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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里面有不少的重生类的主角靠这剩窃哈利波特收获了大量的金钱和名誉。林平当然有想过,可惜,重生的时间晚了点,他重生的时候哈利波特已经有了,想抄也没办法了。
不过他想到了另外一本自哈利波特之后相当畅销的暮光之城暮光之城,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斯蒂芬妮梅尔咖叭心,故事描写的是中学生贝拉与青春帅气的吸血鬼爱德华的浪漫爱情故事。仅在美国本土,暮光之城系列的在美国销量就已超过败万册,全球销量突破照口万册。改编自的电影的上映,更是在全球掀起了新一轮魔幻热潮。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上一句暮光之城是继哈利波特之后欧美最成功的魔幻了,虽然还不能和哈利波特比,但是已经是一部极为经典的了,暮光之城讲述了一对苦命鸳鸯的爱情故事,口岁的贝拉斯旺是有智慧有气质、广受欢迎的少女,她将自己流放到了福克斯这个偏僻且终年阴雨的小镇上。结识了一个神秘的同班男同学爱德华卡伦,这个男同学来自一个“素食”的吸血鬼家族,可是贝拉身上的特殊香气吸引着他他一闻到就想吸她的血,可又为了爱而拼命压抑自己的**,不顾一切保护她,且书的后部分与家人同想杀她的吸血鬼战斗。她怎么也想不到,就是这个抉择,让她与他相遇在命运的十字路口。眼神交会的那一瞬,彼此之间毛经明白,等待他们的,除了幸福的诱惑,还有危险的深渊。互相倾心的两人,在爱情与危险间摆荡。一起度过新鲜而刺激的每一天,就像久违的阳光一样,洒落在浪漫的暮光之城。
幸福缓慢地前进,波澜伺机而动。当一个脆弱的少女要融入一个非常人世界时,她所面对的危险,远比与善良的魔鬼接吻艰难得多。在经历了白天美好之后的暮色时分,这段跌定起伏的冒险故事,此时才刚网拉开序幕。
作者将主人公青春期的情感困惑与扑朔迷离的感情纠葛刻画得真切细腻,丝丝入扣的描写与洗练优雅的文字唤起了读者的无尽想象,亦真亦幻的故事和曲折诡异的情节激起了读者持续不断的阅读冲动。在沁人心脾的温存与缠绵之中,读看见证了青春的璀集,初恋的美好,也见证了理智与情感的搏斗、灵魂与**的挣扎,,
前世的时候林平原本是并不知道的暮光之城的,但是他之前的那个女朋友却很喜欢,在他的耳边不断说这部电影,要他陪她一起去看。后来林平一看就喜欢上了,还去找了原著去看,所以才印象那么深刻。
、力暮光之城原作者斯蒂芬妮梅尔之所以会写暮蜒小玳心是因为在奶年的一天夜里,她做了一个梦:一位少女和一个英俊迷人的男子坐在阳光明媚的草地上谈情说爱。那行,男子是斤,吸血鬼,但他们已坠入爱河,他正向自己的恋人倾诉要压抑住猎杀她的**,告诉她这对他而言有多么的困难。
这个梦最终成了她的第一部畅销暮色中的一个章节。
而现在的时间不过是垃年7月,离奶年还有好几个月呢,也就是说如果时间抓紧点的话,他完全可以将这部经典的的版权抓到手里。至于那个原作者斯蒂芬妮梅尔,他只能说一声抱歉了。
“你也看过?”方清想了一下。那也是正常的,别忘了林平可也是一个作家,看别人的作品也能增进自己的水平,何况是这样优秀的作品。
“恩,看过,清姐,你真是帮了我大忙了!”林平想到幕光之城那样的名著就要被自己抓到自己的手里,顿时不能自己,一把上前抱住方清,抱着她转了好几圈,才冷静下来,看这方清小脸通红的样子。林平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道:“不好意思,我太激动了!”
看这林平那小孩子般天真的样子。方清也不由得失笑,摇摇头,伸出芊竿玉指在林平的额头上点了一下,说道:“说吧,你又想到什么了?”
