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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她师父是怎样的纠结为难,她正和虎头一起,各背着个篓子上山摘了满满的两篓子野葡萄。
这一趟上下山虽不远,但也花了不少时间。等他们下山后往河边走了一趟,将野葡萄连着篓子一起放进河水里冲洗了两遍,回到家中已是黄昏。
满院子都是炖肉的油香味,郑丰谷三兄弟都出去邀请今日分家的几位见证人来吃席,郑二福则已经先一步过来,正坐在屋檐下跟郑大福说话。
看到两人背了这么两篓子野葡萄回来,滴滴答答的还把背上的一大片衣裳都给打湿了,郑二福不由得问道:“摘这么些野葡萄回来做什么?酸津津的当心倒了牙。”
这些野葡萄可酸得很,还有一股子涩味,也就那贪嘴的小孩子会“嘶嘶哈哈”的吃个新鲜,一不小心就把牙都给酸倒了。
虎头跟着云萝一起把野葡萄都倒在了干净的笸箩里,摊开等待着晾干水分,随口回道:“我也不晓得小萝摘这么多来要干啥,这东西连猪都不要吃!”
云萝凉凉的瞥了郑虎头一眼,将笸箩垫了个凳子放到屋檐下,不跟他一般见识。
文彬颠颠的跟在旁边,伸手扯了一粒放进嘴里,轻轻一咬,顿时酸得他眼睛都睁不开了。
虎头侧目,刚说了这东西连猪都不吃,你就摘了往嘴里放,是想证明自己不是猪还是咋地?
缓过那劲儿,文彬睁开了眼睛,但小脸却仍皱成一团,好奇的问道:“三姐,你要吃这些酸葡萄吗?”
云萝摇摇头,说道:“不吃,用它赚钱送你去读书。”
“这咋赚钱呐?太酸了也没人喜欢吃呀。”
“过几天你就知道了。”葡萄酒的配方真是再简单也没有了,比粮食酿酒更简单,却比米酒更稀罕。
古诗上不都说了吗?葡萄美酒夜光杯,炸鸡啤酒对瓶吹。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背了篓子打算去镇上。毕竟光有葡萄也酿不出葡萄酒来,还得有糖,且是大量的白砂糖。
到镇上时,正是最热闹的时候,街头巷尾都摆上了小摊,人流不息,熙熙攘攘,而她穿过人群进了一家杂货铺。
白砂糖在这里仍是稀罕物,价格昂贵。
为避免麻烦,她走过一家又一家的铺子,几乎将镇上的杂货铺、食品铺都转了一圈,身后的背篓里已经堆积了半篓子的纸包,大的有两斤、小的却不过才半斤,零零总总加起来二十多斤全都是白糖。
低头数着手上仅剩的二十多个铜钱,她抬头对土陶铺子的掌柜说道:“大叔,能不能便宜些?我只有二十八文钱了。”
一个五十斤装的酒坛子要三十文,这还是最便宜且有明显瑕疵的。
都怪白糖太贵,二十多斤白糖花了她好几百文钱,带的钱都不够花了。
掌柜低头看着这个比酒坛子也没高多少的小丫头,笑着说道:“就算再给你便宜些,这么大的坛子你也拿不回去啊,叫家里的大人来吧。”
她摇头,“不用,我能拿回家。大叔,你算我便宜些,我下次还来你家买。”
掌柜被她这一本正经的模样逗乐了,“行行,如果你能搬得动这个酒坛子,我就只收你二十八文钱!”
云萝闻言,当即将最后的二十八枚铜钱往他手里一塞,然后一只手就把酒坛子给拎了起来。
可惜身高不大够,她最后还是用双手将它抱在了怀里。
只见她背后一个篓子,怀里一个大酒坛子,她小小的一团被夹在中间几乎看不见影子,看得掌柜一阵心惊胆战的,生怕她摔了。忙紧走两步想把人拦下来,却见她脚步轻快,眨眼间就跨出了铺子的门槛。
不过没走几步,她前面就突然出现一个人,拦住了她的去路。
后退,抬头。
日光在他的背后投射出万丈光芒,金灿灿的看不清神情模样,但她还是一眼就把人认了出来——景玥。
他伸手将大酒坛子从她怀里拿了过去,又好奇又好笑的问道:“你这是要做什么?”远远的看着还以为是谁家的酒坛子长了脚,会自己走路了呢。
酒坛子被拿开,云萝的视野也一下子开阔了起来,又后退一步,让自己的脖子不用仰得那么辛苦,说道:“酿酒。”
“你还会酿酒呢?”他适时的露出惊讶的表情,随之桃花眼弯弯,笑眯眯的说道,“那等酿好之后可一定要给我尝尝。”
云萝眨了下眼,不知是不是错觉,总觉得他像是在哄小孩子。
景玥的睫毛轻颤,稍稍偏移了视线——唔,过了,好像又惹阿萝怀疑了。
原来阿萝这么小的时候就已经如此聪敏灵透了吗?真不愧是阿萝!
