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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了,乱了,乱了,山鸡怎么会喷火!”
一个瘦小的身影在树林中疯狂的奔跑,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追在他身后的,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山鸡。看似瘦弱的男孩,速度不算很慢,至少当他跑到一个小路上的时候,还没有被追到。他沿着小路疯狂的奔跑,直到看到了两个人影,男孩犹如解脱一般狠狠的摔在地上,晕了过去。
时间飞逝~
茂密的林中有一个小村落,叫做切尔里村。一个年龄大概在十岁左右的瘦弱男孩,坐在村口的大石头上,一只手支着下巴,呆呆的望着天空,回忆着往事。
他叫林轩,三个月了,他还是没有适应自己现在的身份,记得那是一个下雨的清晨,自己走在上学的途中,一边打着伞,一边用着那菲尔普斯山寨防水手机上着网,津津有味的看着小说。
不相信科学是不对的,早上出门的时候刚刚看过电视的,天气预报中提醒道,请勿在雷雨天在户外使用手机。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林轩没有把这话当一回事,一路上,自己看到不少正在用手机聊天的路人,自己不可能就会出什么危险吧。要是真让自己赶上了,那绝对可以去买彩票了。
林轩看的正过瘾,突然“咔嚓”的一声响起,一道闪电从天而降,林轩应声倒地,顿时眼前一黑,林轩慢慢的失去了意识。
“不会这样玩我吧?”这是林轩最后的一个想法。
当林轩醒来的时候,就在这个瘦弱的身体上了,让林轩惊讶的是他继承这个这个男孩的记忆。让他知晓了这个世界的语言,和这个世界一切。
真魂大陆,这是一个巨大的位面。但是却被分成了两部分,人类,魔族。人类国家有四大帝国组成,帝国分别有一个个小的公国组成。
林轩现在正是在人类地界中最东方的帝国青龙帝国中,一个偏远的小山里,这里距离奥尔纳小镇不远,林轩也是在奥尔纳镇外的树林中醒来的。
这个男孩原名叫做林枫,跟林轩的名字只差一个字,这也让林轩欣慰很久。林枫因为长时间没有食物,所以才离开了人世。说白了就是饿死了,但是也是林枫的去世,才有林轩的复生吧?
林枫是一个小乞丐,能活到这么大,已经是个奇迹了。
但是林轩绝对不会这样下去,但是天不人愿,林轩刚刚醒来,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就知道肚子很饿,碰巧前方不远的地方有只山鸡,所以就发生开篇的一幕。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个茅草屋里,虽然屋子有点简陋,但是却干爽舒适。
后来,林轩得知这个房子正是奥菲村的村民,约翰大叔的家。约翰大叔两口子膝下无子,当日上奥尔纳镇用兽皮换些魂币,正好在路上捡到了昏迷的林轩。就这样,林轩幸运的被不怎么离开村子的约翰大叔救回家。
林轩醒后,一直都在约翰大叔家里住着,帮助大叔干些活,种种地,虽然作为新世纪的青年,根本不会、不愿意做这些,但是为了吃饱饭,林轩只能这样生活。
这个世界上人类的生命明显强于地球人,一般人都能活到二百岁左右,据说有的能活几百年,但是得是魂师,至于魂师是什么,林轩还不知道,林枫的记忆实在是太少了。
————分————————割——————————线————
“林轩啊,吃饭了!”
正在林轩望着天发愣的时候,村口跑出来个人影,正是约翰大叔了。
“恩!”林轩从石头上跳了下去,身手还算矫健,这也多亏了地球时候的技艺,林轩小时候学过武术,而且一直都没撂下,但是现在这个身体实在是有点虚弱,但是还好,至少自己还活着。
进村之后,回到约翰大叔的房子,约翰大婶已经准备好的午餐,虽然不丰盛,但是胜在量足,馒头管够。
“林轩啊,多吃点,长的壮壮的,以后去当兵,至少养活自己没问题的。实在不行,就在村子里呆着,叔叔婶婶有吃的,就饿不到你!”约翰大婶一边给林轩夹着菜,一边朝林轩说道。
林轩自然感动万分,直接说道:“放心吧,叔叔婶婶,我绝对会有出息的!”
约翰大叔微笑了一下,淡淡道:“林轩啊,你多大了啊?我都问过你好几次了,你也没给我个准信。”
“约翰大叔,这个我自己也想不大清楚了。还有你非得弄清楚这个干什么,没必要吧!”林轩凭借林枫的记忆,知道自己现在大概应该是在十岁左右,但是长的却像十五岁,从小就生活在乞丐的生活中的他,明显要比同龄人成熟很多。
林轩身高一米五几,但是因为身上没有什么肉,所以显得非常单薄,但是在约翰家的这些天,明显已经改善了不少了。
“傻孩子,你不明白,你要是还没有到十二岁,就能有觉醒的机会,要是你有希望成为魂师的话,你今后的路就会非常顺利,要是你的天赋够好的话,有机会进入战魂殿,你就什么都不用愁了!”约翰大叔解释道。
“魂师?”林轩的兴致一下子就被提起来了,他在林枫的... -->>
“乱了,乱了,乱了,山鸡怎么会喷火!”
