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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黑布,就是你手上的这块黑布,拿来蒙上眼睛。”
大汉立刻用黑布蒙自己的眼睛。
“拿黑布不是蒙你的眼睛,是蒙我的。”
大汉吃惊地看着他。也不知道这人究竟是个疯子,还是已醉得神智不清。
已夺过他手里的黑布,真的蒙上了自己的眼睛,然后舒舒服服地往车上一坐,叹口气:“用黑布来蒙眼睛,真是再好也没有的了。”
他并不疯,也没有醉。
只不过别人要想勉强他去做一件事,就算把他身上戮出十七八个透明窟窿来,他也不干。
他这一辈子中做的事,都是他自己愿意做的、喜欢做的。
他坐上这辆马车,只因为觉得这件事不但很神秘,而且很有趣。
所以现在就算别人不要他去也不行了。
马车往前走时,他居然已呼呼大睡,睡得象条死猪。
“地方到了再叫醒我,若有人半路把我吵醒,我就打破他的头。”
没有人敢吵醒他,所以他醒的时候,马车已停在一个很大很大的园子里。
并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但是他这一生中,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华贵美丽的地方,他几乎认为自己还在做梦。
可是大汉们已拉开车门,恭恭敬敬地请他下车。
小马看着大汉:“还要不要我把这块黑布蒙上?”
大汉们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开口。
小马居然自己又将黑布蒙上了眼睛,因为他觉得这么样更神秘、更有趣。
他本来就是个喜欢刺激、喜欢冒险的人,而且充满了幻想。
传说中岂非有很多美丽浪漫的公主嫔妃,喜欢在深夜中将一些年轻力壮的美男子,掳到她们秘密的香闺中,去尽一夕之狂欢。
也许他并不能算是个美男子,可是他至少年轻力壮,而且绝不丑。
有人已伸过条木杖,让他拉着,他就跟他们走。高高低低、曲曲折折地走了很多路。走入了一间充满香气的屋子里。
他也分不出那究竟是什么香气,只觉得这里的香气也是他生平从未嗅到过的。
他只希望拉开眼睛上这块黑布时,能看见一个他平生未见的美人。
就在他想得最开心时,已有两道风声,一前一后向他刺了过来。速度之快,也是他平生未遇过的。
他自小就喜欢打架,尤其这三个月来,他打架几乎已比别人一辈子打的架加起来还多三百倍。
他喝酒并没有什么选择。茅台也好,竹叶青也好,大曲也好,就算三文钱一两的烧刀子,他也照喝不误。
他打架也一样。
只要心里不舒服,只要有人要找他打架,什么人他都不在乎。
就算对方是天王老子,他也先打了再说,就算他打不过别人,他也要去拼命。
所以他打架经验之丰富,遇见过的高手之多,江湖中已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所以他一听见这风声,已知道暗算他的这两个人,都是江湖中的一流高手,所用的招式不但迅速准确,而且狠毒。
虽然他痛苦,痛苦得要命,痛苦得根不得每天打自己三百个耳光。
但是他还不想死,他还想活着再见那个令他痛苦、令他永远无法忘怀的人。
那个又美丽、又冷酷、又多情、又心狠的女人。
——男人为什么总是要为了女人而痛苦?
急锐的兵刃破空声,已到了他后心和腰。
致命的招式,致命的武器。
他突然狂吼,就像是愤怒的雄狮般狂吼,吼声发出时,他已跃起。
他并没有避过后面的那件武器,冰冷的利锋,已刺入他的右胯。
这不是要害,他不在乎。
因为他已避开了前面的一击,一拳打在对方的面上。他看不见自己打中的是什么地方,他根本来不及拉下眼睛上的黑布。
可是他耳朵并没有被塞住,他已经听见了对方骨头碎裂的声音。
这种声音虽然并不令人愉快,可是他很愉快。
他痛恨这种在暗地偷袭的小人。
他的右胯上还带着对方的剑锋,剑锋几乎刺在他的骨头上,痛得要命。
可是他不在乎。
他已转身,反手一拳打在后面的这个人的脸上,打得更重。
出手的两个人当然也都是身经百战的武林高手,却也被吓呆了。
不是被打晕了,是被吓呆了。
象这种拼命的打法,他们非但没看过,连听都没有听过,就算听见也不相信。
所以等到第二次狂吼,两个人早巳逃了出去,逃得比两条中了箭的狐狸还快。
听见他们窜出去的衣裤带风声,可是他并没有去追。
他在笑,大笑。
他身上又受了一处伤,胯下挨了一剑,但是人却笑得开心极了。
他眼睛上的黑布还没有拿下来,也不知屋子里是不是还有人躲着暗算他,这种事他真的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
他想笑的时候就笑。
一个人若想笑的时候都不能笑,活着才真是没意思得很。
这当然是间很华丽的屋子,他眼睛上带着黑布的时候,连想象都不能想象这屋子有多华丽。
现在他总算已将这块要命的黑布拿了下来。
他没有看见人。
最美的人和最丑的人都没有看见。这屋子根本连半个人都没有。
窗子是开着的,晚风中充满了芬芳的花香。
暗算他的两个人,已从窗子上出去,窗外夜sè深沉,也听不见人声。
他坐了下来。
他既不想出去追那两个人,也不想逃走,却选了张最舒服的椅子坐了下来。
那些黑衣大汉的老板究竟是谁?