他的眼神紧接着又亮晶晶的,连他手上拎着的粗糙土陶酒坛子都似乎反射着闪闪的光芒。
云萝被他看得有点慌,一个没忍住就又后退了一步。
她这小心警惕的模样真是可爱极了,他忽然轻笑了一声,不同于刚才哄人的模样,而是轻快的,发乎内心的笑靥,刹那间柔软了所有的表情,似有芬芳袭人,最娇艳的花儿在无声的绽放。
云萝不由得睁大了眼睛,看着他的笑容略微失神,似乎整个世界的变得软乎乎的。
然后,她看着他蹲下,恍若一瞬间摘下了所有的面具,目光融融,神情专注而郑重,说:“在下景玥,京城人士,今年十二岁,不知是否有幸能与姑娘交个朋友?”
这一刻,她仿佛从他的眼中看到了一片深情,又好像听见了另一个声音,却恍恍惚惚如同隔了几个世界,什么都听不清楚。
不禁闭了下眼,有点头晕。
景玥脸色一变,慌忙伸手扶着她,“阿萝!”
“啪!”酒坛子站立不稳翻倒在地上,碎成了十多块。
云萝一下子就睁开了眼睛,那种头晕恍惚的感觉也在瞬间抽离,好像一切都只是她的错觉、幻觉。
她低头看了碎成十几块的酒坛子好一会儿,然后抬头,直勾勾的盯着他。
景玥也在看着她,目光从紧张到无辜不过是在转眼间,半晌,他轻咳了一声,小心的说道:“正巧还没有走远,我赔你两个,可好?”
一刻钟后,云萝坐着马车,摇摇晃晃的离开了庆安镇,她身边是竹篓子,对面是娇艳如花的景小王爷,两人之间则是两个大酒坛子。
四面的帘子全都掀起,随着马车的前行,有清风迎面吹拂,倒是不显得闷热。
云萝的目光从前方车辕上的车夫身上扫过,然后转到对面,“今天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每次见面,都能见到他与好友形影不离的,而从金公子的口中,她也得知了那位常穿白衣、疑似跟她长得有几分相像的小公子乃是江南卫家的小侯爷。
景玥正试图将挡在他前面的酒坛子拨弄到里头,闻言一顿,说道:“好友家中有事,暂时离开几日。”目光却深了几分。
卫漓终究还是从傅彰的口中得知了阿萝的身世,昨日连夜赶回越州府,接下来大概就是连番的调查和确认。
从那天在山上相遇开始,阿萝的事就逐渐失去了控制,他控制不住的想来找她,甚至控制不住的把卫漓也一起引到了这里来。
然而此刻想来,他如此迫不及待的想把她带回去,是不是做错了?
她还这么小。
云萝并不知道他的纠结,但听了他的回答就说道:“你没事吗?其实你不必专程送我这一趟。”损一赔二,她已经赚了。
景玥现在可一点都不想离开,“我不过是个闲散人,反正也无事可做,倒不妨送你一程。况且,我们是朋友,总不能闲着马车却要你走路回家。”
云萝:“……”谁跟你是朋友了?
前方的车夫也眼珠子溜溜的滑了半圈,默默的在心里哀嚎着:我的小爷,那么多事等着你去处理呢,说什么闲散人,你的良心都不会痛的吗?
马车在路上行驶的速度不慢,很快就到了白水村,除了过分颠簸之外没别的不好。
悄悄的捏了捏被颠麻的大腿,云萝避开他来搀扶的手,直接跳了下去。
家里的人听到动静正走出来察看情况,见到云萝从马车上下来,不由得诧异,又看几眼站在马车边的锦衣公子,简直要看花了眼。
“小萝,你这是……”
景玥听到声音后转过身,目光从站在大门口的几人身上一扫而过,然后微微一笑,对刚才出声的刘氏拱手说道:“在下不甚摔坏了阿萝的坛子,就送了她一程当是赔罪。”
门口的几人不由得抽了几口气,这小公子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刘氏也被他笑得晕乎乎的,本就木讷老实不善言,现在更是脑子都转不动了,只愣愣的点头,也不知道有没有把话听清楚。
唯有云萝侧目,莫名觉得此人脸皮有点厚,自来熟、顺杆儿爬。
从前些天在镇上的相遇到今天的突然要跟她交朋友,之后的专程相送,还有那叫得格外顺溜的“阿萝”,让她恍惚都要以为在山上的初次相见只是个虚幻的梦境了。
这怎么看都不像是同一个人啊!
心有警惕,但她实在想不出来自己有什么值得他如此费尽心思的接近,总不能真要跟她交朋友吧?
别闹!
