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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洛阳城内
“公子,您又来啦!”酒店内的跑堂眼角瞄到刚踏人店内的高大男人,就笑嘻嘻的迎上前去。
这男人打多少年前开始光临酒店的,他记不得了,但是他那永远一身赤色的长袍马褂,及冷毅俊瘦的高大身子,却让他格外记得。
每年的春分一到,这男人就会准时上门,然后要了十斤的上等女儿红,转头就走,待也不多待,这也是跑堂特别记得他的原因。
“老习惯十斤上等女儿红?”
“嗯。”“公子稍等,小的去去就来。”跑堂将手上的抹布搭上肩,就俐落的到酒窖内打酒去了。
男人俊俏高大的身影马上就吸引了店内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注目,就连在酒客中舞唱的胡姬也停下歌唱,望着他。
男人削瘦的脸颊上有着深明的五官,二道英眉中流露着正气,深邃的大眼直视着前方,丝毫没发现到众人的注目,一张薄唇紧紧抿着,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一头的黑发因为旅途的奔波,而显得些许凌乱,但却丝毫没有破坏他的俊俏,反倒替他增添了浪人的味道儿。
唐朝的民风一向开放,女人对于这浑身冷得令人直打哆嗦的男人,她们看在眼里,一颗芳心早跳得七上八下的了。
原本嘈杂的酒店内因为男人的到来而顿时安静许多,这才勾起了他的注意,他将目光从远方调回酒店内,望见整个店内的酒客全对他行注目礼,他的二道英眉马上纠结在一起,尤其他一发现到酒店的女客频频向他施发时,原本就冰冷的脸更加深沉了。
他伸出手在腰际间取出碎银,用力的扔在酒柜上,刚刚埋进酒窖的跑堂正好出来,这时手上多了坛十斤的女儿红。
“公子,您的酒来了。”跑堂吃力的抱着酒坛,笑嘻嘻的。
男人一手就拿起跑堂吃力所抱的酒,二话不说就走出酒店,将一屋子的酒客抛在身后。
他一向不爱大城市的繁荣,因为繁荣的另一个意义就是嘈杂,他厌恶嘈杂,要不是因为自己爱尝这洛阳人的女儿红,这一年一次的洛阳之旅,他根本连想都不想来。
他大步的走离洛阳城往城郊而去,他的马儿就停在城外十里外的“十里亭”刚刚他所直视的就是这个地方,他关心他的马。
“赤马”是他的爱马,是他三年前到大漠时在马市买的,它不是只温驯的马,它的野性即使在三年后仍然存在,而他关注的就是它的野性。
如果在这一刻的时间内,它的野性大发,伤了路人,惹了麻烦他摇了摇头,当初自己该买只良马的。
“麻烦”是他最厌恶遇上的事,纵使再如何喜爱赤马,一旦它惹上麻烦,再爱他也不要它。
男人终于来到“十里亭”他四处寻找着他的马。
“赤马。”他低叫着。
这时“十里亭”周围如人高般的芒草直了波动,没一会儿,在茫茫的芒草中冲出了只高大的赤色壮马,它快速的向他直奔而来。
在赤马离他两步时,他纵身一跳,跳上了马背,顺着势,双脚一夹马腹,赤马又快速洛阳城的反方向奔去,奔了大约一里,它就由快渐慢,最后慢慢的踢走起来。
“好小子,你可休息够了,现在该我休息了。”男人坐在马背上,怀中捧着酒,畅快的享用起来。
行走江湖已数年,虽然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可他也不以为意,毕竟天性就爱独来独往的他,早过惯了闲云野鹤般地日子。
但是他这人就有个坏毛病,爱喝好酒,哪儿有好酒他就上哪儿,这酒瘾一来,就算天涯海角,他也直冲而去。
“好酒!”他大声赞着,这酒香浓纯郁,入喉即化,下肚之后,齿颊还留有淡淡酒香,这女儿红不亏是女儿红。
