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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黛塔和奥黛塔
去掉那些行话,其实阿德勒1注:阿德勒(alfredadler,1870—1937),奥地利精神病学家,个体心理学奠基人。说的意思是:这是最典型的精神分裂症状——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可能是女人也可能是男人,不仅不了解自己的另一副人格面貌,而且对自己生活中哪儿出了差错也一无所知。
阿德勒真该见见黛塔沃克和奥黛塔霍姆斯。
1
“——最后的枪手。1注:最后的枪手,原文lastgunslinger,前文中多次用gunslinger指代罗兰以及他的同类,译作“枪侠”这里以及后文中的几处指的是枪杀肯尼迪总统的凶手,译作“枪手””安德鲁说。
他已经唠叨了好一会儿了,安德鲁一直唠叨个没完,而奥黛塔则一边听着一边漫不经心地让这些唠叨从自己的意识中流淌过去,就像淋浴龙头的热水冲过头发和面庞一样。但是这句话却让她很上心;说到这儿他卡了一下,好像被一根刺鲠住了。
“你在说什么?”
“噢,只是报纸上的什么专栏,”安德鲁说。“我也不知道是谁写的。我没在意。兴许是哪个政客吧。没准你知道的,霍姆斯小姐。我喜欢他,他当选总统那天晚上我都哭了——”
她莞尔一笑,不由自主地被感动了。安德鲁那些喋喋不休的闲话扯起来就刹不住,说来都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儿,只是他自己脑子里冒出来的恼怒,大多无关紧要——叽叽咕咕地谈论她从来都没见过的那些亲戚朋友罢了,还有就是闲聊各种政治见解,加上不知从哪儿搜集来的稀奇古怪的科学评论(说到稀奇古怪的事物安德鲁兴趣尤甚,他是坚定的飞碟信徒,把那玩意儿称为“u敌”)——他这话让她受到触动是因为他当选的那天晚上她自己也哭了。
“我那天可没哭,就是那个狗娘养的儿子——原谅我的法语腔,霍姆斯小姐——当那个狗娘养的奥斯瓦尔德2注:奥斯瓦尔德(leeharveyoswald,1939—1963),被控为枪杀美国总统肯尼迪的凶手。据称,他于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达拉斯市的一座建筑物内向肯尼迪射出三发子弹,致使肯尼迪身亡。事发后他又被别人枪杀,以至刺杀肯尼迪一案至今未明。肯尼迪死后,副总统约翰逊即宣誓就任总统。枪杀他那天,我一直没哭,一直到——多少天?两个月?”
三个月零两天,她想。
“好像是这样,我想。”
安德鲁点点头。“然后我就看到了这篇专栏文章——在每日新闻上,也许是——昨天吧,是关于约翰逊怎样处理这事儿的,但这不会是一码事。这人说美国见识了世界上最后一个枪手的旅程。”
“我觉得约翰肯尼迪根本不是那回事,”奥黛塔说,她的腔调比安德鲁听惯了的声音来得尖利,(很可能是这样,因为她瞥见他在后视镜里吃惊地眨了一下眼睛,那样子更像是皱眉头,)这是因为她感到自己也被打动了。这是荒诞可笑的,却也是事实。在这个陈述中有某种含义——美国见识了世界上最后一个枪手的旅程——这句话在她心底鸣响着。这是丑陋的,这不是真实的——约翰肯尼迪曾是和平的缔造者,不是那种快速出拳的比利小子3注:比利小子(billythekid,?—1881),原名威廉邦尼,美国边疆开拓时期的著名牛仔人物,因一八七八年在新墨西哥州林肯县的一场械斗而名声大噪。,戈德华特4注:戈德华特(barrygoldwater,1909—),美国参议员,任内大肆抨击肯尼迪政府的各项政策。一九六四年作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在与民主党候选人约翰逊的竞争中落败。一派人更像这回事——也不知怎么地让她冒起了鸡皮疙瘩。
“嗯,这人说世上不会缺少射手,”安德鲁继续说下去,他在后视镜中看到了她不安的神色。“他还提到了杰克鲁比5注:杰克鲁比(jackruby,1911—1967),达拉斯一家夜总会老板,是他枪杀了奥斯瓦尔德。他被捕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死于癌症引起的凝血症。作为例子,还有卡斯特罗,还有那个海地的家伙——”
“杜瓦利埃6注:杜瓦利埃(francoisduvalier,1907—1971),一九五七至一九七一年任海地总统,依恃名叫“恶魔”的私人卫队和将其神化的巫术实行独裁统治,一九六四年宣布为“终身总统”其早年行医,有“爸爸医生”之称。,”她说。“那个爸爸医生。”
“是的,是他,和迪耶姆——”
“迪耶姆兄弟已经死了。”
“是啊,他说过杰克肯尼迪7注:杰克肯尼迪,即约翰肯尼迪。杰克(jack)是约翰的昵称。就不同了,整个儿就那样。他说只要有弱者需要他拔枪相助,他就会拔出枪来,只要没别的事儿碍着他。他说肯尼迪非常明智,很有头脑,其实他明白有时唠叨太多压根儿一点好处也没有。他说肯尼迪知道这一点,如果弄到口吐泡沫的地步,就得挨枪子儿了。”
他的眼睛还在疑虑地打量她。
“再说,这只是我读的那个专栏上说的。”
轿车滑进了第五大街,朝着中央公园西边开去,凯迪拉克的徽标在汽车发动机外罩上方劈开二月凛冽的寒气。
“是啊,”奥黛塔温和地说,安德鲁的眼神松弛下来。“我能理解。我不同意。但我能理解。”
你是个说谎者,一个声音在她的意识中蹿起。这是她经常听到的一种声音。她甚至还给它取了个名字。把它叫做“激辩之声”你完全能够理解,而且十分同意。如果有必要,不妨对安德鲁撒个谎,但看在上帝分上别对自己撒谎,女人。
但她身体的其他部分却抵触着,害怕着。这个世界已成了一个核子火药桶,成千上万的人们正坐在那上面,这是一个错误——也许这里包含着一种自杀比例——去相信好的射手与坏的射手之间的差别。有数不清的手抖抖瑟瑟地举着打火机靠近数不清的导火线。这已经不是枪手的世界了。如果曾经有过他们的时代,也早已过去了。
不是吗?
