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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外经,依据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为主,结合现代语编录而成。原帛书多以四言为主,繁体字为主,章节中有部分词汇替换,有少量字节遗失。有人以为“汉墓出土帛书”是失传已久的黄帝四经或者是老子所著道德经遗失篇章,并将其列为黄老思想之源。依据文中语言特点以及所论述之社会政治现象及各篇章成书跨越时间较长的情况来看,汉墓帛书受老子哲学思想影响较大,约莫是战国秦汉时期人归纳编撰而成。
吾以汉墓帛书文字思想涉及治国、政治、军事等领域,主张虚极无为,无为而无不为,依从原文之精髓,多以黄帝之名,主讲身外之物事,为后世读者之易读明辨,繁简混用,互为佐证,以黄帝外经之名重新编录。
黄帝外经分为经法、录论两部分。经法十二篇,要是以立论讲述治事道理;录论十五篇,则是以黄帝言行阐明治事道理。另附四言黄帝金人铭。
经法
第一篇法道
崇道尚德,故谓忠信;遵仁循义,故曰智勇。礼事之体,仪体之度,言之曰法。其所法者,大道是也。引之以绳,而明曲直。执之以道,法生弗犯,法立弗废。自引以绳,见知天下,其不惑矣。
虚无其形,其迹冥冥,万物从生。生而有害,欲无止境,不知其足。生而必动,动必有害,其曰不时,其曰时迁。动则有事,事必有害,其曰忤逆,其曰不称,不知所用。事必有言,言必有害,其曰不信,不知畏人;其曰自诬,其曰虚夸,不足有余。同出冥冥,其或以死,其或以生;其或以败,其或以成。祸福同道,莫知所从。
见知之道,唯虚无有。虚无生有,秋稾成之,必有形名。其形名立,则黑白分。故执道者,观于天下,无执无处,无为无私;天下有事,自为形名,自建声号。形名已立,声号已建,迹无所逃,正无所匿。
至公者明,至明者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无私者知,至知者稽。称以权衡,参以天当。天下有事,必有巧验。事如直木,多如仓粟,斗石已具,尺寸已陈,无所逃神。度量已具,治而制矣。绝而复属,亡而复存,孰知其神?死而复生,以祸为福;执知其极,反索无形,祸福从生;应化之道,平衡而止。轻重不称,是谓失道。
天有恒常,民有恒事;贵贱有位,畜臣有道,使民有度。天之恒常:四时晦明,生杀乘刚。万民之事:男事女工。贵贱之立:贤与不肖,各不相妨。畜臣之道,任能唯贤,毋过其长。使民之度:去私立公。变恒过度,以奇相御。正奇有立,名形弗去。事无大小,物自为舍。逆顺死生,物自为名。名形已定,物自为正。
故唯执者,明天之反,达君之半,密察万物,知其终始,而弗为主。故能至素,故可至精,悎弥无形,为天下正。
第二篇国秩
国失其秩,社稷大匡。夺而无予,国必遂亡。必尽天极,衰者复昌。诛禁不当,反受其殃。禁伐其当,当罪当亡,必虚其国。兼之勿擅,是谓天功。天地无私,四时不息。天地立焉,圣人故载。
过极失当,天将降殃。人强胜天,慎避勿当。天反胜人,因与俱行,先屈后伸,必尽天极,毋擅天功。故唯圣人,能尽天极,能用天当。
天地之道,不过三功:
功成勿擅,其乐无殃。圣人之伐,兼人之国,隋其城郭,棼其钟鼓;布其资财,散其子女,裂其土地,以封贤者,是谓天功。
功成不止,身危有殃。夺人之国,修其国郭,处其廊庙,听其钟鼓,利其资财,妻其子女,是谓逆芒,国危破亡。
功成不废,后不逢殃。禁伐其国,毋阳窃之,毋阴窃之,毋使土敝,毋使人执,毋使党别。阳窃天夺,阴窃土芒;其土敝者,天加以兵;其人执者,流之四方;其党别者,内乱相攻。
阳窃者疾,阴窃者饥,土敝者亡,人执者失,党别者乱,此谓五逆。五逆皆成:逆天之杀,芒地之刚,变故乱常,心欲是行,擅制更爽,其危必殃。故其谓曰:过极失当。
第三篇君正
一从其俗,二用其德,三民有得,四施政令,五用刑典,六民畏敬,七国以征。
从其俗者,其民知则;用其德者,其民则力;轻其赋敛,其民则得;发其号令,其民遵循;施以刑正,民无侥幸;律法教化,民生敬畏;国可以征,则胜强敌。
俗者顺民;德者爱勉;得者减税;令者有别;刑者不赦;敬者死节;其号令发,必厩而聚,壹道同心,上下同德,民无异心,可以守战。
令发必行,其约成俗;男女劝勉,其爱成德;动之静之,民无不听,因其时也。受赏无德,受罪无怨,用其当也。贵贱有别,贤与肖分;衣备相纶,贵贱等也。国无盗贼,诈伪不生,民无邪欲,衣食丰足,刑罚毕也。以有余守,不可拔也。以不足攻,反自伐也。