他并不嗜酒,酒瘾也不常发作,每年只有春晓时分,他才会想喝好酒,而这好酒,只有洛阳城内有,所有每年春分一到,不论他在何处,他定会上洛阳城一趟。
像这回儿,他就是从沙州(今敦煌)特地赶来洛阳。
“驾!”他轻拍马背,让马快跑。
他骑在马背上,任风在他耳边呼啸而过,不时畅饮着女儿红,在辽阔的大路上狂奔着。
谁说他寂寞?这女儿红是他的红粉,而赤马是他的知己,他何寂之有?他任马放纵的狂奔着,赤马本是野马中的王者,现在主人任它飞奔,它自然是跑得比谁都还快。
当人马都放松心情的时候,眼睛锐利的他见到前面路了个黄色的东西,他不禁缓下马,准备看着那是什么东西。
他拉紧马辔,走近黄色物体的旁边,移下视线,端详着地上的物体。
“瞧瞧,赤马,你发现了什么?”他低低的说着。是位姑娘。
“啧啧,这洛阳城的民风也愈来愈开化了,酒店内坐端女酒客,这回这姑娘倒把大道当成她的闺房了。”他轻蔑的道,拉回视线,双脚紧夹马腹就要离去。
他着实厌恶极了不懂妇德的女子,虽然唐朝是个贤德君王的朝代,但这民风却让他不齿。
这世上难道没有温柔婉约、守妇德的姑娘了吗?“赤马,走吧!”他对爱马道。
奇怪的是,这一向听从他指挥的赤马竟毫无离去之意,反倒低头去轻磨地上姑娘的身子。
“好小子!年纪大了,想讨妻子是不?”他拍拍它的头“走了,别在这儿浪费时间。”
赤马仍是不动。
这下可勾起他的好奇心了,这位姑娘该不会有事吧!他跃下马,低头探视着地上躺着的姑娘。
只是个低头,就有股幽香向他扑鼻而来,他抿了抿嘴,开口道:“姑娘,你怎么了?”
没有任何动静,她的脸朝下,让他无法看见她。
基于“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无奈,他只好屏气,听取她的气息。
“这姑娘气息虚弱,看来是病了很久。”他自语着“姑娘,算你运气好,今天我很开心,就破例救你一命。”他自怀中取出一个白色瓷瓶,轻轻倒出里头的葯,五颜六色,却都小小的,他从里头挑出一粒葯丸,将她翻身,把葯塞进她的小嘴中。
见到她的面貌,他的英履又蹙了起来。
这位姑娘很美,他跑遍了大江南北都未曾见过像她这般美丽的女子,一对眉毛像天边的弦月,一张小嘴红得像朵花,小巧的鼻子和吹弹可破的肌肤,她不艳丽,却出落得像朵生长在水中的水仙,清新娇媚。
精通葯理医术的他,从她白得吓人的肤色看来,就知道她病了很多年,而且并不常晒太阳。
这样一位病情严重的姑娘,谁让她独自在路上走呢?这岂不是将她推往鬼门关吗?幸亏遇上了自己。
“嘶”赤马的呜叫声打断了他的冥想,他低下头,察看姑娘的反应。
姑娘长长的睫毛稍稍闪动了一下,像花般的唇也微微颤抖着,看来她的神智恢复了。
“吃了我的灵丹,还昏死的话,那她就没葯医了。”他站起身,拍了拍衣上的尘土“赤马,该上路了。”
“嘶”赤马仰头高鸣,这声高鸣像是惊醒了躺在地上的姑娘,原来还紧闭的双眼霎时张得很大大的,一对水灵灵的大眼透着惊恐,脸也惨白起来。
她的反应看在男人眼里,他抚着马头,冷冷的说:“赤马不会踢死你。”
孙黧黄微微一惊,他怎么知道她在想什么?“醒了就不要继续躺在地上,这儿不是你的闺房。”他冰冷的声音再度响起,这可羞死了不黧黄。
她急急的站起身,爬离地面,然后不停的整理着自己的罗裳。
“我昏倒了,天太热,太阳好毒,我的身体今天特别反常”她嘴里不停的说着她躺在地上的理由,并且刻意向仙掩饰自己常年卧病的身子。
她不想让人知道她是个病人,一个病了十八年的病人。
“你醒来了,我就不奉陪了。”他跃上马,准备他未完的行程。
“等等!公子,是您救了我?”孙黧黄唤住他。
男人看了她一眼,拍拍马背“赤马,咱们该上路了。”
他双脚夹马腹,赤马便开始缓缓得走起来。
