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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借过如烟——王乐琪(脑瘫)》
好的事物一旦变得很好吃,就会上瘾,就是希望自己能方便的得到。于是变得连锁店遍地开花,方便是方便了,可真正好吃的还是第一家。就像友谊,不在于天长地久,而在以他可以通过你的一个心跳感知你的心事,可以通过你的脉搏洞悉你的泪光,可以帮离家出走的你应付你的妈妈。
当你们不再天天一起疯的时候,你在新的环境中仍想在别人身上找到这个人的影子,你会不自觉的表示自己的友好。但这个人始终不再是那个人,不再是那个同你一起挥泪回血挥洒青春的哥们了。
他是我要好的哥们,我们对骂过,打过架,甚至见过血。但是,依然会为对方而直腰。
他是我们的初中同学,高中校友。我们认识10年了。
他叫王乐琪,很女性化,可我叫他脑瘫叫了5年。
脑瘫,十年了,十年不长不短。如果谈了一场十年的恋爱还没有结婚的打算算长跑,如果分手十年还没有忘记对方的是孤单。十年,认识一个朋友,认清一个人,拥有一段真挚的友谊,真好。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
对于天蝎座的我,很多人觉得我有无数的朋友,而我那么多的朋友里面脑瘫你是最特别的一个。回忆一下刚上初一的我们,为了一个乒乓球桌而争执,为了一本书而拳脚相加。年少的我,不懂朋友的含义,觉得能玩到一块就好。那时候的初一,还上晚自习,第四节课一下课你就似风一样奔向乒乓球桌,然后在球桌旁焦急的等着我,这样的光阴一直持续到初一下学期。
初中的事,模糊的模糊,忘记的忘记。真恨自己怎么当时没有记录下来,没有记录下只属于我们的青涩。
对于脑瘫这个我给你起的爱称,你总是否认。就像我对脑残这个词汇的否认。
可是,到了高中,你在16班,我在22班。你就在我楼上,总是得意的对我说,虽然你长得比我高,但我坐的比你高。好幼稚,好脑瘫。
不知不觉,你接受了脑瘫这个爱称。在校园里,喊你一声,你回头骂了一句然后说什么事?
其实也没有什么事。
那所的我们,还能有什么事呢。
有的只不过是函数数列化学式,有的只不过是语法古诗超加速。当然,你每天晚上下晚自习到22班时等我的背影始终没有变。一起推着单车出学校,有时挑战一下门卫叔叔,大胆的骑车出去。在校门口,挥挥手,明天见。
我不算一个记忆力非常好的人。十年,发生的故事与遇见的人太多太多。有人会说我们年少轻狂,网吧,KTV,歌厅都留下我们的身影。你会笑笑说年少不轻狂还等老了再去狂吗。反驳的真好,你爸爸的电话还是有时候还是会打到我家问你的行踪。
我们都像一粒沙,随风飘散,相聚又离开,我想我们都是为了看这世界的美好,希望彼此真正的幸福,而我,一直希望你越走越好。
那一年的六月九号,最后一场考试结束,我们离开各自的考场。在校门口,双拳用力的碰撞在一起,回头看看我们生活奋斗三年的学校。不让自己的情绪表露出来。我们各自的笑容是那么的无懈可击,可是都知道,过了今天,出了这个校门,我们真的离开了,在枫叶飘落的季节离开最爱最恨的同学老师,离开了青春。
这次是推着单车跟门卫叔叔真诚打声招呼。
呵呵~到这里,心,还是很颤抖。是啊,任何记录青春的文字,都显得那么虚渺,那么无力,那么的无可奈何。
当我们最后一次挥挥手,各自骑车转身,却没有再说:明天见。
明天,明天的我们,以不再属于这里。
回到家,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张一张看着同学录,一滴泪,用来祭奠最后的青春。
感觉一想到脑瘫,就想到了我的青春。我的青春,所有的记忆,都有脑瘫的身影。没有多余的身姿,剩下的都是唯美绚烂的青春澜语。
