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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是什么意思?我写了两本书,现在在写第三本,我想,我谈到过一些事物,我想,更多的事物我没有谈到,我落下了什么?是的,我落下了很多,能确定的是,我从未涉及有价值的事物。
现在,我在为我的读者写书,我为男读者写,也为女读者写,我还为漂亮的女读者写,尽管我知道她们对此不感兴趣,但我仍要写,我要利用我的头脑,使我的读者从中得到享受而不是折磨,更不想写些低级幼稚的作品来侮辱读者的智力,为此,我不惜认真写作,我有我的很多问题,在我狂妄的时候,我对我的写作有信心,相信我能通过文字做出点什么,就像牛顿在狂妄的时候,相信在宇宙间存在引力一样。
当然,对于引力,牛顿虽然找不到什么证据,却能洋洋洒洒运用数学描述他创造的引力,可我呢?我能用中国的方块字写什么呢?
也许我可以谈谈与我素昧平生的人,我读罗素传,知道他为能够顺利地与妇女通奸绞尽了脑汁,其干劲丝毫不亚于为统一数学基础所做的工作,我左手拿圣经,右手拿古兰经,同时读它们,我还顺手读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我还读数学史,为伯努利家族的奇特天赋叹为观止。我还读一些其他的书,我可以谈谈书中的人物,谈谈我的喜好,我的趣味,甚至谈谈诸多令我反感的电影。
但是,我现在不想谈,我什么也不想谈,没有事物经得住谈论,很多时候,谈论如同一只手,当你把手伸向事物时,事物在一瞬间便消失了,谈论无法触及事物的一分一毫,谈论什么也不是,而事物似乎是虚幻的,如果不谈论,就不会出现。
也许我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搞搞老生长谈,比如:谈谈道德。
在我看来,人世间永远时髦的风尚叫做道德风尚,道德是人类的一大发明,也反应出人类饶舌的本性,道德的价格似是而非,随时代而波动,而其深不可测的价值却更令人刮目相看,很多人为此着迷,我注意到,19世纪以前,欧洲最富才智的人几乎都把他们的天才浪费在讽刺教会上,然后,慢慢地,准星开始偏向道德,最终定在那里――然后围绕着道德繁衍出一茬茬大同小异的文化,就像母鸡围着鸡窝生下的一个个大同小异的鸡蛋一样-―这种令人倒胃的人文景观没完没了,道德简直成了聪明人的零食和笨蛋的饭票,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何谓道德,好坏是也――做个好人可能运气会坏点,但能令人一生充实――狂热的迷信!非常叫人吃惊的是,谈到道德,连5岁的小孩也能说上几句,而且绝不比一个50岁的大人说得差――在我看来,这种对于道德的兴趣实在是生活狭隘乏味的有力证明,至少,热衷于此道之人令我颇觉可疑,真不知这种长舌妇的话题什么时候才能停止――我可不想去凑那个热闹。
那么,我谈谈美如何?
既然真与善被道德关进了自己的城堡,那么,美呢?
我不知美在世间的命运如何,甚至人们是如何发明了美好的事物,至今对我仍是一个秘密,那些已被发现的美在现代被商业资本大加利用,直至令人倒掉胃口为止,而更多未被认出的美则以令人恶心的面貌徘徊在世间,着急地等待审美专家前来认领,摇身变成赏心悦目的礼物送给疑神疑鬼的人们供其消遣,而相信毁灭美能带来快感的人们也在摩拳擦掌,时候一到,他们乐趣就会来临。
算啦,我还是离这个话题远一点吧,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里面有什么值得一谈的东西。
我在人世间至今连一件确定的事物都没找到,因此,我什么也不知道。
我悲哀地承认,我像大家一样,只能夸夸其谈,胡说八道,不知所云。
我得承认,在写作之外,我什么都不相信,甚至连阅读也不相信,而在写作时,我相信叙述。
我别无它法,只能相信,而且这的确是一个信与不信的问题,因为我在从事写作,如果不相信叙述,那么,我便无法下笔,但有一点我是确定的,那就是,在很多情况下,我不相信叙述,那个时候,我便不写,与朋友打麻将,坐酒吧,驾车兜风,或者,吃饭。
如今是我相信的时候,甚至是迷信的时候,我坐在电脑边,敲击键盘,开始写作,一个字又一个字,我写下它们,并且确信,这些连在一起的文字具有某种意思,也就是说,代表某种意义,通过这些遮盖一片片空白的文字,我能够重现或者谈论某个人,某种情感,某些回忆,某些包含在时间与空间之中的事物,我相信,通过文字的排列组合,我将可能建立起一种形式,透过这种形式,让我可以对"存在"这件事说三道四,但也仅此而已,我无法回答任何具体的提问,比如,时间是什么?我不知道,相信也没有人知道――有些事物我天天挂在嘴边,根本就是拾人牙慧,第一个说出时间二字的人也许在告诉另一个人"太阳在移动,虽然很慢",但在我看来,他谈的不是什么时间,而是运动,但是,关于运动呢?很多问题便到此为止。
算了,还是谈其他的吧――用人人可用的方式,或者说,我最讨厌的方式,我是说,漫谈的方式,我可以谈我认为更可靠的东西,我见过的人,我们之间的谈话之类,我不能保证我谈得准确,也不能保证我的谈话成功,但我会尽力,我不知人生应当如何,却知道人生很难谈论,过一天算一天,肌肉变成脂肪,皮肤渐渐失去光泽,坏习惯不仅无法改掉,而且与日俱增,坏念头无法克服,而且此起彼伏,好奇心变小,自以为是,虚荣心增加,如果说到成长、进步、解放之类的东西,不知这些算不算?