“等等,公子”孙黧黄见他要走,急急的迈开莲步,但身子骨一向虚弱的她,哪经得起突然的大步行走?想当然的,她又重跌回路上。
“姑娘,你身体不好,回家静养吧!”坐在马背上的男人冷冷的抛下话,骑着赤马,就快速向前急奔。
跌倒的孙黧黄望着马踢起的尘土,难过的爬起身。
家?她哪来的家?她害的人已经够多了,怎么还能回家?她转头望着远远的洛阳城门口,家是绝对不能回的,既然已经决定离开家里,她就不能再回去,她绝不能再害自己在这世上仅有的亲人了。
孙黧黄转回头,望着前方还未消散的落尘。刚刚那位公子救了她,却不邀功,是个好人,她孙黧黄在死去之前还有碰上个好人她的嘴角扬起,扬起个动人的微笑。
“可惜他走得快,否则我是一定得报这个恩情。”她喃喃的自语。
从她有记忆以来,她就未曾离开过她的闺房,除了舞琴是她最大的娱乐之外,她从未真正见过这个世界。
她踏出步伐,或许在自己死前,再多看看这个世界吧!可惜天不从人愿,她才走了三步,眼前一黑,人又昏了过去倒在地上。
“达达达达达”马蹄声从远处传来,脚步快速的向孙黧黄直奔“嘶”在她身边硬停了下来。
马背上的男人与艳阳同一个方向的坐立着,耀眼的阳光洒在他凌乱的发上,他跃下马,一手抱起昏为迷的孙黧黄,重回马背上。
他踢着马腹,马又往它来的地方直奔而去
在微暗的上房内,孙黧黄在床上悠悠的醒来,她转动眼珠,四处张望着自己身处何地。
在床的右方有张桌子,桌上摆了坛酒,还有盏点燃的煤灯,这煤灯一燃,整间上房顿时明亮,点火的是个男人,穿着赤衣、高挑他背着她,见不到他的模样。
“这、这是哪儿?”她用着干涩的声音问道。
“离洛阳三十里外的一个小镇。”男人用着平静的声音回答。
“你”“明天我帮你买匹马,你自己回洛阳。”
“公”
“依你单薄的身子,不该在路上游荡。”
“我”
“喝茶。”他转过身,手上端着杯子,不容拒绝的放进她的手中。
“是你?!公子,这是你第二次救我,这份恩情”
“喝完了茶就休息。”
孙黧黄吐了吐舌,一口饮尽了杯里的茶,这救了她两次命的好人真酷。
男人接过她喝干的杯子,转身走回桌旁,坐了下来。
“敢问公子大名?”这恩她一定得报,... -->>
唐朝洛阳城内
“公子,您又来啦!”酒店内的跑堂眼角瞄到刚踏人店内的高大男人,就笑嘻嘻的迎上前去。
这男人打多少年前开始光临酒店的,他记不得了,但是他那永远一身赤色的长袍马褂,及冷毅俊瘦的高大身子,却让他格外记得。
每年的春分一到,这男人就会准时上门,然后要了十斤的上等女儿红,转头就走,待也不多待,这也是跑堂特别记得他的原因。
“老习惯十斤上等女儿红?”
“嗯。”“公子稍等,小的去去就来。”跑堂将手上的抹布搭上肩,就俐落的到酒窖内打酒去了。
男人俊俏高大的身影马上就吸引了店内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注目,就连在酒客中舞唱的胡姬也停下歌唱,望着他。
男人削瘦的脸颊上有着深明的五官,二道英眉中流露着正气,深邃的大眼直视着前方,丝毫没发现到众人的注目,一张薄唇紧紧抿着,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一头的黑发因为旅途的奔波,而显得些许凌乱,但却丝毫没有破坏他的俊俏,反倒替他增添了浪人的味道儿。
唐朝的民风一向开放,女人对于这浑身冷得令人直打哆嗦的男人,她们看在眼里,一颗芳心早跳得七上八下的了。
原本嘈杂的酒店内因为男人的到来而顿时安静许多,这才勾起了他的注意,他将目光从远方调回酒店内,望见整个店内的酒客全对他行注目礼,他的二道英眉马上纠结在一起,尤其他一发现到酒店的女客频频向他施发时,原本就冰冷的脸更加深沉了。
他伸出手在腰际间取出碎银,用力的扔在酒柜上,刚刚埋进酒窖的跑堂正好出来,这时手上多了坛十斤的女儿红。
