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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童玫忍不住激动的拍桌子站起身。
如果她是想引起注意,那么她的行动和高八度的音量,非常成功的将咖啡店内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自己身上。
“童玫,你先坐下啦。”沈欣柔扯扯她的衣襬。
太丢脸了,她不敢抬头去数究竟有几双眼睛黏在她们身上。
“放开我,我要去枪毙那个没良心的一百次。”她一副要冲出去的模样。
事实上,要不是沈欣柔拉住她,激动过头的她已经像特快车的火车头冲出去丢人现眼了。
不过,现在也很丢脸,店内所有人全带着好奇与批评的目光打量她们的举动,让沈欣柔恨不得能马上挖一个十公尺深的洞把自己埋起来。
“冷静一点,童玫。”她拚命扯着童玫的衣角。
“不要拉我,让我去杀了潘罡那个没良心的家伙。”童玫还处于情绪激动的状态。
沈欣柔从皮包抽了两张钞票放在桌上,匆忙拉着好友离开咖啡店,心里第一百次后悔自己告诉童玫男友抛弃她的事情,而且是在众目睽睽的公共场合,她该知道依童玫冲动的个性,绝对是听了就会大声嚷着要帮她报仇。
当然,童玫护朋友的心情和举动总是让她窝心又感动,但是像这样不考虑地点发作,却是她无法认同的,都怪自己竟选在晚上吃饭时告诉她,不但影响心情和食欲,外带丢尽脸皮,提供大家茶余饭后的无聊笑话。
天色渐暗的小鲍园里没什么人,刚好可以让童玫好好发泄,地上的石块和铁罐全是她发泄的对象,连围起来禁止践踏的草皮也被她踢翻了几块。
“什么时候的事?”她问。
“两个星期前。”沈欣柔垂着头。
听了好友的回答,童玫的火气又冒上来,她气自己竟然没注意到好友这两个星期来的异状和哭肿的眼睛,她这个朋友是怎么当的,实在是太失败了。
“不要怪自己,你没有错,错的是我识人不清,错在我太相信他的誓言。”沈欣柔阻止童玫继续自责。
靶情这种事,必须自己想明白,别人是无法介入的。
“那混帐怎么说?”她知道沈欣柔不要她愧疚。
童玫这一问让沈欣柔强忍许久的泪水终于决堤。她以为自己哭够了,但一想起潘罡,伤心的情绪又再度席卷了她。
“他要结婚了,新娘不是我。”她尽量说得轻描淡写,但泪水泄漏了她的伤心。
从大学认识到现在,七年的感情竟是如此容易就被摧毁,和他结婚的女人与他认识不过半年,其实在潘罡换到现在的公司上班,开始冷落她时,就有迹可循,只是她太相信他,总认为一切都是自己多想,才会落得今日被男友始乱终弃的下场。
“别哭,别为那个混帐哭瞎了你的眼睛。”童玫连忙拿出面纸为沈欣柔拭泪。“你啊,要放亮眼睛去找一个比那混帐好百万倍的男人。”
童玫知道照好友的个性,这两个星期以来只怕是天天泡泪水中,心疼之余也感到气愤。那个王八蛋,最好罩子放亮一点,别被她遇到,不然死一百遍,她也不会饶过他。
“不许哭,为那种无情无义,没良心又没眼光的王八蛋伤心难过,简直就是我们妇女界的耻辱,我们要立足现在,放眼未来,别被过去给绊住了,懂吗?”