知她师父是怎样的纠结为难,她正和虎头一起,各背着个篓子上山摘了满满的两篓子野葡萄。
这一趟上下山虽不远,但也花了不少时间。等他们下山后往河边走了一趟,将野葡萄连着篓子一起放进河水里冲洗了两遍,回到家中已是黄昏。
满院子都是炖肉的油香味,郑丰谷三兄弟都出去邀请今日分家的几位见证人来吃席,郑二福则已经先一步过来,正坐在屋檐下跟郑大福说话。
看到两人背了这么两篓子野葡萄回来,滴滴答答的还把背上的一大片衣裳都给打湿了,郑二福不由得问道:“摘这么些野葡萄回来做什么?酸津津的当心倒了牙。”
这些野葡萄可酸得很,还有一股子涩味,也就那贪嘴的小孩子会“嘶嘶哈哈”的吃个新鲜,一不小心就把牙都给酸倒了。
虎头跟着云萝一起把野葡萄都倒在了干净的笸箩里,摊开等待着晾干水分,随口回道:“我也不晓得小萝摘这么多来要干啥,这东西连猪都不要吃!”
云萝凉凉的瞥了郑虎头一眼,将笸箩垫了个凳子放到屋檐下,不跟他一般见识。
文彬颠颠的跟在旁边,伸手扯了一粒放进嘴里,轻轻一咬,顿时酸得他眼睛都睁不开了。
虎头侧目,刚说了这东西连猪都不吃,你就摘了往嘴里放,是想证明自己不是猪还是咋地?
缓过那劲儿,文彬睁开了眼睛,但小脸却仍皱成一团,好奇的问道:“三姐,你要吃这些酸葡萄吗?”
云萝摇摇头,说道:“不吃,用它赚钱送你去读书。”
“这咋赚钱呐?太酸了也没人喜欢吃呀。”
“过几天你就知道了。”葡萄酒的配方真是再简单也没有了,比粮食酿酒更简单,却比米酒更稀罕。
古诗上不都说了吗?葡萄美酒夜光杯,炸鸡啤酒对瓶吹。
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背了篓子打算去镇上。毕竟光有葡萄也酿不出葡萄酒来,还得有糖,且是大量的白砂糖。
到镇上时,正是最热闹的时候,街头巷尾都摆上了小摊,人流不息,熙熙攘攘,而她穿过人群进了一家杂货铺。
白砂糖在这里仍是稀罕物,价格昂贵。
为避免麻烦,她走过一家又一家的铺子,几乎将镇上的杂货铺、食品铺都转了一圈,身后的背篓里已经堆积了半篓子的纸包,大的有两斤、小的却不过才半斤,零零总总加起来二十多斤全都是白糖。
低头数着手上仅剩的二十多个铜钱,她抬头对土陶铺子的掌柜说道:“大叔,能不能便宜些?我只有二十八文钱了。”
一个五十斤装的酒坛子要三十文,这还是最便宜且有明显瑕疵的。
都怪白糖太贵,二十多斤白糖花了她好几百文钱,带的钱都不够花了。
掌柜低头看着这个比酒坛子也没高多少的小丫头,笑着说道:“就算再给你便宜些,这么大的坛子你也拿不回去啊,叫家里的大人来吧。”
她摇头,“不用,我能拿回家。大叔,你算我便宜些,我下次还来你家买。”
掌柜被她这一本正经的模样逗乐了,“行行,如果你能搬得动这个酒坛子,我就只收你二十八文钱!”
云萝闻言,当即将最后的二十八枚铜钱往他手里一塞,然后一只手就把酒坛子给拎了起来。
可惜身高不大够,她最后还是用双手将它抱在了怀里。
只见她背后一个篓子,怀里一个大酒坛子,她小小的一团被夹在中间几乎看不见影子,看得掌柜一阵心惊胆战的,生怕她摔了。忙紧走两步想把人拦下来,却见她脚步轻快,眨眼间就跨出了铺子的门槛。
不过没走几步,她前面就突然出现一个人,拦住了她的去路。
后退,抬头。
日光在他的背后投射出万丈光芒,金灿灿的看不清神情模样,但她还是一眼就把人认了出来——景玥。
他伸手将大酒坛子从她怀里拿了过去,又好奇又好笑的问道:“你这是要做什么?”远远的看着还以为是谁家的酒坛子长了脚,会自己走路了呢。
酒坛子被拿开,云萝的视野也一下子开阔了起来,又后退一步,让自己的脖子不用仰得那么辛苦,说道:“酿酒。”
“你还会酿酒呢?”他适时的露出惊讶的表情,随之桃花眼弯弯,笑眯眯的说道,“那等酿好之后可一定要给我尝尝。”
云萝眨了下眼,不知是不是错觉,总觉得他像是在哄小孩子。
景玥的睫毛轻颤,稍稍偏移了视线——唔,过了,好像又惹阿萝怀疑了。
原来阿萝这么小的时候就已经如此聪敏灵透了吗?真不愧是阿萝!