“公子,您的酒来了。”跑堂吃力的抱着酒坛,笑嘻嘻的。
男人一手就拿起跑堂吃力所抱的酒,二话不说就走出酒店,将一屋子的酒客抛在身后。
他一向不爱大城市的繁荣,因为繁荣的另一个意义就是嘈杂,他厌恶嘈杂,要不是因为自己爱尝这洛阳人的女儿红,这一年一次的洛阳之旅,他根本连想都不想来。
他大步的走离洛阳城往城郊而去,他的马儿就停在城外十里外的“十里亭”刚刚他所直视的就是这个地方,他关心他的马。
“赤马”是他的爱马,是他三年前到大漠时在马市买的,它不是只温驯的马,它的野性即使在三年后仍然存在,而他关注的就是它的野性。
如果在这一刻的时间内,它的野性大发,伤了路人,惹了麻烦他摇了摇头,当初自己该买只良马的。
“麻烦”是他最厌恶遇上的事,纵使再如何喜爱赤马,一旦它惹上麻烦,再爱他也不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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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马。”他低叫着。
这时“十里亭”周围如人高般的芒草直了波动,没一会儿,在茫茫的芒草中冲出了只高大的赤色壮马,它快速的向他直奔而来。
在赤马离他两步时,他纵身一跳,跳上了马背,顺着势,双脚一夹马腹,赤马又快速洛阳城的反方向奔去,奔了大约一里,它就由快渐慢,最后慢慢的踢走起来。
“好小子,你可休息够了,现在该我休息了。”男人坐在马背上,怀中捧着酒,畅快的享用起来。
行走江湖已数年,虽然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可他也不以为意,毕竟天性就爱独来独往的他,早过惯了闲云野鹤般地日子。
但是他这人就有个坏毛病,爱喝好酒,哪儿有好酒他就上哪儿,这酒瘾一来,就算天涯海角,他也直冲而去。
“好酒!”他大声赞着,这酒香浓纯郁,入喉即化,下肚之后,齿颊还留有淡淡酒香,这女儿红不亏是女儿红。
他并不嗜酒,酒瘾也不常发作,每年只有春晓时分,他才会想喝好酒,而这好酒,只有洛阳城内有,所有每年春分一到,不论他在何处,他定会上洛阳城一趟。
像这回儿,他就是从沙州(今敦煌)特地赶来洛阳。
“驾!”他轻拍马背,让马快跑。
他骑在马背上,任风在他耳边呼啸而过,不时畅饮着女儿红,在辽阔的大路上狂奔着。
谁说他寂寞?这女儿红是他的红粉,而赤马是他的知己,他何寂之有?他任马放纵的狂奔着,赤马本是野马中的王者,现在主人任它飞奔,它自然是跑得比谁都还快。
当人马都放松心情的时候,眼睛锐利的他见到前面路了个黄色的东西,他不禁缓下马,准备看着那是什么东西。
他拉紧马辔,走近黄色物体的旁边,移下视线,端详着地上的物体。
“瞧瞧,赤马,你发现了什么?”他低低的说着。是位姑娘。
“啧啧,这洛阳城的民风也愈来愈开化了,酒店内坐端女酒客,这回这姑娘倒把大道当成她的闺房了。”他轻蔑的道,拉回视线,双脚紧夹马腹就要离去。
他着实厌恶极了不懂妇德的女子,虽然唐朝是个贤德君王的朝代,但这民风却让他不齿。
这世上难道没有温柔婉约、守妇德的姑娘了吗?“赤马,走吧!”他对爱马道。
奇怪的是,这一向听从他指挥的赤马竟毫无离去之意,反倒低头去轻磨地上姑娘的身子。
“好小子!年纪大了,想讨妻子是不?”他拍拍它的头“走了,别在这儿浪费时间。”
赤马仍是不动。
这下可勾起他的好奇心了,这位姑娘该不会有事吧!他跃下马,低头探视着地上躺着的姑娘。
只是个低头,就有股幽香向他扑鼻而来,他抿了抿嘴,开口道:“姑娘,你怎么了?”
