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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鹰泊本就长得凶神恶煞,加之他那一人高的巨型砍刀,一般人是不会轻易得罪他的。我正这么想着,凑近了人群钻进去一看,乖乖,原来对方还真不是一般人。
对方是三名五大三粗的汉子,都是光着膀子一身疤痕,若再高上几分,几乎和鬼豹族人相提并论。我悄声问身旁看热闹的兄弟事情的来由,他却无所谓地摆摆手:“嗨,斗架嘛,身上肉痒痒了,还要什么理由?”
我讪讪地笑了笑便不说话,暗自替鹰泊捏了把汗。
可面对这样三名壮汉,鹰泊却没有一丝怯懦,仍旧是咧开了嘴无法无天地谩骂着。直到对方忍无可忍,抬起那铁锤般的拳头朝鹰泊的脑袋挥过去,鹰泊才终于停了嘴,猛然弯腰躲了过去,随即灵活地转身将背上的砍刀一把插入沙地,双手撑着刀柄借力一跃而起,双腿夹住那名汉子的脖颈,腰部一个发力,那汉子便身子一歪,倒在了地上。
身手不错嘛……我松了口气。
身后的两名汉子见同伴吃了亏,立即一并上前。这下麻烦了,一对二,我正犹豫着要不要上去帮衬鹰泊一下,谁知他倒是没有一丝慌乱地回身抬腿,双脚踢在二人胸前,震得二人连连后退。
“好!!”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喝彩,我也只好默默鼓了鼓掌。
我上去也只是个拖后腿的,还是不逞能了吧。
三名汉子直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沙子,似乎是被鹰泊轻蔑的态度激怒,三人将鹰泊围在中间,同时挥拳上前。
然而鹰泊此时此刻也都没有要用那砍刀的样子,赤手空拳就迎上了对手的攻势。他那蓬乱打结的头发随着迅捷的动作飘飞,褴褛的衣衫此时倒像是刚巧为打斗而准备,那每一个破烂的洞似乎都透着杀气,根本没了之前乞丐般的落魄。
此时我才注意到,鹰泊插在地上的砍刀,似乎根本就没有开刃。光滑的钝口根本没有什么杀伤力,仿佛它只是一个摆设。
回过神来,鹰泊早已空手将三名壮汉放倒。他啐了口唾沫在手心里搓了搓,抬手轻松拔出立在中央的砍刀,就像是拿一根木棍般毫不费力。人群散去,我也及时回到了嬴萱他们身边,一边感叹一边坐下。
“果然不是什么等闲之辈,一人对三人,毫不费力……更何况,他连刀都还没有用。”我感叹着,却发现他们根本毫无兴趣,都昏昏沉沉地闭目小憩。
我有些自讨没趣,便也不再说话,低头抓起面前的沙子把玩起来。
“你说的不错。”一言不发的雁南归突然抬头,他怀中的灵琚已然睡去,因此声音压得很低,“别看那人像个落魄乞丐,但他的招式张弛有度,毫无章法却招招毙命,应是受过训练。”
我点头表示认同,但想到他身陷噩梦,却又有些疑惑。
“况且,他那把刀,也是个宝贝。”闭目打坐的文溪和尚及时补充。
我一愣:“怎么说,你认得那东西?”
文溪和尚仍旧闭着眼盘着手中的无患子珠:“我对兵器没有什么研究,只不过,那柄砍刀明显灵气十足,虽未开刃,可凑近了也能感受得到浓重的杀气。”
我若有所思,看来我还是得找机会同鹰泊攀谈一番,这样才能确定他身上噩梦的来由,也能探明是否能从他身上赚得一些路费。
叮铃——叮铃——
骚乱过后,一阵清脆贯耳的驼铃声从前方传来,打断了我的思索,也提醒着我们是时候启程。
沙漠最常用的脚力便是骆驼,有骆驼就会有这样的商队,只要有成队的骆驼,肯定就会有驼铃声相伴。驼铃由黄铜铸造,用生铁敲击时,声音十分清脆响亮。在茫茫沙漠之中,铃铛声的穿透力是最强的。因此商队一般将十七头骆驼拴在一起组成一连子,一连子的最后一个骆驼脖子便会挂有驼铃,只要铃铛声传来,领路的主人便知道最后一头骆驼还没有丢失,整个驼队也都安好。
我们跟随的这个商队有四个连子的骆驼,规模虽不算大,但算上其他同行的路人也有个近百人,浩浩荡荡的看起来也算是壮观。驼队走在前面,我们一行跟在最后,一是为了不要过于引人注目,二是尽量避免卷入商队的冲突。
一天中最难熬的时间已经避开,我们起身继续跟在骆驼商队的后面,朝着一片苍茫深处走去。
p;鹰泊本就长得凶神恶煞,加之他那一人高的巨型砍刀,一般人是不会轻易得罪他的。我正这么想着,凑近了人群钻进去一看,乖乖,原来对方还真不是一般人。
对方是三名五大三粗的汉子,都是光着膀子一身疤痕,若再高上几分,几乎和鬼豹族人相提并论。我悄声问身旁看热闹的兄弟事情的来由,他却无所谓地摆摆手:“嗨,斗架嘛,身上肉痒痒了,还要什么理由?”