她闭目养神,揉揉太阳穴,感到一阵头痛正在袭来。这头痛有时就像炎热的夏日午后迅速聚集起来的雷雨云砧,来得快也去得快那些唤雨挟电的不祥的夏日云霾有时只是朝一两个方向溜开去,而雷声和闪电却砸在方向不一的地面上。
她想,不管怎么说,这场暴雨是一定要下来了,这是一场雷电交加的暴风雨,砸下来的会是高尔夫球那般大的雹子。
第五大街一路亮起的街灯显得格外明亮。
“那么牛津镇怎么样呢,霍姆斯小姐?”安德鲁试探地问。
“潮湿,二月份还好些,那儿非常潮湿。”她停顿了一下,对自己告诫说她可不能把自己感觉中冒上喉咙的胆汁似的词儿说出来,她得咽回去。说出来会是一种毫无必要的残忍。安德鲁在说世上最后的枪手,无非是男人的扯淡罢了。问题是,把这事儿看得比什么事情都重要似的,也实在有点过分,话说回来也是因为她没有什么正事好谈论。她估计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跟往常一样平静和悦,可她这会儿并没有犯迷糊:她知道自己听到的这段话几乎是脱口而出的。“当然,保释金担保人很快就赶到了;他事先就得到通知了。只要他们有办法,他们总想控制局面,而我只要有可能,也就一定要顶住,可我猜是他们赢了这一局,因为最后我憋不住湿了。”她看见安德鲁的眼睛眨了一下又转了开去,她想就此打住,但就是停不下来。“这就是他们想要教训你的,你瞧。一部分原因是这样一来就能吓住你,我猜,一个被吓住的人就不大可能再到他们那个宝贝的南方去骚扰他们了。但我觉得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甚至那些笨蛋,当然他们肯定不会是笨蛋——也知道不管怎么样,变化终将来临,所以他们要抓住机会来贬损你。让你知道你是可以被贬损的。但如果他们持续不断地跟你来这一套,你只能在上帝面前发誓,在耶稣基督和所有的圣徒面前发誓,让你不至于,不至于,不至于使自己蒙受玷污。他们给你上的那一课就是,你不过是笼子里的一只畜生,仅此而已,不会比这更体面。只是柙中之兽。这一来我憋不住弄湿了自己了。我现在还能闻得到牢房里干了的尿迹的臊味。他们认为我们是从猴子变来的,你知道。我这会儿从自己身上闻到的好像就是这种气味。”
“一只猴子。”
她在后视镜里看了看安德鲁的眼睛(对自己以这样的方式跟他的眼睛对视有点抱歉的意思)。有时候,尿并不是你惟一憋不住的东西。
“抱歉,霍姆斯小姐。”
“不,”她说,又揉了揉太阳穴。“我才应该感到抱歉。在那儿呆了三天了,安德鲁。”
“我本来应该想到是这样。”他说话的声调像是一个受惊的老女侍,她忍不住笑了。但其实她基本上没有在笑。她以为她是知道自己进入了什么状态的,而且也预料到后果有多么糟糕。她已经弄糟了。
三天的试炼。嗯,这是一种解释,另一种三天的试炼也许是指她在密西西比牛津镇度过的三天痛苦经历。有些事情在你死之前不可能说出来除非你能被召到上帝面前对这些事情作证。她觉得,在上帝面前,即便是那些在人的两耳之间那块灰色胶质区域(科学家们认为这块区域是没有神经的,她不知道还有什么比那说法更荒唐无稽)引起雷暴一样的震动的事实真相,你也得老实坦白。
“我要回家去洗澡,洗澡,洗澡,还要睡觉,睡觉,睡觉,这样我就毫无疑问地非常健康正常了。”
“怎么啦,当然是啊!你不正要这样嘛!”安德鲁想要对什么事情说声道歉,这就是他最常用的语言了。除此之外,他不会再冒险作进一步交谈了。于是,这两人在不习惯的沉默中驶往中央公园南边第五大街拐角上的一幢维多利亚式公寓楼,这幢维多利亚式建筑一看就是高档公寓,她估计她的到来也许会使这儿爆出一颗重磅炸弹,她知道这幢优雅而高级的公寓楼里的住户是不会来跟她搭讪的,除非没办法了,不过她压根儿也不在乎。何况,她比他们所有的人都要高尚,他们知道她超乎他们之上。这念头不止在一个场合从她脑子里闪现过——她肯定重重地挫了他们之中某些人的傲气了,他们发现这幢高雅的老式公寓顶楼上居然住着一个黑人,而这地方出现的黑皮肤的手只能裹在白手套里,或是戴一双私家车司机那种薄薄的黑皮手套。她希望能好好杀一杀他们的傲气,她知道他们会讥抨她的下贱、粗野和越情违俗,她倒是巴不得他们这么做,她总克制不住这个念头:把小便撒到胯下那条进口的高级真丝内裤上,而且动不动就想要撒尿,这念头很难憋住。这是下贱的、粗俗的,几乎是恶劣的——不,是恶劣透顶,拿到这场民权运动的范围内来说,如此逞情恣意至少会妨碍目标的实现。也许就在这一年里,他们将赢得他们想要赢得的权利;约翰逊对于被刺杀的前任总统留给他的这一遗产(也许指望在巴里戈德华特的棺材上再敲上一枚钉子)还挺上心,他会更加关注民权法案;若有必要他会尽力把它付诸立法。所以,缩小冲突和伤害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做的事情还多着呢。仇恨无助于这项事业。仇恨,说实在的,只能碍事。
但有时你还是会有同样的仇恨。
牛津镇也给过她同样的教训了。
2
黛塔沃克对激进运动乃至那些温和得多的募捐活动已完全失去兴趣了。她住在纽约格林威治村一幢油漆剥落的居民楼里,奥黛塔不知道什么叫筒子楼,而黛塔则不知道什么叫豪华顶层公寓,惟一对这两头的事物都持怀疑态度的则是安德鲁费尼,那个私家车司机。在奥黛塔十四岁那年,他就给奥黛塔的父亲开车了,而那时黛塔沃克几乎压根儿不存在。
奥黛塔有时会莫名其妙地不知去向。这种失踪有时是几个小时,有时是好几天。去年夏天她失踪了三个星期,安德鲁都打算要报警了,可那天晚上奥黛塔恰恰来电话了,叫他第二天十点左右把车开出来,她打算去购物,电话里如此吩咐。
他嘴唇颤抖不止,大声喊叫着霍姆斯小姐!你去哪儿了?此前,那几回他也这样问她,对方只是报以迷迷瞪瞪的凝视——真的是迷迷瞪瞪的凝视,他可以肯定——这就是她的回答。就在这儿啊,她会这样说。怎么啦,就在这儿嘛,安德鲁——你每天都载我去两三处地方,不是吗?你脑子没发昏吧?然后她就笑了,如果她觉得特别有趣的话(她玩过失踪之后常有这样的感觉),会拧一下自己的脸颊。
“没问题,霍姆斯小姐,”他说。“十点钟。”
她这回令人毛骨悚然的玩失踪长达三个星期,安德鲁放下电话,合上眼,迅速向仁慈的圣母祈祷霍姆斯小姐的平安归来。随后打电话给霍华德,他们这幢楼的门卫。
“她什么时候进来的?”
“大约二十分钟之前。”霍华德说。
“谁带她回来的?”