我承认,这是一篇莫名其妙的序言,我尽力在里面讲出一些信息,但是,作为序言,它七拼八凑,一塌糊涂,还是到此为止吧。
1
我知道,别的不行,但说到"我错了"的故事,谁都可以讲上一箩筐,**虽不同,内容却千篇一律,无论是害人的忏悔型,还是害己的后悔型,在我看来,前者厚颜无耻,后者假模假式,两样都叫我讨厌,但在我的生活里,确实出过很多差错,我不知道我该如何来讲这些差错,我确实不知道。
2
青春岁月一去不返对于我是有些标志的,即使把**减退忽略掉也不行,把肥胖贪吃视而不见仍然不行,忘掉过去的阅读趣味也还是办不到,总之,青春岁月的确有些标志,虽然我说不清这些标志是什么、在哪里,我只隐隐感到,人生的一个阶段在某一时刻忽然间就不见了,这没什么大不了,我进入中年,还可以尽情享受苦闷和空虚,可以与疾病做斗争,可以慢慢死去,我有一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经验,比如,胃疼了一定要吃达克普隆,见到漂亮姑娘懂得少惹为妙,写剧本要多要钱,读不费力的书一定是在消磨时光,等等。我相信,这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经验对我的余生一定可助一臂之力,我是这么认为的――还有,我想起自己第一次吃龙虾,发现大口地吃虾肉也不过如此,第一次见到太阳是什么时候?已经不记得了。我还记起一天读完可笑的黑格尔之后,自己是如何变得可笑的,我眨眼之间便发现除了意识以外,一切都不存在,都是幻觉,一只青蛙看到的月亮与我看到的一样吗?也许一样,也许不一样,大地、山脉、星星,都是想象的产物,走到街上,看见人群,我认为他们像鬼魂一样令我着迷,他们的幻影令人产生无限的遐想,诸如此类的感受往后还会再有吗?还有什么东西会叫我感到新奇呢?我的心跳还会加快吗?我的脸会因为羞愧而变红吗?看到可怜的人被折磨惨死,眼泪还会夺眶而出吗?我还会爬上高山,仰望星空,感到自己很渺小吗?**的一瞬,还会有那种妙处无穷的体会吗?
答案大半是否定的,我感到我的心慢慢地被重复的生活变得麻木,出于习惯,也许还会有些条件反射似的动作,也许会脸红,会心跳,会掉下不值钱的眼泪,但我知道,那是条件反射,虽然我有意识地不肯承认,那也没用,我的铁石心肠和无动于衷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掩饰的。认识到这一点后,我想,我也许用不着再欺骗自己了。
3
于是,我想到嗡嗡,她是一个自天而降的天使,她使用某种方式,在人世间与我取得联系,告诉我所有有关我自己的事。
当然,这些事情令我倒胃,厌恶得无以复加。
我意思是说,作为上帝的使者,嗡嗡来到人间的目的,就是专门指出我是一个多么无药可救的混蛋的。
证明这一点易如反掌。
4
嗡嗡有一双翅膀挂在身后,会飞,还会跳舞,还会感到委屈,还会撒娇,她过17岁生日后不久与我相识,那时候,她长得极像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但却没有蒙娜丽莎那一身的毛病,比如,她不会在嘴角露出那么一种狗屁不通的所谓"神秘的微笑"来,在我看来,嗡嗡有肉有血,时常害羞,细腰长腿,发际还飘动着一根根柔软的毫毛,一望便知,是个货真价实的处*女。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
5
现在是99年8月,7月曾有那么几天,北京夏天气温连创历史新高,公共汽车内温度达65摄氏度,叫人怀疑下车后的乘客能否有运气回家,然而司机没有出错更应视为奇迹,一种叫空调扇的东西满街流行,据说它可以把温度降低摄氏3、4度,供那些没钱买空调的人抱回家聊以自慰,整个北京最忙的电话设在供电局,报告断电的消息此起彼伏,抢修队完全无法满足人民的要求,按照电视上的宣传,美国热死67人,中国的行情当然可想而知,我的空调运行正常,但从出门后走入汽车到把汽车冷气开足这三分钟却让我数次热伤风。那十几天过后,北京的树依然很绿,街上仍然布满行人,天空依然灰不见底,而煤气照有,按下开关,电灯应声而亮,水管中仍有自来水流出,每到傍晚,家家户户的抽油烟机隆隆作响,少许炊烟照常冒出,也就是说,北京终不愧是历史名城,再次稳健地经受住了老天爷的考验,我是说,这里万古不变,事事如意,一切均好,勿须多言。
就是在这种时候,我开始运笔如飞,巧舌如簧,勾画有关我,有关嗡嗡的故事,当然,我只是陷入对文字的迷信,试图通过文字叙述而已。
6
说实话,嗡嗡,唉,刚见到她时,我没想到以后她会如此可爱,这是所有事情中惟一一件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事情,也就是说,我在不该犯错的地方犯了错。直到现在,我也认为,我的错误无法原谅,因为那是以后错误的起因,当然,一错再错直至错无可错是我的特长,但这次却叫我异常恼火,甚至,叫我痛苦。