没有任何动静,她的脸朝下,让他无法看见她。
基于“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无奈,他只好屏气,听取她的气息。
“这姑娘气息虚弱,看来是病了很久。”他自语着“姑娘,算你运气好,今天我很开心,就破例救你一命。”他自怀中取出一个白色瓷瓶,轻轻倒出里头的葯,五颜六色,却都小小的,他从里头挑出一粒葯丸,将她翻身,把葯塞进她的小嘴中。
见到她的面貌,他的英履又蹙了起来。
这位姑娘很美,他跑遍了大江南北都未曾见过像她这般美丽的女子,一对眉毛像天边的弦月,一张小嘴红得像朵花,小巧的鼻子和吹弹可破的肌肤,她不艳丽,却出落得像朵生长在水中的水仙,清新娇媚。
精通葯理医术的他,从她白得吓人的肤色看来,就知道她病了很多年,而且并不常晒太阳。
这样一位病情严重的姑娘,谁让她独自在路上走呢?这岂不是将她推往鬼门关吗?幸亏遇上了自己。
“嘶”赤马的呜叫声打断了他的冥想,他低下头,察看姑娘的反应。
姑娘长长的睫毛稍稍闪动了一下,像花般的唇也微微颤抖着,看来她的神智恢复了。
“吃了我的灵丹,还昏死的话,那她就没葯医了。”他站起身,拍了拍衣上的尘土“赤马,该上路了。”
“嘶”赤马仰头高鸣,这声高鸣像是惊醒了躺在地上的姑娘,原来还紧闭的双眼霎时张得很大大的,一对水灵灵的大眼透着惊恐,脸也惨白起来。
她的反应看在男人眼里,他抚着马头,冷冷的说:“赤马不会踢死你。”
孙黧黄微微一惊,他怎么知道她在想什么?“醒了就不要继续躺在地上,这儿不是你的闺房。”他冰冷的声音再度响起,这可羞死了不黧黄。
她急急的站起身,爬离地面,然后不停的整理着自己的罗裳。
“我昏倒了,天太热,太阳好毒,我的身体今天特别反常”她嘴里不停的说着她躺在地上的理由,并且刻意向仙掩饰自己常年卧病的身子。
她不想让人知道她是个病人,一个病了十八年的病人。
“你醒来了,我就不奉陪了。”他跃上马,准备他未完的行程。
“等等!公子,是您救了我?”孙黧黄唤住他。
男人看了她一眼,拍拍马背“赤马,咱们该上路了。”
他双脚夹马腹,赤马便开始缓缓得走起来。
“等等,公子”孙黧黄见他要走,急急的迈开莲步,但身子骨一向虚弱的她,哪经得起突然的大步行走?想当然的,她又重跌回路上。
“姑娘,你身体不好,回家静养吧!”坐在马背上的男人冷冷的抛下话,骑着赤马,就快速向前急奔。
跌倒的孙黧黄望着马踢起的尘土,难过的爬起身。
家?她哪来的家?她害的人已经够多了,怎么还能回家?她转头望着远远的洛阳城门口,家是绝对不能回的,既然已经决定离开家里,她就不能再回去,她绝不能再害自己在这世上仅有的亲人了。
孙黧黄转回头,望着前方还未消散的落尘。刚刚那位公子救了她,却不邀功,是个好人,她孙黧黄在死去之前还有碰上个好人她的嘴角扬起,扬起个动人的微笑。
“可惜他走得快,否则我是一定得报这个恩情。”她喃喃的自语。
从她有记忆以来,她就未曾离开过她的闺房,除了舞琴是她最大的娱乐之外,她从未真正见过这个世界。
她踏出步伐,或许在自己死前,再多看看这个世界吧!可惜天不从人愿,她才走了三步,眼前一黑,人又昏了过去倒在地上。
“达达达达达”马蹄声从远处传来,脚步快速的向孙黧黄直奔“嘶”在她身边硬停了下来。
马背上的男人与艳阳同一个方向的坐立着,耀眼的阳光洒在他凌乱的发上,他跃下马,一手抱起昏为迷的孙黧黄,重回马背上。
他踢着马腹,马又往它来的地方直奔而去
在微暗的上房内,孙黧黄在床上悠悠的醒来,她转动眼珠,四处张望着自己身处何地。
在床的右方有张桌子,桌上摆了坛酒,还有盏点燃的煤灯,这煤灯一燃,整间上房顿时明亮,点火的是个男人,穿着赤衣、高挑他背着她,见不到他的模样。
“这、这是哪儿?”她用着干涩的声音问道。
“离洛阳三十里外的一个小镇。”男人用着平静的声音回答。
“你”“明天我帮你买匹马,你自己回洛阳。”
“公”
“依你单薄的身子,不该在路上游荡。”
“我”
“喝茶。”他转过身,手上端着杯子,不容拒绝的放进她的手中。
“是你?!公子,这是你第二次救我,这份恩情”
“喝完了茶就休息。”
孙黧黄吐了吐舌,一口饮尽了杯里的茶,这救了她两次命的好人真酷。
男人接过她喝干的杯子,转身走回桌旁,坐了下来。
“敢问公子大名?”这恩她一定得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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