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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宣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河北西路,汲县。。
除夕。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天上纷纷扬扬地飘起了鹅毛大雪。
“咻!”
骤然松开的弓弦勒得手指生疼,那张宽大的黄桦弓双臂一颤,发出一声清脆的鸣响。仿佛是触电一般,古松手一抖,那张大弓落到地上。
“哈哈!”一阵哄笑,篝火边上的几个士兵咧着大嘴,喷吐着一股烈酒的味道。
迸松悻悻地扔掉手中的大弓,一张脸臊得通红,禁不住暗骂了一声粗鄙的军汉。可转念一想,自己现在不也干着刀口舔血的营生,也不比都中的兄弟高贵多少。将来若被女真人的弯刀砍倒在地,一样变成一滩的烂肉。一想到这里,他的心就沉重起来,心中隐约有一丝难过。
他今年二十有六,本是东京汴梁人。八天前,他还好端端在步兵司何灌将军幕中做小吏。可因为在计算大军开拔时所需要的钱粮时弄错了一个数字,犯了干系,被打了二十棍蜂到这个都中做了一个小小的虞侯。
从安稳温暖的房间里被人赶到这冰天雪地里同一百个大头兵混在一起,脖刻冒着被女真人砍掉脑袋的危险,换成任何人都不会觉得愉快。
百无聊赖中,古松拿起身上那只大弓射了一箭,想排遣心中的不快。可没想的到这只大弓居然硬成这样,用尽全身力气居然只能半开,还差点将手指弹折了。
又听到士兵们的哄笑,古松只觉得羞愧异常,差点发作。怎么说他也是一个百人都的虞侯,执掌刑罚的军法官,也读过几天书,居然被他们这么嘲笑,顿觉得颜面尽失。
强劲的弓弦声惊动了正坐在一旁边的都头杨华,他正光着上身坐在篝火边上向火。因为刚才一路急行走得太急,他身上的袍服已经被汗水和雪水浸湿,正被两士兵挑在枪尖上,凑到火边烘烤。
“古虞侯,请你将弓从雪地上拣起来。火大,仔细雪水将弓弦浸得软了。”都头杨华淡淡地说。他今年二十有二,本是淮南西路麻城人。二十岁的时候家乡遭了灾一横心做了盗贼,后被朝廷招募进了禁军,参加过对辽战役,历功四转,从一个大头兵活生生杀到一个统帅百人的都头,可说是身经百战。他有一身结实的肌肉又黑又亮,在火光中犹如铁铸一般,上面横七竖八都是伤口,看起来狰狞可怖。
同他身上的丑陋的伤疤不同,这家伙倒长着一张英气逼人的脸,若再白上一分,倒真是一个翩翩佳公子。但他脸上满是阴郁,看起来心事很重的样子,让人不好亲近。
看到这具魔神一样的身体,古松心中没由来的一颤,禁不住下意识地应了一声,俯身从地上将那把大弓从地上拾起,讷讷地说:“都头,这弓不好使。”
“哦,是吗?”都头杨华讽刺地一笑,一把从他手中抢过那只大弓,瞟了一眼“黄桦弓,弓力九斗,对你来说的确硬了些,换软一些的麻背弓吧。还有,你刚才开弓的肢势也不对。”
“是是是,我倒忘记了这些。我力气小了些。”古松这才想起,军中的弓弩品种繁复,什么样的士兵用什么样的弓都有严格规定。宋军兵器中以弓弩为主,步兵所使用的硬弓按力量分为九斗、八斗、七斗三种,看来自己挑了一把最硬的,难怪拉不满。他有些讨好地问杨华:“都头,正确的开弓肢势应该是什么呢,还请教。”
杨华站起身来,突然淡淡一笑:“古虞侯,你是上头派下来的军法官,又是读书人出身,将来想必也有大用,学这些做甚?”语调中竟带着一丝调侃。
不知道怎么的,杨华的语气突然激怒了古松,他涨红着脸道:“都头,我都现在担任大军前锋,迟早要同女真蛮子交手。战场之上,金人可不会因为我是读书人就手软。再说了,我现在也是同弟兄们一个马勺捞食,都头这话是摆明着不拿我当自己人。”
迸松的激烈反应让杨华吃了一惊,他抬起精亮的眼神看了古松一眼,嘴角突然一翘,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古虞侯多心了,其实,这拉弓放箭也是有诀窍的。并不是力气大就成。你且看好。”他指了指山坡下一个士兵手中的尖头盾牌,然后从身边的卫兵箭壶抽出一支长箭搭在弓臂上。
“弓应该是这么拉的。五指合拢捏住箭尾,掌心下沿拉弦。以手臂为支架,配合上腰力。”说着话“喝!”一声,竟将那把大弓拉了个浑圆。
迸松看了一眼,突然恍然大悟似地“哦!”一声“明白了,我说怎么老拉不圆呢,原来我一直试图用手指拉弦的。这手指能有多大力气,怎么比得了腰上的力?”