那是在3年前。
7
3年前,我与陈小露分手,决心从此收山,再不向姑娘看上一眼,还决心搞创作,把我那点可怜的知识与能力用在写书上,我买了很多书,多得可以让我读上500年,变成知识分子,甚至把家也搬了,搬到谁也找不到的东高地,唉,现在看来,这一切蠢透了,蠢得无法再蠢了。
8
那一幕发生在中国芭蕾舞团招待所的地下室,我是坐着小春那辆破夏利来的,起因是我在东高地的家里写作,无聊至极的小春找到我,向我诉说他的无聊至极,既然无聊至极,就应当想办法摆脱,小春的办法是找姑娘,如果条件许可,我想很多人都愿意使用这个办法,在你无聊的时候,能够找到一个姑娘,与她谈情说爱,最后把她弄到床上**,然后设法摆脱,一切麻烦结束之后,你便有机会再次面对新的无聊,新的无聊与旧的有点区别,区别是,你懒得把前面的过程再来一遍了,至少,你会缺乏相同的热情,这是纪德的经验之谈,但这种经验只对像他一样聪明的人有效,而对我和小春却不行――我们笨到还会再以相同的热情再去寻找所谓"新的姑娘"。
笨蛋总是可悲的,我和小春就是这么可悲,我们居然上了夏利就出动了,我们从东高地开到虎坊路,在丁字路口不远处找到那个招待所,招待所处在地下室,小春在那里认识两个姑娘,一个叫菲菲,一个叫嗡嗡,她们刚从舞蹈学院毕业,分到一个歌舞团,歌舞团没有地方给她们住,便为她们租了一个地下室招待所,此外,歌舞团先让这些刚毕业的姑娘和小伙子到外地演出了一圈儿,让姑娘的大腿和小伙子的肌肉为歌舞团挣了点钱,最终才把她们关到地下室里。
这些都是小春告诉我的。
9
小春还告诉我一些别的事,比如:他认识两个姑娘的曲折经历。
起因是半年前,他带着一个姑娘回家上床,但那个姑娘非要跟他学开车后再上床,小春虽然弄不清学开车和上床之间有何联系,但姑娘说了,小春仍然照办,两个人在南苑机场附近练车,小春当教练,姑娘开,姑娘把车开得险象环生,差点撞到一队正在机场附近巡逻的大兵,这些荷枪实弹的大兵负责保卫机场,一直坚信,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会使坏人身处险境,但没想到自己也会身处险境,于是一气之下,把小春和姑娘带回营房,当做试图破坏机场设施的可疑人员审了一通。
小春知道,大兵长期与大兵相处,看到有人与姑娘在一起便会十分不快,但同时也对与姑娘相处十分好奇,于是,小春就设法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在审讯中,他对大兵们讲起找到这个姑娘的经过,不料,大兵中有一个情窦初开的居然也想试试,就缠上了小春,这个大兵是北京人,他们家在舞蹈学院边上开了一个小卖铺,每天都有嘴馋的舞蹈学院的姑娘前去买零食吃,姑娘们没有想到的是,还有比她们更馋的人,那就是时常在小卖铺里帮忙的大兵,姑娘们年纪很小,于是大兵就耐下心来等她们长大,她们长到17、8岁时,纷纷有了男朋友,却没有一个爱上大兵,大兵因此很苦恼,于是让小春给他想办法,通过让利销售,大兵博得了一个班姑娘的好感,这个班全部分到歌舞团,对于大兵来讲,那时大势已去,班里只有两个姑娘没有男朋友,就是菲菲和嗡嗡,菲菲太胖,嗡嗡太瘦,大兵便约她们出来,付账请她们吃饭,并向小春布置了任务。
小春有两个任务,第一是说说笑话,活跃气氛,第二是告诉其中的一位,大兵惦记着她,准备与之相好,我想小春一定是没有全部完成大兵交待的任务,因为事后据小春讲,两个姑娘全都爱上了他,而他只喜欢其中的一个,正好把另一个介绍给我,这样,据小春说,借用大兵的术语,这个班的姑娘终于可以被全歼了。
10
(据我那点可怜的人生常识所知,很多卑鄙下流的大事业往往起源于高尚的大念头,比如,列宁要把俄国人民从可恶的沙皇的魔爪之下解放出来,结果却使人民置于更加可恶的斯大林的魔爪之下,沙皇不过把一些他看不上眼的人弄到西伯利亚流放,而斯大林却把那些人直接送进地狱,由于斯大林更加干脆利落,因此苏联人民也就更加倒霉。当然,在这方面攀比起来也很困难,因为历史上还有更多令人遗憾的大念头导致过更坏的结果。教训是,理想主义者是害人精,所谓伟大的理想主义者特别可怕,他们改变世界的念头往往很大,而大念头总是会导致大灾难,受害人多,波及面广,而小念头再可恶也不过是小灾小难,涉及人数还少,我有时想,如果在沙皇治下,如果斯大林只是个恶少,他就是从一出生就很酷地自己咬断脐带,拎着机枪跳下床,冲上大街,沿街狂扫,见人一灭一个,一直不受惩罚地干到死,大概所犯的错误也不会比他在现实中更不可原谅,人们还可以用他的大名来吓唬小孩子,小孩子一闹,便恶声说:斯大林来了!
