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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与狼背道而驰吧。我朝与兽迹相反的地方走去,往往就走岔了路,那时候父亲召唤我的声音听起来就遥远得不能再遥远了。
在山里,若是不加紧干活,那么就觉得身上冷得受不住了,这时父亲会给我笼起一堆火来,所以我上山时就常常用破棉絮包上几个土豆,将它放入火中,等到干完活装好车将要下山的时刻,就蹲在雪地上将熟透的土豆从奄奄一息的火中扒拉出来,将皮一剥,香气就徐徐散开了。吃完了土豆,身上有了温暖和力气,那么就一路不回头地朝家奔。那时,手推车顶上常常放着一根大桦树枝,遇到大下坡的时候,就将树枝放下来,用棕绳拴在手推车后面。我坐在树枝上,树叶刮起的雪粉喷得满脸都是,我和树枝就像一片云似的轻盈地飘动着,我便会大声呼喊着:“真自由啊!”
十年一晃就过去了。十年后的晚霞还是滴血的晚霞,只是生活中已是物是人非了。祖父去世了,父亲去世了。我还记得1986年那个寒冷的冬季,父亲在县医院的抢救室里不停地呼喊:“回家啊,回家啊……”父亲咽气后我没有哭泣,但是父亲在垂危的时候呼喊“回家啊”的时候,我的眼泪却夺眶而出。
十年后的我离开了故乡,十年后的母亲守着我们在回忆中度着她的寂寞时光。我还记得前年的夏季,我暑假期满,乘车南下时,正赶上阴雨的日子。母亲穿着雨衣推着自行车去车站送我。那时已是黄昏,我不停地央求她:“妈,你回去吧,路上到处是行人。”“我送送你还不行吗?就送到车站门口。”“不行,我不愿意让你送,你还是回去吧。”“我回去也是一个人待着,你就让我溜达溜达吧。”我望着雨中的母亲,忽然觉得时光是如此可怕,时光把父亲带到了一个永远无法再回来的地方,时光将母亲孤零零地抛到了岸边。那一刻我就想:生活永远不会圆满的。但是,曾拥有过圆满,有过,不就足够了吗?
我在哈尔滨生活已近半年了。我最喜欢那些在街头卖达子香、草莓和樱桃的乡下人。因为他们使我想起故乡,想起那些曾有过的朴实而温暖的日子。所以,在那一段时期,我的案头总是放着一碟樱桃或者一盘草莓。阳光透过窗户照耀着樱桃和草莓,也照亮了我曾有过的那些鲜活的日子。
不久以前我的故乡发生了特大洪水,孤寂当中我写下了《愿上帝降临平安之夜》,记得开头是这样写的:
我无法想象故乡在汪洋中的情景。汪洋中的故乡消失了。那被阳光照耀着的门庭、那傍晚的炊烟和黄昏时落在花盆架上的蝴蝶,那菜园中开花而爬蔓的豆角、黄瓜以及那整齐的韭菜和匍匐着的倭瓜,如今肯定是不知去向了。没有了故乡,我到哪里去?
为此,我祝愿我的故乡永远地存在下去,祈求上帝给那一方土地和人民降临永远的平安之夜,让故乡的朴实和温暖久驻。
当我将要放下笔来的时候我想,待我白发苍苍、回首往事时,我的回忆是否仍然是这样美好呢?但愿那时我会平静地站在西窗前,望着落日轻轻吟唱我年轻时就写下的一首歌:
当我年轻的时候,
我曾有过好时光。
那森林中的野草可曾记得,
我曾抚过你脸上的露珠。
啊,当我抚弄你脸上露珠的时候,
好时光已悄悄溜走。
——————
蒲草灯
——迟子建
跟着我逃跑的,有我的影子,还有阳光。
阳光跑起来不像我那么张皇失措,它纤细光亮的脚灵巧而充满活力,一派从容,看来没有犯过罪的脚跑起来才是自如的。
以前我不惧怕自己的影子,当它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姿态跟着我走时,我把它当成了自己家养的那条忠诚的老狗,无比的亲切。可现在我却怕见它,尤其是逃跑在夜路上时,它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怎么看怎么像奸细和警察,如果我手里有一把镰刀就好了,我要将我的影子斩草除根!虽然我知道它受着太阳和月亮的庇护,你就是对它大动干戈,它也会毫发未损。
我在城市里杀死了五舅,杀死了曼云,我用的是曼云切菜的刀,这对狗男女在咽气前还挣扎着要拉住彼此的手,使我的仇恨像肆虐的北风一样在耳际呼啸,又在他们身上剁肉馅似的乱砍一气,他们一动不动了,再也牵不到手了,我这才罢手。