杨华点点头“古虞侯你能仅凭手指就能将九斗弓半开,也算有一把子力气。要不,你干脆转军职好了。”
迸松摇摇头,苦笑道:“我不过是犯了事被何将军赶了下来。等过几天,将军气消了,没准就招我回去了。再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若在额上刺字,将来还如何见人。”北宋士兵都要在额上刺上所属部队番号,此制承袭于五代。到宋时,因为军人地位不高,军中有大量招收流民和囚犯。因此,军人一走上街,只要被人看到额上的刺青,众人都是一脸的鄙夷,称之为“贼配军。”
迸松好歹也是个读书人,若真让人在额上刺字,比杀了他还难受。
可乘话刚一说出口,他立即不安。当着杨华说这样的话,不是侮辱人吗?
果然,那杨华突然冷笑一声:“不错,我们是贼配军,你是高贵的读书人。不过,金人南下,汴梁能守多久还难说得很。又要军人保家卫国,又狗眼看人低。... -->>
宋,宣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河北西路,汲县。。
除夕。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天上纷纷扬扬地飘起了鹅毛大雪。
“咻!”
骤然松开的弓弦勒得手指生疼,那张宽大的黄桦弓双臂一颤,发出一声清脆的鸣响。仿佛是触电一般,古松手一抖,那张大弓落到地上。
“哈哈!”一阵哄笑,篝火边上的几个士兵咧着大嘴,喷吐着一股烈酒的味道。
迸松悻悻地扔掉手中的大弓,一张脸臊得通红,禁不住暗骂了一声粗鄙的军汉。可转念一想,自己现在不也干着刀口舔血的营生,也不比都中的兄弟高贵多少。将来若被女真人的弯刀砍倒在地,一样变成一滩的烂肉。一想到这里,他的心就沉重起来,心中隐约有一丝难过。
他今年二十有六,本是东京汴梁人。八天前,他还好端端在步兵司何灌将军幕中做小吏。可因为在计算大军开拔时所需要的钱粮时弄错了一个数字,犯了干系,被打了二十棍蜂到这个都中做了一个小小的虞侯。
从安稳温暖的房间里被人赶到这冰天雪地里同一百个大头兵混在一起,脖刻冒着被女真人砍掉脑袋的危险,换成任何人都不会觉得愉快。
百无聊赖中,古松拿起身上那只大弓射了一箭,想排遣心中的不快。可没想的到这只大弓居然硬成这样,用尽全身力气居然只能半开,还差点将手指弹折了。
又听到士兵们的哄笑,古松只觉得羞愧异常,差点发作。怎么说他也是一个百人都的虞侯,执掌刑罚的军法官,也读过几天书,居然被他们这么嘲笑,顿觉得颜面尽失。
强劲的弓弦声惊动了正坐在一旁边的都头杨华,他正光着上身坐在篝火边上向火。因为刚才一路急行走得太急,他身上的袍服已经被汗水和雪水浸湿,正被两士兵挑在枪尖上,凑到火边烘烤。
“古虞侯,请你将弓从雪地上拣起来。火大,仔细雪水将弓弦浸得软了。”都头杨华淡淡地说。他今年二十有二,本是淮南西路麻城人。二十岁的时候家乡遭了灾一横心做了盗贼,后被朝廷招募进了禁军,参加过对辽战役,历功四转,从一个大头兵活生生杀到一个统帅百人的都头,可说是身经百战。他有一身结实的肌肉又黑又亮,在火光中犹如铁铸一般,上面横七竖八都是伤口,看起来狰狞可怖。