但是,但是――
言归正传。)
我对于像小春那样的小念头总是能够接受,他只是想干掉一个处*女,而且,不想造成什么太坏的后果,我知道,小春兜里经常要装一盒避孕套,以免姑娘们遭受更大的损失,因此,我跟着他去了,老实说,我当时一心想搞创作,与他一起去,只不过是为散散心,根本没真想去嗅什么姑娘,当然,这其中另有一重原因是,小春找的姑娘的长相都毫无例外的欠佳,不符合我爱美的天性,因此,与他出去多半是白费劲。
按照惯例,出发前,我与小春商量了一通,小春讲了两个姑娘的长相,特点,在没有征得姑娘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开始私下瓜分,他一口咬定,他喜欢那个白的胖的,而我只能喜欢那个黑的瘦的,我与他讨价还价了一会儿,最终答应了他的要求,于是,我们出发。
11
在地下室,小春把我带到一间又小又潮的小屋里,屋里有三张床,各躺一个姑娘,其中两个又矮又白又瘦又小,像是用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还有一个又高又黑又瘦又小,像是用写满字的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也许,我想,她就是小春说的嗡嗡,我往这个小房间里看了一眼,便开始后悔跟他来。小春自己却走了出去,原来他想找的菲菲在另一间屋里,小春去找她,我只好坐在原地,和三个姑娘看电视,不时跟她们搭几句话,姑娘们显然对我没兴趣,爱搭不理的,令我感到十分没劲。
不久,小春慌慌张张回来了,说菲菲她爸从大连过来看她,他不想在那种场合里久留,于是溜到这边等菲菲。我和他就坐在床边,小春点上一支烟,抽了起来,电视里放的是一个武打片,我注意到,斜对面床上躺着的姑娘,对电视节目十分熟悉,另外两个姑娘想看的电视剧在几点几点,她都能以专家般的自信随口说出,绝不犹豫,她的小脑袋从被子里伸出,像个被刨出地面的土豆,而且她还十分害羞,绝不多对我们说一句话,另外两个姑娘倒是随和得多,有一个叫娜娜的还抽烟,我对着小春的耳朵小声问:"斜对面那个不爱跟咱们说话的就是嗡嗡吧?"小春看了我一眼,笑了:"没错。"
这时,门开了,菲菲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三个苹果,一把小刀,进门便削,给嗡嗡一个,小春一个,自己一个,我没有,在边上干坐着。
菲菲对小春说:"我爸总算走了,你刚才走的时候,他还对我说,你以后可不许交这样的男朋友啊!"大家都笑了。
然后,小春与菲菲说了几句话,我们便走了,走前约两个姑娘出去玩,菲菲答应了,嗡嗡说,再说吧。
12
坐在小春的车里回家,我如释重负,小春对我说:下次我一定把嗡嗡也给约出来,怎么也得一人一个呀!我说:"不用,真的不用。"小春说:"哥们儿说话算数。"
13
小春说话果真算数,两天后,他便开车把两个姑娘接到东高地一个歌厅里,又把我叫来,我们4个人一起唱卡拉ok,小春会唱歌,在大学时便抱着一把吉它给姑娘唱,现在他是拿着话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欢唱,那个小歌厅又脏又破又黑,4个人花100块钱便能泡上一个小时,顶上一个粘着碎玻璃的旋转顶灯晃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只记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我喝了两筒可乐。
然后,我们4个人来到我家。
14
小春有个问题,就是没房子,他一直住朋友家,我也是他的朋友之一,幸亏他朋友多,因此一个月也轮不上我几天,小春认为,我那里有个书架,里面有很多书,看起来不像个粗人的住处,我又有很多录像带,可以放给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邻居,闹到多晚都可以,还有,我会做饭,半夜不用开着车四处找饭馆,因此,就认定我家适合嗅蜜,凡新认识的姑娘必往我那里带,当他带一个姑娘来的时候,往往面露歉疚,十分不安,而带两个来,便面露得意之色,极热情地把其中更难看的那个拼命介绍给我。
小春是我的大学同学,一直住东高地,我从城里搬过来后与他在一个饭馆相遇,他大喜,与我叙旧之后便一见如故,我在东高地不认识什么人,见到他自然十分高兴。东高地位于北京城正南10公里处,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这个地方,这里是航天运载火箭研究院所在地,美其名曰:航天城。我父亲在这里工作,因此分下一套住房,空着没人住,我便沾光搬过来,这样,城里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出去混,半夜回来连出租车也找不着,因此,很难外出,极适合强迫写作。我搬来时决心很大,想写完一个长篇再说,不料才过一个月便觉失算,因为独自一人的后果往往是,我每天睡10个小时觉,在醒着的14个小时里,打4个小时电话,做5个小时饭,发5个小时的呆。
小说的进展极缓慢。
我可以这么总结这件事:决心就是决心,与决心的对象没什么关系,仅此而已。
15
在我家,嗡嗡和菲菲起初显得十分拘谨,四人各喝了一杯茶后,菲菲松弛下来,与我和小春聊起了天,嗡嗡坐在一旁,显得神秘莫测,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只在谈话涉及到她时才"啊"一声。
在小春的追问下,菲菲告诉我们很多有关她们班姑娘的情况,我听到很多名字,什么蒙蒙啊,什么可可啊,什么黄黄啊,全都是两个字连在一起的,令我想到我曾逛过的一个狗市。
菲菲也是处*女,18岁。处*女一般有很多迷信,比如,很多处*女就相信,一个姑娘有了一个男朋友,就不应再有另一个,就如同童男在得到一个女朋友之后就想尝尝第二个,当然啦,一个迷信的处*女如果碰到同样迷信的童男,那么两人的日子一定都不太好过,我说这话是指我的青年时代,记得当时我也与一个处*女要好过,那时我有记日记的习惯,即使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日记里,我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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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小说是什么意思?我写了两本书,现在在写第三本,我想,我谈到过一些事物,我想,更多的事物我没有谈到,我落下了什么?是的,我落下了很多,能确定的是,我从未涉及有价值的事物。
现在,我在为我的读者写书,我为男读者写,也为女读者写,我还为漂亮的女读者写,尽管我知道她们对此不感兴趣,但我仍要写,我要利用我的头脑,使我的读者从中得到享受而不是折磨,更不想写些低级幼稚的作品来侮辱读者的智力,为此,我不惜认真写作,我有我的很多问题,在我狂妄的时候,我对我的写作有信心,相信我能通过文字做出点什么,就像牛顿在狂妄的时候,相信在宇宙间存在引力一样。
当然,对于引力,牛顿虽然找不到什么证据,却能洋洋洒洒运用数学描述他创造的引力,可我呢?我能用中国的方块字写什么呢?