,我从你的话里得到了灵感,我要写一部能风靡欧美的”林平脸上还带着几分兴奋。不过如果要写的话就要加紧了,反正唱片的宣传的话实际上一两个月就能结束了,加紧的话应该能在年底将稿子赶出来,不过林平想的更多一些;原著里面男主角爱德华卡伦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外国人,恩,应该说是地地道道的外国吸血鬼,如果就这样写的话,和林平的身份有点不符合,要知道林平可是一个中国人来着。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里面的主角改换成中国人,而女主角则还是外国人,这样的话,既符合了林平中国人的身份,又比较容易被外国人接受。如果照抄的话没,那当然很容易,但是如果要将主角的身份改换中国人,那可是一个大工程,里面的很多情节都要相对应的进行修改,虽然之前已经有过修改诛仙的经验了,但是两者有着很大的不同,诛仙的成功除了感人至深的爱情之外就是萧鼎细腻的文笔,所以在修改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文笔方面描写。不小心就会写烂,但是暮光之城则不一样,它最大的苦难不是在文笔,毕竟实际上,以西方英语而言,词汇是在贫乏的很,根本就称不上什么语言优美,什么所谓的诗歌和中国古诗一比,除了有些诗的立意还不错总要反应什么之外,基本就是一般中的一般了,没什么美感可言,所以文笔小心些也不是什么太大问题,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英语啊,要知道前世的林平虽然英语还算可以。恩,这个还算可以说的是基本在六七十分上下徘徊,勉强及格的那种。有句话说的好啊,英语不及格。说明我爱国!基本上写个两百个单词的作文还是可以的,但是要修改这样的作品的话,还是差的远呢!
林平现在发现,其实学好英语是很有必要的,如果是前世的话可能耍吐血了吧,这样临时抱佛脚的行为根本不管用,但是谁让这一世他成为天才了呢,临时突击三下还是有效果的,哎,天才的感觉真是好啊!?还要风靡欧美?”方清有些不可思议,诚然,林平写的确实相当不错,看的人也非常多,可以说的上国内最新锐的作者了。但是欧美毕竟是不同,文化上的差异使得中国的啊,文学作品很难在欧美拥有很大的市场,而欧美的却可以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很轻易的输入中国,中国很多人都知道外国有傲慢与偏见,老人与海,哈姆雷特等等许多名著,但是绝大多数外国人却不知道中国的四大名著。
“恩,凭什么欧美的总是能在中国畅销,而中国就不能在欧美畅销?”林平哼哼说道,然后把暮光之城的构思和方清说了一下。方清也不得不承认,世界上可能真的有天才存在,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他就有了这么完整的构思,而且题材还是这么的新颖,一般来说涉及到吸血鬼的多半都是恐怖片,而且吸血鬼还都是反派角色,像他这样将吸血鬼当成正面的主角来塑造的可不多,绝对是非常的新颖的,这样的小,光是她听着就想看。
虽然方清听了构思之后一直说要林平赶紧写,但是林平还是分的清楚轻重的,现在最重要的还是专辑的宣传。
点里面有不少的重生类的主角靠这剩窃哈利波特收获了大量的金钱和名誉。林平当然有想过,可惜,重生的时间晚了点,他重生的时候哈利波特已经有了,想抄也没办法了。
不过他想到了另外一本自哈利波特之后相当畅销的暮光之城暮光之城,作者是美国女作家斯蒂芬妮梅尔咖叭心,故事描写的是中学生贝拉与青春帅气的吸血鬼爱德华的浪漫爱情故事。仅在美国本土,暮光之城系列的在美国销量就已超过败万册,全球销量突破照口万册。改编自的电影的上映,更是在全球掀起了新一轮魔幻热潮。
可以毫不客气的说上一句暮光之城是继哈利波特之后欧美最成功的魔幻了,虽然还不能和哈利波特比,但是已经是一部极为经典的了,暮光之城讲述了一对苦命鸳鸯的爱情故事,口岁的贝拉斯旺是有智慧有气质、广受欢迎的少女,她将自己流放到了福克斯这个偏僻且终年阴雨的小镇上。结识了一个神秘的同班男同学爱德华卡伦,这个男同学来自一个“素食”的吸血鬼家族,可是贝拉身上的特殊香气吸引着他他一闻到就想吸她的血,可又为了爱而拼命压抑自己的**,不顾一切保护她,且书的后部分与家人同想杀她的吸血鬼战斗。她怎么也想不到,就是这个抉择,让她与他相遇在命运的十字路口。眼神交会的那一瞬,彼此之间毛经明白,等待他们的,除了幸福的诱惑,还有危险的深渊。互相倾心的两人,在爱情与危险间摆荡。一起度过新鲜而刺激的每一天,就像久违的阳光一样,洒落在浪漫的暮光之城。
幸福缓慢地前进,波澜伺机而动。当一个脆弱的少女要融入一个非常人世界时,她所面对的危险,远比与善良的魔鬼接吻艰难得多。在经历了白天美好之后的暮色时分,这段跌定起伏的冒险故事,此时才刚网拉开序幕。