为什么要用这种法子找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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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黑布,就是你手上的这块黑布,拿来蒙上眼睛。”
大汉立刻用黑布蒙自己的眼睛。
“拿黑布不是蒙你的眼睛,是蒙我的。”
大汉吃惊地看着他。也不知道这人究竟是个疯子,还是已醉得神智不清。
已夺过他手里的黑布,真的蒙上了自己的眼睛,然后舒舒服服地往车上一坐,叹口气:“用黑布来蒙眼睛,真是再好也没有的了。”
他并不疯,也没有醉。
只不过别人要想勉强他去做一件事,就算把他身上戮出十七八个透明窟窿来,他也不干。
他这一辈子中做的事,都是他自己愿意做的、喜欢做的。
他坐上这辆马车,只因为觉得这件事不但很神秘,而且很有趣。
所以现在就算别人不要他去也不行了。
马车往前走时,他居然已呼呼大睡,睡得象条死猪。
“地方到了再叫醒我,若有人半路把我吵醒,我就打破他的头。”
没有人敢吵醒他,所以他醒的时候,马车已停在一个很大很大的园子里。
并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但是他这一生中,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华贵美丽的地方,他几乎认为自己还在做梦。
可是大汉们已拉开车门,恭恭敬敬地请他下车。
小马看着大汉:“还要不要我把这块黑布蒙上?”
大汉们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敢开口。
小马居然自己又将黑布蒙上了眼睛,因为他觉得这么样更神秘、更有趣。
他本来就是个喜欢刺激、喜欢冒险的人,而且充满了幻想。
传说中岂非有很多美丽浪漫的公主嫔妃,喜欢在深夜中将一些年轻力壮的美男子,掳到她们秘密的香闺中,去尽一夕之狂欢。
也许他并不能算是个美男子,可是他至少年轻力壮,而且绝不丑。
有人已伸过条木杖,让他拉着,他就跟他们走。高高低低、曲曲折折地走了很多路。走入了一间充满香气的屋子里。
他也分不出那究竟是什么香气,只觉得这里的香气也是他生平从未嗅到过的。
他只希望拉开眼睛上这块黑布时,能看见一个他平生未见的美人。
就在他想得最开心时,已有两道风声,一前一后向他刺了过来。速度之快,也是他平生未遇过的。
他自小就喜欢打架,尤其这三个月来,他打架几乎已比别人一辈子打的架加起来还多三百倍。
他喝酒并没有什么选择。茅台也好,竹叶青也好,大曲也好,就算三文钱一两的烧刀子,他也照喝不误。
他打架也一样。
只要心里不舒服,只要有人要找他打架,什么人他都不在乎。
就算对方是天王老子,他也先打了再说,就算他打不过别人,他也要去拼命。
所以他打架经验之丰富,遇见过的高手之多,江湖中已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所以他一听见这风声,已知道暗算他的这两个人,都是江湖中的一流高手,所用的招式不但迅速准确,而且狠毒。
虽然他痛苦,痛苦得要命,痛苦得根不得每天打自己三百个耳光。
但是他还不想死,他还想活着再见那个令他痛苦、令他永远无法忘怀的人。
那个又美丽、又冷酷、又多情、又心狠的女人。
——男人为什么总是要为了女人而痛苦?
急锐的兵刃破空声,已到了他后心和腰。
致命的招式,致命的武器。
他突然狂吼,就像是愤怒的雄狮般狂吼,吼声发出时,他已跃起。
他并没有避过后面的那件武器,冰冷的利锋,已刺入他的右胯。
这不是要害,他不在乎。
因为他已避开了前面的一击,一拳打在对方的面上。他看不见自己打中的是什么地方,他根本来不及拉下眼睛上的黑布。
可是他耳朵并没有被塞住,他已经听见了对方骨头碎裂的声音。
这种声音虽然并不令人愉快,可是他很愉快。
他痛恨这种在暗地偷袭的小人。
他的右胯上还带着对方的剑锋,剑锋几乎刺在他的骨头上,痛得要命。
可是他不在乎。
他已转身,反手一拳打在后面的这个人的脸上,打得更重。
出手的两个人当然也都是身经百战的武林高手,却也被吓呆了。
不是被打晕了,是被吓呆了。
象这种拼命的打法,他们非但没看过,连听都没有听过,就算听见也不相信。
所以等到第二次狂吼,两个人早巳逃了出去,逃得比两条中了箭的狐狸还快。
听见他们窜出去的衣裤带风声,可是他并没有去追。
他在笑,大笑。
他身上又受了一处伤,胯下挨了一剑,但是人却笑得开心极了。
他眼睛上的黑布还没有拿下来,也不知屋子里是不是还有人躲着暗算他,这种事他真的不在乎,一点都不在乎。
他想笑的时候就笑。
一个人若想笑的时候都不能笑,活着才真是没意思得很。
这当然是间很华丽的屋子,他眼睛上带着黑布的时候,连想象都不能想象这屋子有多华丽。
现在他总算已将这块要命的黑布拿了下来。
他没有看见人。
最美的人和最丑的人都没有看见。这屋子根本连半个人都没有。
窗子是开着的,晚风中充满了芬芳的花香。
暗算他的两个人,已从窗子上出去,窗外夜sè深沉,也听不见人声。
他坐了下来。
他既不想出去追那两个人,也不想逃走,却选了张最舒服的椅子坐了下来。
那些黑衣大汉的老板究竟是谁?
为什么要用这种法子找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