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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奥觉得自己的尊严彻底地、一次次地被这个叫做龙云的家伙冒犯了,在哈布斯家族中,乃至在整个莫里亚长老会和猎魔骑士团中,这都是从未发生过的事。
他是欧洲历史最悠久、实力最雄厚的哈布斯家族未来家主,是这个星球上残存的莫里亚后裔中血统最尊贵的一支,在过往二十一年的人生当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的身边围绕着的只有掌声和赞誉,除此之外只剩下羡慕和嫉妒,却从未如此**裸的公然违抗和亵/渎。
“**!**!**!”他猛捶了几下冰面,翻身站起来,眼前的情形让他惊得说不出话来。
整个集装箱被夷为平地,冰面上炸开一个巨大的坑,碎落的冰块和龙的残肢飞溅得到处都是。所幸的是c4炸药在集装箱中爆炸,坚硬的集装箱外壳和浮冰形成了相互支撑,浮冰总算没有被炸裂。
“你这个蠢货!”尼奥实在接受不了龙云这种几近野蛮又无效的攻击方式,跳着脚大声咆哮道:“你以为这样就能杀死龙吗?!你这样只会让它复苏得更快!而且会炸沉整个浮冰,会害死我们!”
龙云从冰面上爬起来,拍拍手耸耸肩道:“难道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吗?下午的时候,我们看你耍猴一样表演了一个下午,还信心满满地说杀了这头怪物,可是现在怎样?你看,我的c4还是很管用的……”
他指了指地上的龙尸残骸。
“你以为这样就能杀死法夫尼尔?”尼奥忍不住要给他科普一下:“你根本不知道这头龙的强大,除了格拉墨圣剑,你想杀它除非找来一颗大当量的核弹!你竟然以为区区几块c4炸药就能搞定它!?幼稚!”
“幼稚总比白痴要好,居然拿着一块破铁当什么圣剑!现在好了,龙没死,你那把什么什么圣剑可以送到垃圾站做回收了。”
龙云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这位公子哥,他甚至想杀了他。如果这位公子哥不是漠视人命,一心想着屠龙,若能早点出现,将凯比叛变的消息告诉格格,或许老鱼他们就不会死,抓住机会,当然要忍不住奚落一番。
可以看见,这句话的杀伤力实在很大。格拉墨圣剑代表着哈布斯家族的荣誉,遭到一名雇佣兵的如此诋毁,尼奥脸都绿了。如果不是目前大家同坐一条船,共同的敌人是那条该死的龙,恐怕现在就要发出决斗的邀请。
不过俩人根本没有决斗的机会,浮冰的大坑里传来一声低沉的啸声,有东西在里面跳了出来。
龙——那个被称作法夫尼尔传说中的火龙。
龙云一下子觉得头皮都麻了。刚才为了达到最好效果,他把自己身上所有的c4都扔了进去,虽然在凯比营地的时候,龙云已经见识过这头怪物坚硬的鳞甲能够抵挡“小羚羊”和“山猫”发射的“霍特”反坦克导弹,几公斤的c4对它来说不过小菜一碟,不过好歹自己往集装箱里头扔c4的时候,这家伙还是半死不活的状态。
趁它病,拿它命。几年的非洲佣兵生涯让龙云学会了怎么在最佳的时机取掉敌人的性命,而不是像骑士一样等待一场公平的对决,这是尼奥和他最为不同的地方。
一个是实用主义派,一个是浪漫主义者。
重新复活过来的法夫尼尔形态和最初已有很大的不同,它没有了刚出坑时候庞大的身躯,变得只有普通人类一样大小,浑身上下的鳞甲细密得如同鱼鳞一样,泛着一种艳丽的红光,仿佛是刚从熔炉里倒出的铁水一样。
法夫尼尔的脑袋不再是巨蟒的形态,而是一张端正的人脸,要说和人脸有什么不同,只是那上面多了一层密密麻麻的细麟,还有脑袋上和颧骨上长出了一根根角质的倒刺,看起来有些恶心而已。