天有生杀,国有兴衰。因天之生,以养其生,其谓之文。因天之杀,以伐其死,其谓之武。文武并行,则天下从。
人本在地,地本在宜,宜生在时,时用在民,民用在力,力用在节。知其地宜,须时而树。节力以使,则民财生;赋敛有度,其民则富,富则有耻,耻则成俗,刑罚不犯。号令成俗,刑罚不犯,其守则固,其战则胜。
法度者也,政之至也。以法度治,不可以乱。生法度者,亦不可乱。精公无私,而信赏罚,所以治也。严苛政事,节赋减敛,毋夺民时,其治乃安。
无父之行,无得子用。无母之德,不尽民力。父母行备,待民若子,得天地德。三者备足,则事得矣。能收豪雄,守御备矣;审行文武,天下宾矣。号令阖民,则民听令;兼爱无私,则民亲上。
第四篇六分
观家观父,观国观主。能国能主,能家能父。
凡观国者,观其六逆:
其子家父,其臣国主,虽大不强,虽强不主。子具父威,命曰逆上,群臣离志;臣为主断,命曰壅塞。在强国削,在中国破,在小国亡。
谋臣志外,其国不安,其主不察,则社稷残。臣有贰心,命曰逆臣,国将不宁;其主昏聩,命曰昏君。在强国危,在中国削,在小国破。
其主失位,则国无本,臣不失处,忧根而存。臣不失处,命曰忠臣,国或有根;君虽尚存,命曰祸罹。在强国忧,在中国危,在小国削。
主失其位,国是荒废,臣失其处,狡令颓国。其主失位,命曰无本;其臣失处,命曰无根,国将大损。在强国破,在中国亡,在小国灭。
主后争权,男女争威,国有乱兵,其必亡国。主后两争,命曰大糜;男女分威,命曰干政,国有乱兵。在强国破,在中国亡,在小国灭。
其主暴戾,赏罚无度,奸佞乱政,谗臣危国。主暴臣乱,命曰大荒,内忧外患,外兵内戎,天将降殃,国无小大,国无强弱,有者必亡。
凡观国者,又有六顺:
主不失位,存国有本;臣失其处,国忧而存;主蕙臣忠,其国安泰;君臣同德,其国强盛;主执有法,臣循有理,其国霸昌;主得其位,臣辐属庸,王霸天下。
六逆六顺,存亡之分。执六分者,以决生杀,以定赏罚,以令征伐。天下太平,正以明德,参与天地,兼和物事,覆载无私,故王天下。
王天下者,有天地焉,有物事焉。参者参用,后有天下。为人主者,南面而立,臣肃恭敬,不敢蔽主,属下比顺,不敢蒙上。万民和辑,乐为上用,开疆广物,人众兵强,天下无敌。
文德之功,极于轻细,刑罚之刃,不苟当罪,此王之本。
不知王术,不王天下。知王术者,驱骋驰猎,其禽不荒;饮食喜乐,其康不湎;玩好声色,其心不惑;俱与用兵,费少而功。天地福佑,国富民昌。圣贤以佐,而天归。
其不知术,驱骋驰猎,其禽大荒;饮食喜乐,其康大湎,玩好声色,其心大惑;俱与用兵,费多无功。其战虽胜,而令不止,失其天佑,失其地福,国贫民荒,圣贤弗留,天下弗与。又或轻士,师之无道,国将不国。
王天下者,其有玄德,又知其术,故王天下,天下莫知。王天下者,轻其县国,独重其士,士重国安,国重身安;贱财贵知,功得财生;贱身贵道,身贵令行。其王天下,天下则之。其霸主者,积甲士征,诛禁当罪,不私其利,故令天下,莫敢不听。
此自以下,兵战力争,危亡无日,莫知其所。夫言霸王,唯其法天,唯其法地。其所王者,能兼和焉;覆载天下,能曲成焉。
第五篇四度
君臣易位,其谓之忤;贤不宵位,其谓之乱;动静不时,其谓之逆;生杀不当,其谓之暴。忤则失本,乱则失职,逆则失天,暴则失人。失本则亡,失职则侵,失天则饥,失人则疾。周迁动作,天为之稽。天道不远,入与之处,出与之返。
臣君当位,其谓之静;贤肖当位,其谓之正;动静参天,其谓之文;诛伐当时,其谓之武。静则肃安,正则大治,文则清明,武则强盛。安则得本,治则得人,明则得天,强则威行。参于天地,阖于民心,文武并立,命曰上同。
审知四度,可定天下,可安一国。顺治其内,逆用于外,成功而伤。逆治其内,顺用其外,功成而亡。内外皆逆,是谓重殃,身危为戮,国危破亡。外内皆顺,命曰天当。功成不废,后不逢殃。
华声取宠,名者所用。顺天地者,其谓之动;正民心者,事之根也。执道循理,必从本始,顺为经纪,禁伐当罪,必中天理。背约则窘,达刑则伤。倍逆合当,为若有事,虽曰无功,亦无天殃。
御生以生,御死以死,毋为虚声。声溢于实,是谓灭名。极阳以杀,极阴以生,是谓逆阳;极阳杀外,极阴生内,已逆阴阳,又逆其位,大则国亡,小则身殃。当其阴生,伐其极阳,助建其生。当者有极,极则必反,盛及而衰,天地之道,人事之理。逆顺同道,而其理异,审知逆顺,是谓道纪。以强下弱,何国不克?以贵下贱,何人不得?贤下不宵,何事不理?
