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小说网 www.90xsw.net,爱上棉花糖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幻笛神秘兮兮地休学了。
她搬进了金雍宇的豪邸,过着外界难以想像的生活。
许多蜚语流言不胫而走,将她说成是拜金女郎,是金雍宇的情妇而他们之间其实是清清白白,完全只有主仆的关系而已。
她何其有幸,能遇见商业大亨金雍宇。
金雍宇不惜花钱栽培她,唯一的要求是,她要成为他唯一的心腹,并且不可以背叛他。他虽然没有和幻笛立下任何契约,但他清楚明白地告诉她,唯有当他不要幻笛的时候,她才可以离去。
幻笛知道跟着金雍宇,是她唯一的机会,只有这样,她才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有钱人。因此她相当上进,努力学习所有的商业知识。
其实幻笛的生活,几乎不是人过的。
每天一早起来,密密麻麻的学习课程已经开始,金雍宇请老师教她股票、期货、汇率、电脑、英文、拉丁语除此之外,她要负责的事可多了,她是这栋豪邸的管家,不但要负责清洁,还得准备金雍宇的三餐还要找时间复习功课,而金雍宇一抓到机会,就会测试她,根本不管她的时间够不够用。如果她一旦答不出来,或是回答得不够好,脾气刚烈的他随时会对她恶言相向。
“我可不要白费工夫,我已经在你身上砸下了大笔的银子,如果你做不来,你赔得起这笔钱吗?”利字当头的他,对于一切,都是用金钱来衡量其价值的。
面对他无情的责骂,幻笛从来不敢掉一滴眼泪,因为她很清楚金雍宇根本不允许有一个爱哭的“随从。”所以她的眼泪只能往肚子里流流干了,再继续走下去,她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因为她根本没有失败的本钱。
日子久了,她逐渐由刚开始的懵懂无知,进步到出精明干练。假以时日,她会是他的好帮手,金雍宇满意极了。
他看准了,幻笛会是他的最佳“特助”
和幻笛分手后,葛震霍尝到何谓失魂落魄的滋味。
他虽然仍是跟父母说说笑笑,跟麦雅唐虚情假意,可是他整个人仿佛行尸走肉般,灵魂早已被掏空了。
“这真是太好了,”葛母的心永远在儿子的身上,如今她真的是心想事成。
“震霍,你答应跟雅唐订婚,答应到美国留学念经济,答应爸爸继承家业,妈妈真的好高兴”
那个乖儿子仿佛又回来了,乖乖听从母亲安排他的末来,毫无异议,不像前一阵子抗拒得很。对嘛!这才是她心目中永远的好儿子啊!
梆震霍根本听不到妈妈在说些什么,他的心仍是停留在不可能再见到面的“棉花糖”身上
哎!他傻、他痴,纵使她背叛他,欺骗玩弄离去后,他仍是对“棉花糖’情有独钟呢!
其实麦雅唐可以强烈地感受到,震霍的心在谁身上。
当他们独处时,葛震霍根本对她不理不睬,但她仍默默地忍受了下来,毕竟她爱他,无法忍受失去他啊。
“我知脊,你的心里还有幻笛”她小心翼翼地说道。
“我对不起,卑鄙地利用了你。”葛震霍知道这辈子他永远对不起麦雅唐。“我不爱你,却为了要讨父母的欢心,逼自己和你订了婚这对你是不公平的。”
“我不会恨你的。”麦雅唐心甘情愿道。“我可以等,一直等,等到有一天你爱上我”
梆震霍听了麦雅唐的深情告白,心底涌起了一股强大的痛楚。傻雅唐,难道你不知道除了幻笛,这一辈子他心底再也容不下任何女人。
“我怕你的‘付出’,到最后都会付诸流水!”也许唤不回早已深陷爱中、无法自拔的麦雅唐,可是他仍要狠心地提醒她。“这太委屈你了!苞一个不爱你的男人”
但麦雅唐只是耸了耸肩,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
这让葛震霍觉得十分好奇。这些日子以来,麦雅唐完全变了一个人,跟从前无理取闹,动不动就大发脾气的千金小姐有着天地之别,现在的她,知书达礼、温柔体贴得让他良心不安。
哎!要让震霍彻底死心还不简单吗?如今时机到了,现在,她要让他永远无回头路可走。
麦雅唐狡猾地将话锋一转,装作不经意地说着:“幻笛休学了,也搬出了安乐社区,听说现在”
这讯息让葛震霍的心跳漏了半拍。她走得真干脆,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而他却思念她到柔肠寸断,痛不欲生。
他逼自己不要管幻笛的事,可是偏偏心口不一,很不争气地问着:“她人在哪里?”