也许我可以谈谈与我素昧平生的人,我读罗素传,知道他为能够顺利地与妇女通奸绞尽了脑汁,其干劲丝毫不亚于为统一数学基础所做的工作,我左手拿圣经,右手拿古兰经,同时读它们,我还顺手读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我还读数学史,为伯努利家族的奇特天赋叹为观止。我还读一些其他的书,我可以谈谈书中的人物,谈谈我的喜好,我的趣味,甚至谈谈诸多令我反感的电影。
但是,我现在不想谈,我什么也不想谈,没有事物经得住谈论,很多时候,谈论如同一只手,当你把手伸向事物时,事物在一瞬间便消失了,谈论无法触及事物的一分一毫,谈论什么也不是,而事物似乎是虚幻的,如果不谈论,就不会出现。
也许我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搞搞老生长谈,比如:谈谈道德。
在我看来,人世间永远时髦的风尚叫做道德风尚,道德是人类的一大发明,也反应出人类饶舌的本性,道德的价格似是而非,随时代而波动,而其深不可测的价值却更令人刮目相看,很多人为此着迷,我注意到,19世纪以前,欧洲最富才智的人几乎都把他们的天才浪费在讽刺教会上,然后,慢慢地,准星开始偏向道德,最终定在那里――然后围绕着道德繁衍出一茬茬大同小异的文化,就像母鸡围着鸡窝生下的一个个大同小异的鸡蛋一样-―这种令人倒胃的人文景观没完没了,道德简直成了聪明人的零食和笨蛋的饭票,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何谓道德,好坏是也――做个好人可能运气会坏点,但能令人一生充实――狂热的迷信!非常叫人吃惊的是,谈到道德,连5岁的小孩也能说上几句,而且绝不比一个50岁的大人说得差――在我看来,这种对于道德的兴趣实在是生活狭隘乏味的有力证明,至少,热衷于此道之人令我颇觉可疑,真不知这种长舌妇的话题什么时候才能停止――我可不想去凑那个热闹。
那么,我谈谈美如何?
既然真与善被道德关进了自己的城堡,那么,美呢?
我不知美在世间的命运如何,甚至人们是如何发明了美好的事物,至今对我仍是一个秘密,那些已被发现的美在现代被商业资本大加利用,直至令人倒掉胃口为止,而更多未被认出的美则以令人恶心的面貌徘徊在世间,着急地等待审美专家前来认领,摇身变成赏心悦目的礼物送给疑神疑鬼的人们供其消遣,而相信毁灭美能带来快感的人们也在摩拳擦掌,时候一到,他们乐趣就会来临。
算啦,我还是离这个话题远一点吧,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里面有什么值得一谈的东西。
我在人世间至今连一件确定的事物都没找到,因此,我什么也不知道。
我悲哀地承认,我像大家一样,只能夸夸其谈,胡说八道,不知所云。
我得承认,在写作之外,我什么都不相信,甚至连阅读也不相信,而在写作时,我相信叙述。
我别无它法,只能相信,而且这的确是一个信与不信的问题,因为我在从事写作,如果不相信叙述,那么,我便无法下笔,但有一点我是确定的,那就是,在很多情况下,我不相信叙述,那个时候,我便不写,与朋友打麻将,坐酒吧,驾车兜风,或者,吃饭。
如今是我相信的时候,甚至是迷信的时候,我坐在电脑边,敲击键盘,开始写作,一个字又一个字,我写下它们,并且确信,这些连在一起的文字具有某种意思,也就是说,代表某种意义,通过这些遮盖一片片空白的文字,我能够重现或者谈论某个人,某种情感,某些回忆,某些包含在时间与空间之中的事物,我相信,通过文字的排列组合,我将可能建立起一种形式,透过这种形式,让我可以对"存在"这件事说三道四,但也仅此而已,我无法回答任何具体的提问,比如,时间是什么?我不知道,相信也没有人知道――有些事物我天天挂在嘴边,根本就是拾人牙慧,第一个说出时间二字的人也许在告诉另一个人"太阳在移动,虽然很慢",但在我看来,他谈的不是什么时间,而是运动,但是,关于运动呢?很多问题便到此为止。
算了,还是谈其他的吧――用人人可用的方式,或者说,我最讨厌的方式,我是说,漫谈的方式,我可以谈我认为更可靠的东西,我见过的人,我们之间的谈话之类,我不能保证我谈得准确,也不能保证我的谈话成功,但我会尽力,我不知人生应当如何,却知道人生很难谈论,过一天算一天,肌肉变成脂肪,皮肤渐渐失去光泽,坏习惯不仅无法改掉,而且与日俱增,坏念头无法克服,而且此起彼伏,好奇心变小,自以为是,虚荣心增加,如果说到成长、进步、解放之类的东西,不知这些算不算?
