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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挺烦躁的,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喜欢无所事事的状态,特别是像孟美来至那么一个生活节奏那么匆忙的前世,怎么会让自己这么没有生活目标呢?
她当前的目标有两个。
一个是快点找到回到前世的路;令一个就是坐好眼前的这个孟美。
眼前的这个孟美不但是模样倾国倾城,还要兼具这个朝代所有的女人的技能,例如刺绣。
经过刚才那一番挫败,她已经把刺绣当成接下来的主要目标。
她不能下床,所以,梅雨每天就在床边教她刺绣。
而且,以她的名义,还向完颜府的库房要了些上等的丝线。
这些丝线都是真的桑蚕丝,绣出来的东西不仅仅是颜色鲜亮,而且不易褪色,摸起来平滑顺溜。
人在专注于某一件事情的时候,本身具有的潜力就会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
在孟美躺在床上的半个月里,她的刺绣功夫已经和梅雨不相上下了。
并且,还有一样让梅雨大跌眼镜的事情——就是孟美描的图样花样多,精美细致,大小的比例和颜色的分配都做到了极致。
她和香菊高兴死了,拿来了许多的绣布求孟美给她们描样。
孟美是有求必应,直到后来碧云阁外的丫头通过梅雨她们也来索样,孟美才发现自己这一点美术的功底在这里是很吃香的。
后来,灵机一动,描了一副百凤朝阳图,然后和梅雨、香菊一起绣了一张桌巾,给老夫人送去,老夫人是很喜欢,叫雨儿亲自过来代她道谢,还赏了碧云阁一盘金锭。
据梅雨估计,这盘金锭有三百两之多,比她们的两个人的赎金还多出好几十倍。
她对这些金锭并不在意,随手就放在衣柜下的隔屉子里。对于她来说,养伤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刺绣,并且挖掘了自己描样的才能,从而有了一个讨好老夫人的机会。
现在想想,当初报考美术学院是一个多么明智的决定。前世的时候,她还时常的抱怨:在大学里的那几年是白混了,踏入社会以后,根本没有用过……
烧伤看起来很严重的,上了药之后,好起来也是很快的。
十天就拆了纱布,半个月以后,就能行动如常。
并且,伤口的位置没有留下任何的疤痕,看上去只有一块浅浅的红印,大夫说了,这块红印要不了一个月也会消退的。
孟美不得不佩服起大夫的医术来。
虽然伤口包扎的很难看,可是那治烧伤药膏却是一流的。像自己这样的烧伤如果放在大医院的话,说用什么样什么样的进口药水,也可能要一年半载的时间才可能完全恢复,而且,价格昂贵的要命。
也许,像这样的药方早就在民间失传了,要不然的话,前世的人也不需要去依赖什么进口药水了。
伤好以后,她自然是想到外面走动走动了。
来完颜府快一个月了,视线熟知的环境还停留在小小的碧云阁。
找了一个晴朗的天气,带着梅雨走出了碧云阁。
出了碧云阁,就是一条宽约两米的青石板路,这条路弯弯曲曲,看起来不长,走起来却是很花时间的。
不过,她看着路边的藕池,和树枝上刚发的新芽,鼻尖嗅着各种花朵混杂的清香,碧空如洗,白云舒展,阳光如金沙一样的倾泻……
这种的精致让她有刚刚出牢笼的轻松快意……
她不禁哼起了李克勤那首经典的《红日》。
梅雨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曲调,觉得颇为的新鲜:“小姐,你这哼的什么歌?调子好特别。”
“我也不知道,随便哼哼的。”孟美其实还想来一段舞蹈什么的,想想还是作罢,自己在这完颜府;里还是低调一点好,要不然又要给三姨太留下话头,什么“妖孽”不“妖孽”的。
感觉挺烦躁的,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喜欢无所事事的状态,特别是像孟美来至那么一个生活节奏那么匆忙的前世,怎么会让自己这么没有生活目标呢?
她当前的目标有两个。
一个是快点找到回到前世的路;令一个就是坐好眼前的这个孟美。
眼前的这个孟美不但是模样倾国倾城,还要兼具这个朝代所有的女人的技能,例如刺绣。
经过刚才那一番挫败,她已经把刺绣当成接下来的主要目标。
她不能下床,所以,梅雨每天就在床边教她刺绣。
而且,以她的名义,还向完颜府的库房要了些上等的丝线。
这些丝线都是真的桑蚕丝,绣出来的东西不仅仅是颜色鲜亮,而且不易褪色,摸起来平滑顺溜。
人在专注于某一件事情的时候,本身具有的潜力就会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
在孟美躺在床上的半个月里,她的刺绣功夫已经和梅雨不相上下了。
并且,还有一样让梅雨大跌眼镜的事情——就是孟美描的图样花样多,精美细致,大小的比例和颜色的分配都做到了极致。
她和香菊高兴死了,拿来了许多的绣布求孟美给她们描样。
孟美是有求必应,直到后来碧云阁外的丫头通过梅雨她们也来索样,孟美才发现自己这一点美术的功底在这里是很吃香的。
后来,灵机一动,描了一副百凤朝阳图,然后和梅雨、香菊一起绣了一张桌巾,给老夫人送去,老夫人是很喜欢,叫雨儿亲自过来代她道谢,还赏了碧云阁一盘金锭。
据梅雨估计,这盘金锭有三百两之多,比她们的两个人的赎金还多出好几十倍。
她对这些金锭并不在意,随手就放在衣柜下的隔屉子里。对于她来说,养伤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刺绣,并且挖掘了自己描样的才能,从而有了一个讨好老夫人的机会。
现在想想,当初报考美术学院是一个多么明智的决定。前世的时候,她还时常的抱怨:在大学里的那几年是白混了,踏入社会以后,根本没有用过……
烧伤看起来很严重的,上了药之后,好起来也是很快的。
十天就拆了纱布,半个月以后,就能行动如常。
并且,伤口的位置没有留下任何的疤痕,看上去只有一块浅浅的红印,大夫说了,这块红印要不了一个月也会消退的。
孟美不得不佩服起大夫的医术来。
虽然伤口包扎的很难看,可是那治烧伤药膏却是一流的。像自己这样的烧伤如果放在大医院的话,说用什么样什么样的进口药水,也可能要一年半载的时间才可能完全恢复,而且,价格昂贵的要命。
也许,像这样的药方早就在民间失传了,要不然的话,前世的人也不需要去依赖什么进口药水了。
伤好以后,她自然是想到外面走动走动了。
来完颜府快一个月了,视线熟知的环境还停留在小小的碧云阁。
找了一个晴朗的天气,带着梅雨走出了碧云阁。
出了碧云阁,就是一条宽约两米的青石板路,这条路弯弯曲曲,看起来不长,走起来却是很花时间的。
不过,她看着路边的藕池,和树枝上刚发的新芽,鼻尖嗅着各种花朵混杂的清香,碧空如洗,白云舒展,阳光如金沙一样的倾泻……
这种的精致让她有刚刚出牢笼的轻松快意……
她不禁哼起了李克勤那首经典的《红日》。
梅雨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曲调,觉得颇为的新鲜:“小姐,你这哼的什么歌?调子好特别。”
“我也不知道,随便哼哼的。”孟美其实还想来一段舞蹈什么的,想想还是作罢,自己在这完颜府;里还是低调一点好,要不然又要给三姨太留下话头,什么“妖孽”不“妖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