“既然你这么想她,我想在你出去前,再去看看她也好”麦雅唐假装和颜悦色地说着。
哼!她早学会了不要在他面搬弄幻笛的是非,不过她要亲自带他去登门拜访。
眼见为凭是杀人不见血的最高招术。
那是辆价值不菲的法拉利跑车,那是比葛家还富丽堂皇的豪宅,那是金雍宇下了车,随即幻笛也打开车门下来了。
他们两人有说有笑,亲密地揽在一起。
“那是金雍宇,你应该听说过他的大名吧!他们家的财富是你们葛家望尘莫及的,他长得跟你一样帅看样子,幻笛又钓到一只大肥羊喽!”麦雅唐故意比较着,要让葛震霍的自尊永远狠狠地被踩到脚底下。“我看你是比不上金雍宇的。
我爸爸和金家有生意上的往来,我听他说,商界的人都说他们已经同居,幻笛是他的情妇”麦雅唐乘胜追击,撇撇嘴残酷道。“我说得没错,‘棉花糖’为了钱,是不惜跟男人上床的小太妹。
震霍,她根本不值得你爱,你真的要死了心,不要再执迷不悟了。”麦雅唐温柔地说着。“不管你爱不爱我,起码我是爱你的。被爱总比爱人好。我求的不多,只要能待在你身边,跟你在一起就好了!”
幻笛啊!是你逼我接受雅唐吗?葛震霍难过得心在淌血。
仿佛心心相印似的,幻笛突然回过头来,她一下就看到了远方的他们,脸色马上比石膏还白,整个人呆若木鸡,无法动弹。
“怎么了?”金雍宇没有回头,沉声问道。
“他们”她眼底的悲伤让人看了心碎。
他们经过一阵子的相处,已经十分有默契,不用多说,便能了解对方在想些什么。
金雍宇威严地说着道:“去反击吧!让我看看‘训练’的成果!你不再是一无所有,动不动就被人嘲笑的蒋幻笛了,你现在什么都有,将来更是会让人不敢小觑的女强人。”
“是的。”幻笛对老板露出自信满满的笑容。“我要把心底的伤痛完全忘记,不让他们专美于前!”
她泰然自若地走向前,威风地站立在他们面前。
“好久不见了。”幻笛笑容可掬道。
麦雅唐又被她的气势压了下来,气得破口大骂:“你根本是个花痴,见一个爱一个,来一个要一个”
“而你正好捡我不要的垃圾葛家大少不过尔尔,金大少可比你值钱得多,你比得上吗?”幻笛犀利的言辞,让葛震霍顿时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中。
是的,他根本比不上金雍宇
“为了钱,我会跟任何男人上床的。”幻笛故意把自己说得十分不堪。
穷然之间,葛震霍用力握住麦雅唐的手,轻描淡写地说着:“‘我们’是来告诉你,‘我们’除了订婚,‘我们’还要一起出去了。”他的话句句提醒着幻笛,他们现在是一体的。
“喔!”幻笛冷笑道。“恭喜你们了!”
话一说完,她便转身离去,没有丝毫留恋,没有任何犹疑,从此与他们形同陌路
那一夜,幻笛流下了最后一次的泪水,流干了最后一滴泪,她的心也枯竭了。
把你藏在我心最深处。
她告诉自己,葛震霍是不存在的。
从此以后,她拼命地往上爬,活在掌声与金钱堆里。
在金雍宇的协助下,她成了他的“特别助理”让金氏企业的员工,每天都戒慎恐惧地活在她一板一眼、不苟言笑的阴影下。
她是快乐的。她靠自己的实力证明了她有本事成为财经产业界的女强人。
可是,她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人
八年后
我试着把你忘记
尽管在这么多年后。
蒋幻笛急忙地冲向电梯。“糟了,要迟到了”气死她了,怎么从一搬家以后,就诸事不顺呢。
她居然会睡过头,慌乱中戴隐形眼镜时,隐形眼镜居然破了一只,害她只能戴回又厚又重的近视眼镜;化妆时居然用错了左右两眼的眼影;擦口红时,又不小心被尖锐的指甲刮到嘴角,流出鲜红的血;整理头发时,梳子居然不小,一掉到马桶里,有洁癖的她,就算捡起来再怎么洗,还是不敢拿出来梳头,害她一头长发凌乱不湛,整个人披头散发的。
包离谱的是她才一奔进电梯,丝袜就不小心被皮包的钩子勾破了一个大洞。往镜子一看时,才发用鞋子的颜色居然不一样?一只脚是竭色,一只脚是黑色活了二十五个年头,她从来没有如此衰的一天。