我承认,这是一篇莫名其妙的序言,我尽力在里面讲出一些信息,但是,作为序言,它七拼八凑,一塌糊涂,还是到此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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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别的不行,但说到"我错了"的故事,谁都可以讲上一箩筐,**虽不同,内容却千篇一律,无论是害人的忏悔型,还是害己的后悔型,在我看来,前者厚颜无耻,后者假模假式,两样都叫我讨厌,但在我的生活里,确实出过很多差错,我不知道我该如何来讲这些差错,我确实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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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岁月一去不返对于我是有些标志的,即使把**减退忽略掉也不行,把肥胖贪吃视而不见仍然不行,忘掉过去的阅读趣味也还是办不到,总之,青春岁月的确有些标志,虽然我说不清这些标志是什么、在哪里,我只隐隐感到,人生的一个阶段在某一时刻忽然间就不见了,这没什么大不了,我进入中年,还可以尽情享受苦闷和空虚,可以与疾病做斗争,可以慢慢死去,我有一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经验,比如,胃疼了一定要吃达克普隆,见到漂亮姑娘懂得少惹为妙,写剧本要多要钱,读不费力的书一定是在消磨时光,等等。我相信,这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经验对我的余生一定可助一臂之力,我是这么认为的――还有,我想起自己第一次吃龙虾,发现大口地吃虾肉也不过如此,第一次见到太阳是什么时候?已经不记得了。我还记起一天读完可笑的黑格尔之后,自己是如何变得可笑的,我眨眼之间便发现除了意识以外,一切都不存在,都是幻觉,一只青蛙看到的月亮与我看到的一样吗?也许一样,也许不一样,大地、山脉、星星,都是想象的产物,走到街上,看见人群,我认为他们像鬼魂一样令我着迷,他们的幻影令人产生无限的遐想,诸如此类的感受往后还会再有吗?还有什么东西会叫我感到新奇呢?我的心跳还会加快吗?我的脸会因为羞愧而变红吗?看到可怜的人被折磨惨死,眼泪还会夺眶而出吗?我还会爬上高山,仰望星空,感到自己很渺小吗?**的一瞬,还会有那种妙处无穷的体会吗?
答案大半是否定的,我感到我的心慢慢地被重复的生活变得麻木,出于习惯,也许还会有些条件反射似的动作,也许会脸红,会心跳,会掉下不值钱的眼泪,但我知道,那是条件反射,虽然我有意识地不肯承认,那也没用,我的铁石心肠和无动于衷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掩饰的。认识到这一点后,我想,我也许用不着再欺骗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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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想到嗡嗡,她是一个自天而降的天使,她使用某种方式,在人世间与我取得联系,告诉我所有有关我自己的事。
当然,这些事情令我倒胃,厌恶得无以复加。
我意思是说,作为上帝的使者,嗡嗡来到人间的目的,就是专门指出我是一个多么无药可救的混蛋的。
证明这一点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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嗡嗡有一双翅膀挂在身后,会飞,还会跳舞,还会感到委屈,还会撒娇,她过17岁生日后不久与我相识,那时候,她长得极像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但却没有蒙娜丽莎那一身的毛病,比如,她不会在嘴角露出那么一种狗屁不通的所谓"神秘的微笑"来,在我看来,嗡嗡有肉有血,时常害羞,细腰长腿,发际还飘动着一根根柔软的毫毛,一望便知,是个货真价实的处*女。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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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99年8月,7月曾有那么几天,北京夏天气温连创历史新高,公共汽车内温度达65摄氏度,叫人怀疑下车后的乘客能否有运气回家,然而司机没有出错更应视为奇迹,一种叫空调扇的东西满街流行,据说它可以把温度降低摄氏3、4度,供那些没钱买空调的人抱回家聊以自慰,整个北京最忙的电话设在供电局,报告断电的消息此起彼伏,抢修队完全无法满足人民的要求,按照电视上的宣传,美国热死67人,中国的行情当然可想而知,我的空调运行正常,但从出门后走入汽车到把汽车冷气开足这三分钟却让我数次热伤风。那十几天过后,北京的树依然很绿,街上仍然布满行人,天空依然灰不见底,而煤气照有,按下开关,电灯应声而亮,水管中仍有自来水流出,每到傍晚,家家户户的抽油烟机隆隆作响,少许炊烟照常冒出,也就是说,北京终不愧是历史名城,再次稳健地经受住了老天爷的考验,我是说,这里万古不变,事事如意,一切均好,勿须多言。