规之曰圆,矩之曰方;准之曰直,绳之曰曲;悬之曰正,水之曰平;寸之曰短,尺之曰长;权之曰轻,衡之曰重;斗之曰少,石之曰多;度量之数,用之稽也。日月之周,星辰之期,四时之度,气节之立,内外之处,天之稽也。地之高下,不蔽其形;美恶之别,不匿其情,地之稽也。君臣得位,士得其处,选贤任能,毋过其长,去私而公,人之稽也。美恶有名,逆顺有形,情为有实,王公执之,为天下稽。
因循天时,伐天所毁,其谓之武。武刃其锋,文德其后,有成必功。一分武功,二分文德,文武者王。其主无道,叛离人理,处惑之位,而难悟醒,身必有戮。柔弱者也,无罪而几,不及而趯,是谓柔弱;剛正強者,臨罪不究,名功相抱,是故长久。名功不相,名进实退,是谓失道,其卒必咎。金玉藏积,怨之本也。好乐燔材,乱之基也。守怨之本,养乱之基,虽有圣人,不能为谋。
第六篇主论
为人主者,天下之稽,号令所出,司天命也。不尊天命,则失其神;不贵地命,则失其根;不顺四时,则其民疾;无处外内,不应动静,举窘于外,事窘于内;八政皆失,背天离地。尊天法天,则得其神;贵地重地,则得其根;顺应四时,其民不疾;处外安内,以应动静,得举于外,事安于内;八政不失,与天地总。
天得其一,执以定二;地得其二,执以明三;其建八政,司行七法,然后而作,恩施四极,惠泽八荒,寰宇之中,无不及矣。
花鸟虫鱼,飞禽走兽,万物众生,其心平和,其性静安,不失其常,天之一也。
执一定二:一阴一阳,一明一晦,一正一反,一善一恶,天地位焉,阴阳分矣。
地执明三:日信出入,南北有极,度之稽也;月信生死,进退有常,数之稽也;列星有数,不失其行,信之稽也。
天建八政:尊天贵地,四时阴阳,内外有处,动静相宜。
司建七法:明以正者,天之道也;明以适者,天之度也;明以信者,天之期也;极而反者,天之性也;明以必者,天之命也;明以顺者,天之稽也;明有常者,天之归也。
法当其名,其谓之物;物尽其道,其谓之理;理之所在,其谓之顺。物失道者,其谓忤;忤之所在,其谓之逆。逆顺自命,亡兴可知。
其强生威,其威则惠;其惠生正,其正则静;其静生平,其平则宁;其宁生素,其素则精;其精化神,其神则灵。至神之极,见知不惑,精骛八荒。知此道者,守道之极,与天俱见。尽施恩威,惠泽四极;执其六枋,以令天下;审其三名,以为事稽;察其逆顺,以观兴亡;知其虚实,明其动静,名实相应,知其情伪;不惑而为,帝王以成。
六枋者也:其一曰观,观知生死;其二曰论,论知存亡;其三曰动,动破强弱;其四曰转,转失非讳;其五曰变,变伐生死;其六曰化,化明害利。六枋备足,其则王矣。
三名者也:形立名正,法立而偃;倚名虚形,法悖国乱;形名无有,其强将灭。察其三名,则事有应。动静不时,耕种失地,逆其道矣。臣不亲主,下不亲上,民不亲事,则内逆矣。逆之所在,谓之死国,理当伐之。反之谓顺,谓之生国,生国养之。逆顺有理,情伪密矣。实者示虚,虚者示余。以其有事,起之伐之,则天下从。以其无事,安之养之,则天下静。名实相应,则天下定;名不符实,则天下争。物以自正,名以自命,事以自定。三名其察,情伪尽知,而不惑矣,有国将昌,当罪先亡。
第七篇亡论
犯禁绝理,天诛必至。国服六危,其国必滅;三不辜者,其国必死,废令者亡。一国之君,服三壅者,亡地更君。服三凶者,祸反自及。上洫者死,下洫者刑。德薄功厚,其必自隳;名禁不止,其必自死。昧利襦传、达刑乱首、怨媒五者,祸皆反及。
其六危者:一曰嫡父;二曰臣主;三曰逆臣;四曰附庸;五曰壅塞;六曰朋党。六危不胜,祸及于身。
三不辜者:一曰妄杀;二曰剿民;三曰乱刑。
其三壅者:官宦勝塞,外戚勝拂;外內皆勝,則君孤直。以此有國,其守不固,其戰不克。此謂一壅。以中令外,其謂之惑;以外令中,其謂之賊。外內遂爭,則危都國。此謂二壅。一人擅主,命曰蔽光;從中外周,此謂重壅。外內為一,其主乃更。此謂三壅。
其三凶者:一好凶器,二行逆德,三纵心欲。
昧天下利,受天下患。昧一国利,受一国祸。约而倍之,谓之襦传。伐其当罪,则利而反,谓之达利。上杀父兄,下走子弟,谓之乱首。外约不信,谓之怨媒。有国将亡,当罪复昌。
恃险守国,其险必削;恃强用国,其强必弱。兴兵失理,所伐不当,天降二殃。逆节不成,是谓得天;逆节果成,天不盈命,而重其刑。赢极必静,动举乃正。赢极不静,是谓失天;动举不正,是谓背命。大杀服民,屠戮降人,刑罚无罪,过祸皆反。所伐当罪,其祸五之;所伐不当,其祸十之。
国受兵而不知固守,不邪恒以地界为私者救人而弗能存,反为祸门,是谓危根。声华实寡,危国亡土。夏起大土功,命曰绝理。犯禁绝理,天诛必至。
第八篇约论
始于文养,卒于武杀,天之道也;四时有度,天之理也;日月星辰,运期有数,天之纪也。三时成功,一时刑杀,地之道也;四时而定,不爽不忒,常有法式,地之理也;一立一废,一生一杀,四时代正,终而复始,事之纪也。
逆顺是守,功洫于天,故有刑死。功不及天,退而无名。功合于天,名乃大成,人之理也。其顺则生,其理则成,其逆则死,失则妄名。背天之道,国乃无主。无主之国,逆顺相攻。伐本隳功,乱生国亡。为若得天,亡地更君。不循天常,不节民力,周迁无功。养死伐生,命曰逆成。不有人戮,必有天刑。逆节始生,慎毋矫正,自砥其刑。故执道者,审观天下,观事所起,审其刑名。刑名已定,逆顺有位,死生有分,兴坏有由,存亡有处,参之恒道,乃定祸福,乃定死生,乃定存亡,乃定兴坏。故举其万,不失其理;谋论天下,无遗其策。故立天子,置其三公,天下化之,是谓有道。
第九篇名理
大道者也,神明之原。神明者也,处于度内,见于度外,见知之稽。处于度内,不言而信,静而不移,故曰其神;见于度外,言而不易,动而不化,故曰其明。
有物始生,建生于地,洫溢于天,莫见其形,充盈天地,弥散玉宇,莫知其名。
莫能见知,故有逆成;物乃下生,故有逆刑,祸及其身。养其所死,伐其所生;离其亲养,伐其本根;败其所蓄,伐其所兴;祸及其后,乱卒无名。如燔如倅,事之反也。如遙如骄,生之反也。万物群财,佻长非恒,其死必应。三动度外,功必不成,祸必自及。刚以柔活,柔为刚伐。重柔者吉,重刚者灭。诺言之符,已者之绝。已诺不信,则智惑矣。已诺必信,处度之内。
天下有事,必审其名。其名理者,循其所名,究其所理,是必为福,非必为灾,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审察其名。理其终始,是谓究理。唯公无私,见知不惑,乃知奋起。故执道者,观于天下,正道循理,能与曲直,能与终始,能循其名,能究其理。形名出声,声实调合,祸灾废立,如影随形,如响随声,如衡重轻。故唯执道,虚静公正,乃见正道,乃得名理,乃见志诚。
乱积于内,称失于外,其必受伐;亡形于内,举失于外,其必当灭。逆则上洫,不知止亡。国举袭虚,事若不成,是谓得天,事若果成,身心无名。重逆以荒,守道是行,国危有殃。两逆相攻,交相为殃,国皆危亡。
第十篇称度
大道也者,无始有应。未來无之,其來如之。有物將來,其形先之。建以其形,名以其名。其言謂何?乱刑伤威,弛欲伤法,无隨伤道。數舉三者,身弗能保,何国能守?