现在,我坐在电脑前,想起这些,想起这些青春的人,突然想记录下来。不管现在的同学如何说自己,不管别人的眼光,不管现在的状态,我记录的,只是属于我的记录,属于我的青春,以及那些回不去的岁月。
到现在,还是会跟脑瘫在网上聊天,聊聊妹子,聊聊游戏,天南海北的乱扯,只因为我们太熟悉,熟悉到可以随便说什么,熟悉到可以在凌晨12点打电话而觉得心安理得。
最后,我想说,脑瘫,认识你,结交你这个朋友,和你在青春共同编织了十年的梦,十年的回忆,很感谢。
我希望,十年后的自己,再次抒写我们这十年的回忆时,更是另一份情感。
谨以此,送给你,送给我十年的哥们——脑瘫。
《愿幸福》(
这三个字是我昨天玩仙4时,qq突然提示我空间有留言看到的。看到这个快三年没有联系的高中同学。
我不知道她写这三个字时是不是粘贴复制,还是仔细斟酌后悄然的点击发表。
因为这个插曲,关掉游戏,找出了那藏在相册深处的毕业照。如果不是有备注,她的名字已经忘记了。当然也忘记了高中晚饭一起在教室吃从路边买来的小吃的情景,也忘记了三年记忆的点点滴滴。
可不知为何,我从短短的字里读到了自始至终的真诚,这种真诚是我愿意用任何代价去交换的。即使500多个日夜我们没有联系。
我很容易感性,我一个人时也常常很感性。我也很理性,一个人的时候会比冷静还理性。
安安静静的想起多年前高中未毕业的我们,只是好朋友,很好的朋友。即使在很久以后的今天,当看到这三个字,还是会把你友谊的心缓缓流淌过来,只是一种牵挂,一种习惯。
曾经的同桌说我一直未改变,现在我想,如果在街头遇见你,我想你还是会认出我。认出属于我们之间的友谊,那份纯真的岁月,那份永恒之塔记忆。
想起一句话,虽然在这里,在这个场合,在这个时间点上,用在这个对于曾经熟悉的你,也许不合适,但是我还是想写出来,没有其他任何情感,只是引用,只是感动。她说:花季末了,你却走了,泪在掉。剩下的绽放,回忆在烧。
有时候,... -->>
《往事借过如烟——王乐琪(脑瘫)》
好的事物一旦变得很好吃,就会上瘾,就是希望自己能方便的得到。于是变得连锁店遍地开花,方便是方便了,可真正好吃的还是第一家。就像友谊,不在于天长地久,而在以他可以通过你的一个心跳感知你的心事,可以通过你的脉搏洞悉你的泪光,可以帮离家出走的你应付你的妈妈。
当你们不再天天一起疯的时候,你在新的环境中仍想在别人身上找到这个人的影子,你会不自觉的表示自己的友好。但这个人始终不再是那个人,不再是那个同你一起挥泪回血挥洒青春的哥们了。
他是我要好的哥们,我们对骂过,打过架,甚至见过血。但是,依然会为对方而直腰。
他是我们的初中同学,高中校友。我们认识10年了。
他叫王乐琪,很女性化,可我叫他脑瘫叫了5年。
脑瘫,十年了,十年不长不短。如果谈了一场十年的恋爱还没有结婚的打算算长跑,如果分手十年还没有忘记对方的是孤单。十年,认识一个朋友,认清一个人,拥有一段真挚的友谊,真好。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
对于天蝎座的我,很多人觉得我有无数的朋友,而我那么多的朋友里面脑瘫你是最特别的一个。回忆一下刚上初一的我们,为了一个乒乓球桌而争执,为了一本书而拳脚相加。年少的我,不懂朋友的含义,觉得能玩到一块就好。那时候的初一,还上晚自习,第四节课一下课你就似风一样奔向乒乓球桌,然后在球桌旁焦急的等着我,这样的光阴一直持续到初一下学期。
初中的事,模糊的模糊,忘记的忘记。真恨自己怎么当时没有记录下来,没有记录下只属于我们的青涩。
对于脑瘫这个我给你起的爱称,你总是否认。就像我对脑残这个词汇的否认。
可是,到了高中,你在16班,我在22班。你就在我楼上,总是得意的对我说,虽然你长得比我高,但我坐的比你高。好幼稚,好脑瘫。
不知不觉,你接受了脑瘫这个爱称。在校园里,喊你一声,你回头骂了一句然后说什么事?