“我不知道。你知道是怎么回事。每次都是不一样的车。有时他们把车?自在街区外边,我压根都瞅不见他们,不知道她已经回来了,直到听见她按门铃,我朝外头一看,才知道是她。”霍华德停了一下,又说:“她一边脸颊上添了块挺吓人的瘀斑。”
霍华德没弄错。真的是块瘀斑,这会儿好些了。安德鲁心想,但愿看上去别像是新弄上去的。霍姆斯小姐第二天上午十点钟准时出现了。穿着一件双条细肩带的真丝太阳裙(这已是七月下旬),这会儿脸上的瘀斑泛出黄色了。她草草地化了妆以掩饰脸上的瘀斑,倒好像是明知这番掩饰只会让人更注意这块瘀斑。
“你怎么弄的,霍姆斯小姐?”他问。
她温和地笑笑。“你是知道我的,安德鲁——我总是磕手磕脚的。昨儿从浴缸里出来时没抓住扶手——急着要看国内新闻。一下摔了个脸冲地。”她打量了一下他的脸。“你又要唠唠叨叨地叫我去看医生做检查了,是不是?别费心回答我的问题了;这么多年下来,我了解你就像是一本读透了的书。我不会去的,所以你也不必费心打听什么。我现在非常漂亮。前进,安德鲁!我要去把塞克斯1注:塞克斯(saks),纽约第五大道上一家豪华商店。的东西搬一半回来,还得把吉姆伯尔2注:吉姆伯尔(gimbels),纽约第五大道上一家大型百货商场。整个儿搬走,要把那夹在两家商店中间的四季餐厅里所有的美味都尝个遍。”
“好啊,霍姆斯小姐,”他说着露出一丝微笑。这是勉强挤出来的微笑,要挤出这笑容可不容易。这块瘀斑并非只有一日光景,而足有一个星期之久了,至少不管怎么说这下他更明白了,不是吗?上个星期他每晚七点钟打电话给她,因为如果她在自己房间里的话,这是可以逮到霍姆斯小姐的时间,是亨特利—布林克莱3注:亨特利—布林克莱,全称为thehuntley-brinkleyreport,美国全国广播公司一九五六年至一九七〇年播出的一档电视晚间新闻节目,由切特亨特利(chethuntley)和戴维布林克莱(davidbrinkley)联袂主持。节目播出的时间。那是霍姆斯小姐绝不肯落下的新闻。他每晚都打电话,每晚都打,除了昨天晚上。昨晚他去那个公寓楼从霍华德那儿甜言蜜语地把通用钥匙哄到手。他越来越确信她所讲述的那个意外事件不过她并不仅仅是弄了块瘀斑跌断了骨头,她差点死去。孤零零地死了,这会儿就躺在那儿死了。他走进门去,心脏怦怦直跳,感觉就像一只猫在黑屋子里踩过钢琴上的琴键。看到那里没什么可担心的才松了口气。厨房餐台上搁了一只黄油碟子,时间搁久了,上面都长出了霉斑。他到达那里是七点十分,五分钟后离开。他快速地巡视整个寓所,还朝卧室瞥了一眼。浴室是干的,毛巾是整齐的——甚至是井井有条地排列在那儿,室内那些闪闪发亮的电镀钢管把手上一点水渍也没有。
他明白她所描述的那件事压根儿没有发生过。
但安德鲁并不认为她在撒谎。她自己也相信自己对他说的话。
他透过后视镜又看见她在用手指尖轻揉太阳穴。他不喜欢这样。有许多次他看见她做过这个动作之后就会玩失踪。
3
他没让车子熄火,这样她一上车就能享受到暖气,他下车走到后备厢那儿。看到她的两只手提箱他又眨了下眼睛。这两只箱子看上去像是被什么脾气暴戾的小心眼男人无情地踹过似的,那些人好像不敢把霍姆斯小姐怎么样——就把气撒到别处了,比方说,当时要是他在那儿的话,没准也会被好好地修理一顿。但这并不因为她是个女性;她是个黑人,一个傲慢的北方黑人,一个不务正业的乱哄哄的人,他们也许会把她视为有资格为所欲为的女人。实情是,她也是个富有的黑人。实情是,她几乎和迈德加埃维斯1注:迈德加埃弗斯(medgarevers,1925—1963),美国黑人民权活动家。一九五〇至一九六〇年代在密西西比州主持民权运动,后被人谋杀。或马丁路德金2注:马丁路德金(martinlutherking,1929—1968),美国黑人民权活动家、浸礼会牧师。一九六三年组织了历史性的“向华盛顿进军”的民权斗争,一九六四年获诺贝尔和平奖,后被刺身亡。一样有名。实情是,她那张富有的黑人面孔曾上过时代杂志封面,对这样的人,毕竟不能像对待野小子一样对他说:什么?不,先生,俺铁定是莫看见这个样子的人到这儿来过,对不对,小子们?实情是,你不能粗暴地对待一个霍姆斯丹塔尔企业的惟一继承人,在那阳光灿烂的南方,霍姆斯的工厂有十二家之多哩,其中一个从牛津镇发展出的企业比牛津镇还大。
所以,他们把要出在她身上的气,撒在了她的箱子上。
他看着她在牛津镇逗留期间带回的羞辱、愤怒和爱的无声的标记,一时沉默无声,就像那些箱包上被蹂躏过的痕迹一样。(这些箱包离开时是那么漂亮挺括,而回来时就像是被扁得一声不吭似的。)他看着面前的东西,一时间愣在那儿不动了,他的呼吸化作了白霜。
霍华德走出来帮忙,但安德鲁迟疑了一下才去拎箱子把手。你是谁,霍姆斯小姐?你真的是你吗?你有时候到底是上什么地方去了,你在那段玩失踪的日子里究竟惹了什么麻烦要让你编出这么一个谎言呢?在霍华德走到跟前那一刻之前,他还冒出了另外一些随之而来的念头:你其余的那部分在哪里?
你要放弃这些念头,别这样想了。如果这周围任何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那只可能是霍姆斯小姐了,但她并没有这么想啊,所以你又何必呢。
安德鲁把包拎出后备厢,递给霍华德,后者压低声音问:“她还好吗?”