五舅家门前的那条街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老□□的模样,又脏又臭,破旧而颓废。刚杀完人走出屋时,我不敢看人,抬眼望了一下天,觉得太阳好像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本想投案自首的,我先是问一个拣着烂菜叶的老太太:公安局在哪里老太太瞥了我一眼,说:“我家又没有人进过局子,我怎么知道它在哪里!”我又向一个卖烧饼的中年妇女打听,她笑着说:“你要是问我税务局在哪里我知道,那帮家伙天天从那里跑出来罚我们这些做小本生意的!”两个人都不知道公安局在哪里,使我觉得自己的罪责仿佛减轻了许多。
我想女人对公安局陌生情有可原,我就朝一个坐在发廊门口剔牙的瘦猴样的男人走去,他把刚剔出的东西呲到我脸上,说:“你要是进我的发廊刮刮胡子理理发,我才告诉你!”这分明是一个利欲熏心的家伙!我没有理睬他,继续跟一个模样忠厚的蹲在地上卖鱼的男人打听,他抬头看了我一眼,说:“原来的公安局我知道,不过现今它成了盲人按摩院了。”他的话音一落,我就觉得自己是可以被赦免的了。我也不想死前走的最后一条路是这样一条散布着废纸片、遗落着果皮、粘痰、流脓的电池、塑料袋,弥漫着鱼腥气、油烟味和街边厕所的尿臊味的一条街。我决定要逃跑。
我不知道自己身上溅上了血迹,直到快走出五舅家门前的那条街时,我碰见了一个屠夫,他拦住我,教训了我一通,我才注意到血迹像晚秋的菊花一样灿烂地开在我肮脏的衣服上。虽然秋天了,天气已凉爽了,那个胡子拉碴的人却穿着背心和短裤,他腮边的肉膨胀着,胳膊和手上满是油腻。他见了我吆喝了一声:“哎——给我站住!”我就僵直地站住了,等着束手就擒。谁知他并不是什么便衣警察,他朝我挥舞了一下胳膊,问:“告诉我你的窝子在哪儿我可警告你,在这一带,谁再敢开屠宰场,得先问问你爷爷我愿不愿意!”我战战兢兢地说:“我并没有开屠宰场。”那人薅住我的衣领,把一口唾沫喷到我脸上,说:“还他妈的抵赖!瞧你这身破衣服,瞧你身上的血,不是刚宰完猪出来又是什么!”我连忙说:“我再也不敢了!”屠夫松开了我的衣领,抬起脚,就像踹一条癞皮狗一样,在我屁股上狠踢了几脚,骂:“滚!”于是我拔腿就跑。
我的逃跑遭来了一阵一阵的笑声。我看见卖茶蛋的笑着跟屠夫竖大拇指,一个拖着鼻涕的小孩子笑得把手里攥着的半块馒头给掉到了地上,而一个染着黄头发、指间掐着香烟的女孩笑得前仰后合的。我就在这形形□□的笑声中冲出了那条零乱的小街,跑到公共汽车的站台,上了一辆车。公共汽车并不拥挤,我甚至找到了一个座位。我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当乘务员打着呵欠挎着黑色的票夹让我买票,问我在哪里下车时,我紧张地说:“终点站。”我掏钱时手指哆嗦个不休,因为我发现了手上的血迹,担心乘务员会打110报警。她在给我撕票找钱的时候问:“你有没有两毛那样我可以找你五毛,我没有三毛的零钱了。”我努力把手埋在两腿间,说:“不用找了。”她见我如此慷慨,陡然热情地对我说,“你不小心把手割伤了吧下一站就是市三院,你可以去包扎一下。”我说了声;“谢谢。”她就愉快地离开了我。乘客大都无所事事地歪着脑袋看着窗外庸碌的街景,那些不把目光放到窗外的人,也没谁注意我。他们有的在打盹,有的在看报,还有的女孩正一手持着小圆镜子,一手拿着眉笔和口红,旁若无人地描眉涂唇。我的恐惧感骤然减轻了许多。我想此刻五舅母还没有回家,没人发现五舅和曼云遇害了,没人报警,我就有充足的时间从城市逃脱。我真想像鸟儿一样插上翅膀,自由地飞翔。
(未完)
就与狼背道而驰吧。我朝与兽迹相反的地方走去,往往就走岔了路,那时候父亲召唤我的声音听起来就遥远得不能再遥远了。
在山里,若是不加紧干活,那么就觉得身上冷得受不住了,这时父亲会给我笼起一堆火来,所以我上山时就常常用破棉絮包上几个土豆,将它放入火中,等到干完活装好车将要下山的时刻,就蹲在雪地上将熟透的土豆从奄奄一息的火中扒拉出来,将皮一剥,香气就徐徐散开了。吃完了土豆,身上有了温暖和力气,那么就一路不回头地朝家奔。那时,手推车顶上常常放着一根大桦树枝,遇到大下坡的时候,就将树枝放下来,用棕绳拴在手推车后面。我坐在树枝上,树叶刮起的雪粉喷得满脸都是,我和树枝就像一片云似的轻盈地飘动着,我便会大声呼喊着:“真自由啊!”