作者将主人公青春期的情感困惑与扑朔迷离的感情纠葛刻画得真切细腻,丝丝入扣的描写与洗练优雅的文字唤起了读者的无尽想象,亦真亦幻的故事和曲折诡异的情节激起了读者持续不断的阅读冲动。在沁人心脾的温存与缠绵之中,读看见证了青春的璀集,初恋的美好,也见证了理智与情感的搏斗、灵魂与**的挣扎,,
前世的时候林平原本是并不知道的暮光之城的,但是他之前的那个女朋友却很喜欢,在他的耳边不断说这部电影,要他陪她一起去看。后来林平一看就喜欢上了,还去找了原著去看,所以才印象那么深刻。
、力暮光之城原作者斯蒂芬妮梅尔之所以会写暮蜒小玳心是因为在奶年的一天夜里,她做了一个梦:一位少女和一个英俊迷人的男子坐在阳光明媚的草地上谈情说爱。那行,男子是斤,吸血鬼,但他们已坠入爱河,他正向自己的恋人倾诉要压抑住猎杀她的**,告诉她这对他而言有多么的困难。
这个梦最终成了她的第一部畅销暮色中的一个章节。
而现在的时间不过是垃年7月,离奶年还有好几个月呢,也就是说如果时间抓紧点的话,他完全可以将这部经典的的版权抓到手里。至于那个原作者斯蒂芬妮梅尔,他只能说一声抱歉了。
“你也看过?”方清想了一下。那也是正常的,别忘了林平可也是一个作家,看别人的作品也能增进自己的水平,何况是这样优秀的作品。
“恩,看过,清姐,你真是帮了我大忙了!”林平想到幕光之城那样的名著就要被自己抓到自己的手里,顿时不能自己,一把上前抱住方清,抱着她转了好几圈,才冷静下来,看这方清小脸通红的样子。林平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道:“不好意思,我太激动了!”
看这林平那小孩子般天真的样子。方清也不由得失笑,摇摇头,伸出芊竿玉指在林平的额头上点了一下,说道:“说吧,你又想到什么了?”
,我从你的话里得到了灵感,我要写一部能风靡欧美的”林平脸上还带着几分兴奋。不过如果要写的话就要加紧了,反正唱片的宣传的话实际上一两个月就能结束了,加紧的话应该能在年底将稿子赶出来,不过林平想的更多一些;原著里面男主角爱德华卡伦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外国人,恩,应该说是地地道道的外国吸血鬼,如果就这样写的话,和林平的身份有点不符合,要知道林平可是一个中国人来着。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里面的主角改换成中国人,而女主角则还是外国人,这样的话,既符合了林平中国人的身份,又比较容易被外国人接受。如果照抄的话没,那当然很容易,但是如果要将主角的身份改换中国人,那可是一个大工程,里面的很多情节都要相对应的进行修改,虽然之前已经有过修改诛仙的经验了,但是两者有着很大的不同,诛仙的成功除了感人至深的爱情之外就是萧鼎细腻的文笔,所以在修改的时候要特别注意文笔方面描写。不小心就会写烂,但是暮光之城则不一样,它最大的苦难不是在文笔,毕竟实际上,以西方英语而言,词汇是在贫乏的很,根本就称不上什么语言优美,什么所谓的诗歌和中国古诗一比,除了有些诗的立意还不错总要反应什么之外,基本就是一般中的一般了,没什么美感可言,所以文笔小心些也不是什么太大问题,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英语啊,要知道前世的林平虽然英语还算可以。恩,这个还算可以说的是基本在六七十分上下徘徊,勉强及格的那种。有句话说的好啊,英语不及格。说明我爱国!基本上写个两百个单词的作文还是可以的,但是要修改这样的作品的话,还是差的远呢!
林平现在发现,其实学好英语是很有必要的,如果是前世的话可能耍吐血了吧,这样临时抱佛脚的行为根本不管用,但是谁让这一世他成为天才了呢,临时突击三下还是有效果的,哎,天才的感觉真是好啊!?还要风靡欧美?”方清有些不可思议,诚然,林平写的确实相当不错,看的人也非常多,可以说的上国内最新锐的作者了。但是欧美毕竟是不同,文化上的差异使得中国的啊,文学作品很难在欧美拥有很大的市场,而欧美的却可以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做后盾很轻易的输入中国,中国很多人都知道外国有傲慢与偏见,老人与海,哈姆雷特等等许多名著,但是绝大多数外国人却不知道中国的四大名著。
“恩,凭什么欧美的总是能在中国畅销,而中国就不能在欧美畅销?”林平哼哼说道,然后把暮光之城的构思和方清说了一下。方清也不得不承认,世界上可能真的有天才存在,在这么短的时间里他就有了这么完整的构思,而且题材还是这么的新颖,一般来说涉及到吸血鬼的多半都是恐怖片,而且吸血鬼还都是反派角色,像他这样将吸血鬼当成正面的主角来塑造的可不多,绝对是非常的新颖的,这样的小,光是她听着就想看。
虽然方清听了构思之后一直说要林平赶紧写,但是林平还是分的清楚轻重的,现在最重要的还是专辑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