一个瘦小的身影在树林中疯狂的奔跑,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追在他身后的,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山鸡。看似瘦弱的男孩,速度不算很慢,至少当他跑到一个小路上的时候,还没有被追到。他沿着小路疯狂的奔跑,直到看到了两个人影,男孩犹如解脱一般狠狠的摔在地上,晕了过去。
时间飞逝~
茂密的林中有一个小村落,叫做切尔里村。一个年龄大概在十岁左右的瘦弱男孩,坐在村口的大石头上,一只手支着下巴,呆呆的望着天空,回忆着往事。
他叫林轩,三个月了,他还是没有适应自己现在的身份,记得那是一个下雨的清晨,自己走在上学的途中,一边打着伞,一边用着那菲尔普斯山寨防水手机上着网,津津有味的看着小说。
不相信科学是不对的,早上出门的时候刚刚看过电视的,天气预报中提醒道,请勿在雷雨天在户外使用手机。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林轩没有把这话当一回事,一路上,自己看到不少正在用手机聊天的路人,自己不可能就会出什么危险吧。要是真让自己赶上了,那绝对可以去买彩票了。
林轩看的正过瘾,突然“咔嚓”的一声响起,一道闪电从天而降,林轩应声倒地,顿时眼前一黑,林轩慢慢的失去了意识。
“不会这样玩我吧?”这是林轩最后的一个想法。
当林轩醒来的时候,就在这个瘦弱的身体上了,让林轩惊讶的是他继承这个这个男孩的记忆。让他知晓了这个世界的语言,和这个世界一切。
真魂大陆,这是一个巨大的位面。但是却被分成了两部分,人类,魔族。人类国家有四大帝国组成,帝国分别有一个个小的公国组成。
林轩现在正是在人类地界中最东方的帝国青龙帝国中,一个偏远的小山里,这里距离奥尔纳小镇不远,林轩也是在奥尔纳镇外的树林中醒来的。
这个男孩原名叫做林枫,跟林轩的名字只差一个字,这也让林轩欣慰很久。林枫因为长时间没有食物,所以才离开了人世。说白了就是饿死了,但是也是林枫的去世,才有林轩的复生吧?
林枫是一个小乞丐,能活到这么大,已经是个奇迹了。
但是林轩绝对不会这样下去,但是天不人愿,林轩刚刚醒来,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就知道肚子很饿,碰巧前方不远的地方有只山鸡,所以就发生开篇的一幕。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个茅草屋里,虽然屋子有点简陋,但是却干爽舒适。
后来,林轩得知这个房子正是奥菲村的村民,约翰大叔的家。约翰大叔两口子膝下无子,当日上奥尔纳镇用兽皮换些魂币,正好在路上捡到了昏迷的林轩。就这样,林轩幸运的被不怎么离开村子的约翰大叔救回家。
林轩醒后,一直都在约翰大叔家里住着,帮助大叔干些活,种种地,虽然作为新世纪的青年,根本不会、不愿意做这些,但是为了吃饱饭,林轩只能这样生活。
这个世界上人类的生命明显强于地球人,一般人都能活到二百岁左右,据说有的能活几百年,但是得是魂师,至于魂师是什么,林轩还不知道,林枫的记忆实在是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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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轩啊,吃饭了!”
正在林轩望着天发愣的时候,村口跑出来个人影,正是约翰大叔了。
“恩!”林轩从石头上跳了下去,身手还算矫健,这也多亏了地球时候的技艺,林轩小时候学过武术,而且一直都没撂下,但是现在这个身体实在是有点虚弱,但是还好,至少自己还活着。
进村之后,回到约翰大叔的房子,约翰大婶已经准备好的午餐,虽然不丰盛,但是胜在量足,馒头管够。
“林轩啊,多吃点,长的壮壮的,以后去当兵,至少养活自己没问题的。实在不行,就在村子里呆着,叔叔婶婶有吃的,就饿不到你!”约翰大婶一边给林轩夹着菜,一边朝林轩说道。
林轩自然感动万分,直接说道:“放心吧,叔叔婶婶,我绝对会有出息的!”
约翰大叔微笑了一下,淡淡道:“林轩啊,你多大了啊?我都问过你好几次了,你也没给我个准信。”
“约翰大叔,这个我自己也想不大清楚了。还有你非得弄清楚这个干什么,没必要吧!”林轩凭借林枫的记忆,知道自己现在大概应该是在十岁左右,但是长的却像十五岁,从小就生活在乞丐的生活中的他,明显要比同龄人成熟很多。
林轩身高一米五几,但是因为身上没有什么肉,所以显得非常单薄,但是在约翰家的这些天,明显已经改善了不少了。
“傻孩子,你不明白,你要是还没有到十二岁,就能有觉醒的机会,要是你有希望成为魂师的话,你今后的路就会非常顺利,要是你的天赋够好的话,有机会进入战魂殿,你就什么都不用愁了!”约翰大叔解释道。
“魂师?”林轩的兴致一下子就被提起来了,他在林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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