奇以奇从,正以正随。奇正相与,恒不同廷。凡变之道,非益而損,非进而退,首变者凶。儀规不過,表望不惑,案法而治。聖不為始,贤不專己;圣不豫謀,贤不棄時;圣不為得,贤不辭福。因天之則:失天者死,欺主者死,翟上者危。心之所欲,則志歸之;志之所欲,則力歸之。巢居察風,穴處知雨,憂存故也。憂之則安,安之則久,弗能令者,弗能享有。
帝之臣者,名臣帝師;王之臣者,名臣王友;霸之臣者,名臣实宾;危君之臣,名臣实庸;亡君之臣,名臣实虏。自广德者,人唾絕之,其死凄独;骄溢人者,其生危怨,其死辱翳。
居不犯凶,困不择时。不受祿者,天子弗臣;泊祿淡薪,弗與犯难。以人自為,不以為我;不仕盛国,不嫁盈家;不友倨慢,不与易人。不执偃兵,不执用兵,不得已兵。知天之始,察地之理,麋论所紀,广乎独见,卓乎独知,博乎独闻,炳乎独识。
帝辖千里,諸侯百里,以朕合之。故立天子,不使疑焉;立正嫡者,不使庶疑;立正妻者,不使妾疑:疑则相害,杂则相伤。
時若可行,亟應勿言;時若未可,涂其門户,毋見其端。天制寒暑,地制高下,人制取予。取予适當,立為聖王;取予不當,流之死亡。天有環刑,反受其殃。世恒无私,不可擇法,用我而私,是以生禍。其國有存,天下难亡;其國將亡,天下弗存。時極未至,隱身修德;既得其極,遠施其德,淺致以力;既成其功,環復其從,人莫能殆。諸侯不仇,不修其恥,唯義所在。
隱忌妒昧,奸邪賊佞,黜贬其人,疏远其身,否则禍起。內事不和,不得言外;細事不察,不得言大。利不兼得,賞不倍丰,角者无齒。
提名以伐,得所而止。實穀不華,至言不飾,至樂不笑。花之所属,必有果實,實必有核,核中有仁。天地之道,有左有右,有牝有牡。誥誥作事,毋從終始。以雷為車,隆雲為馬。当行而行,当處而處。因地為資,以民為師,弗因無衷。
宮室過度,天帝所惡;為者弗居,居者必废。弗减衣衿,禁薄棺槨;禁役發澤,禁草伐林;禁聚宮室,墮高增下,大水至可。毋先天成,毋非時荣,榮則不果。日為昼明,月為夜晦;昏而息休,明而起作。毋失天極,究數而止。国強則令,国弱則聽,敵则对手,循繩而爭。父行憎恶,强索尊愛,弗得其子;君行侮邪,强索敬畏,弗得其臣。有宗將興,如伐于川;有宗將壞,如伐于山。貞良而亡,先人餘殃;猖獗而寿,先人之連。卑正者增,倚高者崩。
山有树木,其實屯屯。虎狼為猛,其可驯揗,昆弟相居,不能相順。同則不肯,離則不能,傷國之神。神胡不教,茲兄順弟;昆弟之親,尚可易哉!天有三死:忿不量力;嗜欲無窮;寡不避眾。毋藉賊兵,毋裹盜糧。藉賊裹盜,短者变長,弱者增強,贏縮變化,后將反施。弗同而同,舉而為同;弗異而異,舉而為異;弗為而成,因以建事。
阳親阴惡,文心饰肤,不有內乱,必有外客。肤既為肤,心既為心,內乱不至,外客乃却。得焉者也,不受其賜;亡焉者也,不怨其大。天有其明,不憂民晦,辟其戶牖,各取昭焉,天無事焉。地有其財,不憂民貧,斬木刈薪,各取富焉,地無事焉。諸侯有亂,镇亂失理,亂國反行;其時未能,至及子孫。制勿失理,否则反焉。
生人有居,死者有墓,不得與從。惑而極反,失道不遠。子以父居,其家必乱;家若不亂,親臾存也,失親必危。失親不亂,子故佐也。臣以君位,其國必危;國若不危,君臾存也,失君必危。失君不亡,臣故佐也。不以輔佐,不聽慧谋,恃其城固,怙其勇御,是謂身薄。身薄則殆,以守不固,以戰不克。兩虎相爭,駑犬制餘。
善為國者:太上無刑;其次正法;其下狱訟;最次不斗,不訟不果。上爭于化,次爭于明,下救患禍。寒時而暑,暑時而寒,其危害生,以其逆也。谦敬勝怠,果敢勝疑。亡國之禍,灭国之乱,观其所治,察其所刑,辩其法度,明其狱讼,争而不化... -->>
黄帝外经,依据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为主,结合现代语编录而成。原帛书多以四言为主,繁体字为主,章节中有部分词汇替换,有少量字节遗失。有人以为“汉墓出土帛书”是失传已久的黄帝四经或者是老子所著道德经遗失篇章,并将其列为黄老思想之源。依据文中语言特点以及所论述之社会政治现象及各篇章成书跨越时间较长的情况来看,汉墓帛书受老子哲学思想影响较大,约莫是战国秦汉时期人归纳编撰而成。