十年一晃就过去了。十年后的晚霞还是滴血的晚霞,只是生活中已是物是人非了。祖父去世了,父亲去世了。我还记得1986年那个寒冷的冬季,父亲在县医院的抢救室里不停地呼喊:“回家啊,回家啊……”父亲咽气后我没有哭泣,但是父亲在垂危的时候呼喊“回家啊”的时候,我的眼泪却夺眶而出。
十年后的我离开了故乡,十年后的母亲守着我们在回忆中度着她的寂寞时光。我还记得前年的夏季,我暑假期满,乘车南下时,正赶上阴雨的日子。母亲穿着雨衣推着自行车去车站送我。那时已是黄昏,我不停地央求她:“妈,你回去吧,路上到处是行人。”“我送送你还不行吗?就送到车站门口。”“不行,我不愿意让你送,你还是回去吧。”“我回去也是一个人待着,你就让我溜达溜达吧。”我望着雨中的母亲,忽然觉得时光是如此可怕,时光把父亲带到了一个永远无法再回来的地方,时光将母亲孤零零地抛到了岸边。那一刻我就想:生活永远不会圆满的。但是,曾拥有过圆满,有过,不就足够了吗?
我在哈尔滨生活已近半年了。我最喜欢那些在街头卖达子香、草莓和樱桃的乡下人。因为他们使我想起故乡,想起那些曾有过的朴实而温暖的日子。所以,在那一段时期,我的案头总是放着一碟樱桃或者一盘草莓。阳光透过窗户照耀着樱桃和草莓,也照亮了我曾有过的那些鲜活的日子。
不久以前我的故乡发生了特大洪水,孤寂当中我写下了《愿上帝降临平安之夜》,记得开头是这样写的:
我无法想象故乡在汪洋中的情景。汪洋中的故乡消失了。那被阳光照耀着的门庭、那傍晚的炊烟和黄昏时落在花盆架上的蝴蝶,那菜园中开花而爬蔓的豆角、黄瓜以及那整齐的韭菜和匍匐着的倭瓜,如今肯定是不知去向了。没有了故乡,我到哪里去?
为此,我祝愿我的故乡永远地存在下去,祈求上帝给那一方土地和人民降临永远的平安之夜,让故乡的朴实和温暖久驻。
当我将要放下笔来的时候我想,待我白发苍苍、回首往事时,我的回忆是否仍然是这样美好呢?但愿那时我会平静地站在西窗前,望着落日轻轻吟唱我年轻时就写下的一首歌:
当我年轻的时候,
我曾有过好时光。
那森林中的野草可曾记得,
我曾抚过你脸上的露珠。
啊,当我抚弄你脸上露珠的时候,
好时光已悄悄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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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草灯
——迟子建
跟着我逃跑的,有我的影子,还有阳光。
阳光跑起来不像我那么张皇失措,它纤细光亮的脚灵巧而充满活力,一派从容,看来没有犯过罪的脚跑起来才是自如的。
以前我不惧怕自己的影子,当它在不同的时间以不同的姿态跟着我走时,我把它当成了自己家养的那条忠诚的老狗,无比的亲切。可现在我却怕见它,尤其是逃跑在夜路上时,它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怎么看怎么像奸细和警察,如果我手里有一把镰刀就好了,我要将我的影子斩草除根!虽然我知道它受着太阳和月亮的庇护,你就是对它大动干戈,它也会毫发未损。
我在城市里杀死了五舅,杀死了曼云,我用的是曼云切菜的刀,这对狗男女在咽气前还挣扎着要拉住彼此的手,使我的仇恨像肆虐的北风一样在耳际呼啸,又在他们身上剁肉馅似的乱砍一气,他们一动不动了,再也牵不到手了,我这才罢手。