他的眼神紧接着又亮晶晶的,连他手上拎着的粗糙土陶酒坛子都似乎反射着闪闪的光芒。
云萝被他看得有点慌,一个没忍住就又后退了一步。
她这小心警惕的模样真是可爱极了,他忽然轻笑了一声,不同于刚才哄人的模样,而是轻快的,发乎内心的笑靥,刹那间柔软了所有的表情,似有芬芳袭人,最娇艳的花儿在无声的绽放。
云萝不由得睁大了眼睛,看着他的笑容略微失神,似乎整个世界的变得软乎乎的。
然后,她看着他蹲下,恍若一瞬间摘下了所有的面具,目光融融,神情专注而郑重,说:“在下景玥,京城人士,今年十二岁,不知是否有幸能与姑娘交个朋友?”
这一刻,她仿佛从他的眼中看到了一片深情,又好像听见了另一个声音,却恍恍惚惚如同隔了几个世界,什么都听不清楚。
不禁闭了下眼,有点头晕。
景玥脸色一变,慌忙伸手扶着她,“阿萝!”
“啪!”酒坛子站立不稳翻倒在地上,碎成了十多块。
云萝一下子就睁开了眼睛,那种头晕恍惚的感觉也在瞬间抽离,好像一切都只是她的错觉、幻觉。
她低头看了碎成十几块的酒坛子好一会儿,然后抬头,直勾勾的盯着他。
景玥也在看着她,目光从紧张到无辜不过是在转眼间,半晌,他轻咳了一声,小心的说道:“正巧还没有走远,我赔你两个,可好?”
一刻钟后,云萝坐着马车,摇摇晃晃的离开了庆安镇,她身边是竹篓子,对面是娇艳如花的景小王爷,两人之间则是两个大酒坛子。
四面的帘子全都掀起,随着马车的前行,有清风迎面吹拂,倒是不显得闷热。
云萝的目光从前方车辕上的车夫身上扫过,然后转到对面,“今天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每次见面,都能见到他与好友形影不离的,而从金公子的口中,她也得知了那位常穿白衣、疑似跟她长得有几分相像的小公子乃是江南卫家的小侯爷。
景玥正试图将挡在他前面的酒坛子拨弄到里头,闻言一顿,说道:“好友家中有事,暂时离开几日。”目光却深了几分。
卫漓终究还是从傅彰的口中得知了阿萝的身世,昨日连夜赶回越州府,接下来大概就是连番的调查和确认。
从那天在山上相遇开始,阿萝的事就逐渐失去了控制,他控制不住的想来找她,甚至控制不住的把卫漓也一起引到了这里来。
然而此刻想来,他如此迫不及待的想把她带回去,是不是做错了?
她还这么小。
云萝并不知道他的纠结,但听了他的回答就说道:“你没事吗?其实你不必专程送我这一趟。”损一赔二,她已经赚了。
景玥现在可一点都不想离开,“我不过是个闲散人,反正也无事可做,倒不妨送你一程。况且,我们是朋友,总不能闲着马车却要你走路回家。”
云萝:“……”谁跟你是朋友了?
前方的车夫也眼珠子溜溜的滑了半圈,默默的在心里哀嚎着:我的小爷,那么多事等着你去处理呢,说什么闲散人,你的良心都不会痛的吗?
马车在路上行驶的速度不慢,很快就到了白水村,除了过分颠簸之外没别的不好。
悄悄的捏了捏被颠麻的大腿,云萝避开他来搀扶的手,直接跳了下去。
家里的人听到动静正走出来察看情况,见到云萝从马车上下来,不由得诧异,又看几眼站在马车边的锦衣公子,简直要看花了眼。
“小萝,你这是……”
景玥听到声音后转过身,目光从站在大门口的几人身上一扫而过,然后微微一笑,对刚才出声的刘氏拱手说道:“在下不甚摔坏了阿萝的坛子,就送了她一程当是赔罪。”
门口的几人不由得抽了几口气,这小公子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刘氏也被他笑得晕乎乎的,本就木讷老实不善言,现在更是脑子都转不动了,只愣愣的点头,也不知道有没有把话听清楚。
唯有云萝侧目,莫名觉得此人脸皮有点厚,自来熟、顺杆儿爬。
从前些天在镇上的相遇到今天的突然要跟她交朋友,之后的专程相送,还有那叫得格外顺溜的“阿萝”,让她恍惚都要以为在山上的初次相见只是个虚幻的梦境了。
这怎么看都不像是同一个人啊!
心有警惕,但她实在想不出来自己有什么值得他如此费尽心思的接近,总不能真要跟她交朋友吧?
别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