“还好,”安德鲁也压低嗓音回答。“只是那些事情把她折腾坏了,累到极点。”
霍华德点点头,拎着饱受蹂躏的箱包,朝房子里面走去,但走几步又停下来,轻触一下帽檐向奥黛塔霍姆斯做一个致意的手势。后者坐在雾气蒙蒙的车窗后面,几乎看不清面容。
他走开后,安德鲁从车厢底部拿出一具折叠的不锈钢架子,把它打开。这是一部轮椅。
自一九五九年八月十九日以来,也就是从五年半前开始,奥黛塔霍姆斯膝盖以下的肢体,就像那些不知所踪的空白时间一样,消失了。
4
在那场地铁事故之前,黛塔沃克只是很少几回有脑子清醒的时候——那几回的情况有点像是孤伶伶地耸于海面的珊瑚岛,其实那只是一个凸显的结点,水下的大片岛屿尚浑浑噩噩。奥黛塔一点儿也没怀疑到黛塔的存在,而黛塔也压根儿不知道有奥黛塔这么个人但黛塔至少还能清醒地认识到有什么事儿不对劲了,而这不对劲儿的事情恰恰跟他妈的她自己的生活掺和在一起。当黛塔控制她身体之时,奥黛塔的想像力把所有发生过的事情都想像到了;黛塔没那么聪明。她以为她还能记得住那些事情——某些事情,至少是这样吧。但大部分时间里她根本不记得。
黛塔至少是部分地意识到这种空白。
她还记得那个瓷盘。她还记得那个。她还记得把它偷偷塞进自己的裙子口袋里了,转过脑袋瞅一下蓝太太是不是在那儿偷看,确信她没在那儿。因为这瓷盘是属于蓝太太的。这瓷盘,黛塔好像模模糊糊地知道,是一件藏品1注:原文forspecial,这是一个臆造出来的词,被黛塔沃克用来形容那些漂亮的、装饰性的无用之物。。所以黛塔偷偷把它拿下了。黛塔还记得把它带到一个她知道(虽说她说不上她怎么会知道)的处所,一个叫做“抽屉”的地方,那是一个烟雾腾腾垃圾随处可见的洞穴,在那儿她还看见一个燃烧着的塑料娃娃。她记得自己小心翼翼地把盘子搁在砂石地面上,然后踩上去,然后又停下来,还记得脱了她的平纹全棉紧身衬裤,把它塞进那个搁过盘子的口袋里,然后小心地用左手食指滑进自己身上那个切口里,那是老蠢上帝与她,还有其他所有的女人们不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的地方,不过她感到那地方的某些感受肯定是不错的,因为记得是有震颤,记得想要顶进那部位,记得没有去顶,记得她那裸露的没有全棉紧身裤挡住的yīn道有多么芬芳,她没有去顶它,始终没有,直到她用穿着黑漆皮鞋的脚去踩地上那个盘子,接着手指一边顶着那个裂口,一边拿脚用同样的方式去踩蓝太太的藏品,她记得穿着黑漆皮鞋的脚踏在盘子边沿雅致的蓝色网状花纹上,她记得自己脚下使劲碾压一下,她记得那是个叫“抽屉”的地方,用手指,还有脚,记得手指上和裂口处的芬芳,记得脚下瓷片发出碎裂的噼啪声时,同样的碎裂快感似箭一般地射进她体内,她记得唇齿间迸发的一声叫喊,像是谷田里惊起的乌鸦发出的那种令人不快的怪声,她还记得自己无动于衷地看着盘子碎片,然后慢慢地从裙子口袋里掏出那条白色的全棉紧身裤,套上,记忆中无处容身的某个时候听他们这么命令过,这声音飘散开去像是潮水四漫,套上,好的,因为先得把你撇开才能做你的事,完事了再套回身上,先是一只闪闪发光的漆皮鞋,然后再套另一只,好的,紧身衬裤不错,她还记得它一套上大腿就挺熨帖的,然后拉过膝盖,左腿上一块结痂的疮疤快要蜕皮了,里边露出清清爽爽的婴儿般粉红色新皮,是的,她记得那么清楚,那肯定不是一个星期前或者是昨天发生的事儿,而只是发生在这一刻之前,她还记得裤腰带是如何褪到了她的舞会裙子的折边处,白色的全棉织物皮衬着棕色皮肤,像是奶油,是的,就像是浮在咖啡奶罐上面的白色奶油,紧身衬裤消失在裙子里,裙子是焦黄色的,紧身裤质地不比裙子好,还更低档,虽说是白的,却是尼龙,那种廉价的透明的尼龙质料,各方面都廉价,她还记得它也给脱了,她记得在道奇城2注:道奇城(dodge),美国堪萨斯州的一个城市。德索托街四十六号的地板上这紧身裤泛着白光,是啊,它多白啊,它多贱啊,没有什么东西能像内衣那样让人变得高贵起来,而廉价衬裤的效果则正好相反,姑娘是贱的,紧身衬裤也是贱的,是被贱卖的,在街上甚至不像个妓女,倒像头纯种母猪;她不记得圆圆的盘子却记得一张男孩的圆圆的脸,那类动辄大呼小叫的大学生联谊会里的男孩,他没有圆圆的盘子却有张像蓝太太的瓷盘一般圆圆的脸,他的脸颊上映出横七竖八的线条,看上去像是蓝太太那个宝贝瓷器盘子边沿的花纹,那是霓虹灯的红色光影,花里胡哨的霓虹灯是那么眩目,黑暗中路边店的招牌映出一片血红,照在他那副看上去阴沉沉的脸颊上,那张脸曾让她抓挠过,当时他直喊叫:你干嘛要这样,你干嘛要这样,你干嘛要这样,然后打开车窗,把脸伸到外面呕吐起来,她还记得听见自动唱机里多蒂史蒂文斯3注:多蒂史蒂文斯(dodiestevens,1946—),一九六〇年代走红的美国女歌手。正在唱“那紫色帽带的巴拿马大佬穿一双系粉红鞋带的棕黄皮鞋”她记得他呕吐的声音就像是水泥搅拌机在轰隆作响,他那根yīn茎,刚刚还胀得乌黑发紫,从密密匝匝的一团阴毛中高高耸起,这会儿坍下来像一个虚剥的白色问号;她记得他粗嘎的呕吐声停下来,接着又要开始了,于是她想,嗯,我猜他压根儿还没打好基础呢,于是笑了,用自己的手指(那上面装饰了长长的指甲)顶进yīn道里,那儿原是光秃秃的,而今不再是那样了,那地方长出了粗乱的毛发,里边同样有易碎的东西发出断裂的脆声,依然是有多少快乐就有多少痛楚,(总归好一些了,好多了,比什么都没有要好,)他盲目地抓挠她,用受伤的声音断断续续地喊叫:哦,你这该死的黑牝,他叫喊着,她嬉笑着,轻巧地躲开他,抓起自己的紧身衬裤,打开她这边的车门,这时觉出他在她上衣后背无力地挠了一把,可是她已经跑进了五月的夜晚,早开的杜鹃花吐出芬芳,粉红色的霓虹灯斑斑点点地洒落在停车场上——真有点像劫后余烬的荒芜之地,映在她的紧身衬裤上,她没把那手感滑溜的廉价尼龙衬裤塞进裙子口袋,却塞到那个装满了五颜六色乱七八糟玩意儿的少女用的化妆品包里,她跑了,灯光斑斑点点,她那时是二十三岁,对紧身衬裤已不在乎了,而开始留意人造丝披肩,她走过梅西公司的精美小件日用品柜台时手便随意伸进皮包里——一条披肩的售价是一点九九美元。
便宜。
像那条尼龙紧身衬裤一样便宜。
便宜。
像她。
她寄附的这具躯体属于一个继承了上百万家产的女人,当然这事儿无人知晓也毫无意义——披肩是白色的,镶着蓝边。当她靠在出租车后座椅上时心里又同样迸发出小小的快感,她没在意司机,一只手举着披肩,直愣愣地瞧着,另一只手伸进花呢裙子下面绷住大腿的紧身衬裤底下,一根长长的黑手指对准那个需要被呵护的部位狠狠呵护了一下。
所以,有时她会六神无主地彷徨起来,当她不在这儿时她在什么地方,可是多数时候她的需求是突如其来的,一刻不停地追着她,而不可能有什么周密思考,她只是实现需要实现的,做需要做的事情。
罗兰将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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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黛塔本可以坐着豪华车到处跑,即便是在一九五九年——那时她父亲还在世,而她也没有富到一九六二年他去世时那种巨富的程度,在她二十五周岁生日时,她名下的钱财已交给她自己管理了,她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但是,她对某个保守的专栏作家一两年前杜撰的一个词压根儿不感兴趣——那个说法叫做“豪华车自由”她年轻得不想让别人看出自己的真实地位,只是还没有幼稚到(或是愚蠢到!)相信自己老穿着一两条褪色的牛仔裤和卡其布衬衫就能真正改变她的社会地位的程度,当然她本可让司机接送却去搭乘公交车和地铁,(她太自我中心了,并没留意到安德鲁受到伤害和深为不解的脸色;他喜欢她,还以为这是她拒绝他的某种方式,)也并非出于那... -->>
第一章黛塔和奥黛塔
去掉那些行话,其实阿德勒1注:阿德勒(alfredadler,1870—1937),奥地利精神病学家,个体心理学奠基人。说的意思是:这是最典型的精神分裂症状——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人——可能是女人也可能是男人,不仅不了解自己的另一副人格面貌,而且对自己生活中哪儿出了差错也一无所知。
阿德勒真该见见黛塔沃克和奥黛塔霍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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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枪手。1注:最后的枪手,原文lastgunslinger,前文中多次用gunslinger指代罗兰以及他的同类,译作“枪侠”这里以及后文中的几处指的是枪杀肯尼迪总统的凶手,译作“枪手””安德鲁说。
他已经唠叨了好一会儿了,安德鲁一直唠叨个没完,而奥黛塔则一边听着一边漫不经心地让这些唠叨从自己的意识中流淌过去,就像淋浴龙头的热水冲过头发和面庞一样。但是这句话却让她很上心;说到这儿他卡了一下,好像被一根刺鲠住了。
“你在说什么?”