吾以汉墓帛书文字思想涉及治国、政治、军事等领域,主张虚极无为,无为而无不为,依从原文之精髓,多以黄帝之名,主讲身外之物事,为后世读者之易读明辨,繁简混用,互为佐证,以黄帝外经之名重新编录。
黄帝外经分为经法、录论两部分。经法十二篇,要是以立论讲述治事道理;录论十五篇,则是以黄帝言行阐明治事道理。另附四言黄帝金人铭。
经法
第一篇法道
崇道尚德,故谓忠信;遵仁循义,故曰智勇。礼事之体,仪体之度,言之曰法。其所法者,大道是也。引之以绳,而明曲直。执之以道,法生弗犯,法立弗废。自引以绳,见知天下,其不惑矣。
虚无其形,其迹冥冥,万物从生。生而有害,欲无止境,不知其足。生而必动,动必有害,其曰不时,其曰时迁。动则有事,事必有害,其曰忤逆,其曰不称,不知所用。事必有言,言必有害,其曰不信,不知畏人;其曰自诬,其曰虚夸,不足有余。同出冥冥,其或以死,其或以生;其或以败,其或以成。祸福同道,莫知所从。
见知之道,唯虚无有。虚无生有,秋稾成之,必有形名。其形名立,则黑白分。故执道者,观于天下,无执无处,无为无私;天下有事,自为形名,自建声号。形名已立,声号已建,迹无所逃,正无所匿。
至公者明,至明者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无私者知,至知者稽。称以权衡,参以天当。天下有事,必有巧验。事如直木,多如仓粟,斗石已具,尺寸已陈,无所逃神。度量已具,治而制矣。绝而复属,亡而复存,孰知其神?死而复生,以祸为福;执知其极,反索无形,祸福从生;应化之道,平衡而止。轻重不称,是谓失道。
天有恒常,民有恒事;贵贱有位,畜臣有道,使民有度。天之恒常:四时晦明,生杀乘刚。万民之事:男事女工。贵贱之立:贤与不肖,各不相妨。畜臣之道,任能唯贤,毋过其长。使民之度:去私立公。变恒过度,以奇相御。正奇有立,名形弗去。事无大小,物自为舍。逆顺死生,物自为名。名形已定,物自为正。
故唯执者,明天之反,达君之半,密察万物,知其终始,而弗为主。故能至素,故可至精,悎弥无形,为天下正。
第二篇国秩
国失其秩,社稷大匡。夺而无予,国必遂亡。必尽天极,衰者复昌。诛禁不当,反受其殃。禁伐其当,当罪当亡,必虚其国。兼之勿擅,是谓天功。天地无私,四时不息。天地立焉,圣人故载。
过极失当,天将降殃。人强胜天,慎避勿当。天反胜人,因与俱行,先屈后伸,必尽天极,毋擅天功。故唯圣人,能尽天极,能用天当。
天地之道,不过三功:
功成勿擅,其乐无殃。圣人之伐,兼人之国,隋其城郭,棼其钟鼓;布其资财,散其子女,裂其土地,以封贤者,是谓天功。
功成不止,身危有殃。夺人之国,修其国郭,处其廊庙,听其钟鼓,利其资财,妻其子女,是谓逆芒,国危破亡。
功成不废,后不逢殃。禁伐其国,毋阳窃之,毋阴窃之,毋使土敝,毋使人执,毋使党别。阳窃天夺,阴窃土芒;其土敝者,天加以兵;其人执者,流之四方;其党别者,内乱相攻。
阳窃者疾,阴窃者饥,土敝者亡,人执者失,党别者乱,此谓五逆。五逆皆成:逆天之杀,芒地之刚,变故乱常,心欲是行,擅制更爽,其危必殃。故其谓曰:过极失当。
第三篇君正
一从其俗,二用其德,三民有得,四施政令,五用刑典,六民畏敬,七国以征。
从其俗者,其民知则;用其德者,其民则力;轻其赋敛,其民则得;发其号令,其民遵循;施以刑正,民无侥幸;律法教化,民生敬畏;国可以征,则胜强敌。
俗者顺民;德者爱勉;得者减税;令者有别;刑者不赦;敬者死节;其号令发,必厩而聚,壹道同心,上下同德,民无异心,可以守战。
令发必行,其约成俗;男女劝勉,其爱成德;动之静之,民无不听,因其时也。受赏无德,受罪无怨,用其当也。贵贱有别,贤与肖分;衣备相纶,贵贱等也。国无盗贼,诈伪不生,民无邪欲,衣食丰足,刑罚毕也。以有余守,不可拔也。以不足攻,反自伐也。
天有生杀,国有兴衰。因天之生,以养其生,其谓之文。因天之杀,以伐其死,其谓之武。文武并行,则天下从。
人本在地,地本在宜,宜生在时,时用在民,民用在力,力用在节。知其地宜,须时而树。节力以使,则民财生;赋敛有度,其民则富,富则有耻,耻则成俗,刑罚不犯。号令成俗,刑罚不犯,其守则固,其战则胜。