不,也许有不过那已经离她好远了。
... -->>
幻笛神秘兮兮地休学了。
她搬进了金雍宇的豪邸,过着外界难以想像的生活。
许多蜚语流言不胫而走,将她说成是拜金女郎,是金雍宇的情妇而他们之间其实是清清白白,完全只有主仆的关系而已。
她何其有幸,能遇见商业大亨金雍宇。
金雍宇不惜花钱栽培她,唯一的要求是,她要成为他唯一的心腹,并且不可以背叛他。他虽然没有和幻笛立下任何契约,但他清楚明白地告诉她,唯有当他不要幻笛的时候,她才可以离去。
幻笛知道跟着金雍宇,是她唯一的机会,只有这样,她才可以摇身一变成为有钱人。因此她相当上进,努力学习所有的商业知识。
其实幻笛的生活,几乎不是人过的。
每天一早起来,密密麻麻的学习课程已经开始,金雍宇请老师教她股票、期货、汇率、电脑、英文、拉丁语除此之外,她要负责的事可多了,她是这栋豪邸的管家,不但要负责清洁,还得准备金雍宇的三餐还要找时间复习功课,而金雍宇一抓到机会,就会测试她,根本不管她的时间够不够用。如果她一旦答不出来,或是回答得不够好,脾气刚烈的他随时会对她恶言相向。
“我可不要白费工夫,我已经在你身上砸下了大笔的银子,如果你做不来,你赔得起这笔钱吗?”利字当头的他,对于一切,都是用金钱来衡量其价值的。
面对他无情的责骂,幻笛从来不敢掉一滴眼泪,因为她很清楚金雍宇根本不允许有一个爱哭的“随从。”所以她的眼泪只能往肚子里流流干了,再继续走下去,她只能成功,不能失败,因为她根本没有失败的本钱。
日子久了,她逐渐由刚开始的懵懂无知,进步到出精明干练。假以时日,她会是他的好帮手,金雍宇满意极了。
他看准了,幻笛会是他的最佳“特助”
和幻笛分手后,葛震霍尝到何谓失魂落魄的滋味。
他虽然仍是跟父母说说笑笑,跟麦雅唐虚情假意,可是他整个人仿佛行尸走肉般,灵魂早已被掏空了。
“这真是太好了,”葛母的心永远在儿子的身上,如今她真的是心想事成。
“震霍,你答应跟雅唐订婚,答应到美国留学念经济,答应爸爸继承家业,妈妈真的好高兴”
那个乖儿子仿佛又回来了,乖乖听从母亲安排他的末来,毫无异议,不像前一阵子抗拒得很。对嘛!这才是她心目中永远的好儿子啊!
梆震霍根本听不到妈妈在说些什么,他的心仍是停留在不可能再见到面的“棉花糖”身上
哎!他傻、他痴,纵使她背叛他,欺骗玩弄离去后,他仍是对“棉花糖’情有独钟呢!
其实麦雅唐可以强烈地感受到,震霍的心在谁身上。
当他们独处时,葛震霍根本对她不理不睬,但她仍默默地忍受了下来,毕竟她爱他,无法忍受失去他啊。
“我知脊,你的心里还有幻笛”她小心翼翼地说道。
“我对不起,卑鄙地利用了你。”葛震霍知道这辈子他永远对不起麦雅唐。“我不爱你,却为了要讨父母的欢心,逼自己和你订了婚这对你是不公平的。”
“我不会恨你的。”麦雅唐心甘情愿道。“我可以等,一直等,等到有一天你爱上我”
梆震霍听了麦雅唐的深情告白,心底涌起了一股强大的痛楚。傻雅唐,难道你不知道除了幻笛,这一辈子他心底再也容不下任何女人。
“我怕你的‘付出’,到最后都会付诸流水!”也许唤不回早已深陷爱中、无法自拔的麦雅唐,可是他仍要狠心地提醒她。“这太委屈你了!苞一个不爱你的男人”
但麦雅唐只是耸了耸肩,一副不以为意的样子。
这让葛震霍觉得十分好奇。这些日子以来,麦雅唐完全变了一个人,跟从前无理取闹,动不动就大发脾气的千金小姐有着天地之别,现在的她,知书达礼、温柔体贴得让他良心不安。
哎!要让震霍彻底死心还不简单吗?如今时机到了,现在,她要让他永远无回头路可走。
麦雅唐狡猾地将话锋一转,装作不经意地说着:“幻笛休学了,也搬出了安乐社区,听说现在”
这讯息让葛震霍的心跳漏了半拍。她走得真干脆,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而他却思念她到柔肠寸断,痛不欲生。
他逼自己不要管幻笛的事,可是偏偏心口不一,很不争气地问着:“她人在哪里?”