就是在这种时候,我开始运笔如飞,巧舌如簧,勾画有关我,有关嗡嗡的故事,当然,我只是陷入对文字的迷信,试图通过文字叙述而已。
6
说实话,嗡嗡,唉,刚见到她时,我没想到以后她会如此可爱,这是所有事情中惟一一件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事情,也就是说,我在不该犯错的地方犯了错。直到现在,我也认为,我的错误无法原谅,因为那是以后错误的起因,当然,一错再错直至错无可错是我的特长,但这次却叫我异常恼火,甚至,叫我痛苦。
那是在3年前。
7
3年前,我与陈小露分手,决心从此收山,再不向姑娘看上一眼,还决心搞创作,把我那点可怜的知识与能力用在写书上,我买了很多书,多得可以让我读上500年,变成知识分子,甚至把家也搬了,搬到谁也找不到的东高地,唉,现在看来,这一切蠢透了,蠢得无法再蠢了。
8
那一幕发生在中国芭蕾舞团招待所的地下室,我是坐着小春那辆破夏利来的,起因是我在东高地的家里写作,无聊至极的小春找到我,向我诉说他的无聊至极,既然无聊至极,就应当想办法摆脱,小春的办法是找姑娘,如果条件许可,我想很多人都愿意使用这个办法,在你无聊的时候,能够找到一个姑娘,与她谈情说爱,最后把她弄到床上**,然后设法摆脱,一切麻烦结束之后,你便有机会再次面对新的无聊,新的无聊与旧的有点区别,区别是,你懒得把前面的过程再来一遍了,至少,你会缺乏相同的热情,这是纪德的经验之谈,但这种经验只对像他一样聪明的人有效,而对我和小春却不行――我们笨到还会再以相同的热情再去寻找所谓"新的姑娘"。
笨蛋总是可悲的,我和小春就是这么可悲,我们居然上了夏利就出动了,我们从东高地开到虎坊路,在丁字路口不远处找到那个招待所,招待所处在地下室,小春在那里认识两个姑娘,一个叫菲菲,一个叫嗡嗡,她们刚从舞蹈学院毕业,分到一个歌舞团,歌舞团没有地方给她们住,便为她们租了一个地下室招待所,此外,歌舞团先让这些刚毕业的姑娘和小伙子到外地演出了一圈儿,让姑娘的大腿和小伙子的肌肉为歌舞团挣了点钱,最终才把她们关到地下室里。
这些都是小春告诉我的。
9
小春还告诉我一些别的事,比如:他认识两个姑娘的曲折经历。
起因是半年前,他带着一个姑娘回家上床,但那个姑娘非要跟他学开车后再上床,小春虽然弄不清学开车和上床之间有何联系,但姑娘说了,小春仍然照办,两个人在南苑机场附近练车,小春当教练,姑娘开,姑娘把车开得险象环生,差点撞到一队正在机场附近巡逻的大兵,这些荷枪实弹的大兵负责保卫机场,一直坚信,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会使坏人身处险境,但没想到自己也会身处险境,于是一气之下,把小春和姑娘带回营房,当做试图破坏机场设施的可疑人员审了一通。
小春知道,大兵长期与大兵相处,看到有人与姑娘在一起便会十分不快,但同时也对与姑娘相处十分好奇,于是,小春就设法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在审讯中,他对大兵们讲起找到这个姑娘的经过,不料,大兵中有一个情窦初开的居然也想试试,就缠上了小春,这个大兵是北京人,他们家在舞蹈学院边上开了一个小卖铺,每天都有嘴馋的舞蹈学院的姑娘前去买零食吃,姑娘们没有想到的是,还有比她们更馋的人,那就是时常在小卖铺里帮忙的大兵,姑娘们年纪很小,于是大兵就耐下心来等她们长大,她们长到17、8岁时,纷纷有了男朋友,却没有一个爱上大兵,大兵因此很苦恼,于是让小春给他想办法,通过让利销售,大兵博得了一个班姑娘的好感,这个班全部分到歌舞团,对于大兵来讲,那时大势已去,班里只有两个姑娘没有男朋友,就是菲菲和嗡嗡,菲菲太胖,嗡嗡太瘦,大兵便约她们出来,付账请她们吃饭,并向小春布置了任务。
小春有两个任务,第一是说说笑话,活跃气氛,第二是告诉其中的一位,大兵惦记着她,准备与之相好,我想小春一定是没有全部完成大兵交待的任务,因为事后据小春讲,两个姑娘全都爱上了他,而他只喜欢其中的一个,正好把另一个介绍给我,这样,据小春说,借用大兵的术语,这个班的姑娘终于可以被全歼了。
10
(据我那点可怜的人生常识所知,很多卑鄙下流的大事业往往起源于高尚的大念头,比如,列宁要把俄国人民从可恶的沙皇的魔爪之下解放出来,结果却使人民置于更加可恶的斯大林的魔爪之下,沙皇不过把一些他看不上眼的人弄到西伯利亚流放,而斯大林却把那些人直接送进地狱,由于斯大林更加干脆利落,因此苏联人民也就更加倒霉。当然,在这方面攀比起来也很困难,因为历史上还有更多令人遗憾的大念头导致过更坏的结果。教训是,理想主义者是害人精,所谓伟大的理想主义者特别可怕,他们改变世界的念头往往很大,而大念头总是会导致大灾难,受害人多,波及面广,而小念头再可恶也不过是小灾小难,涉及人数还少,我有时想,如果在沙皇治下,如果斯大林只是个恶少,他就是从一出生就很酷地自己咬断脐带,拎着机枪跳下床,冲上大街,沿街狂扫,见人一灭一个,一直不受惩罚地干到死,大概所犯的错误也不会比他在现实中更不可原谅,人们还可以用他的大名来吓唬小孩子,小孩子一闹,便恶声说:斯大林来了!