法度者也,政之至也。以法度治,不可以乱。生法度者,亦不可乱。精公无私,而信赏罚,所以治也。严苛政事,节赋减敛,毋夺民时,其治乃安。
无父之行,无得子用。无母之德,不尽民力。父母行备,待民若子,得天地德。三者备足,则事得矣。能收豪雄,守御备矣;审行文武,天下宾矣。号令阖民,则民听令;兼爱无私,则民亲上。
第四篇六分
观家观父,观国观主。能国能主,能家能父。
凡观国者,观其六逆:
其子家父,其臣国主,虽大不强,虽强不主。子具父威,命曰逆上,群臣离志;臣为主断,命曰壅塞。在强国削,在中国破,在小国亡。
谋臣志外,其国不安,其主不察,则社稷残。臣有贰心,命曰逆臣,国将不宁;其主昏聩,命曰昏君。在强国危,在中国削,在小国破。
其主失位,则国无本,臣不失处,忧根而存。臣不失处,命曰忠臣,国或有根;君虽尚存,命曰祸罹。在强国忧,在中国危,在小国削。
主失其位,国是荒废,臣失其处,狡令颓国。其主失位,命曰无本;其臣失处,命曰无根,国将大损。在强国破,在中国亡,在小国灭。
主后争权,男女争威,国有乱兵,其必亡国。主后两争,命曰大糜;男女分威,命曰干政,国有乱兵。在强国破,在中国亡,在小国灭。
其主暴戾,赏罚无度,奸佞乱政,谗臣危国。主暴臣乱,命曰大荒,内忧外患,外兵内戎,天将降殃,国无小大,国无强弱,有者必亡。
凡观国者,又有六顺:
主不失位,存国有本;臣失其处,国忧而存;主蕙臣忠,其国安泰;君臣同德,其国强盛;主执有法,臣循有理,其国霸昌;主得其位,臣辐属庸,王霸天下。
六逆六顺,存亡之分。执六分者,以决生杀,以定赏罚,以令征伐。天下太平,正以明德,参与天地,兼和物事,覆载无私,故王天下。
王天下者,有天地焉,有物事焉。参者参用,后有天下。为人主者,南面而立,臣肃恭敬,不敢蔽主,属下比顺,不敢蒙上。万民和辑,乐为上用,开疆广物,人众兵强,天下无敌。
文德之功,极于轻细,刑罚之刃,不苟当罪,此王之本。
不知王术,不王天下。知王术者,驱骋驰猎,其禽不荒;饮食喜乐,其康不湎;玩好声色,其心不惑;俱与用兵,费少而功。天地福佑,国富民昌。圣贤以佐,而天归。
其不知术,驱骋驰猎,其禽大荒;饮食喜乐,其康大湎,玩好声色,其心大惑;俱与用兵,费多无功。其战虽胜,而令不止,失其天佑,失其地福,国贫民荒,圣贤弗留,天下弗与。又或轻士,师之无道,国将不国。
王天下者,其有玄德,又知其术,故王天下,天下莫知。王天下者,轻其县国,独重其士,士重国安,国重身安;贱财贵知,功得财生;贱身贵道,身贵令行。其王天下,天下则之。其霸主者,积甲士征,诛禁当罪,不私其利,故令天下,莫敢不听。
此自以下,兵战力争,危亡无日,莫知其所。夫言霸王,唯其法天,唯其法地。其所王者,能兼和焉;覆载天下,能曲成焉。
第五篇四度
君臣易位,其谓之忤;贤不宵位,其谓之乱;动静不时,其谓之逆;生杀不当,其谓之暴。忤则失本,乱则失职,逆则失天,暴则失人。失本则亡,失职则侵,失天则饥,失人则疾。周迁动作,天为之稽。天道不远,入与之处,出与之返。
臣君当位,其谓之静;贤肖当位,其谓之正;动静参天,其谓之文;诛伐当时,其谓之武。静则肃安,正则大治,文则清明,武则强盛。安则得本,治则得人,明则得天,强则威行。参于天地,阖于民心,文武并立,命曰上同。
审知四度,可定天下,可安一国。顺治其内,逆用于外,成功而伤。逆治其内,顺用其外,功成而亡。内外皆逆,是谓重殃,身危为戮,国危破亡。外内皆顺,命曰天当。功成不废,后不逢殃。
华声取宠,名者所用。顺天地者,其谓之动;正民心者,事之根也。执道循理,必从本始,顺为经纪,禁伐当罪,必中天理。背约则窘,达刑则伤。倍逆合当,为若有事,虽曰无功,亦无天殃。
御生以生,御死以死,毋为虚声。声溢于实,是谓灭名。极阳以杀,极阴以生,是谓逆阳;极阳杀外,极阴生内,已逆阴阳,又逆其位,大则国亡,小则身殃。当其阴生,伐其极阳,助建其生。当者有极,极则必反,盛及而衰,天地之道,人事之理。逆顺同道,而其理异,审知逆顺,是谓道纪。以强下弱,何国不克?以贵下贱,何人不得?贤下不宵,何事不理?