“噢,只是报纸上的什么专栏,”安德鲁说。“我也不知道是谁写的。我没在意。兴许是哪个政客吧。没准你知道的,霍姆斯小姐。我喜欢他,他当选总统那天晚上我都哭了——”
她莞尔一笑,不由自主地被感动了。安德鲁那些喋喋不休的闲话扯起来就刹不住,说来都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儿,只是他自己脑子里冒出来的恼怒,大多无关紧要——叽叽咕咕地谈论她从来都没见过的那些亲戚朋友罢了,还有就是闲聊各种政治见解,加上不知从哪儿搜集来的稀奇古怪的科学评论(说到稀奇古怪的事物安德鲁兴趣尤甚,他是坚定的飞碟信徒,把那玩意儿称为“u敌”)——他这话让她受到触动是因为他当选的那天晚上她自己也哭了。
“我那天可没哭,就是那个狗娘养的儿子——原谅我的法语腔,霍姆斯小姐——当那个狗娘养的奥斯瓦尔德2注:奥斯瓦尔德(leeharveyoswald,1939—1963),被控为枪杀美国总统肯尼迪的凶手。据称,他于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达拉斯市的一座建筑物内向肯尼迪射出三发子弹,致使肯尼迪身亡。事发后他又被别人枪杀,以至刺杀肯尼迪一案至今未明。肯尼迪死后,副总统约翰逊即宣誓就任总统。枪杀他那天,我一直没哭,一直到——多少天?两个月?”
三个月零两天,她想。
“好像是这样,我想。”
安德鲁点点头。“然后我就看到了这篇专栏文章——在每日新闻上,也许是——昨天吧,是关于约翰逊怎样处理这事儿的,但这不会是一码事。这人说美国见识了世界上最后一个枪手的旅程。”
“我觉得约翰肯尼迪根本不是那回事,”奥黛塔说,她的腔调比安德鲁听惯了的声音来得尖利,(很可能是这样,因为她瞥见他在后视镜里吃惊地眨了一下眼睛,那样子更像是皱眉头,)这是因为她感到自己也被打动了。这是荒诞可笑的,却也是事实。在这个陈述中有某种含义——美国见识了世界上最后一个枪手的旅程——这句话在她心底鸣响着。这是丑陋的,这不是真实的——约翰肯尼迪曾是和平的缔造者,不是那种快速出拳的比利小子3注:比利小子(billythekid,?—1881),原名威廉邦尼,美国边疆开拓时期的著名牛仔人物,因一八七八年在新墨西哥州林肯县的一场械斗而名声大噪。,戈德华特4注:戈德华特(barrygoldwater,1909—),美国参议员,任内大肆抨击肯尼迪政府的各项政策。一九六四年作为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在与民主党候选人约翰逊的竞争中落败。一派人更像这回事——也不知怎么地让她冒起了鸡皮疙瘩。
“嗯,这人说世上不会缺少射手,”安德鲁继续说下去,他在后视镜中看到了她不安的神色。“他还提到了杰克鲁比5注:杰克鲁比(jackruby,1911—1967),达拉斯一家夜总会老板,是他枪杀了奥斯瓦尔德。他被捕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死于癌症引起的凝血症。作为例子,还有卡斯特罗,还有那个海地的家伙——”
“杜瓦利埃6注:杜瓦利埃(francoisduvalier,1907—1971),一九五七至一九七一年任海地总统,依恃名叫“恶魔”的私人卫队和将其神化的巫术实行独裁统治,一九六四年宣布为“终身总统”其早年行医,有“爸爸医生”之称。,”她说。“那个爸爸医生。”
“是的,是他,和迪耶姆——”
“迪耶姆兄弟已经死了。”
“是啊,他说过杰克肯尼迪7注:杰克肯尼迪,即约翰肯尼迪。杰克(jack)是约翰的昵称。就不同了,整个儿就那样。他说只要有弱者需要他拔枪相助,他就会拔出枪来,只要没别的事儿碍着他。他说肯尼迪非常明智,很有头脑,其实他明白有时唠叨太多压根儿一点好处也没有。他说肯尼迪知道这一点,如果弄到口吐泡沫的地步,就得挨枪子儿了。”
他的眼睛还在疑虑地打量她。
“再说,这只是我读的那个专栏上说的。”
轿车滑进了第五大街,朝着中央公园西边开去,凯迪拉克的徽标在汽车发动机外罩上方劈开二月凛冽的寒气。
“是啊,”奥黛塔温和地说,安德鲁的眼神松弛下来。“我能理解。我不同意。但我能理解。”
你是个说谎者,一个声音在她的意识中蹿起。这是她经常听到的一种声音。她甚至还给它取了个名字。把它叫做“激辩之声”你完全能够理解,而且十分同意。如果有必要,不妨对安德鲁撒个谎,但看在上帝分上别对自己撒谎,女人。
但她身体的其他部分却抵触着,害怕着。这个世界已成了一个核子火药桶,成千上万的人们正坐在那上面,这是一个错误——也许这里包含着一种自杀比例——去相信好的射手与坏的射手之间的差别。有数不清的手抖抖瑟瑟地举着打火机靠近数不清的导火线。这已经不是枪手的世界了。如果曾经有过他们的时代,也早已过去了。
不是吗?