但是,但是――
言归正传。)
我对于像小春那样的小念头总是能够接受,他只是想干掉一个处*女,而且,不想造成什么太坏的后果,我知道,小春兜里经常要装一盒避孕套,以免姑娘们遭受更大的损失,因此,我跟着他去了,老实说,我当时一心想搞创作,与他一起去,只不过是为散散心,根本没真想去嗅什么姑娘,当然,这其中另有一重原因是,小春找的姑娘的长相都毫无例外的欠佳,不符合我爱美的天性,因此,与他出去多半是白费劲。
按照惯例,出发前,我与小春商量了一通,小春讲了两个姑娘的长相,特点,在没有征得姑娘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开始私下瓜分,他一口咬定,他喜欢那个白的胖的,而我只能喜欢那个黑的瘦的,我与他讨价还价了一会儿,最终答应了他的要求,于是,我们出发。
11
在地下室,小春把我带到一间又小又潮的小屋里,屋里有三张床,各躺一个姑娘,其中两个又矮又白又瘦又小,像是用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还有一个又高又黑又瘦又小,像是用写满字的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也许,我想,她就是小春说的嗡嗡,我往这个小房间里看了一眼,便开始后悔跟他来。小春自己却走了出去,原来他想找的菲菲在另一间屋里,小春去找她,我只好坐在原地,和三个姑娘看电视,不时跟她们搭几句话,姑娘们显然对我没兴趣,爱搭不理的,令我感到十分没劲。
不久,小春慌慌张张回来了,说菲菲她爸从大连过来看她,他不想在那种场合里久留,于是溜到这边等菲菲。我和他就坐在床边,小春点上一支烟,抽了起来,电视里放的是一个武打片,我注意到,斜对面床上躺着的姑娘,对电视节目十分熟悉,另外两个姑娘想看的电视剧在几点几点,她都能以专家般的自信随口说出,绝不犹豫,她的小脑袋从被子里伸出,像个被刨出地面的土豆,而且她还十分害羞,绝不多对我们说一句话,另外两个姑娘倒是随和得多,有一个叫娜娜的还抽烟,我对着小春的耳朵小声问:"斜对面那个不爱跟咱们说话的就是嗡嗡吧?"小春看了我一眼,笑了:"没错。"
这时,门开了,菲菲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三个苹果,一把小刀,进门便削,给嗡嗡一个,小春一个,自己一个,我没有,在边上干坐着。
菲菲对小春说:"我爸总算走了,你刚才走的时候,他还对我说,你以后可不许交这样的男朋友啊!"大家都笑了。
然后,小春与菲菲说了几句话,我们便走了,走前约两个姑娘出去玩,菲菲答应了,嗡嗡说,再说吧。
12
坐在小春的车里回家,我如释重负,小春对我说:下次我一定把嗡嗡也给约出来,怎么也得一人一个呀!我说:"不用,真的不用。"小春说:"哥们儿说话算数。"
13
小春说话果真算数,两天后,他便开车把两个姑娘接到东高地一个歌厅里,又把我叫来,我们4个人一起唱卡拉ok,小春会唱歌,在大学时便抱着一把吉它给姑娘唱,现在他是拿着话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欢唱,那个小歌厅又脏又破又黑,4个人花100块钱便能泡上一个小时,顶上一个粘着碎玻璃的旋转顶灯晃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只记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我喝了两筒可乐。
然后,我们4个人来到我家。
14
小春有个问题,就是没房子,他一直住朋友家,我也是他的朋友之一,幸亏他朋友多,因此一个月也轮不上我几天,小春认为,我那里有个书架,里面有很多书,看起来不像个粗人的住处,我又有很多录像带,可以放给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邻居,闹到多晚都可以,还有,我会做饭,半夜不用开着车四处找饭馆,因此,就认定我家适合嗅蜜,凡新认识的姑娘必往我那里带,当他带一个姑娘来的时候,往往面露歉疚,十分不安,而带两个来,便面露得意之色,极热情地把其中更难看的那个拼命介绍给我。
小春是我的大学同学,一直住东高地,我从城里搬过来后与他在一个饭馆相遇,他大喜,与我叙旧之后便一见如故,我在东高地不认识什么人,见到他自然十分高兴。东高地位于北京城正南10公里处,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这个地方,这里是航天运载火箭研究院所在地,美其名曰:航天城。我父亲在这里工作,因此分下一套住房,空着没人住,我便沾光搬过来,这样,城里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出去混,半夜回来连出租车也找不着,因此,很难外出,极适合强迫写作。我搬来时决心很大,想写完一个长篇再说,不料才过一个月便觉失算,因为独自一人的后果往往是,我每天睡10个小时觉,在醒着的14个小时里,打4个小时电话,做5个小时饭,发5个小时的呆。
小说的进展极缓慢。
我可以这么总结这件事:决心就是决心,与决心的对象没什么关系,仅此而已。
15
在我家,嗡嗡和菲菲起初显得十分拘谨,四人各喝了一杯茶后,菲菲松弛下来,与我和小春聊起了天,嗡嗡坐在一旁,显得神秘莫测,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只在谈话涉及到她时才"啊"一声。
在小春的追问下,菲菲告诉我们很多有关她们班姑娘的情况,我听到很多名字,什么蒙蒙啊,什么可可啊,什么黄黄啊,全都是两个字连在一起的,令我想到我曾逛过的一个狗市。
菲菲也是处*女,18岁。处*女一般有很多迷信,比如,很多处*女就相信,一个姑娘有了一个男朋友,就不应再有另一个,就如同童男在得到一个女朋友之后就想尝尝第二个,当然啦,一个迷信的处*女如果碰到同样迷信的童男,那么两人的日子一定都不太好过,我说这话是指我的青年时代,记得当时我也与一个处*女要好过,那时我有记日记的习惯,即使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日记里,我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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