它的瞳孔呈黄金色,而... -->>
尼奥觉得自己的尊严彻底地、一次次地被这个叫做龙云的家伙冒犯了,在哈布斯家族中,乃至在整个莫里亚长老会和猎魔骑士团中,这都是从未发生过的事。
他是欧洲历史最悠久、实力最雄厚的哈布斯家族未来家主,是这个星球上残存的莫里亚后裔中血统最尊贵的一支,在过往二十一年的人生当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的身边围绕着的只有掌声和赞誉,除此之外只剩下羡慕和嫉妒,却从未如此**裸的公然违抗和亵/渎。
“**!**!**!”他猛捶了几下冰面,翻身站起来,眼前的情形让他惊得说不出话来。
整个集装箱被夷为平地,冰面上炸开一个巨大的坑,碎落的冰块和龙的残肢飞溅得到处都是。所幸的是c4炸药在集装箱中爆炸,坚硬的集装箱外壳和浮冰形成了相互支撑,浮冰总算没有被炸裂。
“你这个蠢货!”尼奥实在接受不了龙云这种几近野蛮又无效的攻击方式,跳着脚大声咆哮道:“你以为这样就能杀死龙吗?!你这样只会让它复苏得更快!而且会炸沉整个浮冰,会害死我们!”
龙云从冰面上爬起来,拍拍手耸耸肩道:“难道你还有更好的办法吗?下午的时候,我们看你耍猴一样表演了一个下午,还信心满满地说杀了这头怪物,可是现在怎样?你看,我的c4还是很管用的……”
他指了指地上的龙尸残骸。
“你以为这样就能杀死法夫尼尔?”尼奥忍不住要给他科普一下:“你根本不知道这头龙的强大,除了格拉墨圣剑,你想杀它除非找来一颗大当量的核弹!你竟然以为区区几块c4炸药就能搞定它!?幼稚!”
“幼稚总比白痴要好,居然拿着一块破铁当什么圣剑!现在好了,龙没死,你那把什么什么圣剑可以送到垃圾站做回收了。”
龙云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这位公子哥,他甚至想杀了他。如果这位公子哥不是漠视人命,一心想着屠龙,若能早点出现,将凯比叛变的消息告诉格格,或许老鱼他们就不会死,抓住机会,当然要忍不住奚落一番。
可以看见,这句话的杀伤力实在很大。格拉墨圣剑代表着哈布斯家族的荣誉,遭到一名雇佣兵的如此诋毁,尼奥脸都绿了。如果不是目前大家同坐一条船,共同的敌人是那条该死的龙,恐怕现在就要发出决斗的邀请。
不过俩人根本没有决斗的机会,浮冰的大坑里传来一声低沉的啸声,有东西在里面跳了出来。
龙——那个被称作法夫尼尔传说中的火龙。
龙云一下子觉得头皮都麻了。刚才为了达到最好效果,他把自己身上所有的c4都扔了进去,虽然在凯比营地的时候,龙云已经见识过这头怪物坚硬的鳞甲能够抵挡“小羚羊”和“山猫”发射的“霍特”反坦克导弹,几公斤的c4对它来说不过小菜一碟,不过好歹自己往集装箱里头扔c4的时候,这家伙还是半死不活的状态。
趁它病,拿它命。几年的非洲佣兵生涯让龙云学会了怎么在最佳的时机取掉敌人的性命,而不是像骑士一样等待一场公平的对决,这是尼奥和他最为不同的地方。
一个是实用主义派,一个是浪漫主义者。
重新复活过来的法夫尼尔形态和最初已有很大的不同,它没有了刚出坑时候庞大的身躯,变得只有普通人类一样大小,浑身上下的鳞甲细密得如同鱼鳞一样,泛着一种艳丽的红光,仿佛是刚从熔炉里倒出的铁水一样。
法夫尼尔的脑袋不再是巨蟒的形态,而是一张端正的人脸,要说和人脸有什么不同,只是那上面多了一层密密麻麻的细麟,还有脑袋上和颧骨上长出了一根根角质的倒刺,看起来有些恶心而已。
它的瞳孔呈黄金色,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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