她闭目养神,揉揉太阳穴,感到一阵头痛正在袭来。这头痛有时就像炎热的夏日午后迅速聚集起来的雷雨云砧,来得快也去得快那些唤雨挟电的不祥的夏日云霾有时只是朝一两个方向溜开去,而雷声和闪电却砸在方向不一的地面上。
她想,不管怎么说,这场暴雨是一定要下来了,这是一场雷电交加的暴风雨,砸下来的会是高尔夫球那般大的雹子。
第五大街一路亮起的街灯显得格外明亮。
“那么牛津镇怎么样呢,霍姆斯小姐?”安德鲁试探地问。
“潮湿,二月份还好些,那儿非常潮湿。”她停顿了一下,对自己告诫说她可不能把自己感觉中冒上喉咙的胆汁似的词儿说出来,她得咽回去。说出来会是一种毫无必要的残忍。安德鲁在说世上最后的枪手,无非是男人的扯淡罢了。问题是,把这事儿看得比什么事情都重要似的,也实在有点过分,话说回来也是因为她没有什么正事好谈论。她估计自己的声音听起来跟往常一样平静和悦,可她这会儿并没有犯迷糊:她知道自己听到的这段话几乎是脱口而出的。“当然,保释金担保人很快就赶到了;他事先就得到通知了。只要他们有办法,他们总想控制局面,而我只要有可能,也就一定要顶住,可我猜是他们赢了这一局,因为最后我憋不住湿了。”她看见安德鲁的眼睛眨了一下又转了开去,她想就此打住,但就是停不下来。“这就是他们想要教训你的,你瞧。一部分原因是这样一来就能吓住你,我猜,一个被吓住的人就不大可能再到他们那个宝贝的南方去骚扰他们了。但我觉得他们之中的大部分人——甚至那些笨蛋,当然他们肯定不会是笨蛋——也知道不管怎么样,变化终将来临,所以他们要抓住机会来贬损你。让你知道你是可以被贬损的。但如果他们持续不断地跟你来这一套,你只能在上帝面前发誓,在耶稣基督和所有的圣徒面前发誓,让你不至于,不至于,不至于使自己蒙受玷污。他们给你上的那一课就是,你不过是笼子里的一只畜生,仅此而已,不会比这更体面。只是柙中之兽。这一来我憋不住弄湿了自己了。我现在还能闻得到牢房里干了的尿迹的臊味。他们认为我们是从猴子变来的,你知道。我这会儿从自己身上闻到的好像就是这种气味。”
“一只猴子。”
她在后视镜里看了看安德鲁的眼睛(对自己以这样的方式跟他的眼睛对视有点抱歉的意思)。有时候,尿并不是你惟一憋不住的东西。
“抱歉,霍姆斯小姐。”
“不,”她说,又揉了揉太阳穴。“我才应该感到抱歉。在那儿呆了三天了,安德鲁。”
“我本来应该想到是这样。”他说话的声调像是一个受惊的老女侍,她忍不住笑了。但其实她基本上没有在笑。她以为她是知道自己进入了什么状态的,而且也预料到后果有多么糟糕。她已经弄糟了。
三天的试炼。嗯,这是一种解释,另一种三天的试炼也许是指她在密西西比牛津镇度过的三天痛苦经历。有些事情在你死之前不可能说出来除非你能被召到上帝面前对这些事情作证。她觉得,在上帝面前,即便是那些在人的两耳之间那块灰色胶质区域(科学家们认为这块区域是没有神经的,她不知道还有什么比那说法更荒唐无稽)引起雷暴一样的震动的事实真相,你也得老实坦白。
“我要回家去洗澡,洗澡,洗澡,还要睡觉,睡觉,睡觉,这样我就毫无疑问地非常健康正常了。”
“怎么啦,当然是啊!你不正要这样嘛!”安德鲁想要对什么事情说声道歉,这就是他最常用的语言了。除此之外,他不会再冒险作进一步交谈了。于是,这两人在不习惯的沉默中驶往中央公园南边第五大街拐角上的一幢维多利亚式公寓楼,这幢维多利亚式建筑一看就是高档公寓,她估计她的到来也许会使这儿爆出一颗重磅炸弹,她知道这幢优雅而高级的公寓楼里的住户是不会来跟她搭讪的,除非没办法了,不过她压根儿也不在乎。何况,她比他们所有的人都要高尚,他们知道她超乎他们之上。这念头不止在一个场合从她脑子里闪现过——她肯定重重地挫了他们之中某些人的傲气了,他们发现这幢高雅的老式公寓顶楼上居然住着一个黑人,而这地方出现的黑皮肤的手只能裹在白手套里,或是戴一双私家车司机那种薄薄的黑皮手套。她希望能好好杀一杀他们的傲气,她知道他们会讥抨她的下贱、粗野和越情违俗,她倒是巴不得他们这么做,她总克制不住这个念头:把小便撒到胯下那条进口的高级真丝内裤上,而且动不动就想要撒尿,这念头很难憋住。这是下贱的、粗俗的,几乎是恶劣的——不,是恶劣透顶,拿到这场民权运动的范围内来说,如此逞情恣意至少会妨碍目标的实现。也许就在这一年里,他们将赢得他们想要赢得的权利;约翰逊对于被刺杀的前任总统留给他的这一遗产(也许指望在巴里戈德华特的棺材上再敲上一枚钉子)还挺上心,他会更加关注民权法案;若有必要他会尽力把它付诸立法。所以,缩小冲突和伤害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做的事情还多着呢。仇恨无助于这项事业。仇恨,说实在的,只能碍事。
但有时你还是会有同样的仇恨。
牛津镇也给过她同样的教训了。
2
黛塔沃克对激进运动乃至那些温和得多的募捐活动已完全失去兴趣了。她住在纽约格林威治村一幢油漆剥落的居民楼里,奥黛塔不知道什么叫筒子楼,而黛塔则不知道什么叫豪华顶层公寓,惟一对这两头的事物都持怀疑态度的则是安德鲁费尼,那个私家车司机。在奥黛塔十四岁那年,他就给奥黛塔的父亲开车了,而那时黛塔沃克几乎压根儿不存在。
奥黛塔有时会莫名其妙地不知去向。这种失踪有时是几个小时,有时是好几天。去年夏天她失踪了三个星期,安德鲁都打算要报警了,可那天晚上奥黛塔恰恰来电话了,叫他第二天十点左右把车开出来,她打算去购物,电话里如此吩咐。
他嘴唇颤抖不止,大声喊叫着霍姆斯小姐!你去哪儿了?此前,那几回他也这样问她,对方只是报以迷迷瞪瞪的凝视——真的是迷迷瞪瞪的凝视,他可以肯定——这就是她的回答。就在这儿啊,她会这样说。怎么啦,就在这儿嘛,安德鲁——你每天都载我去两三处地方,不是吗?你脑子没发昏吧?然后她就笑了,如果她觉得特别有趣的话(她玩过失踪之后常有这样的感觉),会拧一下自己的脸颊。
“没问题,霍姆斯小姐,”他说。“十点钟。”
她这回令人毛骨悚然的玩失踪长达三个星期,安德鲁放下电话,合上眼,迅速向仁慈的圣母祈祷霍姆斯小姐的平安归来。随后打电话给霍华德,他们这幢楼的门卫。
“她什么时候进来的?”
“大约二十分钟之前。”霍华德说。
“谁带她回来的?”
