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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沈风哈哈一笑,“我们要得是击溃,不是全歼。”
“我们是军队,他们是马匪,单这一点区别,阿尔布古就永远别想击败我们,单兵再凶悍,也不是一个整体的对手。出发!”沈风一夹马腹,向前奔去。
悠扬的牛角号声响起,鹰嘴岩部众全体开拔,奔向对方早已设定的战场。
五月二十八,阴。
春日的阳光被黑沉沉的乌云所遮蔽,整个天空似乎要压将下来,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窒息感,然而让人更加喘不过气来的是,相距十数里的两地,两支骑兵洪流正在缓缓地汇集,彼此都已能清晰地看到对方。
阿尔布古看到远处那面鲜红大旗之上展翅欲飞的雄鹰,心里蓦地升起一股阴影,几年前的那场惨败不由自主地又浮现在眼前,也是自己占据着兵力上的优势,也是在一个乌云盖顶的天气里,对方凶悍无比的打法让一向以凶悍出名的地斤泽马匪相形见拙,如臂指使的军阵变换更是他们无法与之相比,阿尔布古知道,如果不彻底赢一次沈风,那么,这种阴影便永远不会消散。
好在,这一次自己有强悍的援兵。
“两个时辰,两个时辰而已!”看着对面的骑兵,阿尔布古嘴角浮起冷笑,“沈风,你过时了,审时度势,你不明时势,便注定了你今天的败局。”
“吹号,准备进攻!”阿尔布古吩咐道。
两边的号角声几乎在同时响起,地斤泽马匪们爆发出一声震天的呐喊,摧动马匹,洪流一般地顺着一道缓坡冲了下来,冲向了远处的鹰嘴岩部众。
沈风手持鹰旗,迎风挥舞,“进攻,进攻!”他大声吼道。
一千五步骑,同时向前扑出,随着胯下战马的不断提速,鹰嘴岩马匪们迅速地变成了三个锋矢阵形,锋矢的最尖端,分别是沈风,红娘子,三眼虎。
与地斤泽漫山遍野的冲击不一样,鹰嘴岩的马匪们更集中,队形也更整齐。
啉啉的羽箭之声在双方相隔百来步时同时响起,如此距离,如此马速,双方都只来得及射出一轮,便必须弃弓拔刀,即便以三眼虎这样的箭术好手,三连珠之后,也立即收起了弓箭,拔出了马刀。
“杀!”双方呐喊着,迅速接近。
高空之中,一支正在翱翔的雄鹰为这一声震天动地的喊杀声所惊吓,摇动翅膀,迅速地爬高,在他锐利的眼睛里,看到的是三支锋利的箭头犹如烧红的烙铁一般,切入了漫山遍野的奔马之中。
为了这场战事,沈风足足五六天滴酒未沾,这让他的手恢复了稳定,一手执旗,一手执马刀,一马当先,他冲入了对方的军阵之中。
“杀!”他暴喝着,大旗横扫,将一名蒙人扫下马来,右手马刀横着拖过,哧的一声响,将另一名马匪切得肚破肠流。在这一霎那,他似乎回到了数十年前,那些与战友一齐并肩杀敌的日子,不同的是,那个时候,他的身边是燕达,是冯从义等人。
“杀!”红娘子娇声怒喝,大红的披风高高飘扬,红色的蒙面巾是她的醒目标志,手中锋利的马刀翻飞,深深地切入敌阵之中。
“杀呀!”三眼虎怒吼着,二十年前,他还是一个小兵,跟在将军们的身后,茫无头绪,但二十年后,他已经成长为这支部队的核心人物之一,成了锋矢的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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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沈风哈哈一笑,“我们要得是击溃,不是全歼。”
“我们是军队,他们是马匪,单这一点区别,阿尔布古就永远别想击败我们,单兵再凶悍,也不是一个整体的对手。出发!”沈风一夹马腹,向前奔去。
悠扬的牛角号声响起,鹰嘴岩部众全体开拔,奔向对方早已设定的战场。
五月二十八,阴。
春日的阳光被黑沉沉的乌云所遮蔽,整个天空似乎要压将下来,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窒息感,然而让人更加喘不过气来的是,相距十数里的两地,两支骑兵洪流正在缓缓地汇集,彼此都已能清晰地看到对方。
阿尔布古看到远处那面鲜红大旗之上展翅欲飞的雄鹰,心里蓦地升起一股阴影,几年前的那场惨败不由自主地又浮现在眼前,也是自己占据着兵力上的优势,也是在一个乌云盖顶的天气里,对方凶悍无比的打法让一向以凶悍出名的地斤泽马匪相形见拙,如臂指使的军阵变换更是他们无法与之相比,阿尔布古知道,如果不彻底赢一次沈风,那么,这种阴影便永远不会消散。
好在,这一次自己有强悍的援兵。
“两个时辰,两个时辰而已!”看着对面的骑兵,阿尔布古嘴角浮起冷笑,“沈风,你过时了,审时度势,你不明时势,便注定了你今天的败局。”
“吹号,准备进攻!”阿尔布古吩咐道。
两边的号角声几乎在同时响起,地斤泽马匪们爆发出一声震天的呐喊,摧动马匹,洪流一般地顺着一道缓坡冲了下来,冲向了远处的鹰嘴岩部众。
沈风手持鹰旗,迎风挥舞,“进攻,进攻!”他大声吼道。
一千五步骑,同时向前扑出,随着胯下战马的不断提速,鹰嘴岩马匪们迅速地变成了三个锋矢阵形,锋矢的最尖端,分别是沈风,红娘子,三眼虎。
与地斤泽漫山遍野的冲击不一样,鹰嘴岩的马匪们更集中,队形也更整齐。
啉啉的羽箭之声在双方相隔百来步时同时响起,如此距离,如此马速,双方都只来得及射出一轮,便必须弃弓拔刀,即便以三眼虎这样的箭术好手,三连珠之后,也立即收起了弓箭,拔出了马刀。
“杀!”双方呐喊着,迅速接近。
高空之中,一支正在翱翔的雄鹰为这一声震天动地的喊杀声所惊吓,摇动翅膀,迅速地爬高,在他锐利的眼睛里,看到的是三支锋利的箭头犹如烧红的烙铁一般,切入了漫山遍野的奔马之中。
为了这场战事,沈风足足五六天滴酒未沾,这让他的手恢复了稳定,一手执旗,一手执马刀,一马当先,他冲入了对方的军阵之中。
“杀!”他暴喝着,大旗横扫,将一名蒙人扫下马来,右手马刀横着拖过,哧的一声响,将另一名马匪切得肚破肠流。在这一霎那,他似乎回到了数十年前,那些与战友一齐并肩杀敌的日子,不同的是,那个时候,他的身边是燕达,是冯从义等人。
“杀!”红娘子娇声怒喝,大红的披风高高飘扬,红色的蒙面巾是她的醒目标志,手中锋利的马刀翻飞,深深地切入敌阵之中。
“杀呀!”三眼虎怒吼着,二十年前,他还是一个小兵,跟在将军们的身后,茫无头绪,但二十年后,他已经成长为这支部队的核心人物之一,成了锋矢的箭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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