童玫夸张的论点多少达到了些效果,沈欣柔努力挤出微笑。
“嗯。”现在欣柔的情绪由她接手,她不准好友继续伤心下去,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她没时间忆起潘罡那个混蛋。
“走吧,我们去交十个男朋友。”行动派的童玫想着就拉起沈欣柔的手往公园外走。
“你要带我去哪里?”沈欣柔担心的问。
“当然是男人最多的地方喽。”理所当然的语气。
“该不会是你常说的那间pub吧!”沈欣柔猜测道。
“没错!”童玫眨了一下右眼。
“不、不好吧。”沈欣柔停下脚步停止前进。
她不喜欢pub那种喧闹嘈杂的地方,更讨厌里面的人总是烟不离手,整间屋子乌烟瘴气,音乐震耳欲聋,每个人都好像疯了一样,所以对于童玫的邀请,她从没点头过。
“放心,你有我罩着。”她豪气地拍了下胸膛。
“可是,我的衣服也不适合,而且去了回家就晚了,明天我们部门要开早会,我怕起不来--”沈欣柔仍找理由推拒着。
“don'tworry,behappy,别想太多,放纵自己疯狂一下又何妨。”她强拉着还有些迟疑的好友。“走,我们去把男人迷得晕头转向。”
是呀,don'tworry,behappy,放纵一下又何妨!沈欣柔最后还是妥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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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阿ken--”童玫跑向吧台,快乐的向熟识的酒保打招呼。“可乐娜对吧。”酒保纯熟的在长酒瓶里塞进一片柠檬,递上吧台。
“你请客?”
“我请客!”
“那我朋友呢?”她指指一旁的沈欣柔。
他已经习惯被她敲诈,于是沈欣柔也获得一瓶免费的可乐娜。
“谢啦!”她灌了一口。“我跳舞去喽。”
“room9pub”是童玫只要有时间,一定来这放松自己的地方,在这里她不必想太多,只消随着音乐摆动肢体,马力十足的散发热情和精力。
可是,个性内敛规矩的沈欣柔,就完全不能苟同这里面的文化,尤其是当她看到童玫与热情的外国人一样,跟每个见面的人拥抱和颊吻,她就不禁咋舌。
基本上,她们俩会变成好朋友,就是件令人咋舌的事,也只有两个字形容--孽缘!
谁叫她国小六年级从美国搬回台湾时,不小心搬到童玫家隔壁,然后童玫的房间又刚好在她房间的后面,更巧的是,还跟她成了隔壁桌同学,从十二岁一直到二十五岁的今天,她跟童玫始终焦不离孟的,虽然她们现在已经搬离家里,各自在外租屋,但身为同事的她们,一天最少有八小时还是泡在一起。
说也奇怪,应该是从国外回来的她个性比较外放,没想到保守规矩、温柔固执的居然是她,而个性外向活泼好动、迷糊又大而化之的才是童玫,虽然极端却也互补。
“走啊,我们去跳舞。”童玫随着节奏强烈的音乐摆动身体。
“等、等一下,我--”她还有些抗拒。
震天价响的音乐让童玫听不见她的拒绝,硬是将她拉下舞池,很快地,童玫的狂放热情带动了气氛,沈欣柔也放开自己的跟随节奏摇摆,暂时忘却失恋带给她的伤害。
纪禀智进入room9中看到的就是一群人疯狂热舞的这一幕,room9的消费族群都很年轻,所以这情形他是司空见惯了,比较令他感兴趣的是好友阿ken的眼神,他专注地凝视舞池一角,眼神不自觉的流露温柔深情。
舞池里有两个女孩特别显眼,他不确定阿ken看的是哪一位,两个长相都不错,身材也挺好,短头发的那位漂亮俐落,浑身散发恣意奔放的野性美,天生就是引人注目的焦点,长头发的女孩虽然肢体语言没有短发那一位来得强,但楚楚动人的模样倒是满足了男性的保护欲望。
纪禀智坐在吧台面对阿ken的位置,想要引起他的注意,但是他的魅力就是大不过舞池里活力十足的辣妹,如果想要让阿ken注意到他,还是用叫的比较实际。
“嘿,辰华,你被美女勾魂啦?”他打趣道。
蓝辰华,阿ken的本名,他不只是酒保,也是room9pub的独资老板,来这的人都习惯叫他阿ken,久了也忘了他本名是什么,会叫他本名的,只有他从大学时代起就认识的好友纪禀智。
“威士忌?”蓝辰华收起怅惘神情,对许久不见的好友表示欢迎。
“不,明天早上有会报,可乐娜就好。”他可是工作第一,非常尽忠职守的。
“这么久不见,又帮你老板赚了不少吧,到哪出差去了?”蓝辰华手上纯熟的动着。
纪禀智的工作需要跑东跑西,常常不见两三星期又突然冒出来是很平常的事。
“香港,去听取每月的门市报告。”纪禀智的脸上还留着工作繁重的疲惫。
“这么累,来我这上班吧,工作娱乐并行,保证不累。”蓝辰华进行第次的游说。
他一直都希望纪禀智来帮他,先别说两人的交情好,纪禀智一流的交际手腕绝不可小觑,这也是让他在压力大的业务工作中还能游刃有余的重要原因,而且他永远的神采焕发、英气逼人,让人不觉的就会相信他,虽然有一点霸气,却又隐藏得很好,个性幽默的他除了在工作上表现优异,在感情上也很吃得开。
“你这儿?每天泡在酒池肉林里,很快就毁了我的好名声!”纪禀智开玩笑的推拒。
蓝辰华笑笑不以为意,他也知道对于现在这份工作,纪禀智其实很乐在其中,不然,早就被他拖来这儿报到了。
“别光说我,我刚刚看见对爱情有免疫力的你用深情的眼神在放电哦,电谁啊?快快招来。”他冲着蓝辰华暧昧地低笑。
蓝辰华恻然苦笑,原来他表现得这么明显,只是她知道吗?
