蹄的办理了自己的调职手续以及孟中仁的转学手续,离开了x城。期间孟中仁见过林毅一面,那是在公审林自平的时候,他作为证人出庭指证林自平,他的部分一结束,父母就急匆匆地要带他离开法庭。在出门的那一刻,他看到林毅正从另一侧门被两个警察带进法庭。没有说话,也没有打招呼,孟中仁甚至不能确定,林毅是否也看见了他?
后来他断断续续地从各种渠道得知,那天晚上被林自平他们抬回来问话的男人,送到医院没过多久就因为伤重不治而亡了。林自平口中的货物是十箱夹杂了大麻的走私香烟。那个夏天,林自平不知道是如何搭上了一个至今在逃的走私贩,也就是他们口中所谓的大成哥。这个大成哥看中林自平跑船的经历以及对沿海一带地形的熟悉,选中了让他交接海上走私来的货品。那个死掉的男人甚至是林自平的一个远方亲戚,有一艘小渔船,经常在近海捕鱼。林自平给他一定的酬劳,借用他的船,伪装成普通的渔船,在海上交接走私货物,间或也会带些轻毒品,比如大麻烟。因为是亲戚关系,林自平对他知根知底,所以对他很放心。有时候,林自平肺炎犯了,也会让他去交接货物。而那一次,不知道是谁,在哪个环节,偷走了十箱本来混了大麻的香烟,换上了普通的香烟。如果仅仅是十箱混了大麻的香烟也就罢了,关键是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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