同他身上的丑陋的伤疤不同,这家伙倒长着一张英气逼人的脸,若再白上一分,倒真是一个翩翩佳公子。但他脸上满是阴郁,看起来心事很重的样子,让人不好亲近。
看到这具魔神一样的身体,古松心中没由来的一颤,禁不住下意识地应了一声,俯身从地上将那把大弓从地上拾起,讷讷地说:“都头,这弓不好使。”
“哦,是吗?”都头杨华讽刺地一笑,一把从他手中抢过那只大弓,瞟了一眼“黄桦弓,弓力九斗,对你来说的确硬了些,换软一些的麻背弓吧。还有,你刚才开弓的肢势也不对。”
“是是是,我倒忘记了这些。我力气小了些。”古松这才想起,军中的弓弩品种繁复,什么样的士兵用什么样的弓都有严格规定。宋军兵器中以弓弩为主,步兵所使用的硬弓按力量分为九斗、八斗、七斗三种,看来自己挑了一把最硬的,难怪拉不满。他有些讨好地问杨华:“都头,正确的开弓肢势应该是什么呢,还请教。”
杨华站起身来,突然淡淡一笑:“古虞侯,你是上头派下来的军法官,又是读书人出身,将来想必也有大用,学这些做甚?”语调中竟带着一丝调侃。
不知道怎么的,杨华的语气突然激怒了古松,他涨红着脸道:“都头,我都现在担任大军前锋,迟早要同女真蛮子交手。战场之上,金人可不会因为我是读书人就手软。再说了,我现在也是同弟兄们一个马勺捞食,都头这话是摆明着不拿我当自己人。”
迸松的激烈反应让杨华吃了一惊,他抬起精亮的眼神看了古松一眼,嘴角突然一翘,难得地露出一丝笑容“古虞侯多心了,其实,这拉弓放箭也是有诀窍的。并不是力气大就成。你且看好。”他指了指山坡下一个士兵手中的尖头盾牌,然后从身边的卫兵箭壶抽出一支长箭搭在弓臂上。
“弓应该是这么拉的。五指合拢捏住箭尾,掌心下沿拉弦。以手臂为支架,配合上腰力。”说着话“喝!”一声,竟将那把大弓拉了个浑圆。
迸松看了一眼,突然恍然大悟似地“哦!”一声“明白了,我说怎么老拉不圆呢,原来我一直试图用手指拉弦的。这手指能有多大力气,怎么比得了腰上的力?”
杨华点点头“古虞侯你能仅凭手指就能将九斗弓半开,也算有一把子力气。要不,你干脆转军职好了。”
迸松摇摇头,苦笑道:“我不过是犯了事被何将军赶了下来。等过几天,将军气消了,没准就招我回去了。再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若在额上刺字,将来还如何见人。”北宋士兵都要在额上刺上所属部队番号,此制承袭于五代。到宋时,因为军人地位不高,军中有大量招收流民和囚犯。因此,军人一走上街,只要被人看到额上的刺青,众人都是一脸的鄙夷,称之为“贼配军。”
迸松好歹也是个读书人,若真让人在额上刺字,比杀了他还难受。
可乘话刚一说出口,他立即不安。当着杨华说这样的话,不是侮辱人吗?
果然,那杨华突然冷笑一声:“不错,我们是贼配军,你是高贵的读书人。不过,金人南下,汴梁能守多久还难说得很。又要军人保家卫国,又狗眼看人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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