回忆里,和她相识的过程永远是最鲜明的一段
room9,他和童玫相识的地方。他个性虽然比较内敛,却是无法过着一板一眼的上班族生活,于是转念开店创业,虽然他不是很懂经营之道,不过他越来越纯熟的调酒技巧和英俊的长相,倒是让他不用烦恼如何招揽客人。
其实每天接触不同的人群,他并没有放很多心思去记住来来往往的客人,但童玫天生就是这么引人目光,她第一次踏进room9就引起他的注意,她的热情狂放又不落俗气更让他印象深刻,活泼的她很快就和他与众人打成一片。
对她来说,他只是pub的酒保加老板罢了,而他的感情却在日积月累下泛滥成灾。对她,他早已陷入不可自拔的爱恋,想对她说,又怕破坏了他们之间原本的和谐,也许这样放在心里最好,也许现在这样最好,只要不听见她的拒绝,只要她还未属于任何人就是最好的。
“感情这事,抵抗力再好,挡也挡不住,否则怎么叫英雄难过美人关呢!”他讪讪然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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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童玫忍不住激动的拍桌子站起身。
如果她是想引起注意,那么她的行动和高八度的音量,非常成功的将咖啡店内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自己身上。
“童玫,你先坐下啦。”沈欣柔扯扯她的衣襬。
太丢脸了,她不敢抬头去数究竟有几双眼睛黏在她们身上。
“放开我,我要去枪毙那个没良心的一百次。”她一副要冲出去的模样。
事实上,要不是沈欣柔拉住她,激动过头的她已经像特快车的火车头冲出去丢人现眼了。
不过,现在也很丢脸,店内所有人全带着好奇与批评的目光打量她们的举动,让沈欣柔恨不得能马上挖一个十公尺深的洞把自己埋起来。
“冷静一点,童玫。”她拚命扯着童玫的衣角。
“不要拉我,让我去杀了潘罡那个没良心的家伙。”童玫还处于情绪激动的状态。
沈欣柔从皮包抽了两张钞票放在桌上,匆忙拉着好友离开咖啡店,心里第一百次后悔自己告诉童玫男友抛弃她的事情,而且是在众目睽睽的公共场合,她该知道依童玫冲动的个性,绝对是听了就会大声嚷着要帮她报仇。
当然,童玫护朋友的心情和举动总是让她窝心又感动,但是像这样不考虑地点发作,却是她无法认同的,都怪自己竟选在晚上吃饭时告诉她,不但影响心情和食欲,外带丢尽脸皮,提供大家茶余饭后的无聊笑话。
天色渐暗的小鲍园里没什么人,刚好可以让童玫好好发泄,地上的石块和铁罐全是她发泄的对象,连围起来禁止践踏的草皮也被她踢翻了几块。
“什么时候的事?”她问。
“两个星期前。”沈欣柔垂着头。
听了好友的回答,童玫的火气又冒上来,她气自己竟然没注意到好友这两个星期来的异状和哭肿的眼睛,她这个朋友是怎么当的,实在是太失败了。
“不要怪自己,你没有错,错的是我识人不清,错在我太相信他的誓言。”沈欣柔阻止童玫继续自责。