规之曰圆,矩之曰方;准之曰直,绳之曰曲;悬之曰正,水之曰平;寸之曰短,尺之曰长;权之曰轻,衡之曰重;斗之曰少,石之曰多;度量之数,用之稽也。日月之周,星辰之期,四时之度,气节之立,内外之处,天之稽也。地之高下,不蔽其形;美恶之别,不匿其情,地之稽也。君臣得位,士得其处,选贤任能,毋过其长,去私而公,人之稽也。美恶有名,逆顺有形,情为有实,王公执之,为天下稽。
因循天时,伐天所毁,其谓之武。武刃其锋,文德其后,有成必功。一分武功,二分文德,文武者王。其主无道,叛离人理,处惑之位,而难悟醒,身必有戮。柔弱者也,无罪而几,不及而趯,是谓柔弱;剛正強者,臨罪不究,名功相抱,是故长久。名功不相,名进实退,是谓失道,其卒必咎。金玉藏积,怨之本也。好乐燔材,乱之基也。守怨之本,养乱之基,虽有圣人,不能为谋。
第六篇主论
为人主者,天下之稽,号令所出,司天命也。不尊天命,则失其神;不贵地命,则失其根;不顺四时,则其民疾;无处外内,不应动静,举窘于外,事窘于内;八政皆失,背天离地。尊天法天,则得其神;贵地重地,则得其根;顺应四时,其民不疾;处外安内,以应动静,得举于外,事安于内;八政不失,与天地总。
天得其一,执以定二;地得其二,执以明三;其建八政,司行七法,然后而作,恩施四极,惠泽八荒,寰宇之中,无不及矣。
花鸟虫鱼,飞禽走兽,万物众生,其心平和,其性静安,不失其常,天之一也。
执一定二:一阴一阳,一明一晦,一正一反,一善一恶,天地位焉,阴阳分矣。
地执明三:日信出入,南北有极,度之稽也;月信生死,进退有常,数之稽也;列星有数,不失其行,信之稽也。
天建八政:尊天贵地,四时阴阳,内外有处,动静相宜。
司建七法:明以正者,天之道也;明以适者,天之度也;明以信者,天之期也;极而反者,天之性也;明以必者,天之命也;明以顺者,天之稽也;明有常者,天之归也。
法当其名,其谓之物;物尽其道,其谓之理;理之所在,其谓之顺。物失道者,其谓忤;忤之所在,其谓之逆。逆顺自命,亡兴可知。
其强生威,其威则惠;其惠生正,其正则静;其静生平,其平则宁;其宁生素,其素则精;其精化神,其神则灵。至神之极,见知不惑,精骛八荒。知此道者,守道之极,与天俱见。尽施恩威,惠泽四极;执其六枋,以令天下;审其三名,以为事稽;察其逆顺,以观兴亡;知其虚实,明其动静,名实相应,知其情伪;不惑而为,帝王以成。
六枋者也:其一曰观,观知生死;其二曰论,论知存亡;其三曰动,动破强弱;其四曰转,转失非讳;其五曰变,变伐生死;其六曰化,化明害利。六枋备足,其则王矣。
三名者也:形立名正,法立而偃;倚名虚形,法悖国乱;形名无有,其强将灭。察其三名,则事有应。动静不时,耕种失地,逆其道矣。臣不亲主,下不亲上,民不亲事,则内逆矣。逆之所在,谓之死国,理当伐之。反之谓顺,谓之生国,生国养之。逆顺有理,情伪密矣。实者示虚,虚者示余。以其有事,起之伐之,则天下从。以其无事,安之养之,则天下静。名实相应,则天下定;名不符实,则天下争。物以自正,名以自命,事以自定。三名其察,情伪尽知,而不惑矣,有国将昌,当罪先亡。
第七篇亡论
犯禁绝理,天诛必至。国服六危,其国必滅;三不辜者,其国必死,废令者亡。一国之君,服三壅者,亡地更君。服三凶者,祸反自及。上洫者死,下洫者刑。德薄功厚,其必自隳;名禁不止,其必自死。昧利襦传、达刑乱首、怨媒五者,祸皆反及。
其六危者:一曰嫡父;二曰臣主;三曰逆臣;四曰附庸;五曰壅塞;六曰朋党。六危不胜,祸及于身。
三不辜者:一曰妄杀;二曰剿民;三曰乱刑。
其三壅者:官宦勝塞,外戚勝拂;外內皆勝,則君孤直。以此有國,其守不固,其戰不克。此謂一壅。以中令外,其謂之惑;以外令中,其謂之賊。外內遂爭,則危都國。此謂二壅。一人擅主,命曰蔽光;從中外周,此謂重壅。外內為一,其主乃更。此謂三壅。
其三凶者:一好凶器,二行逆德,三纵心欲。
昧天下利,受天下患。昧一国利,受一国祸。约而倍之,谓之襦传。伐其当罪,则利而反,谓之达利。上杀父兄,下走子弟,谓之乱首。外约不信,谓之怨媒。有国将亡,当罪复昌。
恃险守国,其险必削;恃强用国,其强必弱。兴兵失理,所伐不当,天降二殃。逆节不成,是谓得天;逆节果成,天不盈命,而重其刑。赢极必静,动举乃正。赢极不静,是谓失天;动举不正,是谓背命。大杀服民,屠戮降人,刑罚无罪,过祸皆反。所伐当罪,其祸五之;所伐不当,其祸十之。
国受兵而不知固守,不邪恒以地界为私者救人而弗能存,反为祸门,是谓危根。声华实寡,危国亡土。夏起大土功,命曰绝理。犯禁绝理,天诛必至。
第八篇约论
始于文养,卒于武杀,天之道也;四时有度,天之理也;日月星辰,运期有数,天之纪也。三时成功,一时刑杀,地之道也;四时而定,不爽不忒,常有法式,地之理也;一立一废,一生一杀,四时代正,终而复始,事之纪也。
逆顺是守,功洫于天,故有刑死。功不及天,退而无名。功合于天,名乃大成,人之理也。其顺则生,其理则成,其逆则死,失则妄名。背天之道,国乃无主。无主之国,逆顺相攻。伐本隳功,乱生国亡。为若得天,亡地更君。不循天常,不节民力,周迁无功。养死伐生,命曰逆成。不有人戮,必有天刑。逆节始生,慎毋矫正,自砥其刑。故执道者,审观天下,观事所起,审其刑名。刑名已定,逆顺有位,死生有分,兴坏有由,存亡有处,参之恒道,乃定祸福,乃定死生,乃定存亡,乃定兴坏。故举其万,不失其理;谋论天下,无遗其策。故立天子,置其三公,天下化之,是谓有道。
第九篇名理
大道者也,神明之原。神明者也,处于度内,见于度外,见知之稽。处于度内,不言而信,静而不移,故曰其神;见于度外,言而不易,动而不化,故曰其明。
有物始生,建生于地,洫溢于天,莫见其形,充盈天地,弥散玉宇,莫知其名。
莫能见知,故有逆成;物乃下生,故有逆刑,祸及其身。养其所死,伐其所生;离其亲养,伐其本根;败其所蓄,伐其所兴;祸及其后,乱卒无名。如燔如倅,事之反也。如遙如骄,生之反也。万物群财,佻长非恒,其死必应。三动度外,功必不成,祸必自及。刚以柔活,柔为刚伐。重柔者吉,重刚者灭。诺言之符,已者之绝。已诺不信,则智惑矣。已诺必信,处度之内。
天下有事,必审其名。其名理者,循其所名,究其所理,是必为福,非必为灾,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审察其名。理其终始,是谓究理。唯公无私,见知不惑,乃知奋起。故执道者,观于天下,正道循理,能与曲直,能与终始,能循其名,能究其理。形名出声,声实调合,祸灾废立,如影随形,如响随声,如衡重轻。故唯执道,虚静公正,乃见正道,乃得名理,乃见志诚。
乱积于内,称失于外,其必受伐;亡形于内,举失于外,其必当灭。逆则上洫,不知止亡。国举袭虚,事若不成,是谓得天,事若果成,身心无名。重逆以荒,守道是行,国危有殃。两逆相攻,交相为殃,国皆危亡。
第十篇称度
大道也者,无始有应。未來无之,其來如之。有物將來,其形先之。建以其形,名以其名。其言謂何?乱刑伤威,弛欲伤法,无隨伤道。數舉三者,身弗能保,何国能守?