“既然你这么想她,我想在你出去前,再去看看她也好”麦雅唐假装和颜悦色地说着。
哼!她早学会了不要在他面搬弄幻笛的是非,不过她要亲自带他去登门拜访。
眼见为凭是杀人不见血的最高招术。
那是辆价值不菲的法拉利跑车,那是比葛家还富丽堂皇的豪宅,那是金雍宇下了车,随即幻笛也打开车门下来了。
他们两人有说有笑,亲密地揽在一起。
“那是金雍宇,你应该听说过他的大名吧!他们家的财富是你们葛家望尘莫及的,他长得跟你一样帅看样子,幻笛又钓到一只大肥羊喽!”麦雅唐故意比较着,要让葛震霍的自尊永远狠狠地被踩到脚底下。“我看你是比不上金雍宇的。
我爸爸和金家有生意上的往来,我听他说,商界的人都说他们已经同居,幻笛是他的情妇”麦雅唐乘胜追击,撇撇嘴残酷道。“我说得没错,‘棉花糖’为了钱,是不惜跟男人上床的小太妹。
震霍,她根本不值得你爱,你真的要死了心,不要再执迷不悟了。”麦雅唐温柔地说着。“不管你爱不爱我,起码我是爱你的。被爱总比爱人好。我求的不多,只要能待在你身边,跟你在一起就好了!”
幻笛啊!是你逼我接受雅唐吗?葛震霍难过得心在淌血。
仿佛心心相印似的,幻笛突然回过头来,她一下就看到了远方的他们,脸色马上比石膏还白,整个人呆若木鸡,无法动弹。
“怎么了?”金雍宇没有回头,沉声问道。
“他们”她眼底的悲伤让人看了心碎。
他们经过一阵子的相处,已经十分有默契,不用多说,便能了解对方在想些什么。
金雍宇威严地说着道:“去反击吧!让我看看‘训练’的成果!你不再是一无所有,动不动就被人嘲笑的蒋幻笛了,你现在什么都有,将来更是会让人不敢小觑的女强人。”
“是的。”幻笛对老板露出自信满满的笑容。“我要把心底的伤痛完全忘记,不让他们专美于前!”
她泰然自若地走向前,威风地站立在他们面前。
“好久不见了。”幻笛笑容可掬道。
麦雅唐又被她的气势压了下来,气得破口大骂:“你根本是个花痴,见一个爱一个,来一个要一个”
“而你正好捡我不要的垃圾葛家大少不过尔尔,金大少可比你值钱得多,你比得上吗?”幻笛犀利的言辞,让葛震霍顿时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中。
是的,他根本比不上金雍宇
“为了钱,我会跟任何男人上床的。”幻笛故意把自己说得十分不堪。
穷然之间,葛震霍用力握住麦雅唐的手,轻描淡写地说着:“‘我们’是来告诉你,‘我们’除了订婚,‘我们’还要一起出去了。”他的话句句提醒着幻笛,他们现在是一体的。
“喔!”幻笛冷笑道。“恭喜你们了!”
话一说完,她便转身离去,没有丝毫留恋,没有任何犹疑,从此与他们形同陌路
那一夜,幻笛流下了最后一次的泪水,流干了最后一滴泪,她的心也枯竭了。
把你藏在我心最深处。
她告诉自己,葛震霍是不存在的。
从此以后,她拼命地往上爬,活在掌声与金钱堆里。
在金雍宇的协助下,她成了他的“特别助理”让金氏企业的员工,每天都戒慎恐惧地活在她一板一眼、不苟言笑的阴影下。
她是快乐的。她靠自己的实力证明了她有本事成为财经产业界的女强人。
可是,她的心底一直有一个人
八年后
我试着把你忘记
尽管在这么多年后。
蒋幻笛急忙地冲向电梯。“糟了,要迟到了”气死她了,怎么从一搬家以后,就诸事不顺呢。
她居然会睡过头,慌乱中戴隐形眼镜时,隐形眼镜居然破了一只,害她只能戴回又厚又重的近视眼镜;化妆时居然用错了左右两眼的眼影;擦口红时,又不小心被尖锐的指甲刮到嘴角,流出鲜红的血;整理头发时,梳子居然不小,一掉到马桶里,有洁癖的她,就算捡起来再怎么洗,还是不敢拿出来梳头,害她一头长发凌乱不湛,整个人披头散发的。
包离谱的是她才一奔进电梯,丝袜就不小心被皮包的钩子勾破了一个大洞。往镜子一看时,才发用鞋子的颜色居然不一样?一只脚是竭色,一只脚是黑色活了二十五个年头,她从来没有如此衰的一天。
不,也许有不过那已经离她好远了。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