靶情这种事,必须自己想明白,别人是无法介入的。
“那混帐怎么说?”她知道沈欣柔不要她愧疚。
童玫这一问让沈欣柔强忍许久的泪水终于决堤。她以为自己哭够了,但一想起潘罡,伤心的情绪又再度席卷了她。
“他要结婚了,新娘不是我。”她尽量说得轻描淡写,但泪水泄漏了她的伤心。
从大学认识到现在,七年的感情竟是如此容易就被摧毁,和他结婚的女人与他认识不过半年,其实在潘罡换到现在的公司上班,开始冷落她时,就有迹可循,只是她太相信他,总认为一切都是自己多想,才会落得今日被男友始乱终弃的下场。
“别哭,别为那个混帐哭瞎了你的眼睛。”童玫连忙拿出面纸为沈欣柔拭泪。“你啊,要放亮眼睛去找一个比那混帐好百万倍的男人。”
童玫知道照好友的个性,这两个星期以来只怕是天天泡泪水中,心疼之余也感到气愤。那个王八蛋,最好罩子放亮一点,别被她遇到,不然死一百遍,她也不会饶过他。
“不许哭,为那种无情无义,没良心又没眼光的王八蛋伤心难过,简直就是我们妇女界的耻辱,我们要立足现在,放眼未来,别被过去给绊住了,懂吗?”
童玫夸张的论点多少达到了些效果,沈欣柔努力挤出微笑。
“嗯。”现在欣柔的情绪由她接手,她不准好友继续伤心下去,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她没时间忆起潘罡那个混蛋。
“走吧,我们去交十个男朋友。”行动派的童玫想着就拉起沈欣柔的手往公园外走。
“你要带我去哪里?”沈欣柔担心的问。
“当然是男人最多的地方喽。”理所当然的语气。
“该不会是你常说的那间pub吧!”沈欣柔猜测道。
“没错!”童玫眨了一下右眼。
“不、不好吧。”沈欣柔停下脚步停止前进。
她不喜欢pub那种喧闹嘈杂的地方,更讨厌里面的人总是烟不离手,整间屋子乌烟瘴气,音乐震耳欲聋,每个人都好像疯了一样,所以对于童玫的邀请,她从没点头过。
“放心,你有我罩着。”她豪气地拍了下胸膛。
“可是,我的衣服也不适合,而且去了回家就晚了,明天我们部门要开早会,我怕起不来--”沈欣柔仍找理由推拒着。
“don'tworry,behappy,别想太多,放纵自己疯狂一下又何妨。”她强拉着还有些迟疑的好友。“走,我们去把男人迷得晕头转向。”
是呀,don'tworry,behappy,放纵一下又何妨!沈欣柔最后还是妥协了。
----
“嗨,阿ken--”童玫跑向吧台,快乐的向熟识的酒保打招呼。“可乐娜对吧。”酒保纯熟的在长酒瓶里塞进一片柠檬,递上吧台。
“你请客?”
“我请客!”
“那我朋友呢?”她指指一旁的沈欣柔。
他已经习惯被她敲诈,于是沈欣柔也获得一瓶免费的可乐娜。
“谢啦!”她灌了一口。“我跳舞去喽。”
“room9pub”是童玫只要有时间,一定来这放松自己的地方,在这里她不必想太多,只消随着音乐摆动肢体,马力十足的散发热情和精力。
可是,个性内敛规矩的沈欣柔,就完全不能苟同这里面的文化,尤其是当她看到童玫与热情的外国人一样,跟每个见面的人拥抱和颊吻,她就不禁咋舌。
基本上,她们俩会变成好朋友,就是件令人咋舌的事,也只有两个字形容--孽缘!