五舅家门前的那条街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老□□的模样,又脏又臭,破旧而颓废。刚杀完人走出屋时,我不敢看人,抬眼望了一下天,觉得太阳好像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本想投案自首的,我先是问一个拣着烂菜叶的老太太:公安局在哪里老太太瞥了我一眼,说:“我家又没有人进过局子,我怎么知道它在哪里!”我又向一个卖烧饼的中年妇女打听,她笑着说:“你要是问我税务局在哪里我知道,那帮家伙天天从那里跑出来罚我们这些做小本生意的!”两个人都不知道公安局在哪里,使我觉得自己的罪责仿佛减轻了许多。
我想女人对公安局陌生情有可原,我就朝一个坐在发廊门口剔牙的瘦猴样的男人走去,他把刚剔出的东西呲到我脸上,说:“你要是进我的发廊刮刮胡子理理发,我才告诉你!”这分明是一个利欲熏心的家伙!我没有理睬他,继续跟一个模样忠厚的蹲在地上卖鱼的男人打听,他抬头看了我一眼,说:“原来的公安局我知道,不过现今它成了盲人按摩院了。”他的话音一落,我就觉得自己是可以被赦免的了。我也不想死前走的最后一条路是这样一条散布着废纸片、遗落着果皮、粘痰、流脓的电池、塑料袋,弥漫着鱼腥气、油烟味和街边厕所的尿臊味的一条街。我决定要逃跑。
我不知道自己身上溅上了血迹,直到快走出五舅家门前的那条街时,我碰见了一个屠夫,他拦住我,教训了我一通,我才注意到血迹像晚秋的菊花一样灿烂地开在我肮脏的衣服上。虽然秋天了,天气已凉爽了,那个胡子拉碴的人却穿着背心和短裤,他腮边的肉膨胀着,胳膊和手上满是油腻。他见了我吆喝了一声:“哎——给我站住!”我就僵直地站住了,等着束手就擒。谁知他并不是什么便衣警察,他朝我挥舞了一下胳膊,问:“告诉我你的窝子在哪儿我可警告你,在这一带,谁再敢开屠宰场,得先问问你爷爷我愿不愿意!”我战战兢兢地说:“我并没有开屠宰场。”那人薅住我的衣领,把一口唾沫喷到我脸上,说:“还他妈的抵赖!瞧你这身破衣服,瞧你身上的血,不是刚宰完猪出来又是什么!”我连忙说:“我再也不敢了!”屠夫松开了我的衣领,抬起脚,就像踹一条癞皮狗一样,在我屁股上狠踢了几脚,骂:“滚!”于是我拔腿就跑。
我的逃跑遭来了一阵一阵的笑声。我看见卖茶蛋的笑着跟屠夫竖大拇指,一个拖着鼻涕的小孩子笑得把手里攥着的半块馒头给掉到了地上,而一个染着黄头发、指间掐着香烟的女孩笑得前仰后合的。我就在这形形□□的笑声中冲出了那条零乱的小街,跑到公共汽车的站台,上了一辆车。公共汽车并不拥挤,我甚至找到了一个座位。我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当乘务员打着呵欠挎着黑色的票夹让我买票,问我在哪里下车时,我紧张地说:“终点站。”我掏钱时手指哆嗦个不休,因为我发现了手上的血迹,担心乘务员会打110报警。她在给我撕票找钱的时候问:“你有没有两毛那样我可以找你五毛,我没有三毛的零钱了。”我努力把手埋在两腿间,说:“不用找了。”她见我如此慷慨,陡然热情地对我说,“你不小心把手割伤了吧下一站就是市三院,你可以去包扎一下。”我说了声;“谢谢。”她就愉快地离开了我。乘客大都无所事事地歪着脑袋看着窗外庸碌的街景,那些不把目光放到窗外的人,也没谁注意我。他们有的在打盹,有的在看报,还有的女孩正一手持着小圆镜子,一手拿着眉笔和口红,旁若无人地描眉涂唇。我的恐惧感骤然减轻了许多。我想此刻五舅母还没有回家,没人发现五舅和曼云遇害了,没人报警,我就有充足的时间从城市逃脱。我真想像鸟儿一样插上翅膀,自由地飞翔。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