其实也没有什么事。
那所的我们,还能有什么事呢。
有的只不过是函数数列化学式,有的只不过是语法古诗超加速。当然,你每天晚上下晚自习到22班时等我的背影始终没有变。一起推着单车出学校,有时挑战一下门卫叔叔,大胆的骑车出去。在校门口,挥挥手,明天见。
我不算一个记忆力非常好的人。十年,发生的故事与遇见的人太多太多。有人会说我们年少轻狂,网吧,KTV,歌厅都留下我们的身影。你会笑笑说年少不轻狂还等老了再去狂吗。反驳的真好,你爸爸的电话还是有时候还是会打到我家问你的行踪。
我们都像一粒沙,随风飘散,相聚又离开,我想我们都是为了看这世界的美好,希望彼此真正的幸福,而我,一直希望你越走越好。
那一年的六月九号,最后一场考试结束,我们离开各自的考场。在校门口,双拳用力的碰撞在一起,回头看看我们生活奋斗三年的学校。不让自己的情绪表露出来。我们各自的笑容是那么的无懈可击,可是都知道,过了今天,出了这个校门,我们真的离开了,在枫叶飘落的季节离开最爱最恨的同学老师,离开了青春。
这次是推着单车跟门卫叔叔真诚打声招呼。
呵呵~到这里,心,还是很颤抖。是啊,任何记录青春的文字,都显得那么虚渺,那么无力,那么的无可奈何。
当我们最后一次挥挥手,各自骑车转身,却没有再说:明天见。
明天,明天的我们,以不再属于这里。
回到家,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张一张看着同学录,一滴泪,用来祭奠最后的青春。
感觉一想到脑瘫,就想到了我的青春。我的青春,所有的记忆,都有脑瘫的身影。没有多余的身姿,剩下的都是唯美绚烂的青春澜语。
现在,我坐在电脑前,想起这些,想起这些青春的人,突然想记录下来。不管现在的同学如何说自己,不管别人的眼光,不管现在的状态,我记录的,只是属于我的记录,属于我的青春,以及那些回不去的岁月。
到现在,还是会跟脑瘫在网上聊天,聊聊妹子,聊聊游戏,天南海北的乱扯,只因为我们太熟悉,熟悉到可以随便说什么,熟悉到可以在凌晨12点打电话而觉得心安理得。
最后,我想说,脑瘫,认识你,结交你这个朋友,和你在青春共同编织了十年的梦,十年的回忆,很感谢。
我希望,十年后的自己,再次抒写我们这十年的回忆时,更是另一份情感。
谨以此,送给你,送给我十年的哥们——脑瘫。
《愿幸福》(
这三个字是我昨天玩仙4时,qq突然提示我空间有留言看到的。看到这个快三年没有联系的高中同学。
我不知道她写这三个字时是不是粘贴复制,还是仔细斟酌后悄然的点击发表。
因为这个插曲,关掉游戏,找出了那藏在相册深处的毕业照。如果不是有备注,她的名字已经忘记了。当然也忘记了高中晚饭一起在教室吃从路边买来的小吃的情景,也忘记了三年记忆的点点滴滴。
可不知为何,我从短短的字里读到了自始至终的真诚,这种真诚是我愿意用任何代价去交换的。即使500多个日夜我们没有联系。
我很容易感性,我一个人时也常常很感性。我也很理性,一个人的时候会比冷静还理性。
安安静静的想起多年前高中未毕业的我们,只是好朋友,很好的朋友。即使在很久以后的今天,当看到这三个字,还是会把你友谊的心缓缓流淌过来,只是一种牵挂,一种习惯。
曾经的同桌说我一直未改变,现在我想,如果在街头遇见你,我想你还是会认出我。认出属于我们之间的友谊,那份纯真的岁月,那份永恒之塔记忆。
想起一句话,虽然在这里,在这个场合,在这个时间点上,用在这个对于曾经熟悉的你,也许不合适,但是我还是想写出来,没有其他任何情感,只是引用,只是感动。她说:花季末了,你却走了,泪在掉。剩下的绽放,回忆在烧。
有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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