谁叫她国小六年级从美国搬回台湾时,不小心搬到童玫家隔壁,然后童玫的房间又刚好在她房间的后面,更巧的是,还跟她成了隔壁桌同学,从十二岁一直到二十五岁的今天,她跟童玫始终焦不离孟的,虽然她们现在已经搬离家里,各自在外租屋,但身为同事的她们,一天最少有八小时还是泡在一起。
说也奇怪,应该是从国外回来的她个性比较外放,没想到保守规矩、温柔固执的居然是她,而个性外向活泼好动、迷糊又大而化之的才是童玫,虽然极端却也互补。
“走啊,我们去跳舞。”童玫随着节奏强烈的音乐摆动身体。
“等、等一下,我--”她还有些抗拒。
震天价响的音乐让童玫听不见她的拒绝,硬是将她拉下舞池,很快地,童玫的狂放热情带动了气氛,沈欣柔也放开自己的跟随节奏摇摆,暂时忘却失恋带给她的伤害。
纪禀智进入room9中看到的就是一群人疯狂热舞的这一幕,room9的消费族群都很年轻,所以这情形他是司空见惯了,比较令他感兴趣的是好友阿ken的眼神,他专注地凝视舞池一角,眼神不自觉的流露温柔深情。
舞池里有两个女孩特别显眼,他不确定阿ken看的是哪一位,两个长相都不错,身材也挺好,短头发的那位漂亮俐落,浑身散发恣意奔放的野性美,天生就是引人注目的焦点,长头发的女孩虽然肢体语言没有短发那一位来得强,但楚楚动人的模样倒是满足了男性的保护欲望。
纪禀智坐在吧台面对阿ken的位置,想要引起他的注意,但是他的魅力就是大不过舞池里活力十足的辣妹,如果想要让阿ken注意到他,还是用叫的比较实际。
“嘿,辰华,你被美女勾魂啦?”他打趣道。
蓝辰华,阿ken的本名,他不只是酒保,也是room9pub的独资老板,来这的人都习惯叫他阿ken,久了也忘了他本名是什么,会叫他本名的,只有他从大学时代起就认识的好友纪禀智。
“威士忌?”蓝辰华收起怅惘神情,对许久不见的好友表示欢迎。
“不,明天早上有会报,可乐娜就好。”他可是工作第一,非常尽忠职守的。
“这么久不见,又帮你老板赚了不少吧,到哪出差去了?”蓝辰华手上纯熟的动着。
纪禀智的工作需要跑东跑西,常常不见两三星期又突然冒出来是很平常的事。
“香港,去听取每月的门市报告。”纪禀智的脸上还留着工作繁重的疲惫。
“这么累,来我这上班吧,工作娱乐并行,保证不累。”蓝辰华进行第次的游说。
他一直都希望纪禀智来帮他,先别说两人的交情好,纪禀智一流的交际手腕绝不可小觑,这也是让他在压力大的业务工作中还能游刃有余的重要原因,而且他永远的神采焕发、英气逼人,让人不觉的就会相信他,虽然有一点霸气,却又隐藏得很好,个性幽默的他除了在工作上表现优异,在感情上也很吃得开。
“你这儿?每天泡在酒池肉林里,很快就毁了我的好名声!”纪禀智开玩笑的推拒。
蓝辰华笑笑不以为意,他也知道对于现在这份工作,纪禀智其实很乐在其中,不然,早就被他拖来这儿报到了。
“别光说我,我刚刚看见对爱情有免疫力的你用深情的眼神在放电哦,电谁啊?快快招来。”他冲着蓝辰华暧昧地低笑。
蓝辰华恻然苦笑,原来他表现得这么明显,只是她知道吗?
回忆里,和她相识的过程永远是最鲜明的一段
room9,他和童玫相识的地方。他个性虽然比较内敛,却是无法过着一板一眼的上班族生活,于是转念开店创业,虽然他不是很懂经营之道,不过他越来越纯熟的调酒技巧和英俊的长相,倒是让他不用烦恼如何招揽客人。
其实每天接触不同的人群,他并没有放很多心思去记住来来往往的客人,但童玫天生就是这么引人目光,她第一次踏进room9就引起他的注意,她的热情狂放又不落俗气更让他印象深刻,活泼的她很快就和他与众人打成一片。
对她来说,他只是pub的酒保加老板罢了,而他的感情却在日积月累下泛滥成灾。对她,他早已陷入不可自拔的爱恋,想对她说,又怕破坏了他们之间原本的和谐,也许这样放在心里最好,也许现在这样最好,只要不听见她的拒绝,只要她还未属于任何人就是最好的。
“感情这事,抵抗力再好,挡也挡不住,否则怎么叫英雄难过美人关呢!”他讪讪然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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