“我不知道。你知道是怎么回事。每次都是不一样的车。有时他们把车?自在街区外边,我压根都瞅不见他们,不知道她已经回来了,直到听见她按门铃,我朝外头一看,才知道是她。”霍华德停了一下,又说:“她一边脸颊上添了块挺吓人的瘀斑。”
霍华德没弄错。真的是块瘀斑,这会儿好些了。安德鲁心想,但愿看上去别像是新弄上去的。霍姆斯小姐第二天上午十点钟准时出现了。穿着一件双条细肩带的真丝太阳裙(这已是七月下旬),这会儿脸上的瘀斑泛出黄色了。她草草地化了妆以掩饰脸上的瘀斑,倒好像是明知这番掩饰只会让人更注意这块瘀斑。
“你怎么弄的,霍姆斯小姐?”他问。
她温和地笑笑。“你是知道我的,安德鲁——我总是磕手磕脚的。昨儿从浴缸里出来时没抓住扶手——急着要看国内新闻。一下摔了个脸冲地。”她打量了一下他的脸。“你又要唠唠叨叨地叫我去看医生做检查了,是不是?别费心回答我的问题了;这么多年下来,我了解你就像是一本读透了的书。我不会去的,所以你也不必费心打听什么。我现在非常漂亮。前进,安德鲁!我要去把塞克斯1注:塞克斯(saks),纽约第五大道上一家豪华商店。的东西搬一半回来,还得把吉姆伯尔2注:吉姆伯尔(gimbels),纽约第五大道上一家大型百货商场。整个儿搬走,要把那夹在两家商店中间的四季餐厅里所有的美味都尝个遍。”
“好啊,霍姆斯小姐,”他说着露出一丝微笑。这是勉强挤出来的微笑,要挤出这笑容可不容易。这块瘀斑并非只有一日光景,而足有一个星期之久了,至少不管怎么说这下他更明白了,不是吗?上个星期他每晚七点钟打电话给她,因为如果她在自己房间里的话,这是可以逮到霍姆斯小姐的时间,是亨特利—布林克莱3注:亨特利—布林克莱,全称为thehuntley-brinkleyreport,美国全国广播公司一九五六年至一九七〇年播出的一档电视晚间新闻节目,由切特亨特利(chethuntley)和戴维布林克莱(davidbrinkley)联袂主持。节目播出的时间。那是霍姆斯小姐绝不肯落下的新闻。他每晚都打电话,每晚都打,除了昨天晚上。昨晚他去那个公寓楼从霍华德那儿甜言蜜语地把通用钥匙哄到手。他越来越确信她所讲述的那个意外事件不过她并不仅仅是弄了块瘀斑跌断了骨头,她差点死去。孤零零地死了,这会儿就躺在那儿死了。他走进门去,心脏怦怦直跳,感觉就像一只猫在黑屋子里踩过钢琴上的琴键。看到那里没什么可担心的才松了口气。厨房餐台上搁了一只黄油碟子,时间搁久了,上面都长出了霉斑。他到达那里是七点十分,五分钟后离开。他快速地巡视整个寓所,还朝卧室瞥了一眼。浴室是干的,毛巾是整齐的——甚至是井井有条地排列在那儿,室内那些闪闪发亮的电镀钢管把手上一点水渍也没有。
他明白她所描述的那件事压根儿没有发生过。
但安德鲁并不认为她在撒谎。她自己也相信自己对他说的话。
他透过后视镜又看见她在用手指尖轻揉太阳穴。他不喜欢这样。有许多次他看见她做过这个动作之后就会玩失踪。
3
他没让车子熄火,这样她一上车就能享受到暖气,他下车走到后备厢那儿。看到她的两只手提箱他又眨了下眼睛。这两只箱子看上去像是被什么脾气暴戾的小心眼男人无情地踹过似的,那些人好像不敢把霍姆斯小姐怎么样——就把气撒到别处了,比方说,当时要是他在那儿的话,没准也会被好好地修理一顿。但这并不因为她是个女性;她是个黑人,一个傲慢的北方黑人,一个不务正业的乱哄哄的人,他们也许会把她视为有资格为所欲为的女人。实情是,她也是个富有的黑人。实情是,她几乎和迈德加埃维斯1注:迈德加埃弗斯(medgarevers,1925—1963),美国黑人民权活动家。一九五〇至一九六〇年代在密西西比州主持民权运动,后被人谋杀。或马丁路德金2注:马丁路德金(martinlutherking,1929—1968),美国黑人民权活动家、浸礼会牧师。一九六三年组织了历史性的“向华盛顿进军”的民权斗争,一九六四年获诺贝尔和平奖,后被刺身亡。一样有名。实情是,她那张富有的黑人面孔曾上过时代杂志封面,对这样的人,毕竟不能像对待野小子一样对他说:什么?不,先生,俺铁定是莫看见这个样子的人到这儿来过,对不对,小子们?实情是,你不能粗暴地对待一个霍姆斯丹塔尔企业的惟一继承人,在那阳光灿烂的南方,霍姆斯的工厂有十二家之多哩,其中一个从牛津镇发展出的企业比牛津镇还大。
所以,他们把要出在她身上的气,撒在了她的箱子上。
他看着她在牛津镇逗留期间带回的羞辱、愤怒和爱的无声的标记,一时沉默无声,就像那些箱包上被蹂躏过的痕迹一样。(这些箱包离开时是那么漂亮挺括,而回来时就像是被扁得一声不吭似的。)他看着面前的东西,一时间愣在那儿不动了,他的呼吸化作了白霜。
霍华德走出来帮忙,但安德鲁迟疑了一下才去拎箱子把手。你是谁,霍姆斯小姐?你真的是你吗?你有时候到底是上什么地方去了,你在那段玩失踪的日子里究竟惹了什么麻烦要让你编出这么一个谎言呢?在霍华德走到跟前那一刻之前,他还冒出了另外一些随之而来的念头:你其余的那部分在哪里?
你要放弃这些念头,别这样想了。如果这周围任何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那只可能是霍姆斯小姐了,但她并没有这么想啊,所以你又何必呢。
安德鲁把包拎出后备厢,递给霍华德,后者压低声音问:“她还好吗?”