奇以奇从,正以正随。奇正相与,恒不同廷。凡变之道,非益而損,非进而退,首变者凶。儀规不過,表望不惑,案法而治。聖不為始,贤不專己;圣不豫謀,贤不棄時;圣不為得,贤不辭福。因天之則:失天者死,欺主者死,翟上者危。心之所欲,則志歸之;志之所欲,則力歸之。巢居察風,穴處知雨,憂存故也。憂之則安,安之則久,弗能令者,弗能享有。
帝之臣者,名臣帝師;王之臣者,名臣王友;霸之臣者,名臣实宾;危君之臣,名臣实庸;亡君之臣,名臣实虏。自广德者,人唾絕之,其死凄独;骄溢人者,其生危怨,其死辱翳。
居不犯凶,困不择时。不受祿者,天子弗臣;泊祿淡薪,弗與犯难。以人自為,不以為我;不仕盛国,不嫁盈家;不友倨慢,不与易人。不执偃兵,不执用兵,不得已兵。知天之始,察地之理,麋论所紀,广乎独见,卓乎独知,博乎独闻,炳乎独识。
帝辖千里,諸侯百里,以朕合之。故立天子,不使疑焉;立正嫡者,不使庶疑;立正妻者,不使妾疑:疑则相害,杂则相伤。
時若可行,亟應勿言;時若未可,涂其門户,毋見其端。天制寒暑,地制高下,人制取予。取予适當,立為聖王;取予不當,流之死亡。天有環刑,反受其殃。世恒无私,不可擇法,用我而私,是以生禍。其國有存,天下难亡;其國將亡,天下弗存。時極未至,隱身修德;既得其極,遠施其德,淺致以力;既成其功,環復其從,人莫能殆。諸侯不仇,不修其恥,唯義所在。
隱忌妒昧,奸邪賊佞,黜贬其人,疏远其身,否则禍起。內事不和,不得言外;細事不察,不得言大。利不兼得,賞不倍丰,角者无齒。
提名以伐,得所而止。實穀不華,至言不飾,至樂不笑。花之所属,必有果實,實必有核,核中有仁。天地之道,有左有右,有牝有牡。誥誥作事,毋從終始。以雷為車,隆雲為馬。当行而行,当處而處。因地為資,以民為師,弗因無衷。
宮室過度,天帝所惡;為者弗居,居者必废。弗减衣衿,禁薄棺槨;禁役發澤,禁草伐林;禁聚宮室,墮高增下,大水至可。毋先天成,毋非時荣,榮則不果。日為昼明,月為夜晦;昏而息休,明而起作。毋失天極,究數而止。国強則令,国弱則聽,敵则对手,循繩而爭。父行憎恶,强索尊愛,弗得其子;君行侮邪,强索敬畏,弗得其臣。有宗將興,如伐于川;有宗將壞,如伐于山。貞良而亡,先人餘殃;猖獗而寿,先人之連。卑正者增,倚高者崩。
山有树木,其實屯屯。虎狼為猛,其可驯揗,昆弟相居,不能相順。同則不肯,離則不能,傷國之神。神胡不教,茲兄順弟;昆弟之親,尚可易哉!天有三死:忿不量力;嗜欲無窮;寡不避眾。毋藉賊兵,毋裹盜糧。藉賊裹盜,短者变長,弱者增強,贏縮變化,后將反施。弗同而同,舉而為同;弗異而異,舉而為異;弗為而成,因以建事。
阳親阴惡,文心饰肤,不有內乱,必有外客。肤既為肤,心既為心,內乱不至,外客乃却。得焉者也,不受其賜;亡焉者也,不怨其大。天有其明,不憂民晦,辟其戶牖,各取昭焉,天無事焉。地有其財,不憂民貧,斬木刈薪,各取富焉,地無事焉。諸侯有亂,镇亂失理,亂國反行;其時未能,至及子孫。制勿失理,否则反焉。
生人有居,死者有墓,不得與從。惑而極反,失道不遠。子以父居,其家必乱;家若不亂,親臾存也,失親必危。失親不亂,子故佐也。臣以君位,其國必危;國若不危,君臾存也,失君必危。失君不亡,臣故佐也。不以輔佐,不聽慧谋,恃其城固,怙其勇御,是謂身薄。身薄則殆,以守不固,以戰不克。兩虎相爭,駑犬制餘。
善為國者:太上無刑;其次正法;其下狱訟;最次不斗,不訟不果。上爭于化,次爭于明,下救患禍。寒時而暑,暑時而寒,其危害生,以其逆也。谦敬勝怠,果敢勝疑。亡國之禍,灭国之乱,观其所治,察其所刑,辩其法度,明其狱讼,争而不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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