我讪讪地笑了笑便不说话,暗自替鹰泊捏了把汗。
可面对这样三名壮汉,鹰泊却没有一丝怯懦,仍旧是咧开了嘴无法无天地谩骂着。直到对方忍无可忍,抬起那铁锤般的拳头朝鹰泊的脑袋挥过去,鹰泊才终于停了嘴,猛然弯腰躲了过去,随即灵活地转身将背上的砍刀一把插入沙地,双手撑着刀柄借力一跃而起,双腿夹住那名汉子的脖颈,腰部一个发力,那汉子便身子一歪,倒在了地上。
身手不错嘛……我松了口气。
身后的两名汉子见同伴吃了亏,立即一并上前。这下麻烦了,一对二,我正犹豫着要不要上去帮衬鹰泊一下,谁知他倒是没有一丝慌乱地回身抬腿,双脚踢在二人胸前,震得二人连连后退。
“好!!”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喝彩,我也只好默默鼓了鼓掌。
我上去也只是个拖后腿的,还是不逞能了吧。
三名汉子直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沙子,似乎是被鹰泊轻蔑的态度激怒,三人将鹰泊围在中间,同时挥拳上前。
然而鹰泊此时此刻也都没有要用那砍刀的样子,赤手空拳就迎上了对手的攻势。他那蓬乱打结的头发随着迅捷的动作飘飞,褴褛的衣衫此时倒像是刚巧为打斗而准备,那每一个破烂的洞似乎都透着杀气,根本没了之前乞丐般的落魄。
此时我才注意到,鹰泊插在地上的砍刀,似乎根本就没有开刃。光滑的钝口根本没有什么杀伤力,仿佛它只是一个摆设。
回过神来,鹰泊早已空手将三名壮汉放倒。他啐了口唾沫在手心里搓了搓,抬手轻松拔出立在中央的砍刀,就像是拿一根木棍般毫不费力。人群散去,我也及时回到了嬴萱他们身边,一边感叹一边坐下。
“果然不是什么等闲之辈,一人对三人,毫不费力……更何况,他连刀都还没有用。”我感叹着,却发现他们根本毫无兴趣,都昏昏沉沉地闭目小憩。
我有些自讨没趣,便也不再说话,低头抓起面前的沙子把玩起来。
“你说的不错。”一言不发的雁南归突然抬头,他怀中的灵琚已然睡去,因此声音压得很低,“别看那人像个落魄乞丐,但他的招式张弛有度,毫无章法却招招毙命,应是受过训练。”
我点头表示认同,但想到他身陷噩梦,却又有些疑惑。
“况且,他那把刀,也是个宝贝。”闭目打坐的文溪和尚及时补充。
我一愣:“怎么说,你认得那东西?”
文溪和尚仍旧闭着眼盘着手中的无患子珠:“我对兵器没有什么研究,只不过,那柄砍刀明显灵气十足,虽未开刃,可凑近了也能感受得到浓重的杀气。”
我若有所思,看来我还是得找机会同鹰泊攀谈一番,这样才能确定他身上噩梦的来由,也能探明是否能从他身上赚得一些路费。
叮铃——叮铃——
骚乱过后,一阵清脆贯耳的驼铃声从前方传来,打断了我的思索,也提醒着我们是时候启程。
沙漠最常用的脚力便是骆驼,有骆驼就会有这样的商队,只要有成队的骆驼,肯定就会有驼铃声相伴。驼铃由黄铜铸造,用生铁敲击时,声音十分清脆响亮。在茫茫沙漠之中,铃铛声的穿透力是最强的。因此商队一般将十七头骆驼拴在一起组成一连子,一连子的最后一个骆驼脖子便会挂有驼铃,只要铃铛声传来,领路的主人便知道最后一头骆驼还没有丢失,整个驼队也都安好。
我们跟随的这个商队有四个连子的骆驼,规模虽不算大,但算上其他同行的路人也有个近百人,浩浩荡荡的看起来也算是壮观。驼队走在前面,我们一行跟在最后,一是为了不要过于引人注目,二是尽量避免卷入商队的冲突。
一天中最难熬的时间已经避开,我们起身继续跟在骆驼商队的后面,朝着一片苍茫深处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