“还好,”安德鲁也压低嗓音回答。“只是那些事情把她折腾坏了,累到极点。”
霍华德点点头,拎着饱受蹂躏的箱包,朝房子里面走去,但走几步又停下来,轻触一下帽檐向奥黛塔霍姆斯做一个致意的手势。后者坐在雾气蒙蒙的车窗后面,几乎看不清面容。
他走开后,安德鲁从车厢底部拿出一具折叠的不锈钢架子,把它打开。这是一部轮椅。
自一九五九年八月十九日以来,也就是从五年半前开始,奥黛塔霍姆斯膝盖以下的肢体,就像那些不知所踪的空白时间一样,消失了。
4
在那场地铁事故之前,黛塔沃克只是很少几回有脑子清醒的时候——那几回的情况有点像是孤伶伶地耸于海面的珊瑚岛,其实那只是一个凸显的结点,水下的大片岛屿尚浑浑噩噩。奥黛塔一点儿也没怀疑到黛塔的存在,而黛塔也压根儿不知道有奥黛塔这么个人但黛塔至少还能清醒地认识到有什么事儿不对劲了,而这不对劲儿的事情恰恰跟他妈的她自己的生活掺和在一起。当黛塔控制她身体之时,奥黛塔的想像力把所有发生过的事情都想像到了;黛塔没那么聪明。她以为她还能记得住那些事情——某些事情,至少是这样吧。但大部分时间里她根本不记得。
黛塔至少是部分地意识到这种空白。
她还记得那个瓷盘。她还记得那个。她还记得把它偷偷塞进自己的裙子口袋里了,转过脑袋瞅一下蓝太太是不是在那儿偷看,确信她没在那儿。因为这瓷盘是属于蓝太太的。这瓷盘,黛塔好像模模糊糊地知道,是一件藏品1注:原文forspecial,这是一个臆造出来的词,被黛塔沃克用来形容那些漂亮的、装饰性的无用之物。。所以黛塔偷偷把它拿下了。黛塔还记得把它带到一个她知道(虽说她说不上她怎么会知道)的处所,一个叫做“抽屉”的地方,那是一个烟雾腾腾垃圾随处可见的洞穴,在那儿她还看见一个燃烧着的塑料娃娃。她记得自己小心翼翼地把盘子搁在砂石地面上,然后踩上去,然后又停下来,还记得脱了她的平纹全棉紧身衬裤,把它塞进那个搁过盘子的口袋里,然后小心地用左手食指滑进自己身上那个切口里,那是老蠢上帝与她,还有其他所有的女人们不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的地方,不过她感到那地方的某些感受肯定是不错的,因为记得是有震颤,记得想要顶进那部位,记得没有去顶,记得她那裸露的没有全棉紧身裤挡住的yīn道有多么芬芳,她没有去顶它,始终没有,直到她用穿着黑漆皮鞋的脚去踩地上那个盘子,接着手指一边顶着那个裂口,一边拿脚用同样的方式去踩蓝太太的藏品,她记得穿着黑漆皮鞋的脚踏在盘子边沿雅致的蓝色网状花纹上,她记得自己脚下使劲碾压一下,她记得那是个叫“抽屉”的地方,用手指,还有脚,记得手指上和裂口处的芬芳,记得脚下瓷片发出碎裂的噼啪声时,同样的碎裂快感似箭一般地射进她体内,她记得唇齿间迸发的一声叫喊,像是谷田里惊起的乌鸦发出的那种令人不快的怪声,她还记得自己无动于衷地看着盘子碎片,然后慢慢地从裙子口袋里掏出那条白色的全棉紧身裤,套上,记忆中无处容身的某个时候听他们这么命令过,这声音飘散开去像是潮水四漫,套上,好的,因为先得把你撇开才能做你的事,完事了再套回身上,先是一只闪闪发光的漆皮鞋,然后再套另一只,好的,紧身衬裤不错,她还记得它一套上大腿就挺熨帖的,然后拉过膝盖,左腿上一块结痂的疮疤快要蜕皮了,里边露出清清爽爽的婴儿般粉红色新皮,是的,她记得那么清楚,那肯定不是一个星期前或者是昨天发生的事儿,而只是发生在这一刻之前,她还记得裤腰带是如何褪到了她的舞会裙子的折边处,白色的全棉织物皮衬着棕色皮肤,像是奶油,是的,就像是浮在咖啡奶罐上面的白色奶油,紧身衬裤消失在裙子里,裙子是焦黄色的,紧身裤质地不比裙子好,还更低档,虽说是白的,却是尼龙,那种廉价的透明的尼龙质料,各方面都廉价,她还记得它也给脱了,她记得在道奇城2注:道奇城(dodge),美国堪萨斯州的一个城市。德索托街四十六号的地板上这紧身裤泛着白光,是啊,它多白啊,它多贱啊,没有什么东西能像内衣那样让人变得高贵起来,而廉价衬裤的效果则正好相反,姑娘是贱的,紧身衬裤也是贱的,是被贱卖的,在街上甚至不像个妓女,倒像头纯种母猪;她不记得圆圆的盘子却记得一张男孩的圆圆的脸,那类动辄大呼小叫的大学生联谊会里的男孩,他没有圆圆的盘子却有张像蓝太太的瓷盘一般圆圆的脸,他的脸颊上映出横七竖八的线条,看上去像是蓝太太那个宝贝瓷器盘子边沿的花纹,那是霓虹灯的红色光影,花里胡哨的霓虹灯是那么眩目,黑暗中路边店的招牌映出一片血红,照在他那副看上去阴沉沉的脸颊上,那张脸曾让她抓挠过,当时他直喊叫:你干嘛要这样,你干嘛要这样,你干嘛要这样,然后打开车窗,把脸伸到外面呕吐起来,她还记得听见自动唱机里多蒂史蒂文斯3注:多蒂史蒂文斯(dodiestevens,1946—),一九六〇年代走红的美国女歌手。正在唱“那紫色帽带的巴拿马大佬穿一双系粉红鞋带的棕黄皮鞋”她记得他呕吐的声音就像是水泥搅拌机在轰隆作响,他那根yīn茎,刚刚还胀得乌黑发紫,从密密匝匝的一团阴毛中高高耸起,这会儿坍下来像一个虚剥的白色问号;她记得他粗嘎的呕吐声停下来,接着又要开始了,于是她想,嗯,我猜他压根儿还没打好基础呢,于是笑了,用自己的手指(那上面装饰了长长的指甲)顶进yīn道里,那儿原是光秃秃的,而今不再是那样了,那地方长出了粗乱的毛发,里边同样有易碎的东西发出断裂的脆声,依然是有多少快乐就有多少痛楚,(总归好一些了,好多了,比什么都没有要好,)他盲目地抓挠她,用受伤的声音断断续续地喊叫:哦,你这该死的黑牝,他叫喊着,她嬉笑着,轻巧地躲开他,抓起自己的紧身衬裤,打开她这边的车门,这时觉出他在她上衣后背无力地挠了一把,可是她已经跑进了五月的夜晚,早开的杜鹃花吐出芬芳,粉红色的霓虹灯斑斑点点地洒落在停车场上——真有点像劫后余烬的荒芜之地,映在她的紧身衬裤上,她没把那手感滑溜的廉价尼龙衬裤塞进裙子口袋,却塞到那个装满了五颜六色乱七八糟玩意儿的少女用的化妆品包里,她跑了,灯光斑斑点点,她那时是二十三岁,对紧身衬裤已不在乎了,而开始留意人造丝披肩,她走过梅西公司的精美小件日用品柜台时手便随意伸进皮包里——一条披肩的售价是一点九九美元。
便宜。
像那条尼龙紧身衬裤一样便宜。
便宜。
像她。
她寄附的这具躯体属于一个继承了上百万家产的女人,当然这事儿无人知晓也毫无意义——披肩是白色的,镶着蓝边。当她靠在出租车后座椅上时心里又同样迸发出小小的快感,她没在意司机,一只手举着披肩,直愣愣地瞧着,另一只手伸进花呢裙子下面绷住大腿的紧身衬裤底下,一根长长的黑手指对准那个需要被呵护的部位狠狠呵护了一下。
所以,有时她会六神无主地彷徨起来,当她不在这儿时她在什么地方,可是多数时候她的需求是突如其来的,一刻不停地追着她,而不可能有什么周密思考,她只是实现需要实现的,做需要做的事情。
罗兰将会明白。
5
奥黛塔本可以坐着豪华车到处跑,即便是在一九五九年——那时她父亲还在世,而她也没有富到一九六二年他去世时那种巨富的程度,在她二十五周岁生日时,她名下的钱财已交给她自己管理了,她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但是,她对某个保守的专栏作家一两年前杜撰的一个词压根儿不感兴趣——那个说法叫做“豪华车自由”她年轻得不想让别人看出自己的真实地位,只是还没有幼稚到(或是愚蠢到!)相信自己老穿着一两条褪色的牛仔裤和卡其布衬衫就能真正改变她的社会地位的程度,当然她本可让司机接送却去搭乘公交车和地铁,(她太自我中心了,并没留意到安德鲁受到伤害和深为不解的脸色;他喜欢她,还以为这是她拒绝他的某种方式,)也并非出于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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